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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与传统律规式教学相比,境遇式教学是一种生成性的教学,更加注重在教学规律指导下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以及师生之间的有效互动。伦理学课程因其实用性及对社会道德建构的重要意义,更需要采用境遇式教学方式。境遇式教学模式下的备课重在理解,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要求教师具备广博的知识。
[关键词]境遇式 教学模式 伦理学 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程敬华(1981- ),女,吉林汪清人,齐齐哈尔大学哲法学院哲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哲学、伦理学;庄龙玉(1982- ),男,黑龙江嫩江人,齐齐哈尔大学哲法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6)房咏梅(1970- ),女,吉林汪清人,通化师范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哲学、伦理学。(吉林 通化 134002)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201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构建高校伦理学课‘境遇式’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黑教高[2011]150号)、2012年齐齐哈尔大学教研重点项目“高校伦理学课程中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项目编号:201203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6-0161-02
一、律规式教学和境遇式教学
罗祖兵认为境遇式(性)教学是与律规式(性)教学不同的一种教学模式,我们通常采用的教学模式是律规式教学模式,即认为教学是存在规律的,教师的任务是掌握教学规律,并按照教学规律来设计课堂教学。正如吴惠青所指出的:“教师所要做的就是依据国家和课程专家的意图,将既定的课程内容传授给学生,并努力保证这种传递过程的迅捷和有效。”①
(一)律规式教学的困境
当前,律规式教学被广泛采用,如教师课前要根据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并准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对课堂中要讲授的内容要十分熟悉,对于一堂课上要讲授多少内容以及讲授什么内容都要事先做好规划,课堂教学的板书要提前设计好,甚至每次课程内容要讲授多少分钟,可以有几分钟的自由安排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这种教学模式较为注重课堂的形式,在课堂的内容方面则重视不足。在此过程中,教师要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则要吸收教师所传授的知识,相对来说,教学过程不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学生被动接受知识,教师则成为刻板传授知识的机器。教师只要按照教学规律准确、高效地传授知识即可,至于师生之间有效的互动,则很少考虑。律规式教学的典型特征是预成性,教学设计在教学之前就完成了,教师在教学时只是执行教学设计,所发挥的作用非常机械。鉴于律规式教学的不足,有必要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境遇式教学模式。
(二)境遇式教学的优势
境遇式教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律规式教学的缺陷。“虽然它也需要教学设计,但在实际的课堂上它又不完全固守教学设计。因为它认为,教学设计不可能预计实际教学过程中的所有事件,当实际教学出现了有益的生成性因素时,教学更应适宜于此情境而不是固守原有的教学设计。”②境遇式教学将课堂作为一种情境,认为教学规律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生成的,需要师生共同完成教学过程。境遇式教学并非无视教学规律,而是根据课堂的情境做出合适的反应,在教学规律涵盖不到的情境下做出有效的处理。相对来说,境遇式教学更加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更能发挥学生与教师的主观能动性。
二、境遇式教学模式中的伦理学教学
以往的道德教育往往是给年轻人指出什么是合适的、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合适的、不应当做的。这种教育“重视的是权威与教条,忽视了道德教育必须要靠个体的自觉与能动做基础”③。传统的律规式教学的特点是学生可以很熟练地掌握一些道德箴言,但是这些道德箴言却成为空洞的教条,对他们的行动并不发挥任何指导作用。“道德实践不应是教条式的照搬,而应是一种生活智慧。”④境遇式教学注重将课堂作为一种情境,将知识看成是生成性的,并不给学生现成的道德箴言,而是让学生置身于具体的道德情境中,自己去理解、体会具体情境下的行动方式,以此来体会道德箴言的正确性。这个过程是学生自己判断、学习的过程,充分调动了他们的主体性。置身于不同的道德情境时,学生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境做出自己的判断,并且在行动的过程中更好地理解道德箴言,对此要进行道德资源整合。鉴于伦理学课程的实用性及其对社会道德建构的重要意义,采用境遇式教学方式更能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启发学生自己来判断是非善恶,并将自己的判断作为进一步行动的依据。
(一)境遇式教学模式中重在理解的备课方式
以往在律规式教学模式的指导下,备课是一项繁重的工作,尤其是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教师来说,由于尚未较好地掌握教学规律,课前要花大量的时间备课,授课过程中会因为紧张、不自信等忘记准备好的内容,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就不能随机应变。这样一来,不仅费时费力,还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并且对授课教师自身教学能力的培养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引入境遇式教学模式后,教师课前只要掌握大致框架,授课过程中根据课堂情境随时发挥即可。这样既缩短了备课时间,使得教师可以腾出时间通过阅读大量相关书籍拓展知识面,又大大增强了教学效果,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当然,境遇式教学并非备课时忽视知识的准确性,而是在熟练掌握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根据课堂情境做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统一,使教学不再是一个机械的既定模式,而是一个生成性的过程。境遇式教学以律规式教学为基础,是对律规式教学的升华。
(二)境遇式教学模式中多元化的教学方式
在接受了境遇式教学模式之后,除了传统的讲授外,还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来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增强学生的道德判断力。
1.应用案例教学方法。学生对单纯的概念、范畴、规律的掌握缺乏热情,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如果只是机械地传授知识,无法引起学生的共鸣,甚至讲授过后学生脑海中都不会留下印象。如果能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不仅能加深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而且能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方式不仅体现在伦理学这一门学科上,也可以推广到其他学科,从而真正起到了提升学生素质,体现教育价值和意义的作用。 如在讲授道德选择时,可以引用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中的一个有关生存选择的虚拟例证,让学生通过选择窥探到自身所持的道德准则。这个例证虽然是一个虚拟的例证,但是非常典型,而且很适合课堂这一情境。通过对12个遇险的人中谁有生存权利的选择,诸如生存可能性的原则、自我优先的原则、德性的原则等,体现出学生的道德准则。通过这一例证,教师可以深化知识,引导学生思考一些普世的原则,比如妇女儿童优先原则,还可以帮助学生运用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在选择时运用混合的原则,而不是单一的原则。这个道德选择的例证,不仅使学生明确了自身的道德准则,而且深化了对道德评价和选择根据的理解,起到了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果。
2.组织学生课堂讨论。与哲学的其他二级学科相比,伦理学的应用性更强,国家政策、社会热点乃至生活中的日常琐事很多都可以用伦理学知识来分析和解释。授课中适时地引入相关的问题,让学生参与讨论,不仅加强了学生对相关理论的理解,又体现了伦理学这一学科的实践性。授课过程中可以把伦理学理论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来剖析现实生活,用实践来深化对理论的认识。
讲授道德的规律性时,可以组织学生讨论“随着社会发展道德是否退步了”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可以按照学生的判断将他们划分为正反两方,通过辩论的方式,澄清学生的观点,提高学生的辨别力。由社会发展与道德进步“二律背反”观点的讨论,还可以引出道德进步的表现、评判道德进步的标准以及道德发展和进步的规律。这一情境的设置不仅遵循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教学规律,而且深化了学生对理论的理解,提高了学生的道德判断力。
三、境遇式教学模式的启示
在应用境遇式教学之后,学生改变了课堂上昏昏欲睡的情况,对于一些感兴趣的话题,能够踊跃参加,不但在课上积极与任课教师进行讨论,即使在课下也会积极翻阅相关的参考书,自己主动去获取知识,从以往的“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极大地提高了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境遇式教学模式的应用,对于学生的启迪不是一时的,而是一生的,关键是培养了学生自己认真思考的习惯。境遇式教学将知识看成是生成性的。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意识至关重要。要真正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唯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
(一)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在授课过程中,不能将学生看作被动接受知识的客体,而应将其看作主动吸收知识的主体。主体是具备主体意识的,尤其是伦理学这一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至关重要。对于是非善恶等观念,只靠观念的灌输,往往不能使学生有深刻的理解,正如阿伦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中指出的,艾希曼可以背诵道德律令,但是却并不能阻止他作恶。“关键在于,他是‘无思’的,阿伦特用这个词指的不是粗心,而是指没有共通意识,或没有思考能力。”⑤主体意识就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只要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学生就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境理解道德,才能更好地学习伦理学这门课程,否则,即使将道德信条背诵得再好,恐怕也未必能成为有道德的人。
(二)教师要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
传统的律规式教学往往不太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在课堂上只要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传授完毕,授课过程就算结束了,至于学生掌握得好不好是他们自己的问题。境遇式教学模式要求教师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境遇式教学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而互动的过程是不能事先予以完全规定的,学生在与教师互动的过程中,可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需要教师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如果教师的知识储备不足,就很难应付学生随时提出的各种问题。采用境遇式教学模式进行教学,需要教师在课后进行大量的阅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
境遇式教学模式在伦理学课程教学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境遇式教学模式在本质上是与律规式教学模式不同的一种教学模式,是一种注重生成性的教学理念,对其他课程的教学也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注释]
①吴惠青.论教师个体的生存方式[J].教育研究,2003(6):44.
②罗祖兵.从“预成”到“生成”——境遇性教学导论[DB/OL].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QueryID=0&CurRec=1&recid=&filename=2007113893.nh&dbname=CDFD9908&dbcode=CDFD&pr=&urlid=&yx=&v=MTY5NDR1eFlTN0RoMVQzcVRyV00xRnJDVVJMbWZZT1JzRnlEaFc3ekFWMTI3R2JLNUhkbkZySkViUElSOGVYMUw=,2007-06-01.
③韦政通.中国人的道德思考[A].文崇一,萧新煌.中国人:观念与行为.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58.
④李华忠.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选择向度论略[J].广西社会科学,2010(8):35.
⑤(美)伊丽莎白·扬-布鲁尔.阿伦特为什么重要[M].刘北成,刘小鸥,译.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9:2.
[关键词]境遇式 教学模式 伦理学 教学改革
[作者简介]程敬华(1981- ),女,吉林汪清人,齐齐哈尔大学哲法学院哲学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哲学、伦理学;庄龙玉(1982- ),男,黑龙江嫩江人,齐齐哈尔大学哲法学院社会工作系,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黑龙江 齐齐哈尔 161006)房咏梅(1970- ),女,吉林汪清人,通化师范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哲学、伦理学。(吉林 通化 134002)
[基金项目]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2011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构建高校伦理学课‘境遇式’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黑教高[2011]150号)、2012年齐齐哈尔大学教研重点项目“高校伦理学课程中大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项目编号:201203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6-0161-02
一、律规式教学和境遇式教学
罗祖兵认为境遇式(性)教学是与律规式(性)教学不同的一种教学模式,我们通常采用的教学模式是律规式教学模式,即认为教学是存在规律的,教师的任务是掌握教学规律,并按照教学规律来设计课堂教学。正如吴惠青所指出的:“教师所要做的就是依据国家和课程专家的意图,将既定的课程内容传授给学生,并努力保证这种传递过程的迅捷和有效。”①
(一)律规式教学的困境
当前,律规式教学被广泛采用,如教师课前要根据教材内容认真备课,并准备相应的教学材料,对课堂中要讲授的内容要十分熟悉,对于一堂课上要讲授多少内容以及讲授什么内容都要事先做好规划,课堂教学的板书要提前设计好,甚至每次课程内容要讲授多少分钟,可以有几分钟的自由安排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这种教学模式较为注重课堂的形式,在课堂的内容方面则重视不足。在此过程中,教师要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学生则要吸收教师所传授的知识,相对来说,教学过程不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学生被动接受知识,教师则成为刻板传授知识的机器。教师只要按照教学规律准确、高效地传授知识即可,至于师生之间有效的互动,则很少考虑。律规式教学的典型特征是预成性,教学设计在教学之前就完成了,教师在教学时只是执行教学设计,所发挥的作用非常机械。鉴于律规式教学的不足,有必要在教学过程中采用境遇式教学模式。
(二)境遇式教学的优势
境遇式教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律规式教学的缺陷。“虽然它也需要教学设计,但在实际的课堂上它又不完全固守教学设计。因为它认为,教学设计不可能预计实际教学过程中的所有事件,当实际教学出现了有益的生成性因素时,教学更应适宜于此情境而不是固守原有的教学设计。”②境遇式教学将课堂作为一种情境,认为教学规律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生成的,需要师生共同完成教学过程。境遇式教学并非无视教学规律,而是根据课堂的情境做出合适的反应,在教学规律涵盖不到的情境下做出有效的处理。相对来说,境遇式教学更加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更能发挥学生与教师的主观能动性。
二、境遇式教学模式中的伦理学教学
以往的道德教育往往是给年轻人指出什么是合适的、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合适的、不应当做的。这种教育“重视的是权威与教条,忽视了道德教育必须要靠个体的自觉与能动做基础”③。传统的律规式教学的特点是学生可以很熟练地掌握一些道德箴言,但是这些道德箴言却成为空洞的教条,对他们的行动并不发挥任何指导作用。“道德实践不应是教条式的照搬,而应是一种生活智慧。”④境遇式教学注重将课堂作为一种情境,将知识看成是生成性的,并不给学生现成的道德箴言,而是让学生置身于具体的道德情境中,自己去理解、体会具体情境下的行动方式,以此来体会道德箴言的正确性。这个过程是学生自己判断、学习的过程,充分调动了他们的主体性。置身于不同的道德情境时,学生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境做出自己的判断,并且在行动的过程中更好地理解道德箴言,对此要进行道德资源整合。鉴于伦理学课程的实用性及其对社会道德建构的重要意义,采用境遇式教学方式更能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启发学生自己来判断是非善恶,并将自己的判断作为进一步行动的依据。
(一)境遇式教学模式中重在理解的备课方式
以往在律规式教学模式的指导下,备课是一项繁重的工作,尤其是对于刚参加工作的教师来说,由于尚未较好地掌握教学规律,课前要花大量的时间备课,授课过程中会因为紧张、不自信等忘记准备好的内容,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就不能随机应变。这样一来,不仅费时费力,还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并且对授课教师自身教学能力的培养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引入境遇式教学模式后,教师课前只要掌握大致框架,授课过程中根据课堂情境随时发挥即可。这样既缩短了备课时间,使得教师可以腾出时间通过阅读大量相关书籍拓展知识面,又大大增强了教学效果,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当然,境遇式教学并非备课时忽视知识的准确性,而是在熟练掌握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根据课堂情境做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统一,使教学不再是一个机械的既定模式,而是一个生成性的过程。境遇式教学以律规式教学为基础,是对律规式教学的升华。
(二)境遇式教学模式中多元化的教学方式
在接受了境遇式教学模式之后,除了传统的讲授外,还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来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增强学生的道德判断力。
1.应用案例教学方法。学生对单纯的概念、范畴、规律的掌握缺乏热情,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如果只是机械地传授知识,无法引起学生的共鸣,甚至讲授过后学生脑海中都不会留下印象。如果能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不仅能加深他们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而且能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方式不仅体现在伦理学这一门学科上,也可以推广到其他学科,从而真正起到了提升学生素质,体现教育价值和意义的作用。 如在讲授道德选择时,可以引用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中的一个有关生存选择的虚拟例证,让学生通过选择窥探到自身所持的道德准则。这个例证虽然是一个虚拟的例证,但是非常典型,而且很适合课堂这一情境。通过对12个遇险的人中谁有生存权利的选择,诸如生存可能性的原则、自我优先的原则、德性的原则等,体现出学生的道德准则。通过这一例证,教师可以深化知识,引导学生思考一些普世的原则,比如妇女儿童优先原则,还可以帮助学生运用哲学的辩证思维方式,在选择时运用混合的原则,而不是单一的原则。这个道德选择的例证,不仅使学生明确了自身的道德准则,而且深化了对道德评价和选择根据的理解,起到了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效果。
2.组织学生课堂讨论。与哲学的其他二级学科相比,伦理学的应用性更强,国家政策、社会热点乃至生活中的日常琐事很多都可以用伦理学知识来分析和解释。授课中适时地引入相关的问题,让学生参与讨论,不仅加强了学生对相关理论的理解,又体现了伦理学这一学科的实践性。授课过程中可以把伦理学理论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来剖析现实生活,用实践来深化对理论的认识。
讲授道德的规律性时,可以组织学生讨论“随着社会发展道德是否退步了”的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可以按照学生的判断将他们划分为正反两方,通过辩论的方式,澄清学生的观点,提高学生的辨别力。由社会发展与道德进步“二律背反”观点的讨论,还可以引出道德进步的表现、评判道德进步的标准以及道德发展和进步的规律。这一情境的设置不仅遵循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教学规律,而且深化了学生对理论的理解,提高了学生的道德判断力。
三、境遇式教学模式的启示
在应用境遇式教学之后,学生改变了课堂上昏昏欲睡的情况,对于一些感兴趣的话题,能够踊跃参加,不但在课上积极与任课教师进行讨论,即使在课下也会积极翻阅相关的参考书,自己主动去获取知识,从以往的“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极大地提高了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风气。境遇式教学模式的应用,对于学生的启迪不是一时的,而是一生的,关键是培养了学生自己认真思考的习惯。境遇式教学将知识看成是生成性的。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意识至关重要。要真正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唯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
(一)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
在授课过程中,不能将学生看作被动接受知识的客体,而应将其看作主动吸收知识的主体。主体是具备主体意识的,尤其是伦理学这一学科的特殊性决定了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至关重要。对于是非善恶等观念,只靠观念的灌输,往往不能使学生有深刻的理解,正如阿伦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中指出的,艾希曼可以背诵道德律令,但是却并不能阻止他作恶。“关键在于,他是‘无思’的,阿伦特用这个词指的不是粗心,而是指没有共通意识,或没有思考能力。”⑤主体意识就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只要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学生就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境理解道德,才能更好地学习伦理学这门课程,否则,即使将道德信条背诵得再好,恐怕也未必能成为有道德的人。
(二)教师要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
传统的律规式教学往往不太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教师在课堂上只要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传授完毕,授课过程就算结束了,至于学生掌握得好不好是他们自己的问题。境遇式教学模式要求教师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境遇式教学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而互动的过程是不能事先予以完全规定的,学生在与教师互动的过程中,可能会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解答,需要教师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如果教师的知识储备不足,就很难应付学生随时提出的各种问题。采用境遇式教学模式进行教学,需要教师在课后进行大量的阅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
境遇式教学模式在伦理学课程教学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境遇式教学模式在本质上是与律规式教学模式不同的一种教学模式,是一种注重生成性的教学理念,对其他课程的教学也具有重要的启示和指导意义。
[注释]
①吴惠青.论教师个体的生存方式[J].教育研究,2003(6):44.
②罗祖兵.从“预成”到“生成”——境遇性教学导论[DB/OL]. http://www.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QueryID=0&CurRec=1&recid=&filename=2007113893.nh&dbname=CDFD9908&dbcode=CDFD&pr=&urlid=&yx=&v=MTY5NDR1eFlTN0RoMVQzcVRyV00xRnJDVVJMbWZZT1JzRnlEaFc3ekFWMTI3R2JLNUhkbkZySkViUElSOGVYMUw=,2007-06-01.
③韦政通.中国人的道德思考[A].文崇一,萧新煌.中国人:观念与行为.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58.
④李华忠.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选择向度论略[J].广西社会科学,2010(8):35.
⑤(美)伊丽莎白·扬-布鲁尔.阿伦特为什么重要[M].刘北成,刘小鸥,译.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译林出版社,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