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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彰显了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立法本意。但是附条件不起诉作为新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缺乏配套机制保障运行,致使制度的优越性未能体现。本文主要通过探索附条件不起诉的司法适用以及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监督制约等机制的构建,以期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更好地挽救失足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