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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分析了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及完善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基于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目前的整体状态,分析出制约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主要因素,并由此针对性地探索出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和对策,为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农村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对策参考。
关键词:农村 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184-0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理念,自从党和政府提出相关的概念后,学界及理论界就其具体内涵开展了多次探讨,但对于什么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未形成一致的意见。以笔者的角度,如若有效分析何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选择不同的出发点,具体表现在:(1)建设主体;(2)服务对象;(3)服务供给方式;(4)构建目的。其依次的具体内涵则表现为:(1)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参与;(2)机会均等、面向广大农村群众;(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相关文化产品的供给,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4)实现文化整合,促进文化公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引导向作用,维护大众的文化权益。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得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下,为实现机会均等、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的,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相关文化产品为主要途径,最终实现文化整合、文化公平、公民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得以实现的制度与系统的总称。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无论是国家社稷、还是社区家庭、乡镇村屯,都不开文化这个社会的“基因”。能否有效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广大农村群众的精神世界、提高亿万农民兄弟姐妹的道德文化修养,是确保农村基层的经济与社会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当今世界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政治的世界,而且还是文化的世界,这三者要与社会有机融合成为一个“熔炉型”世界。在我国,面对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三农”问题愈发突出。为实现“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更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大众文化的支持,更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大众文化提供的基本保障。如果不能确保农村文化的更新和跳跃式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将缺少“文化基因”的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将缺少智力支撑,农村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也将失去最基本的根基。因此,有效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当坚持“以设施为基础,以内容为核心,以产业为关键”的核心原则,并紧紧围绕这三大核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近年来,黑龙江以省政府和各地市区政府为主导,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得益于此,黑龙江省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全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农村文化生活活动不断丰富。但是,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整体态势上来说还欠缺不少,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仍相对落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了公共财政水平,公共财政水平决定了公共服务水平。近年来,黑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支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但相对于农村而言,公共财政规模不大,人均财政占有量更是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和文化教育娱乐支出尽管排位在全国的上中等,但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滞后的基本格局并未根本改变。
2.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短缺。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不难发现本省的县、乡、村级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配套度十分薄弱,突出表现在设施陈旧落后、保护和维修不善。本来就稀缺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效率不高,政府的投入大多只有“建”的投入,没有日常维护,即“管理”的投入。一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往往只是承载了书写政府业绩的作用,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投资后,仅流于表象的展示,缺少必要的活动器材的支持和后备经费的支撑,建成后多处于“长年不能开展文艺活动,资产闲置或挪作他用,文化阵地陷入虚设的境地”。导致农民群众并没有真正受益,或没有长远受益。
3.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足。黑龙江在全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出于种种原因在投入上存在明显的不足,其主要表现在: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总量偏少,并没有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文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支出比重偏低;城乡文化事业投入差距过大,农村文化投入比重偏低。
4.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匮乏。与黑龙江省内城市和其他省市的农村相比,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针对本省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开展的适宜性文化活动较少,同时,本省还缺乏有利于提高农民人民群众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的培训,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很单调,多数县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运转困难,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为基层提供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黑龙江省县级图书馆购书经费不足,图书更新缓慢;县级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设备落后且短缺,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进展缓慢;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有待发展。
二、有效构建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策略建议
1.合理建设并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立以政府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体系,省政府要主抓全局导向,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具体情况,针对性地建设适合本地乡镇村的大众文化服务设施,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互补、联建共享”为指导原则。在全过程中,应当合理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并在后续过程中不断地加以完善,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利用高效”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完善重大文体设施体系,建设好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首先在乡镇村,应当强化乡镇级文化站的主体功能地位,以文化站为服务的核心组织,并围绕该核心组织建立以文化馆和文化广场为辐射点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圈”,实现乡镇文化站“图书阅览、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的功能化发展。其次,在公共文化消费的终端,即村一级,结合各个村、屯、圈、场当地居民的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适宜性较强的文化服务设施,如普适性较强的图书室、乡间健身路径等,让村民不出村即可享受贴心的文化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给予其适当的利益补偿以减轻公共财政的压力。
2.构建以内容为的核心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文艺的创作应当更多地源于实际并结合实际,因而应当加大引导,鼓励更多的文艺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深入农村基层、探索农民生活、发现农村优点、点燃农民活力,并以高昂的激情积极创作以农村、农民、农业为题材的优秀高质量的文化作品。
要发挥各个基层农民自治组织的力量,坚持面向现实、面向农村、面向生活、面向农民的文化服务标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义,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娱乐活动,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去参与和享受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积极发挥城市的文化优势,以“科教文卫”下乡为契机,实现城市文化对农村文化的反哺,引导建立农村公益性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构建以“政府、社会、市场、群众”为主体的农村文化运行机制,保障农村文化服务供给的“不断档、不断代”,让农民群众直接地、更多地享受城市文化的“基因”,真正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3.建立以农村现有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的文化供给体系。前期政府主导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进一步的完善中不能抛弃既有的基础设施,应当加以充分利用,构建以现有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的文化供给体系,有效发挥这些文化设施的基础性作用,为构建完整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奠定基础。同时,在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不仅应该建设好公共文化设施,而且必须管理好、运用好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充分发挥这些设施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
4.提高农村文化产业支撑和农村公共文化市场供给水平。中国正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当以市场机制为主努力构建市场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市场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让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主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供需关系,使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途径。
黑龙江省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丰富文化市场,搞活文化市场,带动相关配套服务产业。其主要措施可采取:文化产业化,支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搞活民间习俗文化,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培育新的文化市场增长点,确保农村文化公共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市场的供给水平,必须依靠提高农村公共文化市场的供给能力上来。只有依靠有效的市场供给能力,才有确保文化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的可能。这就需要努力引导并大力推进城市文化服务进乡村,以城市的文化服务优势带动乡村文化市场的活跃。其具体要求大体如下:必须充分发挥农村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提高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水平,村文化活动室一室多用,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必须努力提供丰富的农村文化服务,主要是扩展大众媒体为农村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推广涉农题材优秀文艺作品进市场,带动城市优秀公益文化进乡村;以乡镇文化站为依托,做大做强具有突出特色的地方农村公共文化活动,以点带面实现各乡镇的互动和良性发展。以此提高农村大众文化市场化水平,保障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结论
农村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成员,农业是整个国民社会的基础。搞活农业、致富农民、建设好农村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农村的发展、农业的进步、农民的提高都离不开文化的支撑,农村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现阶段,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着力点。要通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为农村的改善和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提高提供必要的文化支持,特别是通过丰富农村大众文化生活、完善农村大众文化服务市场,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合理、运作高效的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提高农村文化产业支撑和农村公共文化市场供给水平,协调农村文化需求与供给间的不和谐因素;通过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谋划合理布局和功能搭配,建立以农村现有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的文化供给体系,建立以内容为核心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构建合理、高效、科学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才具有可行性保障,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才能够真正地得到保障。
[本文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新农村建设中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0E087),黑龙江科技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王爱民.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
[2] 顾金孚.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的途径与模式研究.学术论坛. 2009.
[3] 樊丽明,石绍宾.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品供需均衡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4] 杨玲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2013.
[5] 巩村磊.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的缺失与构建[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0(10):55-56.
(作者简介:王悦,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公共政策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2)
(责编:若佳)
关键词:农村 公共文化 服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8-184-0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一个综合性理念,自从党和政府提出相关的概念后,学界及理论界就其具体内涵开展了多次探讨,但对于什么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未形成一致的意见。以笔者的角度,如若有效分析何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选择不同的出发点,具体表现在:(1)建设主体;(2)服务对象;(3)服务供给方式;(4)构建目的。其依次的具体内涵则表现为:(1)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共参与;(2)机会均等、面向广大农村群众;(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相关文化产品的供给,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4)实现文化整合,促进文化公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引导向作用,维护大众的文化权益。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得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在政府主导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下,为实现机会均等、保障广大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的,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相关文化产品为主要途径,最终实现文化整合、文化公平、公民基本公共文化权益得以实现的制度与系统的总称。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无论是国家社稷、还是社区家庭、乡镇村屯,都不开文化这个社会的“基因”。能否有效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广大农村群众的精神世界、提高亿万农民兄弟姐妹的道德文化修养,是确保农村基层的经济与社会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举措。当今世界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政治的世界,而且还是文化的世界,这三者要与社会有机融合成为一个“熔炉型”世界。在我国,面对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三农”问题愈发突出。为实现“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更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大众文化的支持,更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大众文化提供的基本保障。如果不能确保农村文化的更新和跳跃式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将缺少“文化基因”的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将缺少智力支撑,农村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也将失去最基本的根基。因此,有效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当坚持“以设施为基础,以内容为核心,以产业为关键”的核心原则,并紧紧围绕这三大核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一、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近年来,黑龙江以省政府和各地市区政府为主导,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提供了越来越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的支持。得益于此,黑龙江省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呈现良好态势:全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农村文化生活活动不断丰富。但是,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整体态势上来说还欠缺不少,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仍相对落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了公共财政水平,公共财政水平决定了公共服务水平。近年来,黑龙江省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支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但相对于农村而言,公共财政规模不大,人均财政占有量更是不多;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家庭生活消费支出和文化教育娱乐支出尽管排位在全国的上中等,但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滞后的基本格局并未根本改变。
2.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短缺。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不难发现本省的县、乡、村级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配套度十分薄弱,突出表现在设施陈旧落后、保护和维修不善。本来就稀缺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利用效率不高,政府的投入大多只有“建”的投入,没有日常维护,即“管理”的投入。一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往往只是承载了书写政府业绩的作用,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参与投资后,仅流于表象的展示,缺少必要的活动器材的支持和后备经费的支撑,建成后多处于“长年不能开展文艺活动,资产闲置或挪作他用,文化阵地陷入虚设的境地”。导致农民群众并没有真正受益,或没有长远受益。
3.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足。黑龙江在全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出于种种原因在投入上存在明显的不足,其主要表现在: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总量偏少,并没有随着财政状况的好转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文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用于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支出比重偏低;城乡文化事业投入差距过大,农村文化投入比重偏低。
4.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匮乏。与黑龙江省内城市和其他省市的农村相比,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针对本省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开展的适宜性文化活动较少,同时,本省还缺乏有利于提高农民人民群众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的培训,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还很单调,多数县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运转困难,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为基层提供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黑龙江省县级图书馆购书经费不足,图书更新缓慢;县级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设备落后且短缺,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经费得不到保障;文化信息共享工程进展缓慢;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有待发展。
二、有效构建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策略建议
1.合理建设并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立以政府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体系,省政府要主抓全局导向,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具体情况,针对性地建设适合本地乡镇村的大众文化服务设施,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互补、联建共享”为指导原则。在全过程中,应当合理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并在后续过程中不断地加以完善,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利用高效”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完善重大文体设施体系,建设好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首先在乡镇村,应当强化乡镇级文化站的主体功能地位,以文化站为服务的核心组织,并围绕该核心组织建立以文化馆和文化广场为辐射点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圈”,实现乡镇文化站“图书阅览、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的功能化发展。其次,在公共文化消费的终端,即村一级,结合各个村、屯、圈、场当地居民的文化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适宜性较强的文化服务设施,如普适性较强的图书室、乡间健身路径等,让村民不出村即可享受贴心的文化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中,给予其适当的利益补偿以减轻公共财政的压力。
2.构建以内容为的核心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文艺的创作应当更多地源于实际并结合实际,因而应当加大引导,鼓励更多的文艺工作者以饱满的热情深入农村基层、探索农民生活、发现农村优点、点燃农民活力,并以高昂的激情积极创作以农村、农民、农业为题材的优秀高质量的文化作品。
要发挥各个基层农民自治组织的力量,坚持面向现实、面向农村、面向生活、面向农民的文化服务标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义,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文化娱乐活动,让农民群众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去参与和享受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积极发挥城市的文化优势,以“科教文卫”下乡为契机,实现城市文化对农村文化的反哺,引导建立农村公益性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构建以“政府、社会、市场、群众”为主体的农村文化运行机制,保障农村文化服务供给的“不断档、不断代”,让农民群众直接地、更多地享受城市文化的“基因”,真正丰富农民的文化生活。
3.建立以农村现有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的文化供给体系。前期政府主导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进一步的完善中不能抛弃既有的基础设施,应当加以充分利用,构建以现有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的文化供给体系,有效发挥这些文化设施的基础性作用,为构建完整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奠定基础。同时,在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不仅应该建设好公共文化设施,而且必须管理好、运用好公共文化设施,积极充分发挥这些设施的功能和作用,提高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水平。
4.提高农村文化产业支撑和农村公共文化市场供给水平。中国正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在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应当以市场机制为主努力构建市场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市场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让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主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供需关系,使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途径。
黑龙江省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时,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丰富文化市场,搞活文化市场,带动相关配套服务产业。其主要措施可采取:文化产业化,支撑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搞活民间习俗文化,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培育新的文化市场增长点,确保农村文化公共文化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提高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市场的供给水平,必须依靠提高农村公共文化市场的供给能力上来。只有依靠有效的市场供给能力,才有确保文化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的可能。这就需要努力引导并大力推进城市文化服务进乡村,以城市的文化服务优势带动乡村文化市场的活跃。其具体要求大体如下:必须充分发挥农村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提高县、乡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水平,村文化活动室一室多用,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必须努力提供丰富的农村文化服务,主要是扩展大众媒体为农村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推广涉农题材优秀文艺作品进市场,带动城市优秀公益文化进乡村;以乡镇文化站为依托,做大做强具有突出特色的地方农村公共文化活动,以点带面实现各乡镇的互动和良性发展。以此提高农村大众文化市场化水平,保障农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结论
农村是我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成员,农业是整个国民社会的基础。搞活农业、致富农民、建设好农村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农村的发展、农业的进步、农民的提高都离不开文化的支撑,农村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现阶段,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着力点。要通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为农村的改善和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提高提供必要的文化支持,特别是通过丰富农村大众文化生活、完善农村大众文化服务市场,构建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合理、运作高效的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必须提高农村文化产业支撑和农村公共文化市场供给水平,协调农村文化需求与供给间的不和谐因素;通过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谋划合理布局和功能搭配,建立以农村现有文化服务设施为基础的文化供给体系,建立以内容为核心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构建合理、高效、科学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才具有可行性保障,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才能够真正地得到保障。
[本文为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项目“新农村建设中黑龙江省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10E087),黑龙江科技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黑龙江省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研究”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王爱民.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8.
[2] 顾金孚.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市场化的途径与模式研究.学术论坛. 2009.
[3] 樊丽明,石绍宾.新农村建设中的公共品供需均衡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4] 杨玲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2013.
[5] 巩村磊.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的缺失与构建[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0(10):55-56.
(作者简介:王悦,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公共政策 黑龙江哈尔滨 1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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