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必要性适用的困境与思考

来源 :当代学术论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ingzi110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摘 要:逮捕必要性条件具有较大弹性,在司法实践中适用面临困境。造成困境的原因涉及法律规定滞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多个方面,本文力求在摆脱困境方面提出有现实价值的构想。
  关键词:逮捕必要性;审查标准;司法理念;慎捕
  
  刑诉法为逮捕的适用规定了三个条件:一是必须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具有社会危险性。第三个条件即逮捕必要性条件具有较大的弹性,在实践操作中主要凭借案件承办人的主观判断。由于案件中各种条件、情况的千差万别,在实践中对必要性条件较难把握,操作性不强造成逮捕必要性适用的困境。
  
  一、逮捕必要性适用困境的表现
  
  1、对本地人员与外来人员的审查标准有别。
  司法实践中,相对外来人员犯罪,对本地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较多。而对外地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通常都会提请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过程中也往往只注重审查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旦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其行为构成犯罪,哪怕所涉嫌的犯罪很轻,也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2、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与其他刑事犯罪嫌疑人适用差异。
  职务犯罪案件属检察机关自侦、自捕、自诉案件,虽然在检察机关内部,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与逮捕权分属于不同的部门,但是,在同一个检察长的领导下,显然侦查监督部门的工作要配合侦查部门。逮捕必要性条件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与其他刑事犯罪嫌疑人适用存在差异。
  3、对经济收入不同者适用有差别。
  司法实践中,经济收入较高的犯罪嫌疑人在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类型的犯罪案件中,往往能够对受害人及时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而无逮捕必要。但无赔偿能力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不能赔偿受害人损失,也无力交纳保证金,往往批准逮捕。
  
  二、造成逮捕必要性适用困境的主要原因
  
  1、法律规定滞后。
  除刑诉法外,《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剂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以及《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等都对“逮捕”作了相关规定,并对有无逮捕必要作了原则性和列举式的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具体的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2、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逮捕必要性条件的准确运用要求办案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目前,办案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执法理念不正确。不能正确认识逮捕的功能,存在“以捕代罚”、“有罪即捕”等错误执法理念。二是作出决定前不能正确预计案件捕后风险,忽视了一些可能发生变化的证据因素。
  3、人权保护与“严打”需要的矛盾。
  司法机关的活动要服从于政府的政策目标,要执行政治方面的职能。在“严打”期间,依据政策目标的要求,犯罪嫌疑人只要涉罪,一律逮捕,明知逮捕质量不高仍要批准逮捕。“严打”的需要与对人权的保护相冲突。
  4、公、检两家绩效考核的影响。
  公安机关的绩效考核往往与批捕率挂钩,如果案件移送检察机关作不捕决定,要在考评中扣分。公安机关追求高批捕率,对检察机关施加影响。检察机关的绩效考核一项重要指标是捕后判缓率,如果批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同样在考核中被认定案件质量不高。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具有伸缩性,受到两家考评机制的影响。
  
  三、摆脱逮捕必要性适用困境的几点构想
  
  1、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慎捕”思想。
  司法实践证明,在审查逮捕阶段,侦查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必须转变执法理念,正确认识逮捕的功能,并且积淀成一种深刻的内心确信,抛弃以往那种“以捕代罚”、“有罪即捕”的执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刻践行“慎捕”思想,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果统一,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提高人员素质,正确评估捕后案件风险。
  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包括办案人员的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道德水平是前提,办案人员要固守自己的道德标准,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践行科学发展观,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其内涵。法律素养内涵丰富,其提高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执法理念要与时具进,同时要不断加强法律理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刑事政策及各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在审查逮捕的过程中,严守职业道德,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正确评估案件捕后风险,在作出决定前充分考虑:拟作出不逮捕决定的案件中被害人的态度和意见;刑事和解中经济赔偿是否到位;犯罪嫌疑人是否悔罪,是否有重新犯罪或逃跑的可能性;犯罪嫌疑人是否会有威胁被害人或其他干扰诉讼进行的行为,等等。
  3、统一“公、检、法”认识,建立逮捕必要性证明机制。
  笔者认为,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之所以困难重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检、法”对逮捕必要性条件适用认识标准不统一。虽然目前已经出台了如《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剂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对“逮捕必要”的各种情形进行了原则性和列举式的规定,但并没有统一的司法解释,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建立逮捕必要性证明机制不失为一剂良方:明确审查逮捕阶段需要审查的条件,综合分析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险性,进行量化的考量。侦查机关依据条件提供证据,并对可能出现的新证据有所说明,为检察机关作出决定提供参考;检察机关严格依照条件进行审查,同时设立、完善跟踪监督机制,对已作出逮捕决定发现确有错误或作出决定后证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撤销原决定,作出新决定送公安机关执行,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法院对逮捕必要性证明机制有所认同,同类犯罪的近似案件,对于捕的和不捕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在量刑方面要有所体现。
其他文献
摘 要:由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起步较晚,从总体来看,当前还处在探索和起步阶段,在实践中还存在着预防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问题,应从树立社会化整体预防的思想、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赋予预防职务犯罪机构的“审查权”、强化检察建议的法律效力等方面入手对其加以完善。  关键词: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问题及建议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前进,各级检察机关都在努力实践,完成高检院最新提出
期刊
职务犯罪这种现象,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国家里,都是普遍存在的。只要是在存在政权为基础形成各种职务的国家里,都有可能出现某些主体利用自己掌握职权的方便条件进行各种犯罪的情况。  造成职务犯罪的原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既有与其他犯罪所共有的原因,也有职务犯罪所特有的原因,甚至还有引起每个具体案件发生的个案原因。  我国从古至今,一直都在对职务犯罪进行着非常严厉的打击。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在不断的完善和
期刊
摘 要:片面共犯的问题一直在理论界有比较大的争议,长久以来都没有形成一个通说,在司法实践中更是对这一问题认定混乱。本文介绍了理论界关于片面共犯的代表观点,并加以评说。在此基础上认为应该尽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使相关问题能够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合理的解决。  关键词:片面共犯;共同犯罪     片面共犯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理论界争议的热点,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片面共犯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发展起来
期刊
摘 要: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建立,是检察制度改革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必然结果。实践证明,只有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检察事业才会拥有不竭的生机和活力。笔者试图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出发阐述在检察制度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意义。  关键词:人民监督员;检察制度;监督    作为一项新的诉讼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产生有其特定的背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并且强调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在全社
期刊
摘 要:公共利益是很难具体准确界定的概念,在关于公共利益的具体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棘手问题。文章从公共利益的界定,我国目前公共利益条款的适用情况,界定公共利益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论述,提出了一些观点和看法,希望对我国的公共利益条款规定和适用有所帮助。  关键词:公共利益;界定;适用;建议    一、公共利益的界定    张千帆认为,“公共利益不是别的,其实就是私人利益的总和”。①  刘莉认为,“公
期刊
摘 要:检警关系是近年来法学理论界研讨的一个热点话题,也是对建立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我国司法体制进行制度设计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目前世界各国主要有检警分立和检警结合两种模式。通过对两种检警关系模式及我国检警关系模式的分析,提出改革和完善我国检警关系的目标模式,探寻一条现实可行的合理路径。  关键词:检警关系; 检警关系模式;检警一体化    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司法制度中,检察官与警察均是承担刑事
期刊
摘 要:对减、假、保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检察监督的效力受到一定的影响。本文通过对检察机关对减、假、保活动监督的不足,从加强法律体制改革,建立检察跟踪监督制度,提出充分发挥职能监督作用的设想。  关键词:减刑;假释及保外就医;检察监督;不足;完善    减刑、假释及保外就医制度是我国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如果
期刊
摘 要:法律监督能力是检察机关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运用符合司法规律的组织体系和管理方式,动员和组织检察人员准确地揭露犯罪,证明犯罪,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监督执法和司法活动,正确解释和适用法律,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本领。本文从法律监督能力的内涵入手,强化基层检察院法律监督能力的意义和对策。  关键词:法律监督;基层;提高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是一项影响检察
期刊
摘 要: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原告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已是当前世界各国立法趋势,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一部分国家都分别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的职责,其可以通过行使检察权,同破坏法律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检察官熟悉法律,掌握诉讼技巧,能够有效及时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此外,我国建国以来的立法及司法实践也为我们提供了丰富
期刊
摘 要:基层检察院承担了99%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应设立捕诉防一体化的未成年人专门检察机构,从办案、教育、宣传三方面开展工作,要加强捕诉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的监督。  关键词:未成年人 ;专门机构;工作;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五条指出:“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设立专门工作机构或者专门工作小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指定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