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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控制管理的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6-0184-01
1.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不仅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大局。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低。安全事故时有发,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财产损失。因此,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确保达到预期目标,是广大管理人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任务之一。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督不严
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一整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暴露出了不少的缺陷和问题。与工业发达的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是:建筑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着重复与交叉;一些安全行政法规发布时间过久不适应现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与要求。
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行动不力,措施不到位。对应依法纳入监管的项目未实施有效监管,执法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力,监管失控状况仍然十分严重。这就给了相关单位规避监管行为以可乘之机,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2.2 建筑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不落实
有的建设单位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行为不规范,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规避政府监管;有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許可手续;有的建设单位还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这些现象都造成了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有的设计单位的安全行为不规范,有的设计单位挂靠的人员多,设计质量难以保证,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屡见不鲜;施工图审查后随意迁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擅自变更,降低要求,从而埋下了安生事故的隐患。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2.3 安全监督不到位
目前,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的甚至玩忽职守。有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不积极主动执法,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督责任,不强化责任监督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职责,致使规避监管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监督不能及时到位。已纳入监管的项目,对事故隐患查处不力,措施不坚决、整改不到位,致使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控制管理的措施
3.1 规范化、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
安全管理重要内容是制度的落实和建设,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做到合理、完善、齐全,面向一线员工易于理解,具实效与可操作性,诸如安全责任制度、定期检查整改制度、消防保卫制度及应急预案制度等等。建立长效制度建设机制,结合实际不断探索,保持与社会行业的发展同一步调;健全安全例会、巡查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执行的经常化,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安全人员工资福利等,促进其工作积极性,起到有效监督,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生存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2 加强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首先,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其次,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最后,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针对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意识等现状,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3.3 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进行考核
在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时,为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另外,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特别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的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重点检查。安全检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必须果断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消除为止。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个建设市场的参与方都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行动上落实各项规章,建筑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贾廷莹.试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2).
[2] 刘文芳.浅谈怎样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6).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6-0184-01
1.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不仅关系到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及投资效果,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大局。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低。安全事故时有发,给施工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和财产损失。因此,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确保达到预期目标,是广大管理人员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任务之一。
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督不严
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一整套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暴露出了不少的缺陷和问题。与工业发达的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是:建筑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部分法律法规还存在着重复与交叉;一些安全行政法规发布时间过久不适应现行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与要求。
一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行动不力,措施不到位。对应依法纳入监管的项目未实施有效监管,执法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力,监管失控状况仍然十分严重。这就给了相关单位规避监管行为以可乘之机,导致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安全事故频频发生。
2.2 建筑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教育不落实
有的建设单位和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安全行为不规范,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规避政府监管;有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許可手续;有的建设单位还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这些现象都造成了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有的设计单位的安全行为不规范,有的设计单位挂靠的人员多,设计质量难以保证,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屡见不鲜;施工图审查后随意迁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擅自变更,降低要求,从而埋下了安生事故的隐患。
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及时、不落实,从业人员的素质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特别是农民工,没有进行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多数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2.3 安全监督不到位
目前,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的甚至玩忽职守。有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不积极主动执法,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督责任,不强化责任监督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职责,致使规避监管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监督不能及时到位。已纳入监管的项目,对事故隐患查处不力,措施不坚决、整改不到位,致使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无法及时消除。
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控制管理的措施
3.1 规范化、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
安全管理重要内容是制度的落实和建设,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做到合理、完善、齐全,面向一线员工易于理解,具实效与可操作性,诸如安全责任制度、定期检查整改制度、消防保卫制度及应急预案制度等等。建立长效制度建设机制,结合实际不断探索,保持与社会行业的发展同一步调;健全安全例会、巡查和不良行为记录等制度执行的经常化,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安全人员工资福利等,促进其工作积极性,起到有效监督,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生存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2 加强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首先,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其次,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安全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最后,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针对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意识等现状,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3.3 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进行考核
在对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时,为工地指定一名安监员,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监督交底、平时技术指导及监督现场安全教育与防护措施的实施。对该工地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水平的评定,则由站领导带队进行动态跟踪抽查。这种一人定点服务,集体动态打分评定的方法,既解决了工地现场安全员技术水平低下的问题,指导培养了企业、项目部的安全员,又确保了安全检查的公正公平,廉洁执法。
另外,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特别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的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重点检查。安全检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必须果断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消除为止。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个建设市场的参与方都应该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行动上落实各项规章,建筑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落实安全责任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贾廷莹.试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2).
[2] 刘文芳.浅谈怎样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