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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作为非营利的社会服务组织,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各级财政拨款,而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税收。因此事业单位应学习税法,执行税法,并主动纳税。但是实际工作中税收在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当中是个空白点,事业单位的纳税意识一直比较薄弱,思想认识上有误区,虽说现在大多数事业单位已纳入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核算,有些会计业务,例如填制会计报表及编写财务分析等都由会计核算中心代为办理,但是纳税申报却仍由报账单位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因此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会计要重视本单位的纳税业务,可是实际中大多数单位认为纳税是企业和个体户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