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视公共频道的开设标志着我国广播电视事业的改革在优化配置、整合资源上迈出艰难而坚实的一步。但在它的发展运行过程中,仍存有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为使公共频道充分发挥它所独具的政治性、公益性、公共性、服务性和创新性,为避免“公共地的悲剧”现象发生,让各利益主体都自觉自愿地来关心它、爱护它,建立健全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