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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吉林省委、省政府针对全省老旧房屋保暖能力差、分散小锅炉房多、陈旧供热管网破损严重,供热能耗高、污染重等问题,提出实施“暖房子”工程建设。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围绕热源能力建设、陈旧供热管网改造、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等内容,统筹推进,整体改造,彻底改变城市既有居住建筑保温能力和供热状况,改善居民冬季居住环境。经过两年努力,新增城市供热能力1.5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改造面积4699万平方米,改造撤并小锅炉房2409座,改造陈旧管网3584公里,同步完成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1533万平方米,形成年节能能力116万吨标准煤,占全省年节能量的14.4%,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03万吨,让84.02万户、255.11万居民从中受益,真正成为了吉林省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升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节能减排工程,美化城市市容、提高城市品位的景观工程,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欢迎和认可。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运作
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设立了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同时,将“暖房子”工程作为省政府重大民生实事纳入了省政府绩效考核。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各地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地相继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形成了全省上下联动,齐心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的良好格局。
二、突出区域性整体改造,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进程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区域性整体改造的原则,围绕城市供热和房屋保暖的各个环节,找准问题症结,及时加以处理解决。在工程实施前,吉林省对建设方案进行了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确保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保证节能效果。同时,在对小锅炉房、陈旧供热管网、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同时,完善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施了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力求实现整体效果。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暖房子”工程提供财力支持
通过财政配套、金融贷款、减免税费、企业自筹、居民合理负担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2011年,吉林省财政安排14亿元。2012年,结合国家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55元/平方米,吉林省同步配套55元/平方米,另外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各地40元/平方米,总投入达到27.5亿元。目前,吉林省已累计完成投资313.46亿元。
四、强化基础工作,确保“暖房子”工程规范运行
积极开展调研,建立基础数据库,编制了专项规划。同时,与住建部签署了《关于统筹推进吉林省特色城镇化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大工程实施力度,将建筑节能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景观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进行有机结合,逐步探索北方寒冷地区有效解决冬季城市供热问题的新模式。
五、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制定印发了“暖房子”工程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工程技术措施、建设标准等政策文件,指导开展工作。同时,结合年度任务和出台政策,分批次、分层次、分专业开展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培训班。两年来,共培训管理人员600余人,特种作业、检测等人员4万余人次,提高了业务人员素质,保障了“暖房子”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沟通协调,合力组织攻坚
省政府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建立了联系员制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多次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争取国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资金支持。加强调度和实地核查,掌握各地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实施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严格施工企业准入标准,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可从事工程施工,严禁不良记录企业参与竞标。同时,实行材料采购准入制和合同备案制。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省建筑节能及防火等性能指标要求。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检查,及时纠正处理有关质量安全和其它问题,限期整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实施质量检测与能效评估,严格组织综合验收
按照国家及吉林省工程验收标准,由省质监站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进行实体检测,委托能效评估单位对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能效评估。同时,组成综合验收组,制定验收标准,进行综合验收,并分城市下发了综合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全部作为了拨付各地支持资金和政府政绩考评的依据。
九、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报道。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居民家中解读政策,化解矛盾,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暖房子”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建设,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设计,北京市第四市政工程公司施工。该处理厂是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拟建的16座城市污水厂中规模最大、也是目前全国最大的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北京市中心区及东郊地区总计9661 ha流域范围内的污水治理,服务人口240万,占地1020亩,远期建设规模250万m3/d,近期建设规模100万m3/d,占全市污水处理总量的40%。本工程获北京市第七届优秀设计一等奖,建设部优秀设计一等奖,全国第七届优秀工程设计银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大奖。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供稿)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运作
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设立了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同时,将“暖房子”工程作为省政府重大民生实事纳入了省政府绩效考核。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赴各地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各地相继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实施,形成了全省上下联动,齐心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的良好格局。
二、突出区域性整体改造,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进程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区域性整体改造的原则,围绕城市供热和房屋保暖的各个环节,找准问题症结,及时加以处理解决。在工程实施前,吉林省对建设方案进行了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确保项目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保证节能效果。同时,在对小锅炉房、陈旧供热管网、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同时,完善了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施了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力求实现整体效果。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暖房子”工程提供财力支持
通过财政配套、金融贷款、减免税费、企业自筹、居民合理负担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2011年,吉林省财政安排14亿元。2012年,结合国家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55元/平方米,吉林省同步配套55元/平方米,另外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转贷各地40元/平方米,总投入达到27.5亿元。目前,吉林省已累计完成投资313.46亿元。
四、强化基础工作,确保“暖房子”工程规范运行
积极开展调研,建立基础数据库,编制了专项规划。同时,与住建部签署了《关于统筹推进吉林省特色城镇化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大工程实施力度,将建筑节能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景观改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进行有机结合,逐步探索北方寒冷地区有效解决冬季城市供热问题的新模式。
五、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
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制定印发了“暖房子”工程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工程技术措施、建设标准等政策文件,指导开展工作。同时,结合年度任务和出台政策,分批次、分层次、分专业开展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培训班。两年来,共培训管理人员600余人,特种作业、检测等人员4万余人次,提高了业务人员素质,保障了“暖房子”工程的顺利实施。
六、加强沟通协调,合力组织攻坚
省政府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建立了联系员制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多次与国家有关部委对接,争取国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资金支持。加强调度和实地核查,掌握各地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实施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严格施工企业准入标准,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可从事工程施工,严禁不良记录企业参与竞标。同时,实行材料采购准入制和合同备案制。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省建筑节能及防火等性能指标要求。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检查,及时纠正处理有关质量安全和其它问题,限期整改,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实施质量检测与能效评估,严格组织综合验收
按照国家及吉林省工程验收标准,由省质监站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进行实体检测,委托能效评估单位对工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进行能效评估。同时,组成综合验收组,制定验收标准,进行综合验收,并分城市下发了综合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全部作为了拨付各地支持资金和政府政绩考评的依据。
九、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全省各级各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报道。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居民家中解读政策,化解矛盾,使群众更加理解和支持“暖房子”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建设,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设计,北京市第四市政工程公司施工。该处理厂是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拟建的16座城市污水厂中规模最大、也是目前全国最大的污水处理厂,承担着北京市中心区及东郊地区总计9661 ha流域范围内的污水治理,服务人口240万,占地1020亩,远期建设规模250万m3/d,近期建设规模100万m3/d,占全市污水处理总量的40%。本工程获北京市第七届优秀设计一等奖,建设部优秀设计一等奖,全国第七届优秀工程设计银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詹天佑大奖。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