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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文章通过对青海省农户金融需求调查数据的分析,表明西部地区农村金融需求呈现出结构失衡、多样化、生活消费性贷款需求突出、民间金融需求较为普遍的特征,而金融供给却存在着结构性失衡和金融服务可得性低、融资难等问题。为此应采取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丰富农村金融产品供给,建立相关农户保障制度,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措施实现金融对西部农村经济的支付作用。
关键词:西部地区;农村金融;金融供求;农户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0}02-0094-04
一、引言
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局面得到了改善,农村经济增长步伐明显加快,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了跨越式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很落后。根据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规划,从2010年起进入第二阶段,即加速发展阶段,因此提升西部地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顺利实现第二阶段战略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2008年10月12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09年1月2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都强调了农村金融在农村改革和促进农业稳定及农户增收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必须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国际经验也表明,完善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不仅可以提高农户的收入和福利水平,而且还能减少农村中的贫困人口,缩小贫富差距,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谐发展。然而,西部农村经济运行与结构调整始终面临融资瓶颈问题,因此,建立与西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对于西部农村经济乃至整个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此,我们利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青海省部分乡镇农户进行了金融需求情况人户调查。基于此次调查数据,对青海省农村金融供求状况及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以期对其他地区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二、调研设计及样本基本情况
(一)调研设计及说明
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而言,一般包括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非企业组织三大类。作为农村经济的基本经济单位,农户兼具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特点,即需要生产性、商业性资金,也需要生活性资金。同时农户也是三类主体中数量最为庞大的群体。考虑到农户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因此我们把农户作为此次调研的重点对象。
由于青海省地域广阔,不同地区的经济与金融发展状况差异较大。为了较全面地反映青海省农牧区金融供求状况,本次调查采用典型抽样法,分别从青海省东部农业区和西部牧业区选择若干样本村,利用青海大学学生实习及部分农村生源学生暑期回家探亲时机,按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农户进行访谈,共形成有效问卷283份。
(二)样本基本情况 1 样本农户基本信息 从年龄上看,调查农户的平均年龄为40岁,绝大多数农户的年龄在35~60岁之间。被调查的年轻农户数量之所以少,主要是因为青海省农村农户经营规模较小,需要的劳动力少,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
从文化程度上看,被调查农户的文化水平基本呈现出正态分布的特征,其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数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1%,高中文化程度占21.67%,初中文化程度占43.37%,小学文化程度占25.64%,文盲占5.22%。由此可见,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户占总人数的65%以上,被调查农户的总体文化程度还不算低。
从民族上看,被调查农户中汉族占一半以上,其余为少数民族,其中回族占21.31%、藏族占16.30%、撒拉族占3.37%、土族占3.24%、蒙古族占1.40%。 2 样本农户生产经营及收入情况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被调农户平均每户家庭人数为5人,平均每户整半劳力为2.5人,平均每人年纯收入为2656.32元,基本与全省农牧民平均每人年纯收入水平持平。
由于农户收入来源的不同,我们把农户分为三类:一是纯农户,主要靠农业收入为主;二是兼农户,收入来源靠农业和非农业为主;三是非农户,即主要以非农牧业收入为主。由于青海省农牧村现在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在被调农户家庭经营类型上突出表现为农户兼业的普遍化,即农户家庭生产经营类型由以前的纯农户为主变为以农业和兼业并存的格局。样本农户中,纯农户占27,72%,兼农户占43.04%,完全脱离农业的非农户占29.24%。这说明,随着青海省农户家庭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农户的金融需求不仅仅局限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农户的金融需求必然会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三、西部地区农村金融需求特征分析
(一)农户金融资产需求结构失衡
调查结果显示,样本农户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中,占比最高的前三项依次是活期存款、现金和定期存款,比重分别为46.45%、38.78%、14.77%,三者合计高达96.44%。农户在未来安排金融资产时,有90.56%的农户选择银行存款,10.58%的农户选择购买保险,而选择购买国债、基金、股票的农户占比分别仅为4.82%、2.37%和1.59%。由此可见,农户金融需求以储蓄型为主,金融投资意识较为薄弱。这主要是由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户因住房、教育、医疗等问题而派生的预防性货币需求较大;其次,由于现有农村金融体系较为单一,农村金融机构主要集中于存款类金融机构,导致农户在金融资产安排上倾向于储蓄型资产。
(二)金融需求呈现日益多样化趋势
虽然农户持有金融资产的形式较为单一,但农户金融需求多样化的特征已经开始显现。从样本农户金融需求构成看,除了传统的存取款、贷款需求外,由于外出打工,子女外出读书、就业等对外经济联系事务增强,18.57%的样本农户表示有转账、汇兑需求。
对国债、基金等投资性金融产品的需求也初露端倪,调查显示,8.78%的农户有在未来持有投资性金融资产的意愿。67.73%的农户未来不打算持有投资性金融资产,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资金不多,没有剩余资金进行投资”,认为“对股票、基金了解很少,缺乏相关知识”的占36.82%。
值得一提的是,样本农户的保险需求和意识较为强烈。样本农户认为自己及家人需要保险的占68.91%,认为最需要的保险险种前三项分别为:医疗保险(占78.64%),养老保险(占 56.32%)以及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占50.39%),实际有62.67%农户参加了保险,其中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占92.46%。在已投保的农户中,有34.71%的农户出现过保险事故,出现保险事故的农户中有67.53%的认为保险理赔及时,80.37%的农户认为保险理赔是按照保险合同进行的合理理赔。对未参保的农户,有相当多的主要是担心“理赔太麻烦”和“保险公司赔付的可能性小”而未参加保险。这反映出农村保险公司对保险的宣传和理赔的力度不够,从而导致部分参保农户不了解保险条款而产生误解以及保险理赔的效率低下。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参保的积极性。
(三)生活消费性贷款需求突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在子女教育、看病、盖房以及丧葬与子女婚嫁等方面的支出日益成为农户最重要的支出负担。而在农户既定的收入约束下,很难完成这些大额的支出,因而寻求外部信贷支持是不可避免的。对农户借款用途的调查显示,有37.21%的农户借款是用于为子女交学费,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看病、购买家具的农户分别占17.73%、6.1%和6.62%,还有33%的农户用于其他方面,仅有38.75%的农户借款是用于生产投资,可见样本农户家庭借款主要用于生活性消费支出。但作为生活消费性支出,农户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借款,农户的金融需求受到抑制。
(四)农户对民间金融需求较为普遍
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使得现有金融体系很难满足农户的各项融资需求,因此,为了满足生产性和生活性资金需要,民间金融成为农户解决融资问题的必然选择。目前,农村民间金融活动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农户之间的互助性无息民间借贷;二是有息甚至高息的民间借贷。考虑有些农户可能会有意回避“有息”借贷活动,我们将未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的借贷活动都按民间金融对待。
从调查结果来看,曾经发生过民间借贷的农户占全部样本农户数的82.34%,可见农户参与民间金融比率较高。当问及为什么倾向于民间融资的原因时,有58.26%的农户认为“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难”;有35.32%的认为不需要抵押品;有5.21%的农户认为手续简单,时效性强,能满足临时性资金需求。可见贷款难、贷款条件低是民间金融广泛存在的主要原因。在发生过民间借贷的农户中,当问及“你对民间金融看法时”,有40.16%的农户认为是合法的;有26.23%的农户认为不合法;还有33.61%的农户回答不清楚。这说明农户对民间金融活动认识还不统一,需要对其合理引导。
调查结果表明,农村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在贷款涉及范围、金额、利率的协商及方便程度等方面,民间金融都显示出其独特的信息优势,可以避免和减少农户在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有利于提高社会资金运转效率,对农村经济起到积极的影响。但由于民间金融的不规范性和自发性容易引发经济和法律纠纷以及对正规金融的挤兑效应,也会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四、西部地区农村金融供给现状分析
(一)农村金融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
首先,从业务类别看,以银行为主,保险、证券业务发展不足。在样本地区农村的乡镇基本都有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网点,但金融机构家数较少,每个乡镇只有1~2家国有商业银行。而保险和证券类金融机构在样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较少,尤其是证券类金融机构,在样本地区没有设立分支机构。
其次,从业务主体看,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居于主导地位。农村信用社由于长期扎根农村地区,网点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分布数量多、地域广,并且熟悉当地情况,因而在农村金融市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居于绝对主导地位。调查中,93.72%的样本农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了账户;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在内,均有超过50%的农户未与它们发生业务往来。此外,超过75%的样本农户表示,在他们面临资金短缺时,农信社是他们首选的机构。
农信社在市场的主导地位还体现在较高的市场份额。调查显示,农信社网点数量占全部金融机构网点的七成以上。截至2009年8月末,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存款额达105.9亿元,贷款余额达98.87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达到70.13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97%。
第三,从业务性质看,政策性金融供给不足。近年来,青海省农发行信贷投向已由单纯油粮业务涵盖到了农、林、牧、渔业整个农业领域,更延伸到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生态环境等新领域,贷款投放虽然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与其政策性支农功能相比较,市场竞争力还不强,业务覆盖面还不大。保险业务方面,2007年青海省在部分乡镇开展了种植业、能繁母猪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发展,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范围逐步扩大,收益农户逐渐增加。但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时间不长,缺乏相关经验,所以在全省范围内并没有全面推广。这使得尽管有38.14%的样本农户表示需要农业保险,但样本当地却没有开展相关保险业务。
(二)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低、融资难
一是网点覆盖面低,服务便利程度差。由于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改革需要,逐步从农村金融市场退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降低。以调查地区的海东地区为例,目前该地区共有乡镇94个,金融机构网点162个,除农信社外,大多数金融机构均在县城和人流量相对较大的乡镇,目前仍有33个乡镇未设立金融机构。大多数乡镇也只有1家金融网点,金融覆盖率为65%。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农户从住宅到最近的金融机构距离平均为7.82公里,办理一次金融业务平均所需时间为2小时左右。
二是贷款需求满足度不高。在此次问卷调查中,208户有贷款需求,实际获得贷款的农户为47户,贷款满足率仅为22.6%。在获得贷款的农户中,70.21%的农户认为贷款只能满足部分融资需求。据统计,截至2009年2月海东地区发放农户贷款10.52亿元,其中联保、担保、信用、抵押的占比分别为23%、9.2%、24.12%、1.3%。全区有贷款需求农户12.41万户,贷款满足户数2.72万户,贷款满足率为21.91%。这与我们的调查结果符合。为什么农户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呢?这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首先是农业的弱质性。受传统农业发展滞后的影响,绝大部分样本农户信贷仍依托于小农经济,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这些农户在参与融资竞争过程中具有先天的致命弱点,具体表现为:第一,在传统农业条件下,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经营周期长,自然灾害频繁,而且农产品市场机制、农业保险机制以及财政保障机制等现有各种调控机制转移和分散农业风险的功能非常弱;第二,农村信贷需求主体(农户)数量庞大,信贷需求规模及经营规 模小,空间上高度分散;第三,农村地产和房产等不动产产权不明晰,农户自我发展和积累能力弱,他们拥有的有效资产和抵押品严重不足,其信用缺乏有效保障;第四,由于农村科技教育、交通运输、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以及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水平和服务效率低下,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运销成本高、投资回报率低、风险高;第五,绝大多数农户缺乏合作意识、风险意识,农户在信贷过程中道德风险较高。这些缺陷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成本、监管成本和信贷风险都太高,所以正规金融机构从利润最大化角度出发纷纷削减对农户的信贷支持。
其次是正规金融信贷供给与农户信贷需求的错位。由于样本农户多数属于贫困户,处于传统农业阶段。他们缺乏基本生产和生活资金,手头的现金不能应付大项和临时性支出,他们的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消费性需求上,有贷款的迫切需求。农户生活型需求的特点是金额大小不定,资金需求极为分散,临时应急性强。由于是消费性金融需求,还款来源缺乏保障,且无任何抵押,贷款风险大,金融机构不愿,也不敢发放贷款。
在问及“在申请贷款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时,50.94%的农户认为需要抵押条件太苛刻,48.91%的农户认为贷款利息高,41.40%的家户认为贷款手续繁琐,26.34%的认为贷款期限短,17.25%的农户认为贷款数额小,由此可见,担保抵押条件苛刻、利息高、手续繁琐成为农户贷款难的三大主要障碍。
五、结论及建议
通过上述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当前西部地区农村金融供求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是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与供给主体和形式单一性的矛盾;二是农村金融需求扩大与金融供给减少的矛盾;三是农村经济弱质性导致风险程度高与有效抵押担保缺失的矛盾;四是民间金融不规范发展与金融风险防范的矛盾。为此,我们要积极适应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新需求,建立、完善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建设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农村金融服务风险高、收益低、资金周转慢的特点,客观上与商业性金融运作存在矛盾,这在西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因此,西部地区农村金融体系必须形成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互补充,“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在充分调动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性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调动国有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并积极探寻其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一是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强化支农职能,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直接面对农业、农村、农户,覆盖面广的优势,把农村信用社培养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二是扩大邮政储蓄的功能,发挥其在农村网点多的优势,加速建立邮政储蓄的支农机制;三是在保留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政策性支农领域,把农业开发、扶贫贴息等政策性业务转给农业发展银行,使其信贷重点由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由产品贷款转向产业贷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在农业银行改革的同时,克服其偏离农村的倾向,可通过税收、利率、存款准备率等优惠措施引导其积极参与农村金融业务;五是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限制,通过指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化,建立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和破产保护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制度,保护中小贷款人利益,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保障;六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二)增加和丰富农村金融产品的供给,满足农户多元化金融需求
农户金融需求多元化已经成为西部农村金融需求的显著特征,因此,农村金融供给要有的放矢。首先针对西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金融需求的特点,金融机构应提供符合农户基本需求,以简单的存取、汇兑和贷款、保险等为主的基础性金融服务。其次丰富针对农户的信贷产品。继续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发展适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信贷产品。三是探索扩大信贷抵押、质押范围的方式,如林权抵押、存单质押、动产抵押、农产品抵押等新型抵押方式。四是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丰富农村地区金融产品。
(三)建立相关农户保障制度,降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
农户融资可得性低、融资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贷款保证机制。由于我国农村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农民在剧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医疗问题、养老问题、教育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对农村金融运行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应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探索农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保障机制,解决农户基本生产生活消费的后顾之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弱化农户对生活性借贷的需求,避免商业性贷款被沦为“救济款”的尴尬局面。
另外,为提高农业生产性贷款的安全性,降低不良贷款的发生率,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村。首先应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度补贴和政策优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设立农业保险机构,通过保险创新逐步扩大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其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在充分考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切实可行的农村担保机制,发展新型贷款模式以及农产品期货市场,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风险。
(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西部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差,也是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因此,我们既要鼓励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又要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加快农户征信体系建设完善。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正在向县域延伸,应该加快这一对接过程,扩大在农村地区的诚信宣传,推广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建设,创造和利用条件尽快建设完善农户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为信用信贷等金融服务提供便利;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如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以及偏远地区的金融机构尽快纳入到统一的支付结算体系之中;三是要结合农户分散和金融意识不强的特点,积极创新服务理念,大力加强农村金融教育,普及农村金融知识,提升农村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素质;四是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金融债权等金融犯罪行为,规范农村金融市场。
关键词:西部地区;农村金融;金融供求;农户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0}02-0094-04
一、引言
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的局面得到了改善,农村经济增长步伐明显加快,农民增收效果明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实现了跨越式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西部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很落后。根据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规划,从2010年起进入第二阶段,即加速发展阶段,因此提升西部地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顺利实现第二阶段战略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2008年10月12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2009年1月2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都强调了农村金融在农村改革和促进农业稳定及农户增收中的重要地位。特别是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必须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国际经验也表明,完善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不仅可以提高农户的收入和福利水平,而且还能减少农村中的贫困人口,缩小贫富差距,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谐发展。然而,西部农村经济运行与结构调整始终面临融资瓶颈问题,因此,建立与西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对于西部农村经济乃至整个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为此,我们利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青海省部分乡镇农户进行了金融需求情况人户调查。基于此次调查数据,对青海省农村金融供求状况及问题进行实证分析,以期对其他地区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二、调研设计及样本基本情况
(一)调研设计及说明
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而言,一般包括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非企业组织三大类。作为农村经济的基本经济单位,农户兼具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特点,即需要生产性、商业性资金,也需要生活性资金。同时农户也是三类主体中数量最为庞大的群体。考虑到农户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因此我们把农户作为此次调研的重点对象。
由于青海省地域广阔,不同地区的经济与金融发展状况差异较大。为了较全面地反映青海省农牧区金融供求状况,本次调查采用典型抽样法,分别从青海省东部农业区和西部牧业区选择若干样本村,利用青海大学学生实习及部分农村生源学生暑期回家探亲时机,按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农户进行访谈,共形成有效问卷283份。
(二)样本基本情况 1 样本农户基本信息 从年龄上看,调查农户的平均年龄为40岁,绝大多数农户的年龄在35~60岁之间。被调查的年轻农户数量之所以少,主要是因为青海省农村农户经营规模较小,需要的劳动力少,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
从文化程度上看,被调查农户的文化水平基本呈现出正态分布的特征,其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人数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1%,高中文化程度占21.67%,初中文化程度占43.37%,小学文化程度占25.64%,文盲占5.22%。由此可见,具有初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户占总人数的65%以上,被调查农户的总体文化程度还不算低。
从民族上看,被调查农户中汉族占一半以上,其余为少数民族,其中回族占21.31%、藏族占16.30%、撒拉族占3.37%、土族占3.24%、蒙古族占1.40%。 2 样本农户生产经营及收入情况 调查统计结果显示,被调农户平均每户家庭人数为5人,平均每户整半劳力为2.5人,平均每人年纯收入为2656.32元,基本与全省农牧民平均每人年纯收入水平持平。
由于农户收入来源的不同,我们把农户分为三类:一是纯农户,主要靠农业收入为主;二是兼农户,收入来源靠农业和非农业为主;三是非农户,即主要以非农牧业收入为主。由于青海省农牧村现在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在被调农户家庭经营类型上突出表现为农户兼业的普遍化,即农户家庭生产经营类型由以前的纯农户为主变为以农业和兼业并存的格局。样本农户中,纯农户占27,72%,兼农户占43.04%,完全脱离农业的非农户占29.24%。这说明,随着青海省农户家庭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农户的金融需求不仅仅局限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农户的金融需求必然会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三、西部地区农村金融需求特征分析
(一)农户金融资产需求结构失衡
调查结果显示,样本农户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中,占比最高的前三项依次是活期存款、现金和定期存款,比重分别为46.45%、38.78%、14.77%,三者合计高达96.44%。农户在未来安排金融资产时,有90.56%的农户选择银行存款,10.58%的农户选择购买保险,而选择购买国债、基金、股票的农户占比分别仅为4.82%、2.37%和1.59%。由此可见,农户金融需求以储蓄型为主,金融投资意识较为薄弱。这主要是由于,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户因住房、教育、医疗等问题而派生的预防性货币需求较大;其次,由于现有农村金融体系较为单一,农村金融机构主要集中于存款类金融机构,导致农户在金融资产安排上倾向于储蓄型资产。
(二)金融需求呈现日益多样化趋势
虽然农户持有金融资产的形式较为单一,但农户金融需求多样化的特征已经开始显现。从样本农户金融需求构成看,除了传统的存取款、贷款需求外,由于外出打工,子女外出读书、就业等对外经济联系事务增强,18.57%的样本农户表示有转账、汇兑需求。
对国债、基金等投资性金融产品的需求也初露端倪,调查显示,8.78%的农户有在未来持有投资性金融资产的意愿。67.73%的农户未来不打算持有投资性金融资产,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资金不多,没有剩余资金进行投资”,认为“对股票、基金了解很少,缺乏相关知识”的占36.82%。
值得一提的是,样本农户的保险需求和意识较为强烈。样本农户认为自己及家人需要保险的占68.91%,认为最需要的保险险种前三项分别为:医疗保险(占78.64%),养老保险(占 56.32%)以及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占50.39%),实际有62.67%农户参加了保险,其中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占92.46%。在已投保的农户中,有34.71%的农户出现过保险事故,出现保险事故的农户中有67.53%的认为保险理赔及时,80.37%的农户认为保险理赔是按照保险合同进行的合理理赔。对未参保的农户,有相当多的主要是担心“理赔太麻烦”和“保险公司赔付的可能性小”而未参加保险。这反映出农村保险公司对保险的宣传和理赔的力度不够,从而导致部分参保农户不了解保险条款而产生误解以及保险理赔的效率低下。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参保的积极性。
(三)生活消费性贷款需求突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在子女教育、看病、盖房以及丧葬与子女婚嫁等方面的支出日益成为农户最重要的支出负担。而在农户既定的收入约束下,很难完成这些大额的支出,因而寻求外部信贷支持是不可避免的。对农户借款用途的调查显示,有37.21%的农户借款是用于为子女交学费,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看病、购买家具的农户分别占17.73%、6.1%和6.62%,还有33%的农户用于其他方面,仅有38.75%的农户借款是用于生产投资,可见样本农户家庭借款主要用于生活性消费支出。但作为生活消费性支出,农户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借款,农户的金融需求受到抑制。
(四)农户对民间金融需求较为普遍
由于农业的弱质性,使得现有金融体系很难满足农户的各项融资需求,因此,为了满足生产性和生活性资金需要,民间金融成为农户解决融资问题的必然选择。目前,农村民间金融活动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农户之间的互助性无息民间借贷;二是有息甚至高息的民间借贷。考虑有些农户可能会有意回避“有息”借贷活动,我们将未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的借贷活动都按民间金融对待。
从调查结果来看,曾经发生过民间借贷的农户占全部样本农户数的82.34%,可见农户参与民间金融比率较高。当问及为什么倾向于民间融资的原因时,有58.26%的农户认为“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难”;有35.32%的认为不需要抵押品;有5.21%的农户认为手续简单,时效性强,能满足临时性资金需求。可见贷款难、贷款条件低是民间金融广泛存在的主要原因。在发生过民间借贷的农户中,当问及“你对民间金融看法时”,有40.16%的农户认为是合法的;有26.23%的农户认为不合法;还有33.61%的农户回答不清楚。这说明农户对民间金融活动认识还不统一,需要对其合理引导。
调查结果表明,农村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与正规金融形成互补,在贷款涉及范围、金额、利率的协商及方便程度等方面,民间金融都显示出其独特的信息优势,可以避免和减少农户在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有利于提高社会资金运转效率,对农村经济起到积极的影响。但由于民间金融的不规范性和自发性容易引发经济和法律纠纷以及对正规金融的挤兑效应,也会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四、西部地区农村金融供给现状分析
(一)农村金融供给存在结构性失衡
首先,从业务类别看,以银行为主,保险、证券业务发展不足。在样本地区农村的乡镇基本都有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网点,但金融机构家数较少,每个乡镇只有1~2家国有商业银行。而保险和证券类金融机构在样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较少,尤其是证券类金融机构,在样本地区没有设立分支机构。
其次,从业务主体看,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市场居于主导地位。农村信用社由于长期扎根农村地区,网点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分布数量多、地域广,并且熟悉当地情况,因而在农村金融市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居于绝对主导地位。调查中,93.72%的样本农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了账户;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在内,均有超过50%的农户未与它们发生业务往来。此外,超过75%的样本农户表示,在他们面临资金短缺时,农信社是他们首选的机构。
农信社在市场的主导地位还体现在较高的市场份额。调查显示,农信社网点数量占全部金融机构网点的七成以上。截至2009年8月末,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存款额达105.9亿元,贷款余额达98.87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达到70.13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97%。
第三,从业务性质看,政策性金融供给不足。近年来,青海省农发行信贷投向已由单纯油粮业务涵盖到了农、林、牧、渔业整个农业领域,更延伸到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生态环境等新领域,贷款投放虽然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与其政策性支农功能相比较,市场竞争力还不强,业务覆盖面还不大。保险业务方面,2007年青海省在部分乡镇开展了种植业、能繁母猪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发展,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险范围逐步扩大,收益农户逐渐增加。但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时间不长,缺乏相关经验,所以在全省范围内并没有全面推广。这使得尽管有38.14%的样本农户表示需要农业保险,但样本当地却没有开展相关保险业务。
(二)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低、融资难
一是网点覆盖面低,服务便利程度差。由于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自身改革需要,逐步从农村金融市场退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可得性降低。以调查地区的海东地区为例,目前该地区共有乡镇94个,金融机构网点162个,除农信社外,大多数金融机构均在县城和人流量相对较大的乡镇,目前仍有33个乡镇未设立金融机构。大多数乡镇也只有1家金融网点,金融覆盖率为65%。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农户从住宅到最近的金融机构距离平均为7.82公里,办理一次金融业务平均所需时间为2小时左右。
二是贷款需求满足度不高。在此次问卷调查中,208户有贷款需求,实际获得贷款的农户为47户,贷款满足率仅为22.6%。在获得贷款的农户中,70.21%的农户认为贷款只能满足部分融资需求。据统计,截至2009年2月海东地区发放农户贷款10.52亿元,其中联保、担保、信用、抵押的占比分别为23%、9.2%、24.12%、1.3%。全区有贷款需求农户12.41万户,贷款满足户数2.72万户,贷款满足率为21.91%。这与我们的调查结果符合。为什么农户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呢?这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首先是农业的弱质性。受传统农业发展滞后的影响,绝大部分样本农户信贷仍依托于小农经济,在农村金融市场上,这些农户在参与融资竞争过程中具有先天的致命弱点,具体表现为:第一,在传统农业条件下,农业生产季节性强、经营周期长,自然灾害频繁,而且农产品市场机制、农业保险机制以及财政保障机制等现有各种调控机制转移和分散农业风险的功能非常弱;第二,农村信贷需求主体(农户)数量庞大,信贷需求规模及经营规 模小,空间上高度分散;第三,农村地产和房产等不动产产权不明晰,农户自我发展和积累能力弱,他们拥有的有效资产和抵押品严重不足,其信用缺乏有效保障;第四,由于农村科技教育、交通运输、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以及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水平和服务效率低下,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运销成本高、投资回报率低、风险高;第五,绝大多数农户缺乏合作意识、风险意识,农户在信贷过程中道德风险较高。这些缺陷决定了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成本、监管成本和信贷风险都太高,所以正规金融机构从利润最大化角度出发纷纷削减对农户的信贷支持。
其次是正规金融信贷供给与农户信贷需求的错位。由于样本农户多数属于贫困户,处于传统农业阶段。他们缺乏基本生产和生活资金,手头的现金不能应付大项和临时性支出,他们的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消费性需求上,有贷款的迫切需求。农户生活型需求的特点是金额大小不定,资金需求极为分散,临时应急性强。由于是消费性金融需求,还款来源缺乏保障,且无任何抵押,贷款风险大,金融机构不愿,也不敢发放贷款。
在问及“在申请贷款时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时,50.94%的农户认为需要抵押条件太苛刻,48.91%的农户认为贷款利息高,41.40%的家户认为贷款手续繁琐,26.34%的认为贷款期限短,17.25%的农户认为贷款数额小,由此可见,担保抵押条件苛刻、利息高、手续繁琐成为农户贷款难的三大主要障碍。
五、结论及建议
通过上述调查和分析,我们认为当前西部地区农村金融供求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是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与供给主体和形式单一性的矛盾;二是农村金融需求扩大与金融供给减少的矛盾;三是农村经济弱质性导致风险程度高与有效抵押担保缺失的矛盾;四是民间金融不规范发展与金融风险防范的矛盾。为此,我们要积极适应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新需求,建立、完善现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当前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建设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农村金融服务风险高、收益低、资金周转慢的特点,客观上与商业性金融运作存在矛盾,这在西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因此,西部地区农村金融体系必须形成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互补充,“扬其所长,避其所短”,在充分调动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性的基础上,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调动国有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等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并积极探寻其他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一是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强化支农职能,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直接面对农业、农村、农户,覆盖面广的优势,把农村信用社培养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二是扩大邮政储蓄的功能,发挥其在农村网点多的优势,加速建立邮政储蓄的支农机制;三是在保留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政策性支农领域,把农业开发、扶贫贴息等政策性业务转给农业发展银行,使其信贷重点由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由产品贷款转向产业贷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四是在农业银行改革的同时,克服其偏离农村的倾向,可通过税收、利率、存款准备率等优惠措施引导其积极参与农村金融业务;五是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限制,通过指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化,建立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和破产保护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制度,保护中小贷款人利益,为民间金融发展提供保障;六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
(二)增加和丰富农村金融产品的供给,满足农户多元化金融需求
农户金融需求多元化已经成为西部农村金融需求的显著特征,因此,农村金融供给要有的放矢。首先针对西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金融需求的特点,金融机构应提供符合农户基本需求,以简单的存取、汇兑和贷款、保险等为主的基础性金融服务。其次丰富针对农户的信贷产品。继续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贷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发展适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信贷产品。三是探索扩大信贷抵押、质押范围的方式,如林权抵押、存单质押、动产抵押、农产品抵押等新型抵押方式。四是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广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业务,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丰富农村地区金融产品。
(三)建立相关农户保障制度,降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
农户融资可得性低、融资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贷款保证机制。由于我国农村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农民在剧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如医疗问题、养老问题、教育问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对农村金融运行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应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探索农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等基本保障机制,解决农户基本生产生活消费的后顾之忧,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弱化农户对生活性借贷的需求,避免商业性贷款被沦为“救济款”的尴尬局面。
另外,为提高农业生产性贷款的安全性,降低不良贷款的发生率,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村。首先应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度补贴和政策优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设立农业保险机构,通过保险创新逐步扩大农业保险的承保范围;其次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在充分考虑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切实可行的农村担保机制,发展新型贷款模式以及农产品期货市场,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风险。
(四)改善农村金融生态,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西部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差,也是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因此,我们既要鼓励农村金融组织和金融产品创新,又要不断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加快农户征信体系建设完善。目前,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正在向县域延伸,应该加快这一对接过程,扩大在农村地区的诚信宣传,推广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建设,创造和利用条件尽快建设完善农户的个人信用数据库,为信用信贷等金融服务提供便利;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如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以及偏远地区的金融机构尽快纳入到统一的支付结算体系之中;三是要结合农户分散和金融意识不强的特点,积极创新服务理念,大力加强农村金融教育,普及农村金融知识,提升农村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素质;四是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逃废金融债权等金融犯罪行为,规范农村金融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