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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招标作为最具竞争力的一种采购方式,正不断地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但对宏观经济带来影响,而且正不断融入到微观个体的行为中。文章着重分析了建筑工程实行招标的方法及策略。
关键词:招标策略建筑工程招标方式
Abstract:as one of the most competitive procurement methods,bidding is constantly going deep into all aspects of social life,which not only has an impact on the macro-economy,but also is constantly integrated into the behavior of micro-individuals.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methods and strategies of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Key words:bidding strategy,bidding metho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1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1陪標
就是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举动。
1.2承包单位转包
建设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1.3评标办法不够科学
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1.4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规范
招标代理是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而有一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技能单一,缺乏工作必备的技术、管理和法律知识。
1.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影响招投标有效监督的制约因素招投标活动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它既是一项程序性的法律活动,又是一项实体性的法律活动。但由于种种原因招投标监管机制不健全,造成监管不力。
1.6业主资格预审不严格
资质条件、人员能力、设备和技术水平、财务状况、工程经验、企业信誉等,如果严格按照这些内容进行资格预审应该没有问题。但往往业主审查时会有所保留,造成资格预审不严格。
1.7业主不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
目前很多业主没有招投标方面的专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不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但是招标的成功与否,从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
1.8对中标单位跟踪管理的忽视
招标工程开工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工程招标和工程现场管理相互脱节,没有对中标单位进行跟踪管理。
2建筑工程实行招标的方法及策略分析
2.1招标文件应增加专家审核过程。
对于如何避免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倾向性条款或不公平条款的出现应重在审查,建立专家审核制度,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报送监督部门备案时应增加一个专家审核程序,由专家提出文件中的倾向性条款或明显不公平条款,请招标人重新考虑是否修改或者由监督部门责成招标人予以修改。对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是否适合拟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也应对评标办法进行专家评议。
2.2应推广招标代理制。
能否保证竞争的公平,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程序上保证竞争的公开性和充分性,另一方面是要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从监督和约束机制上看,专职招标机构从事的招标活动,从开标到评标结束,都要由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的结果由这个评标委员会决定这些招标机构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相关行业和部门的指导监督,从组织上保证了这些招标机构处在真正第三者位置,避免了主观上偏袒的可能性,这是从体制上提供的真正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这一机构出于本身的生存和长远利益的考虑,必须要在社会上树立一种公正形象,否则,它就会被业主淘汰,而在社会上排斥机能。
2.3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
建立招标代理诚信管理体系是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一项重要举措。以部门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形成社会信用惩戒机制,是创造信用环境的重要手段。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是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治本之策。建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级是现代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市场从业各方主体有利,而且对管理部门来说也是有效的市场监控工具。要切实加强对我国建筑市场中各方行为的诚信建设,离不开相应的评价手段和方法。
2.4建立招标投诉处理机制。
招标投诉处理工作是招标监督部门的法定职责。因此目前要做到:一是明确受理投诉的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检查已有的投诉机制和程序是否落实;三是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使投诉得到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理。把受理投诉的机构、受理程序、受理电话通过网站
3造成失信的基本原因分析
3.1法律意识淡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民法》、《合同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都对招投标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了明文规定。如规避招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这些失信行为,直接体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法律意识淡薄。
3.2信用制度不健全。由于各项法规政策的不配套、相关机构协调不紧密,对维护招投标市场的信用机制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信用制度建设严重滞后。有些地方可能制定了一些信用考核机制,但由于缺乏通用性和相关性,导致其参考性及实用性不强。
3.3失信行为无定性标准。《招投标法》中虽然明确规定资质挂靠、串标等不诚信行为是不合法的。但现实中,投标人借资质挂靠、串标和围标等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很难掌握与之相关的书面证据,即使有调查取证的工作也很困难,查证一起就可能需要半年时间。目前建设市场参与管理的部门和单位比较多,配合协调不够紧密,由于管理理念不同,仍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
3.4监管不力、惩戒机制不明确。失信行为与各级行政监管部门的“包容”和“怂恿”是分不开的。可能碍于人情或“保护地方企业”的因素,对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大开绿灯。另一方面,对失信的当事人,没有统一、明确的惩罚规定,一旦发现也很难处理,即使处罚也可能因为标准不一致,而导致不公平。这样致使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相对就小了。
4结语
现在工程招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化建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姚兵,丛培经,萧利民。建筑业行业及企业发展战略概论[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2]张雪芹。基于市场主导的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d].重庆大学,2007.
(身份证号码:320924199111167168)
关键词:招标策略建筑工程招标方式
Abstract:as one of the most competitive procurement methods,bidding is constantly going deep into all aspects of social life,which not only has an impact on the macro-economy,but also is constantly integrated into the behavior of micro-individuals.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analysis of the methods and strategies of bidd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Key words:bidding strategy,bidding method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1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1陪標
就是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举动。
1.2承包单位转包
建设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1.3评标办法不够科学
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1.4招标代理机构的不规范
招标代理是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而有一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从业技能单一,缺乏工作必备的技术、管理和法律知识。
1.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影响招投标有效监督的制约因素招投标活动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它既是一项程序性的法律活动,又是一项实体性的法律活动。但由于种种原因招投标监管机制不健全,造成监管不力。
1.6业主资格预审不严格
资质条件、人员能力、设备和技术水平、财务状况、工程经验、企业信誉等,如果严格按照这些内容进行资格预审应该没有问题。但往往业主审查时会有所保留,造成资格预审不严格。
1.7业主不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
目前很多业主没有招投标方面的专业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不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但是招标的成功与否,从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
1.8对中标单位跟踪管理的忽视
招标工程开工后,最大的问题就是工程招标和工程现场管理相互脱节,没有对中标单位进行跟踪管理。
2建筑工程实行招标的方法及策略分析
2.1招标文件应增加专家审核过程。
对于如何避免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的倾向性条款或不公平条款的出现应重在审查,建立专家审核制度,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报送监督部门备案时应增加一个专家审核程序,由专家提出文件中的倾向性条款或明显不公平条款,请招标人重新考虑是否修改或者由监督部门责成招标人予以修改。对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是否适合拟招标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也应对评标办法进行专家评议。
2.2应推广招标代理制。
能否保证竞争的公平,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程序上保证竞争的公开性和充分性,另一方面是要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从监督和约束机制上看,专职招标机构从事的招标活动,从开标到评标结束,都要由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的结果由这个评标委员会决定这些招标机构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相关行业和部门的指导监督,从组织上保证了这些招标机构处在真正第三者位置,避免了主观上偏袒的可能性,这是从体制上提供的真正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这一机构出于本身的生存和长远利益的考虑,必须要在社会上树立一种公正形象,否则,它就会被业主淘汰,而在社会上排斥机能。
2.3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企业的信用评价机制。
建立招标代理诚信管理体系是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一项重要举措。以部门监督、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形成社会信用惩戒机制,是创造信用环境的重要手段。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体系,是维护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治本之策。建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用评级是现代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市场从业各方主体有利,而且对管理部门来说也是有效的市场监控工具。要切实加强对我国建筑市场中各方行为的诚信建设,离不开相应的评价手段和方法。
2.4建立招标投诉处理机制。
招标投诉处理工作是招标监督部门的法定职责。因此目前要做到:一是明确受理投诉的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检查已有的投诉机制和程序是否落实;三是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使投诉得到及时受理和有效处理。把受理投诉的机构、受理程序、受理电话通过网站
3造成失信的基本原因分析
3.1法律意识淡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民法》、《合同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都对招投标活动中各方当事人的行为作出了明文规定。如规避招标、串标、暗箱操作等行为均违反了法律。这些失信行为,直接体现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法律意识淡薄。
3.2信用制度不健全。由于各项法规政策的不配套、相关机构协调不紧密,对维护招投标市场的信用机制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信用制度建设严重滞后。有些地方可能制定了一些信用考核机制,但由于缺乏通用性和相关性,导致其参考性及实用性不强。
3.3失信行为无定性标准。《招投标法》中虽然明确规定资质挂靠、串标等不诚信行为是不合法的。但现实中,投标人借资质挂靠、串标和围标等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很难掌握与之相关的书面证据,即使有调查取证的工作也很困难,查证一起就可能需要半年时间。目前建设市场参与管理的部门和单位比较多,配合协调不够紧密,由于管理理念不同,仍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
3.4监管不力、惩戒机制不明确。失信行为与各级行政监管部门的“包容”和“怂恿”是分不开的。可能碍于人情或“保护地方企业”的因素,对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大开绿灯。另一方面,对失信的当事人,没有统一、明确的惩罚规定,一旦发现也很难处理,即使处罚也可能因为标准不一致,而导致不公平。这样致使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相对就小了。
4结语
现在工程招投标已经成为推进现代化建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姚兵,丛培经,萧利民。建筑业行业及企业发展战略概论[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2]张雪芹。基于市场主导的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d].重庆大学,2007.
(身份证号码:320924199111167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