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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住房价格上涨速度快,最根本的因素是供求矛盾。为缓解这一矛盾,需要增加供应、引导需求。由于土地资源供应等条件制约,尤其在人口增长较快的大城市,土地资源十分紧缺,住房供应量不可能快速扩张,这决定了住房政策设计需侧重对住房需求的引导,保持住房价格上涨速度低于居民家庭平均收入增长速度。
住房政策的首要考虑点是满足消费需求。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政策选择首要的是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利益。对于一般意义上的住房投资需求,如果投资者将住房出租,则市场住房总供应量不会减少,但过去一段时间,由于过度强化投资需求,相当数量的投资住房处于囤积居奇、待价而沽状态,实际上吞噬了住房供给,进而在一段时期内引起住房供应进一步短缺,成为住房价格持续上涨的重要推手。因此,适度遏制住房的投资需求十分必要,或以适当的政策将投资性住房转移出来,增加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从而缓解住房的供求矛盾。
其次是倡導健康、可持续的住房消费需求。按消费层级,住房的消费需求可分为基本型、舒适型、享受型、奢侈型四类。由于家庭住房支付能力不同,住房消费需求也是多层次的,对合理的住房消费应当支持。但基于中国人口多、土地少这一基本国情,在住房政策中应贯彻保障基本型住房消费,保护舒适型住房消费,包容享受型住房消费,限制奢侈型住房消费的基本导向。
此外,根据不同住房消费类型设定住房供应政策。对于舒适型、享受型、奢侈型的住房需求,应由市场来满足,而对于基本型住房需求,视情况由市场提供或由政府保障。对于有能力通过市场购置或租赁基本住房的家庭,则由市场供应,只有没能力通过市场获得合适住房的家庭,政府才有必要提供保障性住房。这种保障需要注意两点,实行保障差异化,应根据被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来设定享受保障的程度;避免福利凝固化,杜绝有能力的人群占有保障房的现象。
保障房之外的市场需求,尽管应通过市场供应满足,但由于住房是一种基本生活资料,市场的过度波动会波及群众的正常生活,因此,仍需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适当调控。当前的住房政策不仅要考虑到住房本身的空间、设施因素,还应在城市布局、公共服务发展的总体构思中充分考虑住房的位置因素。
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住房政策构架中,支付能力是影响满足住房需求的基本因素,为使更多家庭能获得合适住房,保持住房价格上涨速度低于居民家庭平均收入增长速度,是应当追求的政策目标。目前,中国居民家庭收入的中位数实际上低于平均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低于平均收入的家庭数量实际上要超过家庭总数的50%。如果希望60%以上的城市居民家庭能通过市场获得合适住房,则房价增长的控制目标应定位于:按收入自上而下排序,不高于至少前60%甚至65%家庭中最后一位的收入增速。
住房政策的首要考虑点是满足消费需求。人们对住房的需求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政策选择首要的是保护住房消费者的利益。对于一般意义上的住房投资需求,如果投资者将住房出租,则市场住房总供应量不会减少,但过去一段时间,由于过度强化投资需求,相当数量的投资住房处于囤积居奇、待价而沽状态,实际上吞噬了住房供给,进而在一段时期内引起住房供应进一步短缺,成为住房价格持续上涨的重要推手。因此,适度遏制住房的投资需求十分必要,或以适当的政策将投资性住房转移出来,增加住房租赁市场的供给,从而缓解住房的供求矛盾。
其次是倡導健康、可持续的住房消费需求。按消费层级,住房的消费需求可分为基本型、舒适型、享受型、奢侈型四类。由于家庭住房支付能力不同,住房消费需求也是多层次的,对合理的住房消费应当支持。但基于中国人口多、土地少这一基本国情,在住房政策中应贯彻保障基本型住房消费,保护舒适型住房消费,包容享受型住房消费,限制奢侈型住房消费的基本导向。
此外,根据不同住房消费类型设定住房供应政策。对于舒适型、享受型、奢侈型的住房需求,应由市场来满足,而对于基本型住房需求,视情况由市场提供或由政府保障。对于有能力通过市场购置或租赁基本住房的家庭,则由市场供应,只有没能力通过市场获得合适住房的家庭,政府才有必要提供保障性住房。这种保障需要注意两点,实行保障差异化,应根据被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来设定享受保障的程度;避免福利凝固化,杜绝有能力的人群占有保障房的现象。
保障房之外的市场需求,尽管应通过市场供应满足,但由于住房是一种基本生活资料,市场的过度波动会波及群众的正常生活,因此,仍需政府对住房市场进行适当调控。当前的住房政策不仅要考虑到住房本身的空间、设施因素,还应在城市布局、公共服务发展的总体构思中充分考虑住房的位置因素。
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住房政策构架中,支付能力是影响满足住房需求的基本因素,为使更多家庭能获得合适住房,保持住房价格上涨速度低于居民家庭平均收入增长速度,是应当追求的政策目标。目前,中国居民家庭收入的中位数实际上低于平均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2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低于平均收入的家庭数量实际上要超过家庭总数的50%。如果希望60%以上的城市居民家庭能通过市场获得合适住房,则房价增长的控制目标应定位于:按收入自上而下排序,不高于至少前60%甚至65%家庭中最后一位的收入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