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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现行立法存在诸多缺陷。从保护与发展的客体和立法技术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立法应该兼采统一法典和单行法律、法规并用的立法模式,既需要制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一般法,又需要制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方面一系列特别法。制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一般法具有充分的可行性,制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特别法具有十分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