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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现代化。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强化城市治理,推动了城市内涵更为丰富、城市功能更为健全、城市治理更为智慧,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城市治理的获得感。但贺州城市治理现代化仍充满挑战,城市软硬件建设仍处于攻坚克难期,面临应急管理能力薄弱、高端人才缺乏等困难。本文在汲取国内城市治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从五个方面对提高贺州市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路径进行战略谋划,以期为我国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
一、更新理念,注重绿色治理,提升城市发展品质
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要树立科学而先进的发展理念,坚持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发展内涵和质量。着眼于城市更有品位,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注重绿色治理,才能更好地提升城市内涵竞争力,凸显出地方特色。贺州市要始终把生态、长寿元素融入城市治理各方面、各环节、各过程,彰显贺州山水之美、风情之美、环境之美、人文之美的精致品质。
(一)坚持绿色治理理念
以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为目标,持续强化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加强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城市设施、城市部件的感知设施,建立覆盖道路、交通、路灯、供水、排水、燃气、园林、环卫、污水、防洪、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公共设施感知识别体系,形成广泛而全面的“神经网络”。着力实施智能路灯、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绿色家居等“绿色行动”。强化环保、水利、气象、农林等部门协同合作,统筹建立以“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天地一体化生态遥感监测系统+水文监测、防汛抗旱一体化智慧水务系统”等“三大生态监测评估系统”为主体的生态大数据平台。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承载力、环境风险事件、环保举报等大数据全景式生态环境形势研判。
(二)坚持精准治理理念
以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治理专项行动为重点,加强环境卫生、“街头巷尾”、扬尘污染管控、城市绿地、市场环境秩序和市政设施维护等各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域无垃圾、城市公厕布局改造、违法建设等各方面的治理。持续规范整治户外广告牌匾,全面提升整治城区立面环境,持续清理整治各类占道经营。全面打造精致小区、精品旅游、智慧城管品牌。让城市管理“像绣花一样精细”,用绣花功夫“绣出”城市新面貌。
(三)坚持地域特色理念
加快打造以“生态水墨山水画”为风貌特色的“山水园林长寿城”。及时修订完善中心城区风貌规划,在城市建筑风格、色调、天际线等要素中注入“寿城”地域特色元素。规划建设或升级改造一批具有历史味、文化味、生态味、生活味的标志性建筑。加强对河东街、西约街和平桂西湾电厂等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的综合治理,严格控制容量、高度和色彩。通过加快完善城东新区、高铁新城等新区的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引导人口向新区流动、商业向新区集中,让一批被“淹没”的历史建筑重新“显山露水”。
(四)坚持文化强市理念
围绕培育开发生态文化、长寿文化等重点文化产业,绘制“寿城”文化产业图,培植长寿文化“产业树”,精心打造好“寿城”品牌。扶持代表贺州地域文化特色的动画连续剧和动画大电影创作,着力开发麒大宝主题影视动画,设计麒大宝主题玩具和体现贺州少数民族特色的伴手礼等。同时,要注重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目前贺州有各级文化保护单位196处、各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8个、各级传统村落49个。这些珍贵的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是丰富“寿城”文化内涵的重要支撑,要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以助力文化兴市、强市。
二、协同创新,注重多元治理,增强城市发展韧性
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城市治理,是推动市民当家作主的必然选择,增强城市发展韧性的内在需要,也是凝聚推动城市发展整体合力的必然要求,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应坚持以系统集成思维,从全过程、全要素、全场景的协同发展角度,统一理念、目标、组织及规则,形成系统、协调、完备的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应着力做好以下三点。
(一)注重平战结合
把应急治理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打通应急处置与常态运行,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平战转换机制。在编制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基础上,加强指导协调、沟通交流和审核备案工作,注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与配套,构建起完整、统一的应急预案体系。持续强化“天网工程”“智慧警务”建设,逐步实现市、县、镇、村四级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重要路段、住宅小区、公众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和学校的电子视频监控设施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实现治安好、犯罪少的“小平安”,和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次的“大平安”。以創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为契机,广泛宣传、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团结精神、担当精神、奉献精神、科学精神和大爱精神,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注重上下结合
要在城市治理“全周期管理”中形成各层级间的有效衔接机制,重点是建立常态化下沉机制和基层治理支持系统。探索建立以市、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五级联席会议为“轴心”的上下联通机制。建立以社区联合治理、小区联合管理、楼栋联合覆盖为切入点的“三个联合”区域联动机制。建立市级领导、市直部门、在职党员深入城市基层的“三方进入”协调助力机制。着力破除上下、体制、隶属、行业、群体间的各种“壁垒”,畅通联系渠道、活跃共建氛围。完善协商合作治理机制,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决策、主动监督城市治理工作、反映和投诉城市治理问题、提出城市治理意见建议、认真评价城市治理成效,促进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 (三)注重专群结合
更好地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统筹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让群众知情、参与、监督,调动每一个“城市细胞”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切实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村(居)务监督机构为基础,群团组织、其他经济社会组织等为纽带和补充的社区组织体系。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点)全覆盖,让党员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到组织,享受便利服务。
三、科技驱动,注重智慧治理,增强城市发展后劲
科技创新是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驱动力。目前,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已成为推进城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的重要抓手。智慧城市是城市未来的发展走向,呈现“更加重视以人为本、更加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功能更加多元”等发展趋势,体现出了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情感温度。应把握好智慧城市的未来趋向,坚持科技驱动,注重智慧治理,突出“规划、服务、产业”重点,高质量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一)坚持规划引领,健全完善支撑体系
高标准构建具有贺州特色的“3+7”智慧寿城支撑体系,实现“3+7>10”的发展效应。“3”即已成立的市大数据发展局、市信息数据中心、市民服务中心;“7”即成立一个智慧寿城建设领导小组、一个“智慧办”,组建一个寿城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院、一个贺州市数字经济专家委员会、一个寿城数字经济产业联盟,设立一个新经济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制定出台《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发展规划》《智慧贺州“十四五”行动计划》等一批政策文件。充分利用好自治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努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实现“群众跑腿”到“信息跑路” “群众来回跑”到“部门协同办”“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转变。找准群众感受明显的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博物馆、文化馆、景区、教育培训机构、医院等“八大”公共场所为突破点,以狠抓环境提升、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智能水平、优化综合性能等为重点,大力推进环境舒心、服务贴心、智慧暖心、交通顺心的“八站四心”现代化、智能化建设。
(二)坚持项目带动,加快推进智慧产业
谋划打造智慧城市发展格局,包括以农村电商产业园为核心的智慧农业园区,以高新区等园区为核心的智能制造园区,以高校、职业学院、部分园区和国企为代表的智慧城市人才基地等。探索成立贺州市智慧产业投资集团,负责智慧产业项目包装推荐、运营管理,开展信息咨询、能源技术咨询、网络技术咨询、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文化交流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等业务。推进新能源汽车项目、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项目、智慧农业项目、智能小镇项目、生命健康项目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三)坚持统筹兼顾,着力破解信息孤岛
完善架构,建设区市和部门纵横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池,加快贺州市信息资源中心平台工程建设,实现与自治区公共数据清单共享,推进区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的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部门横向整合方面,可通过典型应用来突破分割。如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可以把公安、消防、武警、卫健、商业、水利、交通、供电、供水、供气、财政、保险等诸多单位和部门的相关信息资源联系起来。研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加强信息化系统集约化建设,信息化项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和政务数据安全等各方面的管理。探索将市、县(区)数据共享(汇聚)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从体制机制层面着力打破信息孤岛。
四、夯实基石,注重依法治理,优化城市发展环境
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是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组成和重要支撑。以“重治权、重创新、重基层”模式推进依法治市,在建构城市治理法治化新格局上下足功夫,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一)善立良法
着眼于健全城市治理领域法律法规,善于运用地方立法权,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法律支撑。围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大气污染防治、贺江水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进程。积极回应市民期盼,针对房地产市场乱相、物业纠纷多发、垃圾乱扔等情况,对房地产市场管理、物业管理、垃圾处理等进行立法,让城市治理有法可依,更具操作性,更富成效。
(二)严格执法
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着力打造“阳光执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貫彻落实,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城市治理法治化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提高党员干部在城市治理中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城市治理法治化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从事城市治理相关工作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坚持以德才兼备为标准,打造高素质城市治理法治队伍,对于提高贺州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尤其紧迫。制定出台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优秀法治人才库建设等的制度办法。出台实施办法或意见,进一步完善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加强与专业院校和专业机构合作,联合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为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五、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引培,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城市的核心是人,人是城市发展的主体。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应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一城市治理的核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激发城市发展活力作为城市治理的重心和价值取向。
(一)以人才“东融”激发城市发展活力
发挥好驻深圳专家人才联合会和千人计划南方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两个招才引智工作站的作用,采取“刚柔并济”,加大引才引智工作力度。围绕贺州市“雁归临贺·智汇寿城”三年人才行动计划,巩固拓展“人才双飞地”平台。以粤港澳大湾区高层次人才寿城行活动暨国家特聘专家贺州创新创业交流会等平台,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的高效融合和双向促进。
(二)加大本土人才培育力度,扩大本土人才增量
可探索成立贺州学院城市治理研究院或寿城城市治理研究院,强化本土城市治理人才培育,拓宽本土人才施展才华的空间,打造一支“留得住”“有乡愁”的本土人才队伍,为推进贺州城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强化城市治理现代化智力支撑保障
依托贺州市委党校、贺州学院等社科研究院所,建立“城市治理高端智库”,深入推进城市治理基础理论研究,研究制定具有贺州地方特色的“城市治理现代化指标体系”,对城市治理的现代化程度进行评估,充分发挥新型智库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提供咨询和政策建议的作用。
(压题图片:贺州城市风貌 摄影:龚晨)
(责任编辑: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