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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简要阐述了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形成、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现状,分析了当前这一体系中存在的显著问题,并立足这些问题,从加强资助工作系统性、对贫困家庭进行科学认定、发挥资助体系育人功能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探索方向。
关键词:高校学生 资助体系 贫困认定;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9-0171-02
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依次经历了公费制和供给制、人民助学金制度、人民奖学金制度、贷学金制度,到当前的集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勤工俭学、贫困补助、学杂费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的形成、发展历程,但当前这一资助体系仍不尽完善,在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无法有效满足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一、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形成和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完善和健全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改革,大致经历了公费制、供给制加人民助学金制度,人民助学金加人民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加贷学金制度以及“奖、贷、助、减、勤、补”多位一体的助学制度等四个阶段[1],发展至今,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具有自己特色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具体而言,现行资助体系主要由以下6种助学方式组成:(1)奖学金,奖学金是由国家、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出资设立的,旨在表彰激励先进,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一种资助方式,具有竞争性、赠予性特点,其优点是对受助学生有激励作用,有助提高教育质量,缺点是资助名额有限,助困功能不够明显;(2)贷学金,贷学金是由学校或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有偿性的资助方式,其优点是资金循环使用,覆盖学生面广,增强受助学生责任感和自主意识,符合市场原则,对国家财政负担小,其缺点是容易增加学生心理负担,存在拖欠贷学金现象;(3)助学金,助学金是政府提供的一种无偿性、赠予性资助方式,其优点是在解决学生困难的同时不会造成学生负担,其缺点是所需资金量大,财政负担重,易造成平均主义;(4)勤工俭学,这是一种学校通过提供岗位让贫困学生获得报酬进而弥补学费不足、顺利上学的资助方式,具有自主性、契约性特点,其优点是学生在获得报酬的同时,也能够提升自己的能力,其缺点是学校能够提供的岗位有限,覆盖面低;(5)困难补助,这是一种由政府财政负担的,赠予性、无偿性资助方式,其优点是保证教育机会均等,缺点是财政负担重,效率不高,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公平现象;(6)减免学费,这也是由政府财政负担的资助方式,其优缺点同“困难补助”“助学金”基本一样。这一资助体系的建立基本适应了我国高校发展的需要,有力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二、当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让每一名大学生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化[2],是高校开展助学工作的初衷,也是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建立的出发点。现行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在促进高等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一资助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了资助体系的实施效果和有效性发挥:
(1)当前资助体系缺乏系统性,整体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现行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是随着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规范的逐步出台而建立的,而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的很多政策性文件是根据不同时期、针对具体问题所公布实施的。这些政策和规范种类繁多,有些甚至互相重叠、交叉,虽然建立起了现行的资助体系,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信息交流不畅,管理缺乏系统性,监管缺位,不同的资助方式实施较为分散,不利于各项资助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从而造成了有些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过度,而同时另一些贫困生得不到有效资助的极端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2)缺乏科学有效的受助资格认定和资助效果监督手段。长期以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遵循 “学生主動申请——上交校方审核——师生共同决定”[3]的程序,但在现实执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一是贫困生认定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当前,大部分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了解,主要依靠学生自己所填的《家庭经济调查表》和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审核、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而这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审核不严等问题,并不能提供准确、真实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信息,目前尚没有其他更加科学的认定、审核办法。二是贫困标准的划分各地不一样,加大了学生受助资格认定的困扰。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大学生,不因学生来源地区不同而存在执行上的差异,而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标准设置不一,这给认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3)资助理念落后,重物质,轻精神,育人功能缺失。现阶段,各高校对贫困大学生的物质资助工作做得比较到位,但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帮扶工作认识却严重不足,导致资助工作丧失育人功能。一是缺乏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帮扶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往往会导致贫困学生存在自卑、偏激等心态,以致他们不愿与老师同学交流,长期缺乏关爱与尊重,从而导致他们出现孤僻、自卑甚至厌学的现象,对学习和生活产生不可估量的消极影响。当前,大部分高校在贫困学生心理健康关注与相关心理辅导工作方面长期缺位。二是缺乏对受助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在目前的资助体系中,学校占据主体地位,缺乏对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学生被动接受,主体意识较差,这客观上导致贫困学生产生依赖心理,从而难以自立、自强,与高校的育人理念背道而驰。
三、进一步完善与健全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方向探索
针对当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探索高校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与健全的方向。
(1)科学管理,健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体系。当前,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可以尝试沿着这一方向完善:以贷学金为基本助学渠道,以勤工俭学为主要助学手段,以奖学金、助学金、贫困补助、学费减免等为重要补充,着力培养贫困学生自尊、自立、自强意识,真正发挥资助体系“授人以渔”的助人、育人作用。具体来说,要大力推动助学贷款,可以在国家贴息的基础上对困难大学生的助学贷款进行贴息,也可以建立学生助学贷款储备基金以吸引银行开展助学贷款;大力开拓校内外的勤工俭学岗位,将扶困助学与学习知识、提升能力、锻炼社会经验相结合,促进贫困生全面发展;广开源,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捐资助学。
(2)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生家庭认定办法。为使资助体系能够帮助到真正有需要的困难学生,需要做好困难学生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生家庭认定办法。规范对受助学生认定、审核的程序和内容,例如可以把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业、健康和人品等四个方面纳入审核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贫困生认定工作规范;建立高校与大学生家庭常态联系、交流的制度,设专人专岗定期、不定期地到贫困生家庭中走访,以了解掌握大学生家庭真实情况。另外,可以通过观察学生日常餐饮、穿着、消费情况参考核实学生经济状况,并探索建立相应的助学金退出机制和弄虚作假惩戒机制。
(3)转变资助理念,物质、精神两手抓,发挥好资助体系的育人功能。资助只是解决经济上的问题,育人才是目标。高校应树立服务育人的资助理念,让资助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渗入这一理念,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更要注重培养他们健康的人格和心理,教育他们树立自尊、自强的意识。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生精神帮扶体系,帮助他们树立自立、自强的主体意识;鼓励贫困生以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方式完成学业,培养他们自食其力、劳动光荣的荣辱观和自主意识,真正发挥资助体系助人、育人的功能,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李发昇,聂建勇等.国内外高等教育资助制度比较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11(12).
[2]杨大伟.精准资助视角下高校发展性资助体系研究[J].财政与金融,2017(12).
[3]黄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体系改革探析[J].高教论坛,2014(1).
责任编辑:刘健
关键词:高校学生 资助体系 贫困认定;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9-0171-02
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依次经历了公费制和供给制、人民助学金制度、人民奖学金制度、贷学金制度,到当前的集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勤工俭学、贫困补助、学杂费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为一体的资助体系的形成、发展历程,但当前这一资助体系仍不尽完善,在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无法有效满足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一、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形成和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完善和健全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改革,大致经历了公费制、供给制加人民助学金制度,人民助学金加人民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加贷学金制度以及“奖、贷、助、减、勤、补”多位一体的助学制度等四个阶段[1],发展至今,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具有自己特色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具体而言,现行资助体系主要由以下6种助学方式组成:(1)奖学金,奖学金是由国家、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出资设立的,旨在表彰激励先进,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一种资助方式,具有竞争性、赠予性特点,其优点是对受助学生有激励作用,有助提高教育质量,缺点是资助名额有限,助困功能不够明显;(2)贷学金,贷学金是由学校或金融机构提供的一种有偿性的资助方式,其优点是资金循环使用,覆盖学生面广,增强受助学生责任感和自主意识,符合市场原则,对国家财政负担小,其缺点是容易增加学生心理负担,存在拖欠贷学金现象;(3)助学金,助学金是政府提供的一种无偿性、赠予性资助方式,其优点是在解决学生困难的同时不会造成学生负担,其缺点是所需资金量大,财政负担重,易造成平均主义;(4)勤工俭学,这是一种学校通过提供岗位让贫困学生获得报酬进而弥补学费不足、顺利上学的资助方式,具有自主性、契约性特点,其优点是学生在获得报酬的同时,也能够提升自己的能力,其缺点是学校能够提供的岗位有限,覆盖面低;(5)困难补助,这是一种由政府财政负担的,赠予性、无偿性资助方式,其优点是保证教育机会均等,缺点是财政负担重,效率不高,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公平现象;(6)减免学费,这也是由政府财政负担的资助方式,其优缺点同“困难补助”“助学金”基本一样。这一资助体系的建立基本适应了我国高校发展的需要,有力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
二、当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让每一名大学生有公平的受教育机会,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均等化[2],是高校开展助学工作的初衷,也是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建立的出发点。现行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在促进高等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一资助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了资助体系的实施效果和有效性发挥:
(1)当前资助体系缺乏系统性,整体效益未得到充分发挥。现行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是随着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规范的逐步出台而建立的,而我国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的很多政策性文件是根据不同时期、针对具体问题所公布实施的。这些政策和规范种类繁多,有些甚至互相重叠、交叉,虽然建立起了现行的资助体系,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于信息交流不畅,管理缺乏系统性,监管缺位,不同的资助方式实施较为分散,不利于各项资助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从而造成了有些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过度,而同时另一些贫困生得不到有效资助的极端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2)缺乏科学有效的受助资格认定和资助效果监督手段。长期以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遵循 “学生主動申请——上交校方审核——师生共同决定”[3]的程序,但在现实执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工作方面存在很大问题。一是贫困生认定工作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当前,大部分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了解,主要依靠学生自己所填的《家庭经济调查表》和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审核、开具的家庭困难证明,而这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审核不严等问题,并不能提供准确、真实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数据信息,目前尚没有其他更加科学的认定、审核办法。二是贫困标准的划分各地不一样,加大了学生受助资格认定的困扰。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大学生,不因学生来源地区不同而存在执行上的差异,而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贫困标准设置不一,这给认定工作带来了难度。
(3)资助理念落后,重物质,轻精神,育人功能缺失。现阶段,各高校对贫困大学生的物质资助工作做得比较到位,但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帮扶工作认识却严重不足,导致资助工作丧失育人功能。一是缺乏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帮扶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往往会导致贫困学生存在自卑、偏激等心态,以致他们不愿与老师同学交流,长期缺乏关爱与尊重,从而导致他们出现孤僻、自卑甚至厌学的现象,对学习和生活产生不可估量的消极影响。当前,大部分高校在贫困学生心理健康关注与相关心理辅导工作方面长期缺位。二是缺乏对受助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在目前的资助体系中,学校占据主体地位,缺乏对学生主体意识的培养,学生被动接受,主体意识较差,这客观上导致贫困学生产生依赖心理,从而难以自立、自强,与高校的育人理念背道而驰。
三、进一步完善与健全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方向探索
针对当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从以下几方面探索高校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与健全的方向。
(1)科学管理,健全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体系。当前,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可以尝试沿着这一方向完善:以贷学金为基本助学渠道,以勤工俭学为主要助学手段,以奖学金、助学金、贫困补助、学费减免等为重要补充,着力培养贫困学生自尊、自立、自强意识,真正发挥资助体系“授人以渔”的助人、育人作用。具体来说,要大力推动助学贷款,可以在国家贴息的基础上对困难大学生的助学贷款进行贴息,也可以建立学生助学贷款储备基金以吸引银行开展助学贷款;大力开拓校内外的勤工俭学岗位,将扶困助学与学习知识、提升能力、锻炼社会经验相结合,促进贫困生全面发展;广开源,拓宽资金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捐资助学。
(2)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生家庭认定办法。为使资助体系能够帮助到真正有需要的困难学生,需要做好困难学生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生家庭认定办法。规范对受助学生认定、审核的程序和内容,例如可以把大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业、健康和人品等四个方面纳入审核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贫困生认定工作规范;建立高校与大学生家庭常态联系、交流的制度,设专人专岗定期、不定期地到贫困生家庭中走访,以了解掌握大学生家庭真实情况。另外,可以通过观察学生日常餐饮、穿着、消费情况参考核实学生经济状况,并探索建立相应的助学金退出机制和弄虚作假惩戒机制。
(3)转变资助理念,物质、精神两手抓,发挥好资助体系的育人功能。资助只是解决经济上的问题,育人才是目标。高校应树立服务育人的资助理念,让资助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渗入这一理念,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同时,更要注重培养他们健康的人格和心理,教育他们树立自尊、自强的意识。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生精神帮扶体系,帮助他们树立自立、自强的主体意识;鼓励贫困生以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方式完成学业,培养他们自食其力、劳动光荣的荣辱观和自主意识,真正发挥资助体系助人、育人的功能,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李发昇,聂建勇等.国内外高等教育资助制度比较研究[J].教育财会研究,2011(12).
[2]杨大伟.精准资助视角下高校发展性资助体系研究[J].财政与金融,2017(12).
[3]黄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体系改革探析[J].高教论坛,2014(1).
责任编辑: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