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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区帮扶中心服务大厅面积分别不低于40平方米和20平方米;市州帮扶中心应有5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县区帮扶中心应有3名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社区和较大企业的帮扶中心站(点)应有1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前不久,甘肃省总工会提出要利用5年时间,在全省建成一批符合“五化”标准、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