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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条文上看,我国劳务派遣制度应属于常雇型劳务派遣,然而我国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却是登录型劳务派遣,立法与实践的错位反映了我国理论界对劳务派遣的类型及其结构缺乏深刻认识。待雇期间及其工资支付、派遣工退(撤)回机制、派遣机构完全雇主责任是常雇型劳务派遣的三大核心制度,这些制度的健全是常雇型劳务派遣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