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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早在先秦时代,封建地主阶级中有头脑的思想家和政治家就已提出“明主治吏不治民”(《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的主张,意思是只要把官吏治理好了,民的问题就好办了,这的确是一个治国经验的历史总结。所谓“治吏”,不外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考核严明以及赏罚公平等。关于汉代的选官制度,另有专文(见《山东师范学院学报》1981年第一、二期)本文所要论述的内容就是汉代官吏的任用、考核以及相应的迁降赏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