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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动宾结构“V+O”扩展成“V+N+的+O”有两种情况:一种是“V+O”的自然扩展式;另一种是“V+O”的强制性扩展式。本文分别对这两种扩展式进行了多角度分析。首先说明了“V+N+的+O”的句法特点及句法功能;接着分析出自然扩展式“V+N+的+O”充当中的“V”与“N+的+O”的语义关系,充当的语义角色为:准客事、受事、成事、位事和使事等;然后进一步分析了“N”与“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V+N属+的+O、V+N施+的+O、V+N受+的+O、V+N对+的+O、V+N与+的+O和V+N使+的+O,并在此基础上说明了此结构可能产生的歧义问题。
关键词:“V+N+的+O”结构 语义结构关系 歧义
“V+N+的+O”这一结构可以是“V+O”中“O”的自然扩展,如“读小说”可以以“小说”为中心来增加定语扩展成“读鲁迅的小说”“读鲁迅在30年代写的小说”;还可以是动词性的动宾式离合词中间强制性地插入定语,将“V”与“O”割开,我们可称它为强制性扩展式,如:“吃亏”可以嵌入定语“你的”扩展式“吃你的亏”。这两种扩展式在句法层面似乎没什么差别,“N”都是“O”的定语,与“O”组成偏正短语为“V”的客体对象,但语义深层“N”隐涵的语义却十分丰富,两种扩展式是有很大区别的。本文拟从“V+N+的+O”的表层出发分别分析两种扩展式的语义结构关系,并试着分析其中可能产生的歧义问题。
一、“V+N+的+O”结构的句法特点
(一)“V+N+的+O”结构的一般特征
“V+N+的+O”结构中的“N”在本文主要是指人称代词,或用来指称人及跟人有关的名词,如:拆朋友的台、挑人家的眼、拖公司的后腿。在口语中多用三身代词,如:你唱你的歌,我跳我的舞。
“V+N+的+O”结构的动作体是在动核“V”上实现的。也就是说,在成句时可以在V后加“着、了、过”来表示进行体、完成体和经历体,如:出了我的丑、生着他的气。也可以将V重叠表尝试,这时的动核具有[+尝试+短暂]的语义特征,如:帮帮我的忙、揭揭他的短。
(二)“V+N+的+O”结构的句法功能
“V+N+的+O”是属动词性的短语,一般都可以用来充当谓语,但也有充当主语、定语和宾语的情况。如:
(1)拆朋友的台未免太厉害了吧!(老舍)
(2)上他的当的人是你吗?
(3)别理这东西,您小心吃了他们的亏。(曹禺)
例句中“拆朋友的台”“上他的当”“吃了他们的亏”在句子中分别充当主语、定语和宾语。在句中做定语时后需要加上“的”,那么结构中本身的“的”常常可以删除。如:告你状的同学、讨你好的朋友。
一些非主谓结构的“V+N+的+O”可以独立成句,形成动词性的非主谓句。这种句式有表祈使的功能,也是一种祈使句。根据表达的需要有肯定和否定两种形式来表示命令、禁止、请求和劝阻等语气,也多用于口语。如:
(4)爹,您千万别介他的意。(曹禺)
(5)让他写吧,别老打他的岔。(丁声树)
能进入祈使句的“V+N+的+O”中的动词都具有[+自主+可控]的语义特征。上例句中的 “介意”“打岔”便是。
二、“V+N+的+O”结构的语义关系
(一)“N+的+O”之间的语义角色
动宾结构V+N+的+O中,由于动词V的不同,其联系着的客体动元“N+的+O”也是不同的。我们通过对语料的分析将“N+的+O”的语义角色归为以下几类:准客事、受事、成事、位事、使事等。
1.“N+的+O”为准客事
准客事是指准客动词自身分裂出的客体,是准客动词自身分裂时所联系的客体动元。由于充当这类客体的是名词性的语素而不是词,它不代表客观世界中的具体事物,不是真正的客体,所以称为准客事。(朱晓亚2001.18)一般来说,准客体主要是来源于强制性的扩展式,而且“N+的+O”都不能单说。如:
(6)出你的差 跑你的步 劳您的驾 上骗子的当
例子中“你的差”“你的步”“您的驾”“骗子的当”这些偏正词组从语法上说是合法的,但由于在语义上修饰语与被修饰语构成粘着关系的单位,因此,组合在一起后不能单说,只有和其它的词搭配使用才形成“合法”表达。
2.“N+的+O”为受事
“动作行为+受事”是“V+N+的+O”结构的一般语义形成。N+的+O作为V的受事,可以用“把”字将“N+的+O”体提前,如:
(7)打了他的同学 把他的同学打了
(8)摘了小明家的花 把小明家的花摘了
例(7)(8)中的“打”“摘”后能跟受事的V,都具有[+处置]的语义特征。
3.“N+的+O”为成事
“V+N+的+O”结构中也有一些N+的+O用来表示V的结果,它是动作行为发出后才会产生或出现的客体,如:
(9)写你的文章 拍你的电影 织你的毛衣
例子中的“文章”“电影”“毛衣”在动词所代表的动作行为执行之前是没有产生的,因此此类动词都具有[+做成]的语义特征。
4.“N+O”为使事
“V+N+的+O”结构中也有部分的“N+的+O”用来表“V”致使的对象,可以用“使字”提前,如:
(10)停你的车 使你的车停
(11)住你的手 使你的手住
后能跟使事的动词一般是具有[+致使]的语义特征的。
5.“N+的+O”的位事
位事是指动作指向或到达的位置(处所、场合、目标等)。如:
(12)回你的祖国 去你的家乡 来你的北京 上你的省城
后跟位事的动词一般都具有[+位移]的语义特征。
另外,“N+的+O”还可以为系事、工具、原因等,如:“读你的研究生”“堵你的石头”“养你的伤”中的“你的研究生”“你的石头”“你的伤”分别为系事、工具和原因。
(二)“N”与“V+O”之间的语义关系
“N”与“V+O”之间的语义关系是本文将要重点讨论的问题。“V+N+的+O”结构表面上看很简单,第一层为动宾关系,第二层为修饰(定中)关系,其中的N作定语。如:“打破了小明的杯子”中的“小明”作定语是显性的,修饰“杯子”是领格。但在“费大伙儿的心”中“大伙儿”虽然也作定语,但从深层的语义来看,却是“费心”的动作发生者,即施事。而“V+N+的+O”结构中大部分的“N”语义角色是复杂多样的。赵元任(1976.4.6)曾指出,宾语的语法上的修饰语有时候在语义上并不修饰宾语,而是代表一个别的什么。当一个表面上的领属性修饰语实际上代表动作的对象的时候,我管它叫“领格宾语”。丁声树(1980.5.4)也曾指出,有些句子在一个代词或名词后加个“的”字,让它处于领属性修饰语的地位。可论意思,它是一个动宾结构所表示的行为的受事。如:“你得请我的客”并不是说“我有些客人,要你请”,而是说“你得请我吃点儿喝点儿”。李临定(1986)曾把“N”叫“非真正定语”。这种“定语”不是真正修饰后边的名词的,它和后边的名词是配不拢的。这种“定语”实际上是整个“V+O”关涉的对象。如此看来,“V+N+的+O”结构中的“N”语义归属问题并非那么简单。它和“V”甚至“V+O”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通过对语料的分析暂且把它归为六类:属事、施事、受事、对象、与事、使事等。有些“N”还兼属两个语义角色,这也是造成“V+N+的+O”结构产生歧义的主要原因。
1.“N”为“O”的属事
在结构中,“N”是用来修饰“O”的,是“O”的定语,它与“V”没有直接联系,这时的结构是以“O”为中心的自然扩展式。在成句时可以为“S+V+(N+的+O)”这一格式。如:
(13)我丢失了他的书包 爸爸正在修理他的单车
例句中,动词“丢失”“修理”的施事和受事是十分确定的,是显性的。两句中的“他”只作后面名词的定语,表示领属,这种格式不易形成岐义。
2.“N”是“V+O”的施事
“N”与“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施事——动作”。“N”在语义上和O没有直接关系,而是“V+O”的动作行为的发出者。我们可以把N看作是从主语的位置移入定语的位置的,即:V+N+的+O→N+V+O如:
(14)跳你的舞 你跳舞
(15)洗你的澡 你洗澡
(16)读你的书 你读书
(17)跑你的步 你跑步
在这一种格式中,“N”除了是“V+O”的施事外,有时可能是“O”在意念上的属事。“N与O”在语义上搭配的话很有可能产生歧义。例如:“跳你的舞”可以理解为“你跳舞”外,还可以理解为“跳你编的舞”,那么,“你”既可能是施事,也有可能是属事,要消除歧义,可以放在一定的语境中靠具体的背景信息理解其单一性。
3.“N”为“V+O”的受事
“N”与“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受事——动作行为,“N”在语义上和“O”没有明显的关系,而是“V+O”动作行为的直接承受者,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从宾语的位置移入定语的位置的,即:V+N+的+O→(V+O)+N,如:
(18)讨你的好 讨好你
(19)劳您的驾 劳驾你
4.“N”为“V+O”的对象
“N”与“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对象——动作行为。N在语义上和“O”没有明显的关系,而是“V+O”动作行为所关涉的对象。我们可以用格标“对”“向”来引出“N”,即:V+N+的+O→对+N+(V+O)如:
(20)生你的气 对你生气
(21)借你的光 向你借光
5.“N”为“V+O”的与事
“N”与“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与事——动作行为。“N”是“V+O”动作行为的间接承受者。可以用格标“为”“替”来引出“N”。即:V+N+的+O→为+N+(V+O)如:
(22)操你的心 为你操心
(23)鼓他的掌 为他鼓掌
6.“N”为“V+O”的使事
“N”为“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使事——动作行为。同样,N在语义上和后面的名词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V+O”动作行为致使的对象。可以用格标“使”来引出“N”。即V+N+的+O→使+N+(V+O)。如:
(24)扫你的兴 使你扫兴
(25)出你的丑 使你出丑
上述的第三种、第四种、第五种和第六种语义结构中的“N”除了分别为“V+O”的“受事”“对象”“与事”和“使事”外,“N”有时也可以理解成为意念上的施事,这时结构“V+N+的+O”就有可能形成岐义。如:
(26)你讨你的好,这与我无关。
(27)你革你的命,我写我的书。
(28)你鼓你的掌,我提包走人
(29)你出你的丑去吧!
从上面例句不难看出,“V+N+的+O”作为备用单位进入句子。如果把“N”理解为意念上的施事,它所进入的句式中“主语”和“定语”必须是同词,“N”在表达习惯上要求用三身代词而且有后续句。这样的用法常出现在口语中。
“V+N+的+O”作为备用单位,独立出现,大部分都是多义的,特别是强制性的扩展式。也只有在第一种语义结构中,“N”只跟“O”而不跟“V”发生联系,句法和语义一一对应,是一种单一的扩展式。在其它的语义结构中的“N”和“O”发生的联系都只是表层的。实质上是“N”在跟“V+O”发生语义上的联系,从而形成了句法和语义曲折隐蔽的对应,是一种多义的扩展式。
参考文献:
[1]赵元任著.吕叔湘译著作.汉语口语语法[M].北京:商务印
书馆,1979.
[2]丁声树.现代汉语语法讲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李临定.现代汉语句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4]赵金铭.能扩展的“动+名”格式的讨论[J].语言教学与研究,1984,(2).
[5]李宇明.领属关系与双宾句分析[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6,(3).
[6]李芳杰.汉语语义结构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7]朱晓亚.现代汉语句模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8]吕叔湘.吕叔湘选集[C].长春:东北师大出版社,2005.
(宋 轶,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关键词:“V+N+的+O”结构 语义结构关系 歧义
“V+N+的+O”这一结构可以是“V+O”中“O”的自然扩展,如“读小说”可以以“小说”为中心来增加定语扩展成“读鲁迅的小说”“读鲁迅在30年代写的小说”;还可以是动词性的动宾式离合词中间强制性地插入定语,将“V”与“O”割开,我们可称它为强制性扩展式,如:“吃亏”可以嵌入定语“你的”扩展式“吃你的亏”。这两种扩展式在句法层面似乎没什么差别,“N”都是“O”的定语,与“O”组成偏正短语为“V”的客体对象,但语义深层“N”隐涵的语义却十分丰富,两种扩展式是有很大区别的。本文拟从“V+N+的+O”的表层出发分别分析两种扩展式的语义结构关系,并试着分析其中可能产生的歧义问题。
一、“V+N+的+O”结构的句法特点
(一)“V+N+的+O”结构的一般特征
“V+N+的+O”结构中的“N”在本文主要是指人称代词,或用来指称人及跟人有关的名词,如:拆朋友的台、挑人家的眼、拖公司的后腿。在口语中多用三身代词,如:你唱你的歌,我跳我的舞。
“V+N+的+O”结构的动作体是在动核“V”上实现的。也就是说,在成句时可以在V后加“着、了、过”来表示进行体、完成体和经历体,如:出了我的丑、生着他的气。也可以将V重叠表尝试,这时的动核具有[+尝试+短暂]的语义特征,如:帮帮我的忙、揭揭他的短。
(二)“V+N+的+O”结构的句法功能
“V+N+的+O”是属动词性的短语,一般都可以用来充当谓语,但也有充当主语、定语和宾语的情况。如:
(1)拆朋友的台未免太厉害了吧!(老舍)
(2)上他的当的人是你吗?
(3)别理这东西,您小心吃了他们的亏。(曹禺)
例句中“拆朋友的台”“上他的当”“吃了他们的亏”在句子中分别充当主语、定语和宾语。在句中做定语时后需要加上“的”,那么结构中本身的“的”常常可以删除。如:告你状的同学、讨你好的朋友。
一些非主谓结构的“V+N+的+O”可以独立成句,形成动词性的非主谓句。这种句式有表祈使的功能,也是一种祈使句。根据表达的需要有肯定和否定两种形式来表示命令、禁止、请求和劝阻等语气,也多用于口语。如:
(4)爹,您千万别介他的意。(曹禺)
(5)让他写吧,别老打他的岔。(丁声树)
能进入祈使句的“V+N+的+O”中的动词都具有[+自主+可控]的语义特征。上例句中的 “介意”“打岔”便是。
二、“V+N+的+O”结构的语义关系
(一)“N+的+O”之间的语义角色
动宾结构V+N+的+O中,由于动词V的不同,其联系着的客体动元“N+的+O”也是不同的。我们通过对语料的分析将“N+的+O”的语义角色归为以下几类:准客事、受事、成事、位事、使事等。
1.“N+的+O”为准客事
准客事是指准客动词自身分裂出的客体,是准客动词自身分裂时所联系的客体动元。由于充当这类客体的是名词性的语素而不是词,它不代表客观世界中的具体事物,不是真正的客体,所以称为准客事。(朱晓亚2001.18)一般来说,准客体主要是来源于强制性的扩展式,而且“N+的+O”都不能单说。如:
(6)出你的差 跑你的步 劳您的驾 上骗子的当
例子中“你的差”“你的步”“您的驾”“骗子的当”这些偏正词组从语法上说是合法的,但由于在语义上修饰语与被修饰语构成粘着关系的单位,因此,组合在一起后不能单说,只有和其它的词搭配使用才形成“合法”表达。
2.“N+的+O”为受事
“动作行为+受事”是“V+N+的+O”结构的一般语义形成。N+的+O作为V的受事,可以用“把”字将“N+的+O”体提前,如:
(7)打了他的同学 把他的同学打了
(8)摘了小明家的花 把小明家的花摘了
例(7)(8)中的“打”“摘”后能跟受事的V,都具有[+处置]的语义特征。
3.“N+的+O”为成事
“V+N+的+O”结构中也有一些N+的+O用来表示V的结果,它是动作行为发出后才会产生或出现的客体,如:
(9)写你的文章 拍你的电影 织你的毛衣
例子中的“文章”“电影”“毛衣”在动词所代表的动作行为执行之前是没有产生的,因此此类动词都具有[+做成]的语义特征。
4.“N+O”为使事
“V+N+的+O”结构中也有部分的“N+的+O”用来表“V”致使的对象,可以用“使字”提前,如:
(10)停你的车 使你的车停
(11)住你的手 使你的手住
后能跟使事的动词一般是具有[+致使]的语义特征的。
5.“N+的+O”的位事
位事是指动作指向或到达的位置(处所、场合、目标等)。如:
(12)回你的祖国 去你的家乡 来你的北京 上你的省城
后跟位事的动词一般都具有[+位移]的语义特征。
另外,“N+的+O”还可以为系事、工具、原因等,如:“读你的研究生”“堵你的石头”“养你的伤”中的“你的研究生”“你的石头”“你的伤”分别为系事、工具和原因。
(二)“N”与“V+O”之间的语义关系
“N”与“V+O”之间的语义关系是本文将要重点讨论的问题。“V+N+的+O”结构表面上看很简单,第一层为动宾关系,第二层为修饰(定中)关系,其中的N作定语。如:“打破了小明的杯子”中的“小明”作定语是显性的,修饰“杯子”是领格。但在“费大伙儿的心”中“大伙儿”虽然也作定语,但从深层的语义来看,却是“费心”的动作发生者,即施事。而“V+N+的+O”结构中大部分的“N”语义角色是复杂多样的。赵元任(1976.4.6)曾指出,宾语的语法上的修饰语有时候在语义上并不修饰宾语,而是代表一个别的什么。当一个表面上的领属性修饰语实际上代表动作的对象的时候,我管它叫“领格宾语”。丁声树(1980.5.4)也曾指出,有些句子在一个代词或名词后加个“的”字,让它处于领属性修饰语的地位。可论意思,它是一个动宾结构所表示的行为的受事。如:“你得请我的客”并不是说“我有些客人,要你请”,而是说“你得请我吃点儿喝点儿”。李临定(1986)曾把“N”叫“非真正定语”。这种“定语”不是真正修饰后边的名词的,它和后边的名词是配不拢的。这种“定语”实际上是整个“V+O”关涉的对象。如此看来,“V+N+的+O”结构中的“N”语义归属问题并非那么简单。它和“V”甚至“V+O”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通过对语料的分析暂且把它归为六类:属事、施事、受事、对象、与事、使事等。有些“N”还兼属两个语义角色,这也是造成“V+N+的+O”结构产生歧义的主要原因。
1.“N”为“O”的属事
在结构中,“N”是用来修饰“O”的,是“O”的定语,它与“V”没有直接联系,这时的结构是以“O”为中心的自然扩展式。在成句时可以为“S+V+(N+的+O)”这一格式。如:
(13)我丢失了他的书包 爸爸正在修理他的单车
例句中,动词“丢失”“修理”的施事和受事是十分确定的,是显性的。两句中的“他”只作后面名词的定语,表示领属,这种格式不易形成岐义。
2.“N”是“V+O”的施事
“N”与“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施事——动作”。“N”在语义上和O没有直接关系,而是“V+O”的动作行为的发出者。我们可以把N看作是从主语的位置移入定语的位置的,即:V+N+的+O→N+V+O如:
(14)跳你的舞 你跳舞
(15)洗你的澡 你洗澡
(16)读你的书 你读书
(17)跑你的步 你跑步
在这一种格式中,“N”除了是“V+O”的施事外,有时可能是“O”在意念上的属事。“N与O”在语义上搭配的话很有可能产生歧义。例如:“跳你的舞”可以理解为“你跳舞”外,还可以理解为“跳你编的舞”,那么,“你”既可能是施事,也有可能是属事,要消除歧义,可以放在一定的语境中靠具体的背景信息理解其单一性。
3.“N”为“V+O”的受事
“N”与“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受事——动作行为,“N”在语义上和“O”没有明显的关系,而是“V+O”动作行为的直接承受者,我们可以把它看成是从宾语的位置移入定语的位置的,即:V+N+的+O→(V+O)+N,如:
(18)讨你的好 讨好你
(19)劳您的驾 劳驾你
4.“N”为“V+O”的对象
“N”与“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对象——动作行为。N在语义上和“O”没有明显的关系,而是“V+O”动作行为所关涉的对象。我们可以用格标“对”“向”来引出“N”,即:V+N+的+O→对+N+(V+O)如:
(20)生你的气 对你生气
(21)借你的光 向你借光
5.“N”为“V+O”的与事
“N”与“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与事——动作行为。“N”是“V+O”动作行为的间接承受者。可以用格标“为”“替”来引出“N”。即:V+N+的+O→为+N+(V+O)如:
(22)操你的心 为你操心
(23)鼓他的掌 为他鼓掌
6.“N”为“V+O”的使事
“N”为“V+O”的语义结构关系为:使事——动作行为。同样,N在语义上和后面的名词没有直接的联系,而是“V+O”动作行为致使的对象。可以用格标“使”来引出“N”。即V+N+的+O→使+N+(V+O)。如:
(24)扫你的兴 使你扫兴
(25)出你的丑 使你出丑
上述的第三种、第四种、第五种和第六种语义结构中的“N”除了分别为“V+O”的“受事”“对象”“与事”和“使事”外,“N”有时也可以理解成为意念上的施事,这时结构“V+N+的+O”就有可能形成岐义。如:
(26)你讨你的好,这与我无关。
(27)你革你的命,我写我的书。
(28)你鼓你的掌,我提包走人
(29)你出你的丑去吧!
从上面例句不难看出,“V+N+的+O”作为备用单位进入句子。如果把“N”理解为意念上的施事,它所进入的句式中“主语”和“定语”必须是同词,“N”在表达习惯上要求用三身代词而且有后续句。这样的用法常出现在口语中。
“V+N+的+O”作为备用单位,独立出现,大部分都是多义的,特别是强制性的扩展式。也只有在第一种语义结构中,“N”只跟“O”而不跟“V”发生联系,句法和语义一一对应,是一种单一的扩展式。在其它的语义结构中的“N”和“O”发生的联系都只是表层的。实质上是“N”在跟“V+O”发生语义上的联系,从而形成了句法和语义曲折隐蔽的对应,是一种多义的扩展式。
参考文献:
[1]赵元任著.吕叔湘译著作.汉语口语语法[M].北京:商务印
书馆,1979.
[2]丁声树.现代汉语语法讲话[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3]李临定.现代汉语句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4]赵金铭.能扩展的“动+名”格式的讨论[J].语言教学与研究,1984,(2).
[5]李宇明.领属关系与双宾句分析[J].语言教学与研究,1996,(3).
[6]李芳杰.汉语语义结构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7]朱晓亚.现代汉语句模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8]吕叔湘.吕叔湘选集[C].长春:东北师大出版社,2005.
(宋 轶,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