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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四川从未停下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步伐。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契机,四川省各市(州)借势借力、边督边查、立行立改,深入推进整改、查找问题、补齐短板、改进工作,以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作为“千河之省”,四川省始终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着力构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创新治理手段,担起上游责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力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宜宾市:作为万里长江第一城,宜宾市把建设“长江生态首城”作为发展战略首位目标,全力建设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先行市、绿色发展试验区。通过跨区域协作,打造长江保护共同体。一是联合长江沿岸城市发出“共聚长江首城·践行绿色发展”倡议书,共同打造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共同体;二是与云南省盐津县等地联合建立跨区域县级河长联盟,打造四级河长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406支“河小青”志愿队伍。通过“零公里”治污,系统修复长江生态。如实施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投入60余亿元对工业企业实施退城入园,搬迁、整治沿江有毒有害化工企业170家,取缔“土法造纸作坊”1944户, 建成绿道55.2公里等。
泸州市:作为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泸州市坚持把长江保护修复作为底板工程,积极构筑绿色生态屏障,使长江出川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Ⅱ类,成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通过绿色规划阻断无序布局,出台全国首个地级市《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增长、生态产品、绿色生活、绿色制度、发展质量五个方面设定26项考核指标。通过大数据阻断环境风险。运用物联网技术管理环境风险,依托华为大数据中心,启动建设网格化智能监控系统,现已建成投用泸州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切实打好防污治污“三大战役”
一直以来,四川下大力气、大决心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全力打好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三大战役”,只为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资阳市:作为四川省唯一一座同时连接成渝“双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资阳市一直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号战役来打。通过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源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县(区)和乡镇三级责任体系。通过科学计算和数字模拟,建立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明确了环境质量改善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通过开展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夏秋季节全域禁烧秸秆行动、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行动、夏季臭氧专项治理行动,有效保障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广安市:广安市将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列入“一号民生工程”,围绕实现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覆盖目标,制定出台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广安市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依法把城乡污水垃圾治理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洁净水”行动,合理规划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区域,实施网格化监督管理。推进管网建设,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县运输、市集中处理机制,全市生活、建筑、工业、医疗垃圾分类处理率超过90%,全力推进了城乡污水垃圾治理全覆盖。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人居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四川省各市(州)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环境问题,注重示范引领,积极探索污染治理新模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雅安市:农村垃圾污染是雅安市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环境污染“老大难”问题。以生猪养殖和茶叶、猕猴桃种植为主的名山区高岗村,在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同时,农村垃圾污染“脏、乱、差”问题突出。为改善人居环境,雅安市将高岗村作为农村垃圾污染整治突破口,积极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分类监督、清运监督和财务监督 “三个监督”作用,制定高岗村《垃圾分类制度》 将垃圾按 “四分类”处理。采取农户自管和村级共管相结合的清扫保洁工作制度,实施“组织引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建章立制、常态管理”的农村垃圾分类处置模式,有效解决高岗村垃圾污染整治问题。
南充市:南充市是全省畜牧业大市,全市8个县(市、区)列入生猪调出大县、全国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县、全国畜牧大县。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 南充市高度重视,通过着力谋划部署、着力宣传发动、着力统筹保障“三个着力”主动发力,通过开展禁养区划定完善行动、开展养殖场关停治理行动、开展信访件息访息诉行动“三大行动”综合施策,通过创新种养循环模式、龙头带动模式、园区发展模式“三套模式”优化结构,有效整治了南充市家畜禽粪污问题,成功创建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市,取得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共赢成果。
建立環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自中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四川率先实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更好解决,四川省各地探索建立起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省案件督办组:自觉把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工作会,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厘清省市 (州)督办职责。制定《案件督办组工作手册》,明确组织架构,理顺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案件督办工作高效运转。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案件督办工作的通知》,明确市 (州)案件督办工作职责,畅通市 (州)、省级案件督办组与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沟通渠道。
乐山市 :“四化”措施有力保障交办案件高效办理。流程节点精细化,逐一优化案件受理、分案、调查办理等环节,实行“挂图作战”,有力缩短办理时间。人员队伍专业化,召回2017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办理骨干人员,牵头组建 “回头看”案件专班,下设环境信访案件交办、办理和督导、案件审查等3个工作组,确保 “回头看”案件分发精、 准、快。案件交办高效化,成立案件研讨联席会,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第一时间交办案件。案件督办常态化,成立信访案件办理督导组,市领导“挂帅出征”,按照 “六个不放过”要求,经常性蹲点到县 (市、区)督导重点案件整改。
广元市:聚焦突出问题,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制度, 实行 “蓝黄红”管理,推动整改落地落实。根据整改进度调度情况,对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级部门实行“贴蓝签、挂黄牌、亮红灯”管理。对整改推进顺利,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并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贴“蓝签”表扬;对整改推进较慢或未完成某些节点整改工作但有望能完成整改任务的挂“黄牌”提醒;对整改推进不力或未完成时间节点整改工作且难以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以及被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或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的,给予亮 “红灯”警示。
什邡市:强化边督边改和信息公开,高效推进调查核实、问题处理、督促整改、追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公众参与,将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检验问题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尺。坚决落实“问需于民”公开征集机制,完善联系群众制度,梳理摸排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做到把功夫下在日常,将矛盾化在基层。探索创新“问计于民”满意回访机制,创新建立群众满意度回访工作机制,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效建立“问道于民”全域监督机制,出台爱护环境 “十不准”公约,发布环境治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倡议书,实现 “财政专项投入”向 “社会合力投入”转变。
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作为“千河之省”,四川省始终把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着力构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强化源头治理,创新治理手段,担起上游责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力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宜宾市:作为万里长江第一城,宜宾市把建设“长江生态首城”作为发展战略首位目标,全力建设长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先行市、绿色发展试验区。通过跨区域协作,打造长江保护共同体。一是联合长江沿岸城市发出“共聚长江首城·践行绿色发展”倡议书,共同打造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共同体;二是与云南省盐津县等地联合建立跨区域县级河长联盟,打造四级河长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406支“河小青”志愿队伍。通过“零公里”治污,系统修复长江生态。如实施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投入60余亿元对工业企业实施退城入园,搬迁、整治沿江有毒有害化工企业170家,取缔“土法造纸作坊”1944户, 建成绿道55.2公里等。
泸州市:作为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泸州市坚持把长江保护修复作为底板工程,积极构筑绿色生态屏障,使长江出川断面水质长期稳定保持Ⅱ类,成为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通过绿色规划阻断无序布局,出台全国首个地级市《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围绕绿色增长、生态产品、绿色生活、绿色制度、发展质量五个方面设定26项考核指标。通过大数据阻断环境风险。运用物联网技术管理环境风险,依托华为大数据中心,启动建设网格化智能监控系统,现已建成投用泸州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切实打好防污治污“三大战役”
一直以来,四川下大力气、大决心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全力打好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三大战役”,只为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资阳市:作为四川省唯一一座同时连接成渝“双核”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资阳市一直将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号战役来打。通过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源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县(区)和乡镇三级责任体系。通过科学计算和数字模拟,建立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明确了环境质量改善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通过开展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夏秋季节全域禁烧秸秆行动、春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行动、夏季臭氧专项治理行动,有效保障了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广安市:广安市将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列入“一号民生工程”,围绕实现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覆盖目标,制定出台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广安市饮用水安全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依法把城乡污水垃圾治理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洁净水”行动,合理规划城乡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和水产养殖区域,实施网格化监督管理。推进管网建设,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县运输、市集中处理机制,全市生活、建筑、工业、医疗垃圾分类处理率超过90%,全力推进了城乡污水垃圾治理全覆盖。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人居生态环境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四川省各市(州)聚焦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环境问题,注重示范引领,积极探索污染治理新模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雅安市:农村垃圾污染是雅安市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环境污染“老大难”问题。以生猪养殖和茶叶、猕猴桃种植为主的名山区高岗村,在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同时,农村垃圾污染“脏、乱、差”问题突出。为改善人居环境,雅安市将高岗村作为农村垃圾污染整治突破口,积极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发挥分类监督、清运监督和财务监督 “三个监督”作用,制定高岗村《垃圾分类制度》 将垃圾按 “四分类”处理。采取农户自管和村级共管相结合的清扫保洁工作制度,实施“组织引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建章立制、常态管理”的农村垃圾分类处置模式,有效解决高岗村垃圾污染整治问题。
南充市:南充市是全省畜牧业大市,全市8个县(市、区)列入生猪调出大县、全国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县、全国畜牧大县。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 南充市高度重视,通过着力谋划部署、着力宣传发动、着力统筹保障“三个着力”主动发力,通过开展禁养区划定完善行动、开展养殖场关停治理行动、开展信访件息访息诉行动“三大行动”综合施策,通过创新种养循环模式、龙头带动模式、园区发展模式“三套模式”优化结构,有效整治了南充市家畜禽粪污问题,成功创建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市,取得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共赢成果。
建立環保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自中央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四川率先实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更好解决,四川省各地探索建立起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省案件督办组:自觉把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工作会,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厘清省市 (州)督办职责。制定《案件督办组工作手册》,明确组织架构,理顺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案件督办工作高效运转。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案件督办工作的通知》,明确市 (州)案件督办工作职责,畅通市 (州)、省级案件督办组与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沟通渠道。
乐山市 :“四化”措施有力保障交办案件高效办理。流程节点精细化,逐一优化案件受理、分案、调查办理等环节,实行“挂图作战”,有力缩短办理时间。人员队伍专业化,召回2017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案件办理骨干人员,牵头组建 “回头看”案件专班,下设环境信访案件交办、办理和督导、案件审查等3个工作组,确保 “回头看”案件分发精、 准、快。案件交办高效化,成立案件研讨联席会,采取“清单制+责任制”方式,第一时间交办案件。案件督办常态化,成立信访案件办理督导组,市领导“挂帅出征”,按照 “六个不放过”要求,经常性蹲点到县 (市、区)督导重点案件整改。
广元市:聚焦突出问题,创新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制度, 实行 “蓝黄红”管理,推动整改落地落实。根据整改进度调度情况,对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市级部门实行“贴蓝签、挂黄牌、亮红灯”管理。对整改推进顺利,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并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贴“蓝签”表扬;对整改推进较慢或未完成某些节点整改工作但有望能完成整改任务的挂“黄牌”提醒;对整改推进不力或未完成时间节点整改工作且难以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以及被省级以上通报批评的或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的,给予亮 “红灯”警示。
什邡市:强化边督边改和信息公开,高效推进调查核实、问题处理、督促整改、追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公众参与,将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作为检验问题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尺。坚决落实“问需于民”公开征集机制,完善联系群众制度,梳理摸排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问题,做到把功夫下在日常,将矛盾化在基层。探索创新“问计于民”满意回访机制,创新建立群众满意度回访工作机制,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有效建立“问道于民”全域监督机制,出台爱护环境 “十不准”公约,发布环境治理《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倡议书,实现 “财政专项投入”向 “社会合力投入”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