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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其主要职能是检查企业领导决策,督促企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地制定和有效地组织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决策。所以加强企业监督,特别是新形势下企业纪检工作,是实现企业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 ;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由此可见,在国有企业的工作中,如何保证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国有资产的价值最终体现在对人民有益的基础上,纪检监察工作在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有:
1、部分国企领导对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作用认识不到位。
有些国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弄得“人人自危”,导致人心不稳,影响企业生产,损害自身形象,从而造成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还有一些国企领导滥用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将本应由其他监督部门参与的企业生产、销售活动交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并认为只要有纪检组织参与就一定“没事”,把纪检监察组织当成“保护伞”、“挡箭牌”。
2、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开展力度较弱。
当前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因机构不完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容易导致纪委书记无法、无力加强监督工作。目前大多数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都在所在单位,使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不便大胆监督。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收到本单位一些案件的线索后,要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少数领导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会提出暂缓或不予以立案的意见,这就使案件的查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3、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力量薄弱。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然而,在国企,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选用随意性很大,导致一些素质并不是很高的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再者,由于企业更重视生产,纪检监察人员在薪酬待遇方面不仅低于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部门,而且在职务晋升方面机会也比其他部门要少,从事多年纪检监察工作而没有职级的大有人在,因此有能力、有素质的人员不愿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其次,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存在岗位、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导致纪检监察干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的主要途径
1、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国企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充分认识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如果出了问题党委要负主体责任,要选好用好干部,主动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查办案件“主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2、强化双重领导体制。即从党内和行政法规上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受企业党委和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同领导、且以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尤其在人事任免、查办案件工作方面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这样更能使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放手、大胆监督。
3、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在优化队伍结构中,要及时充实专业人才,重点补充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好、安心基层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从政法、审计、经济管理等部门选调一些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加大对领导骨干、文字骨干、办案骨干等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逐步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与企业其它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的干部相同,留住、吸引人才。
在培训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人员上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和新走上领导岗位人员重点培训;内容上不仅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还要抓好金融、审计等有关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要加强对干部的实践锻炼,提倡选派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挂职锻炼,上下级机关也可根据需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通过参加专项工作等方式在实践中锻炼干部,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
4、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防止“灯下黑”。要加强内部监督,认真处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干部的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建立合理配置、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 ;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由此可见,在国有企业的工作中,如何保证企业的经济活动与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国有资产的价值最终体现在对人民有益的基础上,纪检监察工作在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一、影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职能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有:
1、部分国企领导对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作用认识不到位。
有些国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弄得“人人自危”,导致人心不稳,影响企业生产,损害自身形象,从而造成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还有一些国企领导滥用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将本应由其他监督部门参与的企业生产、销售活动交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并认为只要有纪检组织参与就一定“没事”,把纪检监察组织当成“保护伞”、“挡箭牌”。
2、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开展力度较弱。
当前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因机构不完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容易导致纪委书记无法、无力加强监督工作。目前大多数国企纪检监察干部的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都在所在单位,使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不便大胆监督。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收到本单位一些案件的线索后,要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少数领导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会提出暂缓或不予以立案的意见,这就使案件的查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3、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力量薄弱。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然而,在国企,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选用随意性很大,导致一些素质并不是很高的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再者,由于企业更重视生产,纪检监察人员在薪酬待遇方面不仅低于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部门,而且在职务晋升方面机会也比其他部门要少,从事多年纪检监察工作而没有职级的大有人在,因此有能力、有素质的人员不愿到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其次,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存在岗位、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导致纪检监察干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二、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的主要途径
1、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学习和落实“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国企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充分认识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如果出了问题党委要负主体责任,要选好用好干部,主动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查办案件“主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2、强化双重领导体制。即从党内和行政法规上明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受企业党委和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共同领导、且以上一级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为主,尤其在人事任免、查办案件工作方面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为主,这样更能使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放手、大胆监督。
3、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教育培训。在优化队伍结构中,要及时充实专业人才,重点补充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好、安心基层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从政法、审计、经济管理等部门选调一些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加大对领导骨干、文字骨干、办案骨干等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逐步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与企业其它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的干部相同,留住、吸引人才。
在培训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人员上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和新走上领导岗位人员重点培训;内容上不仅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还要抓好金融、审计等有关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要加强对干部的实践锻炼,提倡选派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挂职锻炼,上下级机关也可根据需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通过参加专项工作等方式在实践中锻炼干部,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
4、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防止“灯下黑”。要加强内部监督,认真处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干部的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建立合理配置、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