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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葱岁月
现在万晴常挂在嘴边的词就是“青葱岁月”,还格外喜欢用一种怀旧的感叹的语气。我总是不屑地笑她:“喂,你以为自己有多老了啊﹖”她就笑笑说:“总之不是青葱的啦,嫩黄吧!”我知道她一定正在电话线的那边洋洋得意地想着她最爱吃的蒜黄。
万晴不是真叫万晴,只有我才这么叫她,因为她到哪里都是晴天。我们的友谊还要追溯到高中军训的时候,这个白白胖胖眼睛弯弯的小丫头就睡在我旁边,背了整整一书包的零食,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嘀嘀咕咕重复同一句话:“天啊,起这么早,要死了啊。”我总觉得她像个大洋娃娃,很是可爱,谁知道没过多久她就很没“道义”地害了我——教官问谁在站军姿时擦了汗,身为小队长的万晴毫不犹豫一脸正气地指了指我,差点没把我气昏过去,当时我就暗下决心,决不原谅这个眼睛眯眯的小胖子。
唉,可是我的身体不争气,才训了没两天就病了。半夜她悄悄地把自己的零食塞进我的枕头底下,还把自己早餐里的鸡蛋省下给我吃。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把鸡蛋握在手里飞快地塞给我的样子,神秘兮兮地说:“呶,给你,别让教官看见了。”就是因为这句话,我认定万晴将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这样,我和万晴的友谊在军训时就成为某种难以言说的“注定”——注意,这么煽情的话是万晴“转”出来的,她有伪装成淑女或者诗人的嗜好,比如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告诉我她被灵感的剑击中,然后很抒情地说:“宁歌,你要知道,在茫茫人海中,一个人能够与另一个人相遇是多么不容易,尤其是能遇到我这样才貌双全的。”我只有随声附和,看她一副得意洋洋的小孩子模样。然后她还要凑到我耳边一本正经地问我:“说,想到这点是不是半夜都会笑醒?”
为了和万晴分到一个宿舍,我们和老师进行了“艰苦卓绝”“百折不挠”的斗争,也是在这场“斗争”中,我发现了万晴得天独厚的表演天赋——她厚厚热热的手一直死死攥着我的手,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如泣如诉:“老师,您一定要让我们住一个屋,宁歌身体不好,如果没有我的照顾她一定容易生病。”不知道是万晴的“狡诈”骗过了老师,还是我的诚恳打动了老师,总之,最后我抱着一大包行李住到了万晴上铺。她更是洋洋得意得不得了,比我矮一点还非要揽着我的肩膀“豪言壮语”:“放心吧,有我万晴在,你就绝对吃不了亏!”可当天晚上就证明了万晴纯属一派胡言——她睡得比谁都早(半夜打雷下刀子估计也不会醒),而我还要早起十分钟,叫醒这个家伙,并且听她重复念叨:“起这么早,要死了啊。”
爱情
万晴的心仪对象是校篮球队的前锋,叫陈莫。陈莫是大众情人似的人物,想想也是啊,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自然会喜欢那些个子高高的、长相酷酷的男孩子,但这终究是中看不中用啊,可那时候谁想这么多,喜欢就是喜欢呗,简单极了。
所以那段时间,万晴上厕所的频率特别高,尤其是下午的课,铃一响她就拉着我飞奔出去——因为可以经过操场啊,而下午又是篮球队训练时间。也是在那些日子里我发现万晴原来也有腼腆羞涩的一面,拉着我的手,脸颊有着晚霞的颜色,目光游移,轻声问我:“宁歌,陈莫帅吗﹖”或者干脆把上厕所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站在一旁的老槐树下傻傻地看人家训练。
想想世上的事情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万晴并没有真的和陈莫在一起,而我却和篮球队的张唯留下了一段散发着槐花香的美丽回忆。很久以后,当我已经对这件往事渐渐淡忘的时候,万晴还会不时提起,并感慨着:“宁歌,你想想如果没有我,你的高中生活将变得多么平淡苍白啊,没有我哪有张唯。”而我更是不厌其烦地更正她:“不是因为你,归根结底是因为陈莫啊。”我猜我们谁都没有想到,年少时云淡风轻却又信誓旦旦的情感,会在日后相互打趣时提起。
高二那年槐树下的槐花香一直弥漫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坦率地说,我已经记不得和张唯牵手走过的那些长街,记不得他的旧单车、他的脏球鞋,甚至连他的笑容和模样也变得无迹可寻,记忆里惟一清晰的是一个暖暖的6月午后,我和万晴牵手站在老槐树下,她一脸痴痴地看着陈莫,我则心事重重地望着张唯。没想到我的“失态”被万晴发现了,她诧异地看着我又看看操场大叫:“宁歌,你,你不会吧。”我以为她识破了我“暗恋”张唯,羞愧难当地垂下头,手死死绞着衣角,她轻声问我:“真的﹖真的吗﹖你喜欢他﹖”我点点头,然后只见万晴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长叹了口气,挥挥手说:“哎,算了,算了,让给你吧,让给你。”我说:“什么让给我﹖”她眨眨眼:“废话,当然是陈莫啊。”然后拍拍我的肩:“哎,没想到,没想到,加油吧。”看着她的样子我简直哭笑不得,但自此我相信,万晴是没有什么不能让给我的!
暗恋
说到“暗恋”,注意了,并不是万晴暗恋别人,而是有人暗恋万晴。以我对她的了解来说,这应该是她高中三年最值得炫耀的资本了,但是对那个高个子亮眼睛的男生阿来,万晴可是只字不提,如果我说起,她立马就红了脸,做出一副要和我绝交的样子:“不许提他!”原来万晴的“色”,不过是叶公好龙,如果真的有个陈晓东、周杰伦什么的“扑通”砸到她面前,她也只有逃跑的份儿。
说实话,那男孩子还真是不错,虽说不上貌比潘安,但比古天乐也差不到哪儿去。春游的时候,男孩子红着脸从书包里掏出一把巧克力递给万晴,被我先一把抢了去,连声道谢。后来万晴非要我把巧克力吐出来,她说吃了人家的嘴软,我说是我吃的,软也软我的嘴。她想了想,又一本正经地摇摇头,不行啊,还是不行。我说,其实阿来不错啊,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她叹了口气说:“感觉啊,没有感觉。”其实我知道,那时候的万晴还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她一心想着坐陈莫的单车,牵陈莫的手,哪还顾得上什么阿来阿去的啊。
后来就高考了,黑色7月就像个大旋涡把我们个个搞得晕头转向,张唯在请我吃了最后一筒冰淇淋后吞吞吐吐地提出分手。当时我没有说一个字,半夜爬进万晴的被窝呜呜哭了起来,她轻拍我的头感叹着:“问世间情为何物啊。”就因为这句话,我在她旁边破涕为笑。万晴千辛万苦打探到陈莫考到上海一个工科学校,所以立志一定要排除万难,坚持不懈地考到上海。我不知道沾染了小资产阶级情调的万晴会变成一副什么鬼样子。尽管她软硬兼施地想让我和她一起去上海,但我还是执意留在北京,并再三祝福她在爱情的小窄道上一路顺风。
“虽然结果颇令人伤心,但是知道也没什么了不起。”这是毕业后万晴常常挂在嘴边的歌,她所谓的结果就是她没有考去上海,而是和我一样留在了北京。她一边感叹着这是造物弄人,一边又说这是因为我们情坚无比。
尽管不在一个学校,能在一个城市已经让我心存感激,我的电话数量高居宿舍之首。有一天万晴对着听筒大叫:“宁歌宁歌,你还记得那个阿来吗﹖就是那什么我的那个。”“记得啊,怎么啦﹖”“他,他考到了上海。”
当时我真是有一点点嫉妒万晴,居然有人为了她“下海”,可是呢,又是造物弄人啊,我说:“哎,哎,真是的,你这个家伙真是害人不浅,把人家一下发配到这么远,怎么办﹖还好意思问我怎么办﹖以身相许吧!”
青葱与蒜黄
过了青葱岁月就是蒜黄,这就是万晴的“万氏理论”,如果在蒜黄岁月里还没有爱情那就等着铅灰了。在隆冬的麦当劳里,万晴剪了短短的头发,穿着浅绿色的小毛衫,白嫩的脖颈上有条亮晶晶的坠子,看来她的减肥行动真是卓有成效,哪里是什么蒜黄岁月嘛,万晴简直更更更漂亮了。她说:“宁歌,有件很重大的事情,我不好意思说。”她的样子和几年前站在槐树下看帅哥的表情一模一样。我说:“你不会是和陈莫再续前缘了吧﹖”她一撇嘴:“算了吧,他可比陈莫帅多了哦。”哈,没想到她的臭美也是一点都没有变,为了证实这次她没有言过其实,我们决定她的男朋友回来的第一天就要去我们学校,一是为了让我审核,二是震一震我们学校里的单身女青年。当然这是万晴说的。
她带来的男孩子还真是让我大跌眼镜,我猜你们也想到了,不是别人,就是阿来。据说,他坚持不懈地给万晴写信,终于打动了她。看着她牵着他的手甜蜜蜜的样子,我决定恶作剧一下,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喂,你男朋友真不错哦,如果我再让你割爱你不肯了吧?”我们的万晴气鼓鼓地一把抓住阿来的手:“给你,给你。”然后也凑到我耳边,“给你找个比他好的吧!”
现在万晴常挂在嘴边的词就是“青葱岁月”,还格外喜欢用一种怀旧的感叹的语气。我总是不屑地笑她:“喂,你以为自己有多老了啊﹖”她就笑笑说:“总之不是青葱的啦,嫩黄吧!”我知道她一定正在电话线的那边洋洋得意地想着她最爱吃的蒜黄。
万晴不是真叫万晴,只有我才这么叫她,因为她到哪里都是晴天。我们的友谊还要追溯到高中军训的时候,这个白白胖胖眼睛弯弯的小丫头就睡在我旁边,背了整整一书包的零食,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嘀嘀咕咕重复同一句话:“天啊,起这么早,要死了啊。”我总觉得她像个大洋娃娃,很是可爱,谁知道没过多久她就很没“道义”地害了我——教官问谁在站军姿时擦了汗,身为小队长的万晴毫不犹豫一脸正气地指了指我,差点没把我气昏过去,当时我就暗下决心,决不原谅这个眼睛眯眯的小胖子。
唉,可是我的身体不争气,才训了没两天就病了。半夜她悄悄地把自己的零食塞进我的枕头底下,还把自己早餐里的鸡蛋省下给我吃。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把鸡蛋握在手里飞快地塞给我的样子,神秘兮兮地说:“呶,给你,别让教官看见了。”就是因为这句话,我认定万晴将成为我最好的朋友。
这样,我和万晴的友谊在军训时就成为某种难以言说的“注定”——注意,这么煽情的话是万晴“转”出来的,她有伪装成淑女或者诗人的嗜好,比如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告诉我她被灵感的剑击中,然后很抒情地说:“宁歌,你要知道,在茫茫人海中,一个人能够与另一个人相遇是多么不容易,尤其是能遇到我这样才貌双全的。”我只有随声附和,看她一副得意洋洋的小孩子模样。然后她还要凑到我耳边一本正经地问我:“说,想到这点是不是半夜都会笑醒?”
为了和万晴分到一个宿舍,我们和老师进行了“艰苦卓绝”“百折不挠”的斗争,也是在这场“斗争”中,我发现了万晴得天独厚的表演天赋——她厚厚热热的手一直死死攥着我的手,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如泣如诉:“老师,您一定要让我们住一个屋,宁歌身体不好,如果没有我的照顾她一定容易生病。”不知道是万晴的“狡诈”骗过了老师,还是我的诚恳打动了老师,总之,最后我抱着一大包行李住到了万晴上铺。她更是洋洋得意得不得了,比我矮一点还非要揽着我的肩膀“豪言壮语”:“放心吧,有我万晴在,你就绝对吃不了亏!”可当天晚上就证明了万晴纯属一派胡言——她睡得比谁都早(半夜打雷下刀子估计也不会醒),而我还要早起十分钟,叫醒这个家伙,并且听她重复念叨:“起这么早,要死了啊。”
爱情
万晴的心仪对象是校篮球队的前锋,叫陈莫。陈莫是大众情人似的人物,想想也是啊,情窦初开的女孩子自然会喜欢那些个子高高的、长相酷酷的男孩子,但这终究是中看不中用啊,可那时候谁想这么多,喜欢就是喜欢呗,简单极了。
所以那段时间,万晴上厕所的频率特别高,尤其是下午的课,铃一响她就拉着我飞奔出去——因为可以经过操场啊,而下午又是篮球队训练时间。也是在那些日子里我发现万晴原来也有腼腆羞涩的一面,拉着我的手,脸颊有着晚霞的颜色,目光游移,轻声问我:“宁歌,陈莫帅吗﹖”或者干脆把上厕所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站在一旁的老槐树下傻傻地看人家训练。
想想世上的事情真是令人匪夷所思,万晴并没有真的和陈莫在一起,而我却和篮球队的张唯留下了一段散发着槐花香的美丽回忆。很久以后,当我已经对这件往事渐渐淡忘的时候,万晴还会不时提起,并感慨着:“宁歌,你想想如果没有我,你的高中生活将变得多么平淡苍白啊,没有我哪有张唯。”而我更是不厌其烦地更正她:“不是因为你,归根结底是因为陈莫啊。”我猜我们谁都没有想到,年少时云淡风轻却又信誓旦旦的情感,会在日后相互打趣时提起。
高二那年槐树下的槐花香一直弥漫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坦率地说,我已经记不得和张唯牵手走过的那些长街,记不得他的旧单车、他的脏球鞋,甚至连他的笑容和模样也变得无迹可寻,记忆里惟一清晰的是一个暖暖的6月午后,我和万晴牵手站在老槐树下,她一脸痴痴地看着陈莫,我则心事重重地望着张唯。没想到我的“失态”被万晴发现了,她诧异地看着我又看看操场大叫:“宁歌,你,你不会吧。”我以为她识破了我“暗恋”张唯,羞愧难当地垂下头,手死死绞着衣角,她轻声问我:“真的﹖真的吗﹖你喜欢他﹖”我点点头,然后只见万晴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长叹了口气,挥挥手说:“哎,算了,算了,让给你吧,让给你。”我说:“什么让给我﹖”她眨眨眼:“废话,当然是陈莫啊。”然后拍拍我的肩:“哎,没想到,没想到,加油吧。”看着她的样子我简直哭笑不得,但自此我相信,万晴是没有什么不能让给我的!
暗恋
说到“暗恋”,注意了,并不是万晴暗恋别人,而是有人暗恋万晴。以我对她的了解来说,这应该是她高中三年最值得炫耀的资本了,但是对那个高个子亮眼睛的男生阿来,万晴可是只字不提,如果我说起,她立马就红了脸,做出一副要和我绝交的样子:“不许提他!”原来万晴的“色”,不过是叶公好龙,如果真的有个陈晓东、周杰伦什么的“扑通”砸到她面前,她也只有逃跑的份儿。
说实话,那男孩子还真是不错,虽说不上貌比潘安,但比古天乐也差不到哪儿去。春游的时候,男孩子红着脸从书包里掏出一把巧克力递给万晴,被我先一把抢了去,连声道谢。后来万晴非要我把巧克力吐出来,她说吃了人家的嘴软,我说是我吃的,软也软我的嘴。她想了想,又一本正经地摇摇头,不行啊,还是不行。我说,其实阿来不错啊,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她叹了口气说:“感觉啊,没有感觉。”其实我知道,那时候的万晴还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她一心想着坐陈莫的单车,牵陈莫的手,哪还顾得上什么阿来阿去的啊。
后来就高考了,黑色7月就像个大旋涡把我们个个搞得晕头转向,张唯在请我吃了最后一筒冰淇淋后吞吞吐吐地提出分手。当时我没有说一个字,半夜爬进万晴的被窝呜呜哭了起来,她轻拍我的头感叹着:“问世间情为何物啊。”就因为这句话,我在她旁边破涕为笑。万晴千辛万苦打探到陈莫考到上海一个工科学校,所以立志一定要排除万难,坚持不懈地考到上海。我不知道沾染了小资产阶级情调的万晴会变成一副什么鬼样子。尽管她软硬兼施地想让我和她一起去上海,但我还是执意留在北京,并再三祝福她在爱情的小窄道上一路顺风。
“虽然结果颇令人伤心,但是知道也没什么了不起。”这是毕业后万晴常常挂在嘴边的歌,她所谓的结果就是她没有考去上海,而是和我一样留在了北京。她一边感叹着这是造物弄人,一边又说这是因为我们情坚无比。
尽管不在一个学校,能在一个城市已经让我心存感激,我的电话数量高居宿舍之首。有一天万晴对着听筒大叫:“宁歌宁歌,你还记得那个阿来吗﹖就是那什么我的那个。”“记得啊,怎么啦﹖”“他,他考到了上海。”
当时我真是有一点点嫉妒万晴,居然有人为了她“下海”,可是呢,又是造物弄人啊,我说:“哎,哎,真是的,你这个家伙真是害人不浅,把人家一下发配到这么远,怎么办﹖还好意思问我怎么办﹖以身相许吧!”
青葱与蒜黄
过了青葱岁月就是蒜黄,这就是万晴的“万氏理论”,如果在蒜黄岁月里还没有爱情那就等着铅灰了。在隆冬的麦当劳里,万晴剪了短短的头发,穿着浅绿色的小毛衫,白嫩的脖颈上有条亮晶晶的坠子,看来她的减肥行动真是卓有成效,哪里是什么蒜黄岁月嘛,万晴简直更更更漂亮了。她说:“宁歌,有件很重大的事情,我不好意思说。”她的样子和几年前站在槐树下看帅哥的表情一模一样。我说:“你不会是和陈莫再续前缘了吧﹖”她一撇嘴:“算了吧,他可比陈莫帅多了哦。”哈,没想到她的臭美也是一点都没有变,为了证实这次她没有言过其实,我们决定她的男朋友回来的第一天就要去我们学校,一是为了让我审核,二是震一震我们学校里的单身女青年。当然这是万晴说的。
她带来的男孩子还真是让我大跌眼镜,我猜你们也想到了,不是别人,就是阿来。据说,他坚持不懈地给万晴写信,终于打动了她。看着她牵着他的手甜蜜蜜的样子,我决定恶作剧一下,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喂,你男朋友真不错哦,如果我再让你割爱你不肯了吧?”我们的万晴气鼓鼓地一把抓住阿来的手:“给你,给你。”然后也凑到我耳边,“给你找个比他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