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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人们很多承袭了多年的习惯和观念需要革新。将强奸定罪并规定在刑法中予以惩处,是过去作为对女性性自由权的保护,无可争议。但如今,随着"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男性的性自由权也理应得到法律平等的认可和保护。传统观念对于"强奸"的定义也随着人们对性的快乐功能的挖掘而显得过于狭窄,而需要在立法上给予其广义的解释——"性的进入"。结合当下日益繁荣的文化生活,需要从犯罪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给予强奸罪重新认识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