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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有为
潘钟1969年7月14日生于四川省富顺县一个偏僻的农村家庭,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家境贫穷。为了改变命运,潘钟刻苦学习,每天读书到很晚,他要求自己的成绩一定要比别人强。1987年8月,潘钟从县城高中毕业后,来到四川省地方国营宜宾五粮液酒厂510车间当上了一个普通工人。与其他工人不同,潘钟在工作中,每天早来晚走,脏活、累活抢着干,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同事总是笑脸相迎,和睦相处。喜欢读书的潘钟业余时间几乎都是用来“啃”书本,领导和同事们无不对这个聪明能干、讨人喜欢的小伙子竖起大拇指。
潘钟的出色表现引起了车间领导的注意。1994年10月,年轻的潘钟被任命为五粮液集团公司团委委员、团委干事,从工人转变成干部。2000年5月,他又出任公司业务经理,开始步入仕途。从2009年1月开始,潘钟先后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投资监督部副部长、投资技改部部长等重要职务。2017年7月,潘钟任集团仙林果酒有限公司总经理。
以往的潘钟,在同事的眼中是有能力、肯干事的。在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初期,他也确实做了一些实事。为破解五粮液酒类产品产能不足、供不应求的难题,他加速实施了一批工程建设项目,这为当时五粮液集团超常规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可是,在事业蒸蒸日上的同时,潘钟的心态开始失衡。当他看到承揽建设工程的包工头出手阔绰,穿名牌坐好车,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而自己常年奔波风吹日晒,却守着一点“死工资”过日子,一点也“潇洒”不起来,心态发生了变化……
利令智昏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潘钟的贪腐并不是与生俱来,他也曾清廉,但因小节不守而迈出贪腐的第一步后便不可控制,积重难返。
一个小学同学的一次到访,让思想根基不深不稳的潘钟在如何看待权力、如何使用权力的问题上产生了偏差,从此人生步入歧途。2009年7月的一天,潘钟的一个小学同学袁某不请自来,跟潘钟闲聊了一会儿,说起自己承揽了一个商厦的五粮液集团户外广告建设工程,请潘钟以后帮忙给关照一下,临走时还给潘钟留下了1万元。那个年代1万元不是小数目,这对刚满不惑之年的潘钟来说是非常诱人的。潘钟自己还原了当时初次受贿的心理:“当时我思想斗争十分激烈,一方面,明知道收受他人钱财是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贪欲又诱使我自己原谅自己,下不为例。”
潘钟收下了袁某送来的1万元钱,开始时心里也很紧张。过了一段时间,潘钟一看没啥动静,求他办事的人依然络绎不绝,就把心放到了肚子里。有了第一次的“相安无事”,以后潘钟便毫无顾忌了。从2009年7月至2014年春节前,潘钟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非法收受袁某现金共计6万元,先后三次非法收受陈某现金共计5万元,为袁某、陈某在“N市大厦户外广告”等工程项目中谋取利益。
欲望一旦放纵,权力一经滥用,便会一发不可收拾。潘钟的贪欲自此无限膨胀。潘钟先后十三次非法收受肖某現金共计39.5万元,为其在“质检大楼液晶拼接屏采购及安装项目”“消防报警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质量检测中心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等工程项目中谋取利益。潘钟先后三次非法收受邓某现金共计22万元,为其在工程项目中谋取利益。
潘钟先后五次非法收受郭某现金共计13万元,为其在“天网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电梯维护保养项目”等工程项目中谋取利益……小节不守,养痈遗患。从最初的1万元,到几万元、几十万元,潘钟一步步走向深渊。
潘钟犯罪数额最大的一笔是收受余某贿赂95万多元。2010年初,五粮液集团筹建“千亿工程项目场平工程”,开发商余某得知消息后,经人介绍找到时任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的潘钟,希望潘钟帮忙,拿到工程的标段。潘钟没有拒绝,说“你们公司的情况我了解一些,但这次参加投标的单位比较多,你们想要中标,价格一定要合理,高了肯定不行”。余某表示,如果公司中标,一定会感谢潘主任的。随后,在潘钟的关照下,余某如愿中标。为了表示感谢,一天下午,余某给潘钟打电话,说:“潘主任,我去看看您。您有空吗?”潘钟说过来吧。余某来到潘钟的办公室,说道:“潘主任,工程顺利开工了,这30万元是我的一点心意,以后还需要您的关照。”说着话,他把事先准备好的钱递给了潘钟。潘钟略微犹豫了一下,就收下了。案发后,潘钟回忆说:“收这么多钱,我心里很不安。但我又想,我帮了他忙,他主动送钱给我的,他是自愿送的,不是我要的,不会有什么事。”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此后,潘钟与余某成了“知心”的好朋友。从2010年春节至2014年4月,潘钟先后四次收受余某现金46.8万元,黄金1800克(价值48万余元),为余某在各项工程项目中谋取利益。
沆瀣一气
上梁不正下梁歪。贪婪的潘钟自己以权谋私,也带坏了队伍,败坏了风气。潘钟任五粮液集团投资技改部部长期间,郑某与其搭班子,任投资技改部副部长。在潘钟的影响下,郑某也动起了歪脑筋,打起了歪主意。
2007年至2016年期间,郑某先后八次收受一家公司负责人甘某给予的现金共计24万元,为其在五粮液公司承建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款划拨等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至2017年期间,郑某先后五次收受某公司总经理余某给予的现金共计10.9万元,为其在五粮液公司某工程提供帮助。2015年到2018年春节前,郑某先后四次收受某公司总经理陈某给予的现金共计10万元,为其在五粮液公司打米厂开孔等工程提供帮助。2017年9月和11月,郑某先后两次收受一家公司项目经理梁某给予的现金共计1.2万元,为其中标五粮液公司某工程第一标段提供帮助。 随着受贿次数的增加,郑某也愈发“放得开”。除了收受“感谢费”之外,尝到“甜头”的郑某甚至直接打电话索要好处。曹某有意挂靠某公司在五粮液集团公司做工程。2013年下半年,郑某的亲戚邓某告知他,五粮液公司有一个项目,当时项目的招标文件还没有挂到网上。曹某知晓后,就请邓某给郑某打招呼,“如果能中标,一定表示感谢”。随后,邓某答应了。后来,曹某挂靠了一家公司中标了该工程。几天后,邓某上门让其拿事先答应给的感谢费,还说“按规矩应该拿中标价的3%”。不过,曹某认为邓、郑二人要价太高,为此三方闹得不愉快。为了缓和关系,曹某之后分几次给了邓某20万元,给了郑某9.3万元。曹某感觉到,郑某拿钱后在其项目上的罚款少了,找郑某签字、划拨工程款等都非常顺利。几年间,郑某先后收受贿赂208万元。五粮液集团投资技改部招投标管理室主管熊某也与潘钟、郑某沆瀣一气。
一家公司负责人詹某为了感谢潘钟等人在工程项目中给予的帮助,在2017年、2018年春节前,分两次送给潘钟、熊某36万元。据调查,每次都是熊某具体经手,詹某将现金拿给熊某后,再由熊某拿给潘钟。潘钟、郑某、熊某等人心思没有放在工作上,一心只想着捞取好处,把好端端的五粮液集团投资技改部搞得乌烟瘴气。
身陷囹圄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8年下半年,宜宾市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关于潘钟利用职权受贿的举报材料,随即指定珙县纪委监委展开调查。心里有鬼的潘钟听到风声后,采取了多种方式应对检查。他把收受开发商余某的1800克黄金以每克260元的低价进行了处理,还把收受现金中最大的一笔30万元退还了余某。珙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掌握了潘钟收受贿赂的确凿证据,找潘钟谈话。经过一番较量,潘钟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8年12月21日,潘钟因受贿被珙县监察委留置,2019年2月1日被刑事拘留。潘钟涉嫌受贿一案,由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12月20日,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潘钟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潘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300万余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潘钟表示“属实”“无异议”。
珙县法院一审判处潘钟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潘钟不服,向宜宾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2020年4月17日,宜宾市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阅卷审查了此案,讯问了上诉人潘钟,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裁定驳回潘钟上诉,维持原判。与此同时,五粮液集团投资技改部副部长郑某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9年2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3日被逮捕。
法院一审认定,郑某为关系人在工程质量监管、工程验收、资金划拨等方面提供帮助,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受贿金额208万元,属数额巨大。郑某有索贿情节,对索贿部分依法从重处罚。不过,郑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其积极退缴部分赃款,预缴了罰金,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郑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一审宣判后,郑某也提出上诉。宜宾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与潘钟、郑某相似,五粮液集团投资技改部招投标管理室主管熊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动合同。最终,熊某因受贿172.4万元,被法院判刑五年。
潘钟、郑某、熊某三人的教训在五粮液集团引起了强烈反响。案发后,五粮液集团公司在宜宾市纪委监委指导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自查自纠活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填写廉洁档案和自查表,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数十名与酒类产品营销有关的中层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公司还颁布《“五粮液”品牌产品开发及清退管理标准》《五粮液集团系列酒品牌和产品开发及清退管理标准》,大刀阔斧清除违规运营经销商,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斩断可能滋生腐败的利益链。从年轻有为、意气风发到身陷囹圄、身败名裂,潘钟在人生道路上因金钱迷失了方向,最终走向犯罪深渊,自毁前程,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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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