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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显著改善了以农村和小城镇为主的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去农村看看,会有更深刻的体会。
截止到2011年7月底,全国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提前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这么大规模地开展改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
目前,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使用基本药物,这些药物通过省级集中采购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患者,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上述措施对减轻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具有重要深远的影响。
基本药物的抽验合格率自2010年以来,一直稳定在99.5%以上,显著高于药品抽验的平均合格率。同时基本药物价格也出现明显下降,据统计,2008年至2011年中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平均价格大约下降了25%。
从我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总体情况来看:首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普通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国内多位学者曾经做过专门调查,结果显示改革之前,常用药物可获得率均不超过40%。2010年2〜3月,即基本药物实施初期,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采用WHO/HAI标准调查法在全国20个省份334家机构调查了目录药品的可获得性和价格,研究发现当时我国常用药品的可获得率已提高到60%左右,仿制药品价格与国际同等收入水平国家大体相仿。
其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大大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去年,国务院办公厅56号文件明确建立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这套基本药物采购制度是一个大胆的革新,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改变了以往招标采购措施存在的弊端。
基本药物采购机制不但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更为可贵的是首次将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全过程纳入到透明规范的渠道,为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供了条件。
当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也面临着很多困难,虽然大都是由于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性问题,但是,也极大考验着所有管理者和参与者的智慧,同时,也正是巩固这些成果,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完善机制的大好时机。
在说明问题前,有必要先澄清几个事实:第一:价格虚低几年前就已经被提出来,不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才出现;第二,决定药品质量的关键在生产,并有一系列的质量管理规范和监管措施加以保障,招标采购是在产品符合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遴选;第三,我国的药品市场主要不是过度竞争的问题,而是不规范竞争的问题。
目前,具备基本药物生产能力的企业有2800多家,涉及到5万多个产品。而各省基本药物中标的结果是多少呢,根据初步统计,一般也就400来家企业中标,涉及1000多个产品。这么高的淘汰率,在药品集中采购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制药行业反应强烈是可以理解的。也不能否认,在目前的基本药物招标机制下,部分中标价格确实会贴近甚至击穿部分企业的成本。所谓“药价虚低”并不虚假。
但是,效率低下的企业被淘汰出局是市场经济下的正常现象,同时也有利于结束我国制药业多年来的混乱状态,实现全行业的长远发展。
从政府的角度看,首先要保障广大群众的长远利益,同时兼顾制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合理诉求。国务院56号文件在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方面,对市场和政府的定位是清晰和恰当的,政府负责制定规则和监督运行,其余靠市场机制去解决。药品价格是否过低,关键看它是怎么形成的,如果是通过市场竞争获得的,老百姓应该乐享其成。
(作者为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
截止到2011年7月底,全国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提前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这么大规模地开展改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
目前,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使用基本药物,这些药物通过省级集中采购以较低的价格提供给患者,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上述措施对减轻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具有重要深远的影响。
基本药物的抽验合格率自2010年以来,一直稳定在99.5%以上,显著高于药品抽验的平均合格率。同时基本药物价格也出现明显下降,据统计,2008年至2011年中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平均价格大约下降了25%。
从我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总体情况来看:首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大大提高了普通群众用药的可及性。国内多位学者曾经做过专门调查,结果显示改革之前,常用药物可获得率均不超过40%。2010年2〜3月,即基本药物实施初期,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采用WHO/HAI标准调查法在全国20个省份334家机构调查了目录药品的可获得性和价格,研究发现当时我国常用药品的可获得率已提高到60%左右,仿制药品价格与国际同等收入水平国家大体相仿。
其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制度,大大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去年,国务院办公厅56号文件明确建立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这套基本药物采购制度是一个大胆的革新,各项措施针对性强,改变了以往招标采购措施存在的弊端。
基本药物采购机制不但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更为可贵的是首次将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全过程纳入到透明规范的渠道,为保证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供了条件。
当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也面临着很多困难,虽然大都是由于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性问题,但是,也极大考验着所有管理者和参与者的智慧,同时,也正是巩固这些成果,加大政策实施力度,完善机制的大好时机。
在说明问题前,有必要先澄清几个事实:第一:价格虚低几年前就已经被提出来,不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才出现;第二,决定药品质量的关键在生产,并有一系列的质量管理规范和监管措施加以保障,招标采购是在产品符合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遴选;第三,我国的药品市场主要不是过度竞争的问题,而是不规范竞争的问题。
目前,具备基本药物生产能力的企业有2800多家,涉及到5万多个产品。而各省基本药物中标的结果是多少呢,根据初步统计,一般也就400来家企业中标,涉及1000多个产品。这么高的淘汰率,在药品集中采购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因此,制药行业反应强烈是可以理解的。也不能否认,在目前的基本药物招标机制下,部分中标价格确实会贴近甚至击穿部分企业的成本。所谓“药价虚低”并不虚假。
但是,效率低下的企业被淘汰出局是市场经济下的正常现象,同时也有利于结束我国制药业多年来的混乱状态,实现全行业的长远发展。
从政府的角度看,首先要保障广大群众的长远利益,同时兼顾制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合理诉求。国务院56号文件在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方面,对市场和政府的定位是清晰和恰当的,政府负责制定规则和监督运行,其余靠市场机制去解决。药品价格是否过低,关键看它是怎么形成的,如果是通过市场竞争获得的,老百姓应该乐享其成。
(作者为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