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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和县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耕地保护,着力遏制违法用地发生。一是确定一个“责任主体”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为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联合防控机制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的综合防控工作负总责,并把违法用地查处任务列入乡镇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主要项目。二是提出三个“百分之百”目标。通过建立耕地保护和土地违法行为联合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