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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1月15日新华社发出一条新闻稿,第二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都在头版头条刊出。这条新闻稿的标题,主要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在“四人帮”被粉碎后,许多同志为争取“天安门事件”平反做出了很大努力。从1976年10月起,到1978年这个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长达两年的过程。上述新闻的发出,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然而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因为这标志着人们奋斗的目标得到了实现,并为国内外所周知。
发出这条新闻,是当时的新华社社长曾涛、《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和《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三人商定和操作的。我只是投了一张赞成票,是此事的少数知情者之一。由于此事的真实经过至今社会上仍不清楚,而且我见到有关文献的记载与我所知道的实际情况不尽符合,故而我认为应该尽一个历史见证人的责任,把自己所知道的事实真相写出来,并且希望得到其他知情者的补充修正。
1978年11月我在京西宾馆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曾涛、胡绩伟、杨西光也都是会议的参加者。15日中午,我回到房间准备睡午觉,接到胡绩伟的电话,说“有要事相商”,要我立刻上楼到杨西光的房间去。进去后见到胡、杨和曾涛,他们告诉我,看到当天《北京日报》上发表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闭幕的消息后,他们想把其中有关“天安门事件”那一段摘出来,单独发一条新闻,并已和时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的林乎加(1978年10月—1981年1月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通了电话,林乎加表示同意。他们现在已把新闻稿拟好,事关重要,希望听听我的意见。
我先看了他们拟的新闻稿,然后把桌上放的那张《北京日报》看了一下,特别仔细地看了其中他们画了道道的有关“天安门事件”的那几行。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新闻稿的标题和北京市委会议上的那几句话不完全对得上号。标题上写的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而市委会议的报道中根本没有“天安门事件”五个字。但我转念一想:市委会议关于“天安门事件”那段话,与我记得很清楚的1977年3月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的话相比,有很大的进步,甚至可以说翻了过来。市委的那几句话虽然没有写明“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如何如何,实质上是为事件平了反。只是因为中央没有表态,不敢明白地写出来。现在新华社发出一条新闻,加上他们拟的那个标题,把市委几句话的实质点破,也许可以促使这个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我反思了一下,我这个人一向有书呆子的脾气,可是这一次我不想拘泥于市委会议报道中没有“天安门事件”的字样,决定对他们的做法投一张赞成票。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11月16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登出了这条新闻。《人民日报》用的标题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对于一九七六年清明节因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复名誉。”报纸到了京西宾馆参加中央工作会议的人手中,大家看了都非常高兴。上午8点多我去西北组开会的会议室,在等正式开会的那段时间里,大家兴高采烈,都说这件事太好了。
这时候,纪登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后来大概是忍不住了,说了一句“像这样大的事,总应该在政治局谈一下才对”。他是政治局委员,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事先他一无所闻。当时在场的人几乎同时说:“这么做有什么不好?”“新华社发出这条新闻实在太好了!”纪登奎就不再出声了。
曾涛是发出这条新闻的主要负责人,他这么做是冒一定风险的。当然风险并不很大,因为一定会得到许许多多同志的支持。特别是前三天,即11月12日,陈云在东北组发言,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必须平反讲得明白、尖锐、有力。曾涛发出这条新闻后,受到在京西宾馆开会的同志们的普遍欢迎。我走在路上、在电梯里都听到赞扬声。这一天午餐和晚餐,我都与曾涛同桌。同桌者——我记得一次有江西来的白栋材,一次有新疆来的汪锋,都对曾涛说,如果你因此在新华社待不下去,欢迎你到我们那儿去。
16日晚上,林乎加的秘书高稚兰(他是我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作者之一)来到我的房间,告诉我,林乎加看到报纸后,以为新华社发那样一条新闻有什么“来头”,就打电话给曾涛。当得知没有什么“来头”时,他就打电话向华国锋汇报,说标题是新华社自己加的,事先没有同市委商量。华国锋对林乎加的汇报没有讲其他什么话。
关于林乎加给曾涛打电话这件事,后来有一次我向曾涛问起时,他告诉我,当时林乎加问他那个标题是怎么加上去的,他没有正面回答而反问说:“这条新闻中报道北京市委会议的话与事实有无出入?”林乎加说“没有”,他就说:“加标题发稿是我们新华社的惯例,这事由我们负责,你不必管了。”
发出这条新闻,是当时的新华社社长曾涛、《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和《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三人商定和操作的。我只是投了一张赞成票,是此事的少数知情者之一。由于此事的真实经过至今社会上仍不清楚,而且我见到有关文献的记载与我所知道的实际情况不尽符合,故而我认为应该尽一个历史见证人的责任,把自己所知道的事实真相写出来,并且希望得到其他知情者的补充修正。
1978年11月我在京西宾馆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曾涛、胡绩伟、杨西光也都是会议的参加者。15日中午,我回到房间准备睡午觉,接到胡绩伟的电话,说“有要事相商”,要我立刻上楼到杨西光的房间去。进去后见到胡、杨和曾涛,他们告诉我,看到当天《北京日报》上发表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闭幕的消息后,他们想把其中有关“天安门事件”那一段摘出来,单独发一条新闻,并已和时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的林乎加(1978年10月—1981年1月任北京市委第一书记)通了电话,林乎加表示同意。他们现在已把新闻稿拟好,事关重要,希望听听我的意见。
我先看了他们拟的新闻稿,然后把桌上放的那张《北京日报》看了一下,特别仔细地看了其中他们画了道道的有关“天安门事件”的那几行。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新闻稿的标题和北京市委会议上的那几句话不完全对得上号。标题上写的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而市委会议的报道中根本没有“天安门事件”五个字。但我转念一想:市委会议关于“天安门事件”那段话,与我记得很清楚的1977年3月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的话相比,有很大的进步,甚至可以说翻了过来。市委的那几句话虽然没有写明“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如何如何,实质上是为事件平了反。只是因为中央没有表态,不敢明白地写出来。现在新华社发出一条新闻,加上他们拟的那个标题,把市委几句话的实质点破,也许可以促使这个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我反思了一下,我这个人一向有书呆子的脾气,可是这一次我不想拘泥于市委会议报道中没有“天安门事件”的字样,决定对他们的做法投一张赞成票。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11月16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登出了这条新闻。《人民日报》用的标题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对于一九七六年清明节因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复名誉。”报纸到了京西宾馆参加中央工作会议的人手中,大家看了都非常高兴。上午8点多我去西北组开会的会议室,在等正式开会的那段时间里,大家兴高采烈,都说这件事太好了。
这时候,纪登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后来大概是忍不住了,说了一句“像这样大的事,总应该在政治局谈一下才对”。他是政治局委员,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事先他一无所闻。当时在场的人几乎同时说:“这么做有什么不好?”“新华社发出这条新闻实在太好了!”纪登奎就不再出声了。
曾涛是发出这条新闻的主要负责人,他这么做是冒一定风险的。当然风险并不很大,因为一定会得到许许多多同志的支持。特别是前三天,即11月12日,陈云在东北组发言,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必须平反讲得明白、尖锐、有力。曾涛发出这条新闻后,受到在京西宾馆开会的同志们的普遍欢迎。我走在路上、在电梯里都听到赞扬声。这一天午餐和晚餐,我都与曾涛同桌。同桌者——我记得一次有江西来的白栋材,一次有新疆来的汪锋,都对曾涛说,如果你因此在新华社待不下去,欢迎你到我们那儿去。
16日晚上,林乎加的秘书高稚兰(他是我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作者之一)来到我的房间,告诉我,林乎加看到报纸后,以为新华社发那样一条新闻有什么“来头”,就打电话给曾涛。当得知没有什么“来头”时,他就打电话向华国锋汇报,说标题是新华社自己加的,事先没有同市委商量。华国锋对林乎加的汇报没有讲其他什么话。
关于林乎加给曾涛打电话这件事,后来有一次我向曾涛问起时,他告诉我,当时林乎加问他那个标题是怎么加上去的,他没有正面回答而反问说:“这条新闻中报道北京市委会议的话与事实有无出入?”林乎加说“没有”,他就说:“加标题发稿是我们新华社的惯例,这事由我们负责,你不必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