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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物能是一种新型能源,生物质发电产业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要保证生物质持续健康的快速发展,就要保证项目的质量,前期工作是项目顺行的基础,要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生物质;发电;前期工作;影响因素;建议
中图分类号:TM6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生物质发电在我国的发展相对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出台,更加促进了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快速发展,在未来的十年之内,我国将迎来生物质发电的高潮。
二、我国生物质发电的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尝试利用生物质发电,如黑龙江、四川等地的糖厂利用制糖产生的甜菜渣或蔗渣发电;2005年,江苏丰县的一些小热电机组开始掺烧麦秆等生物质燃料进行发电。2005年是我国生物质发电的重要节点。为进一步促进生物质资源的利用,2005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山东单县、江苏如东、河北晋州这3个地区若干生物质发电示范工程。之后的几年里,江苏海安、黑龙江庆安等地的一大批生物质发电项目获得批准。2006年中期,根据我国生物质发电快速发展的态势,国家发改委召开了全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作会议,在政策、技术等领域为我国生物质能利用明确了方向。
2006年下半年开始,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生物质发电产业受到了研究机构以及投资者的更大关注;2006年12月,山东单县生物质发电厂顺利建成投产,成为我国生物质发电建设的典型企业,我国生物质发电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陆续有近15个纯燃生物质的电站投产;到2010年年中,我国陆续投产纯燃生物质的电站30个,总装机容量约750MW。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到2020年,农林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400MW。在宜林荒山、荒地、沙地开展能源林木基地建设,为农林生物质发电提供燃料,以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三、项目前期工作主要任务和内容
生物质发电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策划到项目核准的技术管理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项目核准建设工作,推进项目顺利开工,使投资企业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生物质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立项申请书编制、获取“路条”、注册项目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技术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及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评估等。其核准流程与火力发电厂基本一致,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符合地方能源发展规划,以及生物质项目建设布局规划。
2、必须落实生物质资源条件和保障措施。项目投资企业必须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性物质燃料调查与评价报告,全面掌握各类生物质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体系。
3、核准的机构为各省(或自治区)级发改委;技术专题报告的批复单位为相应各厅级政府主管部门机构。
4、一般不需要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技术管理工作
1、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投资企业最终确定投资开发具体某个或多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后,一般需先取得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与当地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在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前,需与项目所在地国土局、规划局核实拟建项目用地的土地性质(一般要求为非基本农田)。
2、立项申请书编制及获取“路条”
立项申请书一般由投资企业向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对生物质发电项目而言,“路条”是省级发改委办公厅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一般形式为省级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同意xx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一般由投资企业依据立项申请书,向项目所在地县发改局提交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报告,然后依次由县发改局向市级发改委,市级发改委再向省级发改委提交申请,最后由省级发改委批复意见。投资企业拿到“路条”后,即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技术专题报告编制工作。
3、技术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已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技术专题论证报告列入基建程序,在项目申报和核准时,都必须有专题报告的审查和批复意见。生物质发电项目技术专题论证报告书主要包括生物质燃料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论证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地质灾害论证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土地预审报告等内容,一般由投资企业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并且由各对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一般为厅级)组织审查及批复意见。
五、影响我国生物质发电发展的几个重要因素
目前影响生物质发电发展的重要因素还有不少,本文主要在科学规划、资源调查、掺烧方式、上网电价这4个重要因素方面做简要分析与讨论。
1、科学规划
资源的相对有限性是我国生物质发电的最主要特点。我国尚不具备长距离运输生物质资源的条件,一个生物质电厂能燃用的生物质资源受运距、秸秆类型、秸秆资源等限制。因此,生物质电厂规模主要受其可获得资源量限制,并且在同一个地区不能同时建设多个生物质电厂,否则将导致资源获取困难、盈利空间缩小、燃料价格快速上涨等诸多问题。因此,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各地必须首先编制生物质发电规划并以规划指导电站建设实践的要求是非常正确的。不过,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大规划力度,通过政府主导,制订科学的有指导性的生物质资源利用规划,并强化规划的刚性,避免“一哄而上”的局面,这是保证生物质发电产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大前提。
2、资源调查
地区生物质发电规划和生物质电厂建设的关键因素是可利用资源量,因此应将资源调查置于最为重要的位置。在资源调查中,首先要根据不同农作物类型,统计并确定合理的谷草比。以棉花秸秆为例,我国新疆地区与其他地区的谷草比是有较大区别的,不能按一个固定的比率类推;江浙地区路网较为发达,水路运输便利,运费较低,秸秆资源运输半径相对大些;华中、华南大部分地区丘陵、河道较多,运费较高,大面积采用农业机械化收割的自然条件稍差,电厂燃料的运输半径较短。在进行燃料调查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努力做到客观翔实,为生物质电站规划和机组、锅炉等设备的选型提供翔实资料。另外,并非运输半径范围内的生物质资源总量都是可被电厂应用的,还涉及实际可收集量,即要考虑可收集系数问题,例如青储饲料消耗,造纸厂和建材企业的工业消耗,等等。还有,由于农作物种植的多样性,一个地区的生物质资源可能包括很多种,但是,对于一个生物质电厂而言,一般都燃烧同一类物理特性的生物质燃料,或以草本秸秆为主,或以木本生物质资源为主,不可能将所有资源都列入电厂可以焚烧的范围,否则将会低估电厂未来收集资源的难度。目前我国已建成生物质电厂无法正常运行的例子很多,大多与生物质燃料资源供应无保障有关,因此需要不断总结经验,高度重视资源调查和评估问题。
3、掺烧方式
摻烧生物质资源一直是生物质发电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部分燃煤电厂和生物质电厂也曾进行了积极的尝试。此种发电方式可充分实现“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的发展思路,并可以通过生物质资源(例如秸秆)与化石燃料的相互替代,用掺烧的方式来有效平抑燃料价格。但是,由于我国在核证掺烧份额上存在管理和操作上的困难,无法使掺烧生物质生产的电量获得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因此此种燃烧方式在目前盈利能力尚低的情况下无法推广普及。但是,基于此种利用方式的灵活性,应该是生物质资源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研究制订切实能够鼓励生物质发电发展的管理方式,将是目前生物质利用政策研究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六、问题与建议
近年来,我国生物质发电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部分项目投资企业对生物质发电缺乏认识和运营经验,没有达到预期的投资目的,影响了生物质发电的推广。为促进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以及投资企业实现良好效益,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落实生物质资源条件和保障措施
项目投资企业必须把落实生物质资源作为生物质电站建设的前提条件。项目前期应开展详细的资源分析评价,全面掌握各类生物质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体系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严格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
政府必须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项目核准条件,防止盲目建设,对未纳入地方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未落实生物质资源的项目,不予核准。
3、加强组织引导,有序推进项目
政府应加强规范指导,切实落实国家规定的价格、税收、强制市场配额和并网方面的鼓励政策,引导商业性机构加大对项目建设方的信贷支持力度,并鼓励大型国有企业、省级能源投资企业和实力型民营企业等多元投资主体参与生物质项目的开发。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有效保证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发展,必须要重视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更快完成项目核准,保证项目顺利开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宗瑞.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工程设计的若干问题[J]电网技术,2012,12(2):268——271.
[2]彭永军,谢东升.生物质发电技术在我国的应用[J]热电技术,2009,20(4):8——10
【关键词】生物质;发电;前期工作;影响因素;建议
中图分类号:TM6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生物质发电在我国的发展相对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出台,更加促进了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快速发展,在未来的十年之内,我国将迎来生物质发电的高潮。
二、我国生物质发电的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尝试利用生物质发电,如黑龙江、四川等地的糖厂利用制糖产生的甜菜渣或蔗渣发电;2005年,江苏丰县的一些小热电机组开始掺烧麦秆等生物质燃料进行发电。2005年是我国生物质发电的重要节点。为进一步促进生物质资源的利用,2005年国家发改委批复了山东单县、江苏如东、河北晋州这3个地区若干生物质发电示范工程。之后的几年里,江苏海安、黑龙江庆安等地的一大批生物质发电项目获得批准。2006年中期,根据我国生物质发电快速发展的态势,国家发改委召开了全国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工作会议,在政策、技术等领域为我国生物质能利用明确了方向。
2006年下半年开始,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大,生物质发电产业受到了研究机构以及投资者的更大关注;2006年12月,山东单县生物质发电厂顺利建成投产,成为我国生物质发电建设的典型企业,我国生物质发电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陆续有近15个纯燃生物质的电站投产;到2010年年中,我国陆续投产纯燃生物质的电站30个,总装机容量约750MW。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到2020年,农林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400MW。在宜林荒山、荒地、沙地开展能源林木基地建设,为农林生物质发电提供燃料,以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三、项目前期工作主要任务和内容
生物质发电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策划到项目核准的技术管理工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项目核准建设工作,推进项目顺利开工,使投资企业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生物质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立项申请书编制、获取“路条”、注册项目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估、技术专题论证报告编制及评估、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评估等。其核准流程与火力发电厂基本一致,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生物质发电项目必须符合地方能源发展规划,以及生物质项目建设布局规划。
2、必须落实生物质资源条件和保障措施。项目投资企业必须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性物质燃料调查与评价报告,全面掌握各类生物质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体系。
3、核准的机构为各省(或自治区)级发改委;技术专题报告的批复单位为相应各厅级政府主管部门机构。
4、一般不需要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技术管理工作
1、签订投资框架协议
投资企业最终确定投资开发具体某个或多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后,一般需先取得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的同意,并与当地政府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在签订投资框架协议前,需与项目所在地国土局、规划局核实拟建项目用地的土地性质(一般要求为非基本农田)。
2、立项申请书编制及获取“路条”
立项申请书一般由投资企业向项目所在地投资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对生物质发电项目而言,“路条”是省级发改委办公厅同意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一般形式为省级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同意xx工程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一般由投资企业依据立项申请书,向项目所在地县发改局提交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报告,然后依次由县发改局向市级发改委,市级发改委再向省级发改委提交申请,最后由省级发改委批复意见。投资企业拿到“路条”后,即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相关技术专题报告编制工作。
3、技术专题论证报告编制
目前国家主管部门已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技术专题论证报告列入基建程序,在项目申报和核准时,都必须有专题报告的审查和批复意见。生物质发电项目技术专题论证报告书主要包括生物质燃料资源调查与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论证报告、接入系统报告、地质灾害论证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土地预审报告等内容,一般由投资企业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并且由各对应的政府主管部门(一般为厅级)组织审查及批复意见。
五、影响我国生物质发电发展的几个重要因素
目前影响生物质发电发展的重要因素还有不少,本文主要在科学规划、资源调查、掺烧方式、上网电价这4个重要因素方面做简要分析与讨论。
1、科学规划
资源的相对有限性是我国生物质发电的最主要特点。我国尚不具备长距离运输生物质资源的条件,一个生物质电厂能燃用的生物质资源受运距、秸秆类型、秸秆资源等限制。因此,生物质电厂规模主要受其可获得资源量限制,并且在同一个地区不能同时建设多个生物质电厂,否则将导致资源获取困难、盈利空间缩小、燃料价格快速上涨等诸多问题。因此,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各地必须首先编制生物质发电规划并以规划指导电站建设实践的要求是非常正确的。不过,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还需要加大规划力度,通过政府主导,制订科学的有指导性的生物质资源利用规划,并强化规划的刚性,避免“一哄而上”的局面,这是保证生物质发电产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大前提。
2、资源调查
地区生物质发电规划和生物质电厂建设的关键因素是可利用资源量,因此应将资源调查置于最为重要的位置。在资源调查中,首先要根据不同农作物类型,统计并确定合理的谷草比。以棉花秸秆为例,我国新疆地区与其他地区的谷草比是有较大区别的,不能按一个固定的比率类推;江浙地区路网较为发达,水路运输便利,运费较低,秸秆资源运输半径相对大些;华中、华南大部分地区丘陵、河道较多,运费较高,大面积采用农业机械化收割的自然条件稍差,电厂燃料的运输半径较短。在进行燃料调查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努力做到客观翔实,为生物质电站规划和机组、锅炉等设备的选型提供翔实资料。另外,并非运输半径范围内的生物质资源总量都是可被电厂应用的,还涉及实际可收集量,即要考虑可收集系数问题,例如青储饲料消耗,造纸厂和建材企业的工业消耗,等等。还有,由于农作物种植的多样性,一个地区的生物质资源可能包括很多种,但是,对于一个生物质电厂而言,一般都燃烧同一类物理特性的生物质燃料,或以草本秸秆为主,或以木本生物质资源为主,不可能将所有资源都列入电厂可以焚烧的范围,否则将会低估电厂未来收集资源的难度。目前我国已建成生物质电厂无法正常运行的例子很多,大多与生物质燃料资源供应无保障有关,因此需要不断总结经验,高度重视资源调查和评估问题。
3、掺烧方式
摻烧生物质资源一直是生物质发电的重要方式之一。我国部分燃煤电厂和生物质电厂也曾进行了积极的尝试。此种发电方式可充分实现“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的发展思路,并可以通过生物质资源(例如秸秆)与化石燃料的相互替代,用掺烧的方式来有效平抑燃料价格。但是,由于我国在核证掺烧份额上存在管理和操作上的困难,无法使掺烧生物质生产的电量获得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因此此种燃烧方式在目前盈利能力尚低的情况下无法推广普及。但是,基于此种利用方式的灵活性,应该是生物质资源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研究制订切实能够鼓励生物质发电发展的管理方式,将是目前生物质利用政策研究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六、问题与建议
近年来,我国生物质发电虽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由于部分项目投资企业对生物质发电缺乏认识和运营经验,没有达到预期的投资目的,影响了生物质发电的推广。为促进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以及投资企业实现良好效益,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落实生物质资源条件和保障措施
项目投资企业必须把落实生物质资源作为生物质电站建设的前提条件。项目前期应开展详细的资源分析评价,全面掌握各类生物质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并建立切实可行的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体系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严格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
政府必须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核准管理工作,制定严格的项目核准条件,防止盲目建设,对未纳入地方生物质发电项目规划、未落实生物质资源的项目,不予核准。
3、加强组织引导,有序推进项目
政府应加强规范指导,切实落实国家规定的价格、税收、强制市场配额和并网方面的鼓励政策,引导商业性机构加大对项目建设方的信贷支持力度,并鼓励大型国有企业、省级能源投资企业和实力型民营企业等多元投资主体参与生物质项目的开发。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有效保证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发展,必须要重视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更快完成项目核准,保证项目顺利开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李宗瑞.我国生物质直燃发电工程设计的若干问题[J]电网技术,2012,12(2):268——271.
[2]彭永军,谢东升.生物质发电技术在我国的应用[J]热电技术,2009,20(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