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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析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方法,以期为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稳定长久发展提供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历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持续加大、村社调整合并、全面消薄、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等重大事件,实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针对新问题,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完善监管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意义
(一)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和保障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特别对广大农民来说,更是一个严峻而又迫切的现实问题。因此,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上,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阳光化为基本要求,提高财务管理的主体意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监管责任为重点,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和村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走共同富裕之路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二)有利于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职能
集体经济组织中,一切涉及资金的收支活动,都与财务管理有关。事实上,财务管理的触角,常常伸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的各个角落。村级财务管理在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经济实力,承担起统一服务,管理协调等职能。
(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需要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对于堵住制度的漏洞,确保农村基层干部规范用权,干净干事,把好腐败的关口,提高村干部廉政的意识,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有着积极作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人员队伍配备不够强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主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经管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记账、指导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村级财务审计等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安全性,农经管理队伍的专业性,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与发展。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人员目前还存在专业不对口,缺少有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背景的专门人才。人员队伍不稳定,随着村级换届选举,管理队伍人员流动性大,财务管理人员跟随变动现象;财务管理人员还一身兼数职现象,乡镇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财务管理人员还要配合乡镇中心工作的需要,一人多岗多工作普遍,专职性受到冲击。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新法规新制度不断出台,但是财务管理人员缺少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知识更新慢,有部分财务管理人员,面临年龄偏大,知识结构陈旧,学习能力偏弱,很难跟上财务信息化管理,数字化乡村建设的步伐。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财务问题十分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措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是,笔者在近期参与浙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记账点建设中,发现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
1.资产管理方面。部分村社没有严格遵循国家出台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备用金超限额,存在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现象。对于大额存款项目的管理,未通过招投标选取存款银行,也未经两委班子会议通过而直接转存。定期存单到期后未及时确认相应的利息收入;未及时取消多余的银行账户;专项资金未开设专门账户和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现金管理薄弱,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频繁性地、大额性现金收付。部分村银行存款账实不符,未及时对账,也未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还有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的现象。财务凭证方面,凭证隔年入账,报销审批欠规范,报销凭证不齐全。开出的收据存在因未收到款,一直未入账进行管理的现象。资产管理,部分村还没有建立资产登记制度,有建立的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台账。债权债务涉及范围广,有长期挂账,甚至有些债权债务及专项应付款没有依据,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等情况。
2.集体资产发包、出租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体资产出租也成为了集体经济主要收入的支撑点,但在此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忽视。部分村社存在收费欠规范,收缴承包款、租金不及时、收缴的款项存入个人账户,私自保管挪用问题。资产发包、出租手续欠规范,口说为凭,承包、租赁、转让等合同应签未签,合同内容、日期、承包期限等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及时与承包(租)方簽订承包(承租)合同,并做好承包人、承租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承包、租赁的期限、收益等情况登记。一定金额以上承包、租赁未进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等问题。
3.工程管理方面。部分村社没有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相关程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工程招标规定限额没有严格执行。部分工程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组织验收,未获取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决算报告。工程手续不规范,甚至有工程协议签订时间晚于竣工验收鉴定书上验收时间等现象。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到位
《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要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应当及时,特别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收支情况应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应每月公开一次;资产、资源应至少每年公开一次,有变动时应随时公开;重要事项应当逐项及时公开。年终要全面公开各項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但是实际工作中,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财务公开不规范,公开内容含混、笼统,避重就轻,公开不到位,公开流于形式,群众监督缺乏依据。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务风险不重视
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应税行为,没有依法纳税,实质上属于偷税漏税行为。目前存在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为税务问题,发生被举报等严重问题。主要是由于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不健全,发生了应税行为却没有纳税,错误的以为一直没有纳税是合理的,受法律保护的,形成错误的观念。存在部分税种未按税法规定申报或代扣代缴税款等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应税收入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租赁、村办实体承包承租给他人等。涉及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村委会人员的工资分次支付或年底一次支付的形式,很少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对应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类补贴等,未全额申报纳税,多头工资,但未足额如实申报,产生个人涉税风险。涉及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认识误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遍认为自己不进行生产经营,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账簿设置、财务核算不够完整和规范,对于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划分不清,致使企业所得税核算不规范、不正确等问题。
二、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首先,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划分农村经营管理的行政职责和事业职责,建立健全职责目录清单,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遴选一批有农经、财会专业背景人员充实到农村财务管理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其次,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通过开展定期培训、组织参观学习等途径,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会人员队伍。某些地区,还通过财务管理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方式来提高财会人员的技能水平,其经验和做法都是值得推广和借鉴的。
(二)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规范集体资产管理,首先,做好基础工作,建立清产核资小组,对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并进行产权登记。对因人员死亡、企业倒闭、年份较长无法收回的,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决策程序,由村务联席会议提出书面意见,经社员股东(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核销,并及时在公开栏中公布。全面启动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清查重点关注对历年登记资产资源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变动情况,主要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清查结果,要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示,并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村支两委要签订清查承诺书。清查数据要纳入全省村集体经济数字平台统一管理,并与“三资”监管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从严执行资金管理的“盘核”制;实施财务公开的“逐笔逐项”制;建立集体资产“清查报告”制;实施资产资源处置及大额物资采购“公开招投标”制;实行经济合同的“登记备案”制;推行村级工程“审计管理”制;推广村级用工“派单”制等。通过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律监督等保障措施,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严格执行。
(三)全面推行财务转账支付“村银”共建新农村
全面推行以村务卡、无现金缴存、村级资金支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为内容的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改革工作。寻求政府与银行深层次的合作,普及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共同对村级集体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财务转账支付方式,减少财务报销环节的现金支付行为,同步推出了村务卡、村级收款一码通等项目,有效减少村级现金的使用量,从而避免小微腐败风险点的发生,从源头严格管控村级财务收支。同时,为提高村级财务的运行效率,农业政府主管部门大力推进和完善升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实现村级财务网上审批支付,缓解跑签字的压力,提高审批时效,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和有实效。
(二)依托“村账镇管”模式,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税收入的监控
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应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营新机制,依法经营是基础,依法纳税是义务。一方面,通过当前“村账镇管”模式的广泛使用,使村委会的财务工作更趋于规范。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或代账中心)等归集和整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反馈,以便于税务机关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税收入的有效监管,依法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另一方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特定组织的税收政策,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税收入的构成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税收政策给予支持(如财政返还等),以降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负,促进农村经济更快发展。
(三)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实行年度考评制度
以审计监督助力乡村振兴为落脚点,强化村级财务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财务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开展旨在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审计整改工作,提高村级财务工作的规范性,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浙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农村审计分重点审计和常规审计,重点审计工作每年由政府主管局联合审计局牵头委托审计中介单位开展,常规审计每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内审机构或委托审计中介单位开展。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审计监督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支出的财务问题作出进一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上述审计结果,对各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评,纳入村级年终考核体系。
总而言之,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管理手段与方法创新,调动各种资源,使农村财务管理的实效性以及规范性获得更加有效的强化,有效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久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叶.浅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集体经济,2021(03):131-132.
[2]戴琼,袁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业会计,2021(02):43-45.
[3]沈应仙.怎样规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J].农村财务会计, 2018(08):59-61.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是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历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持续加大、村社调整合并、全面消薄、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等重大事件,实务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针对新问题,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完善监管运行机制,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农村财务管理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意义
(一)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和保障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特别对广大农民来说,更是一个严峻而又迫切的现实问题。因此,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践上,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阳光化为基本要求,提高财务管理的主体意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资产、资源监管责任为重点,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保值增值,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和村民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走共同富裕之路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二)有利于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职能
集体经济组织中,一切涉及资金的收支活动,都与财务管理有关。事实上,财务管理的触角,常常伸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的各个角落。村级财务管理在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提高集体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经济实力,承担起统一服务,管理协调等职能。
(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需要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对于堵住制度的漏洞,确保农村基层干部规范用权,干净干事,把好腐败的关口,提高村干部廉政的意识,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有着积极作用。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人员队伍配备不够强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主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经管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代理记账、指导村级财务管理、指导村级财务审计等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安全性,农经管理队伍的专业性,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与发展。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人员目前还存在专业不对口,缺少有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背景的专门人才。人员队伍不稳定,随着村级换届选举,管理队伍人员流动性大,财务管理人员跟随变动现象;财务管理人员还一身兼数职现象,乡镇的管理工作涉及面广,财务管理人员还要配合乡镇中心工作的需要,一人多岗多工作普遍,专职性受到冲击。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新法规新制度不断出台,但是财务管理人员缺少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知识更新慢,有部分财务管理人员,面临年龄偏大,知识结构陈旧,学习能力偏弱,很难跟上财务信息化管理,数字化乡村建设的步伐。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财务问题十分重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措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是,笔者在近期参与浙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记账点建设中,发现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
1.资产管理方面。部分村社没有严格遵循国家出台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备用金超限额,存在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现象。对于大额存款项目的管理,未通过招投标选取存款银行,也未经两委班子会议通过而直接转存。定期存单到期后未及时确认相应的利息收入;未及时取消多余的银行账户;专项资金未开设专门账户和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现金管理薄弱,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频繁性地、大额性现金收付。部分村银行存款账实不符,未及时对账,也未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还有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的现象。财务凭证方面,凭证隔年入账,报销审批欠规范,报销凭证不齐全。开出的收据存在因未收到款,一直未入账进行管理的现象。资产管理,部分村还没有建立资产登记制度,有建立的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台账。债权债务涉及范围广,有长期挂账,甚至有些债权债务及专项应付款没有依据,债权债务未及时清理等情况。
2.集体资产发包、出租方面。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集体资产出租也成为了集体经济主要收入的支撑点,但在此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忽视。部分村社存在收费欠规范,收缴承包款、租金不及时、收缴的款项存入个人账户,私自保管挪用问题。资产发包、出租手续欠规范,口说为凭,承包、租赁、转让等合同应签未签,合同内容、日期、承包期限等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及时与承包(租)方簽订承包(承租)合同,并做好承包人、承租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承包、租赁的期限、收益等情况登记。一定金额以上承包、租赁未进入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等问题。
3.工程管理方面。部分村社没有严格履行工程项目相关程序,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工程招标规定限额没有严格执行。部分工程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组织验收,未获取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决算报告。工程手续不规范,甚至有工程协议签订时间晚于竣工验收鉴定书上验收时间等现象。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到位
《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要加大村级财务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规定,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财务公开应当及时,特别对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求公开的财务活动要专项公开,重点解释。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收支情况应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应每月公开一次;资产、资源应至少每年公开一次,有变动时应随时公开;重要事项应当逐项及时公开。年终要全面公开各項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但是实际工作中,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财务公开不规范,公开内容含混、笼统,避重就轻,公开不到位,公开流于形式,群众监督缺乏依据。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务风险不重视
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应税行为,没有依法纳税,实质上属于偷税漏税行为。目前存在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为税务问题,发生被举报等严重问题。主要是由于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不健全,发生了应税行为却没有纳税,错误的以为一直没有纳税是合理的,受法律保护的,形成错误的观念。存在部分税种未按税法规定申报或代扣代缴税款等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应税收入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房屋租赁、村办实体承包承租给他人等。涉及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村委会人员的工资分次支付或年底一次支付的形式,很少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部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对应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类补贴等,未全额申报纳税,多头工资,但未足额如实申报,产生个人涉税风险。涉及企业所得税方面,存在认识误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遍认为自己不进行生产经营,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账簿设置、财务核算不够完整和规范,对于应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划分不清,致使企业所得税核算不规范、不正确等问题。
二、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首先,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划分农村经营管理的行政职责和事业职责,建立健全职责目录清单,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遴选一批有农经、财会专业背景人员充实到农村财务管理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其次,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乡镇(街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人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通过开展定期培训、组织参观学习等途径,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农村财会人员队伍。某些地区,还通过财务管理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方式来提高财会人员的技能水平,其经验和做法都是值得推广和借鉴的。
(二)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规范集体资产管理,首先,做好基础工作,建立清产核资小组,对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对现有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与评估,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并进行产权登记。对因人员死亡、企业倒闭、年份较长无法收回的,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决策程序,由村务联席会议提出书面意见,经社员股东(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核销,并及时在公开栏中公布。全面启动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清查重点关注对历年登记资产资源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及变动情况,主要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清查结果,要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示,并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村支两委要签订清查承诺书。清查数据要纳入全省村集体经济数字平台统一管理,并与“三资”监管系统数据保持一致。其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从严执行资金管理的“盘核”制;实施财务公开的“逐笔逐项”制;建立集体资产“清查报告”制;实施资产资源处置及大额物资采购“公开招投标”制;实行经济合同的“登记备案”制;推行村级工程“审计管理”制;推广村级用工“派单”制等。通过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纪律监督等保障措施,保障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严格执行。
(三)全面推行财务转账支付“村银”共建新农村
全面推行以村务卡、无现金缴存、村级资金支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为内容的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改革工作。寻求政府与银行深层次的合作,普及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共同对村级集体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全面推行财务转账支付方式,减少财务报销环节的现金支付行为,同步推出了村务卡、村级收款一码通等项目,有效减少村级现金的使用量,从而避免小微腐败风险点的发生,从源头严格管控村级财务收支。同时,为提高村级财务的运行效率,农业政府主管部门大力推进和完善升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实现村级财务网上审批支付,缓解跑签字的压力,提高审批时效,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和有实效。
(二)依托“村账镇管”模式,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税收入的监控
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应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营新机制,依法经营是基础,依法纳税是义务。一方面,通过当前“村账镇管”模式的广泛使用,使村委会的财务工作更趋于规范。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或代账中心)等归集和整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反馈,以便于税务机关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税收入的有效监管,依法及时申报缴纳税款。另一方面,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特定组织的税收政策,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税收入的构成情况,制定更为详细的税收政策给予支持(如财政返还等),以降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税负,促进农村经济更快发展。
(三)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实行年度考评制度
以审计监督助力乡村振兴为落脚点,强化村级财务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财务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开展旨在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审计整改工作,提高村级财务工作的规范性,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浙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农村审计分重点审计和常规审计,重点审计工作每年由政府主管局联合审计局牵头委托审计中介单位开展,常规审计每年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内审机构或委托审计中介单位开展。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审计监督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并限期整改,对违规违纪支出的财务问题作出进一步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上述审计结果,对各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考评,纳入村级年终考核体系。
总而言之,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管理手段与方法创新,调动各种资源,使农村财务管理的实效性以及规范性获得更加有效的强化,有效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久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叶.浅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集体经济,2021(03):131-132.
[2]戴琼,袁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商业会计,2021(02):43-45.
[3]沈应仙.怎样规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J].农村财务会计, 2018(08):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