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截至2004年10月末,全国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4977亿元,比年初增加3241亿元;其中,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2196亿元,比年初增加2269亿元;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增量分别占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增量的81%和70%.本文拟从法律视角对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3、2004年出台的两则司法解释进行分析,揭示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造成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