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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敌的出现让女人疯狂,就算是头号淑女,心中一样会很冒火。
离开一个自己依然爱的男人,是痛苦的。现在的女人都是及时行乐主义者,受不了这个苦。如果争一争比转身走开可以少疼一点儿,那不妨由着性子去做。
到了最后,争到的争不到的都觉得自己很滑稽,很不值。
简·爱喜欢罗切斯特尔,但是面对盛气凌人的英格拉姆小姐,她的爱情让位于自尊心,不战而退。斯佳丽喜欢阿希礼,从17岁到27岁,她一直跃跃欲试,也一直隐而不发、敏而不敢、闷而不骚着。简·爱和斯佳丽,这两个女人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反正地球是圆的,她们总有一天能在加州的某个小镇上碰头,她们惟一能谈论的话题就是:为了面子,丢了男人,这值得吗?
100多年来,男人这个物种在持续退化中。三心二意,不负责任,脚踩几条船,这样的座右铭会让简·爱羞愤,让斯佳丽骂街。面对这样的男人,女人要是也无所谓——大家都不主动打电话、MSN和BLOG,那么,连拒绝的机会也没有,大家都扛着。这固然可说是“不说话的默契”,但是,双边游戏怎么玩得下去?
好在爱情这种游戏大多时候不是2P,至少3P,甚至NP。所以,要在爱情这个战场上获胜,条件有二:(1)腿要长,不然怎么劈腿。 (2)要学会和别人分享爱情。这个分享不是大公无私地让男人安享齐人之福,而是以分享之名,行独占之实;在分享的掩护下,暗度独占之陈仓。又要会劈腿,又要有心计,这两个条件听起来都很自私——可是,哲学家说,要获得幸福,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愚蠢,自私和健康。事实是,我们都这么的又聪明又狠,只好把这幸福的G点修改一下:健康,自私和别人的愚蠢。利用别人的愚蠢,我们的爱情食物链才会流畅。
为什么争?
为了面子,丢了男人,这当然不值得。可是,为了争气而去争男人,这就值了吗?这种争到手的男人,好处在于,他给我们一种幻觉——以为得到了这个男人就得到了爱情,证明了自己。与此相似的幻觉还有:以为得到书就得到知识,以为逛逛超市就是在过日子。这种幻觉很站不住脚。买书跟看书是两码事,逛超市和相濡以沫是两码事,争他和爱他也是两码事。所以,有那么多女人一旦争到手之后,反而踹了他。
初初一看,争一个男人是出于占有欲和好胜心,像和小姐妹们争夺一个好看的洋娃娃,是不明白。为了争一个男人,争一口气,这气堵着嗓子眼没下去,把自己的下半辈子和一条命都搭上了。你说值得不值得?不做好输的准备,没有平常心,那么,任何游戏都不要去玩。
因为争男人丢命的,还有一个莎乐美。
王尔德笔下的《莎乐美》是一个4P的故事。公主莎乐美,继父希律王,母后和先知约翰,组成一系列复杂的情感和利益关系。莎乐美爱约翰,约翰只爱上帝,继父垂涎莎乐美的美貌,母后嫉妒莎乐美的美貌,而且和约翰之间也有隐约的牵扯……这实在很像王家卫的剧本。但是,作为欧洲文学中女性“断头情结”的代表作,这个剧本的结局绝对不会是小资而暧昧的,而是杀戮、血腥和毁灭。
最后,莎乐美因为被约翰拒绝,得不到他,便利用继父的权力,砍下了他的头颅。得不到他,便杀了他。这种“断头情结”,就是女人“争气情结”的异化,是对李莫愁的阐释,也是对前面提到的“求知欲”的逆反。
世界上任何问题都是一个代价问题。爱情也一样。付出毁灭的代价去争气,你愿意,还得问问别人愿不愿意陪你玩,还得问问警察愿意不愿意。
离开一个自己依然爱的男人,是痛苦的。现在的女人都是及时行乐主义者,受不了这个苦。如果争一争比转身走开可以少疼一点儿,那不妨由着性子去做。
到了最后,争到的争不到的都觉得自己很滑稽,很不值。
简·爱喜欢罗切斯特尔,但是面对盛气凌人的英格拉姆小姐,她的爱情让位于自尊心,不战而退。斯佳丽喜欢阿希礼,从17岁到27岁,她一直跃跃欲试,也一直隐而不发、敏而不敢、闷而不骚着。简·爱和斯佳丽,这两个女人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反正地球是圆的,她们总有一天能在加州的某个小镇上碰头,她们惟一能谈论的话题就是:为了面子,丢了男人,这值得吗?
100多年来,男人这个物种在持续退化中。三心二意,不负责任,脚踩几条船,这样的座右铭会让简·爱羞愤,让斯佳丽骂街。面对这样的男人,女人要是也无所谓——大家都不主动打电话、MSN和BLOG,那么,连拒绝的机会也没有,大家都扛着。这固然可说是“不说话的默契”,但是,双边游戏怎么玩得下去?
好在爱情这种游戏大多时候不是2P,至少3P,甚至NP。所以,要在爱情这个战场上获胜,条件有二:(1)腿要长,不然怎么劈腿。 (2)要学会和别人分享爱情。这个分享不是大公无私地让男人安享齐人之福,而是以分享之名,行独占之实;在分享的掩护下,暗度独占之陈仓。又要会劈腿,又要有心计,这两个条件听起来都很自私——可是,哲学家说,要获得幸福,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愚蠢,自私和健康。事实是,我们都这么的又聪明又狠,只好把这幸福的G点修改一下:健康,自私和别人的愚蠢。利用别人的愚蠢,我们的爱情食物链才会流畅。
为什么争?
为了面子,丢了男人,这当然不值得。可是,为了争气而去争男人,这就值了吗?这种争到手的男人,好处在于,他给我们一种幻觉——以为得到了这个男人就得到了爱情,证明了自己。与此相似的幻觉还有:以为得到书就得到知识,以为逛逛超市就是在过日子。这种幻觉很站不住脚。买书跟看书是两码事,逛超市和相濡以沫是两码事,争他和爱他也是两码事。所以,有那么多女人一旦争到手之后,反而踹了他。
初初一看,争一个男人是出于占有欲和好胜心,像和小姐妹们争夺一个好看的洋娃娃,是不明白。为了争一个男人,争一口气,这气堵着嗓子眼没下去,把自己的下半辈子和一条命都搭上了。你说值得不值得?不做好输的准备,没有平常心,那么,任何游戏都不要去玩。
因为争男人丢命的,还有一个莎乐美。
王尔德笔下的《莎乐美》是一个4P的故事。公主莎乐美,继父希律王,母后和先知约翰,组成一系列复杂的情感和利益关系。莎乐美爱约翰,约翰只爱上帝,继父垂涎莎乐美的美貌,母后嫉妒莎乐美的美貌,而且和约翰之间也有隐约的牵扯……这实在很像王家卫的剧本。但是,作为欧洲文学中女性“断头情结”的代表作,这个剧本的结局绝对不会是小资而暧昧的,而是杀戮、血腥和毁灭。
最后,莎乐美因为被约翰拒绝,得不到他,便利用继父的权力,砍下了他的头颅。得不到他,便杀了他。这种“断头情结”,就是女人“争气情结”的异化,是对李莫愁的阐释,也是对前面提到的“求知欲”的逆反。
世界上任何问题都是一个代价问题。爱情也一样。付出毁灭的代价去争气,你愿意,还得问问别人愿不愿意陪你玩,还得问问警察愿意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