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假唱”现象随处可见,是彻底摒弃还是继续坚持?文章作者通过阅读和搜寻大量的期刊文献、报纸杂志,就“假唱”现象进行了成果概述以及
【关键词】假唱;研究成果;“假唱”的原因;“假唱”的鉴别;不同社会群体对待“假唱”的态度
流行音乐一直伴随着人们的娱乐生活而存在。“流行音乐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流行音乐是中国音乐文化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在满足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想要提高自己的精神文化追求,所以流行音乐作为社会精神文化需求的一个方面,其丰富人们社会生活的作用就显得尤为突出。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不管是为了追求更好的演出效果,还是为了达到某种利益的需求,亦或是歌手身体等方面的不适,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假唱”这一现象随之而来。所谓“假唱“,在百度百科上是这样解释的:“假唱也叫作夹口型、对口型,香港称眯嘴,指歌手于现场表演时播放预录歌曲,并以实际上未发生的唇形配合。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假唱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的行为”。所以综合来看,笔者认为假唱即演唱者在现场演出过程中,由于各種原因,使用本人或他人提前录制好的歌曲或乐曲代替现场演唱的一种对口型的行为。本文以“假唱”现象为研究对象,通过阅读、梳理网络和音乐期刊所载的与“假唱”有关的流行音乐研究论文、网站新闻、报纸杂志、期刊文献等,从“假唱”主要事件、“假唱”的鉴别、“假唱”的成因及各个社会群体对于”假唱“的态度等方面进行综述,并作出评价与反思。
一、成果概述
笔者通过中国知网对有关“假唱”的期刊文献进行检索,以及通过网络进行“假唱”事件的搜索,收集到关于“假唱”的期刊文献约有近百篇,国内外“假唱”事件近百个,可以看出”假唱“这一现象的普遍,现择要分类进行概述。
(一)“假唱”的鉴别
“假唱”现象以前有,现在也有,而且有些“假唱”是不容易被看出来的,那么想要看出是否为“假唱”,就得有鉴别“假唱”的方法,笔者查阅的这些方法均来自对中国知网进行的网络搜索。
1、期刊文献类
①俞晓的《“假唱”的鉴别》
此文通过对2012年春晚节目中的“假唱”现象作为切入点,在表面特征、人声听觉、心理特征、话筒特性等方面进行对歌手“假唱”的鉴别以及最后对乐队的鉴别;
②张燚的《什么样的假唱不是“营业性”的假唱》
这篇文章根据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对“营业性”和“非营业性”的演唱进行了概念性的区分;
③王浩(荣华、王磊、李国棋)的《国家大剧院抵制假唱的技术措施》
此文从“假唱”的定义、“假唱”的方式、判断“假唱”的方法、“假唱”的取证及“假唱”检测设备的开发五方面进行论述,其中判断“假唱”的方法和取证从技术层面介绍如何鉴别“假唱”。
2、硕士学位论文类
①郑岩的《论“假唱”的录音技术特征》
作者探讨了“假唱”在录音技术、方法和器材使用方面的特点,并对今后的发展情况做出预测。
为什么对于“假唱”的鉴别这一概念的资料比较少呢?笔者认为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假唱”不容易被发现,如果不是专业录音师或者其他的专业人士去仔细辨别的话,现场是很难看出是否演员存在“假唱”,更不要说专业型的歌手,如果是他们进行“假唱”的话,笔者认为发现其“假唱”是更加困难的事情。所以,由于“假唱”现象的隐蔽性以及录音技术的不断革新,不断进步,“假唱”现象才很难现场鉴别。
(二)“假唱”的原因
既然“假唱”有扰乱市场秩序、欺骗听众之嫌,那为何还有“假唱”的存在?
1、期刊文献类
①冯桂琴的《遏制假唱任重道远》
作者以“假唱”的界定及其舞台表现、为什么会出现歌坛上的“假唱”现象、遏制“假唱”任重道远三个方面浅谈“假唱”的成因、表现和治理,其中指出“假唱”最初的原因是“声乐演员临场前出现了特殊情况后的无奈之举”。
②单文苑(相宇、葛江)的《假唱,为何禁而不止》
本文中涉及到不同社会群体对于“假唱”的态度,有反对的,也有支持的,争论不一。最终得出结论:“假唱”是一种合谋的结果,禁止“假唱”主要还是要加大处罚力度;
③吴晓红的《假唱为何屡禁不止》中指出了“假唱”的危害并提出“假唱”存在的根源:缺乏练习。
(三)不同社会群体对待“假唱”的态度
对于“假唱”现象的出现和存在,人们褒贬不一,不同社会群体对待“假唱”的态度也是不同的。
1、国家机构
①刘丽敏(王浩、张国棋)的《国家大剧院禁止“假唱”》
此文中提到,国家大剧院明确表示“假唱”是必须要被禁止的,而且对“假唱”有相关处罚规定,“不能允许个别人的假唱而亵渎国家大剧院的高雅与神圣”;
②薛秀泓发表的《再不能任假唱现象肆无忌惮》
文中提出了文化部当年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假唱”的处罚和其他与“假唱”相关的实施方案,并表示我国需要加大对“假唱”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③孙丽萍的《假唱能否销声匿迹》
此文中提到当年文化部决定再次整顿流行音乐的“造假成风”,并提出“假唱”会压制音乐的创造力;
2、相关音乐人士
①黄怡鹏、黄幼霞的《访谈:假唱该不该》
文中通过采访张效东(广西歌舞团团长、指挥家)、龚小平(广西艺术学院声乐副教授)、黄邵填(广西歌舞团一级演员、歌唱家),得出“假唱”是不被提倡的,它的存在百害而无一利,需要共同抵制; ②张在军的《拒绝假唱受处分》
文中写到因歌手乘丹丹认为冒唱别人的原声是侵权行为,可以真唱,但拒绝对口型假唱,导致最终得到处分,文章作者以讽刺的口吻叙述了“假唱”已经不论身份、不论场合,随处可见这一现实情况;
3、群众
①杨利景的《假唱让德艺双“失”》
报道中指出假唱的存在“挥霍的是文艺界的操守和良知”,要绝对谴责和抵制“假唱”;
②裴诺的《崔健“真唱”一周年,众人都来谈假唱》
这篇报道提到了对于“假唱”,不同群体的不同意见,文章的最后表示“呼吁最终以立法的形式,给有良知、有能力的艺术家更多的公平和机会”;
③王来庆(王永杰)的《评述假唱现象之争论》
文中写到关于“假唱”应该不应该的问题,目前社会上大体存在着三种观点以及作者对于“假唱”现象的研究和看法。
4、其他
王弥媛、金新的《假唱引起的思考——兼论演出音箱的声像与形象合一问题》
文章首先提出“假唱”的理由,然后以其中的“扩音系统”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多声源的声像定位机理这一研究方法得出了音响系统声像定位在演出中的重要作用。
评价与反思
“假唱”现象的存在是一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科技进步的一种体现,那么对于“假唱”,我们应该怀着哪种态度去看待呢?笔者认为“假唱”是一个双刃剑,我们需要视演出情况特殊對待。
首先,央视春晚上的“假唱”。虽然有些人认为在每年都有的春节联欢晚会上出现“假唱”是对观众的欺骗,是对现场消费者的一种侵权行为,但笔者认为出现在央视春晚舞台上的“假唱”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春晚的播出,代表的是中国的国家政治形象,是全球性的播出,那么为了国家的政治形象,就必须要达到非常好的演出效果,所以春晚的演出是不容出现任何差错的。不论演员彩排时候表现的多好,节奏跟的多准,没有任何人可以保证现场演出不会因演员个人因素或者是突发情况而出现各种瑕疵甚至是问题,所以为了保证演出的质量,也为了避免出现各种问题,春晚这种性质的晚会采用“假唱”形式,个人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同时春晚是中国一年一度的,对于每个人每个家庭来说意义非凡的晚会,它代表的是团聚、高兴。有些人可能会问,既然如此,更不能存在“假唱”,可是对此我有一些疑问:春晚的时间有限,不可能每个演员或者是偶像都能够有充分的时间让自己的粉丝去欣赏自己的歌声,这不是自己的演唱会,让各个人群的偶像都露个脸应该是比较重要的吧?其次,有些影视明星的唱功是一般的,还要坚持让他们进行真唱,从而让所有观看春晚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唱功不行吗?甚至有些老一辈的歌手、演员,他们因为年龄原因或是身体因素,已经唱不出当年的水平,难道也让他们坚持真唱,而不去关心他们的身体、气息等是否能够允许?这些问题的存在,就有可能导致本来应该是和家人一起高高兴兴看的春节联欢晚会,最终变成一个因各种原因导致达不到演出效果的吐槽晚会。
其次,对于一些商业性演出中存在的“假唱”,笔者认为这种“假唱”是需要杜绝的,是需要绝对抵制的。原因有三:一、商业性演出,现场观众或是粉丝都是消费者,存在一定的利益性,所以如果是“假唱”就牵扯到歌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这是我国市场经济所不能容忍的;二、这些演出中让歌手“假唱”的话,是对其他歌手的不负责任,那么这样下去可能会导致很多歌手不论唱功如何,就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而放弃了自己平时的练习,长久以往,会导致中国音乐市场疲软无力、毫无创造力;三、违背了伦理道德的原则。本来“假”就是“假的”,是虚伪的,不真实的,一个歌手在舞台上用事先录好的音去欺骗现场的或是电视机前的观众们是非常不道德的,本身就是是一种欺骗行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商业性演出当中,出现“假唱”行为,是需要我们坚决抵制的。
然后,如果“假唱”存在于公益性质的演出中,笔者认为还是需要视情况而定。公益性演出虽然也有部分利益性关系在其中,但这些义演的所得都用于公益性活动或是救援性活动当中。比如1998年《我们万众一心》抗洪救灾文艺晚会、2008年《爱的奉献》抗震救灾文艺晚会,这些晚会的捐款都用于当年的赈灾,这些晚会的举办时间之紧、任务量之重肯定是众所周知的,有些歌手甚至推掉自己的其他演出而去参与这种晚会,但由于时间仓促,歌曲也许还不熟练或者歌手身体状况不太好等问题因素都可能存在,所以出现一些歌手“假唱”笔者认为也是可以原谅的。
再然后,有时由于音响设备的落后或不符合当时演出或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假唱”,笔者认为也是需要杜绝的。音响设备的落后,会导致歌手唱出来的歌声达不到预想的效果,所以就有歌手会选择“假唱”,笔者认为这是不可取的。音响设备跟不上演出需要,是物质准备的不足,如果歌手仅仅是因为物质准备方面的不足而觉得突出不了自己的演唱效果,我认为还是歌手的唱功不行。音乐是用心去聆听的,歌声是用爱用感情去打动听众的,而不是一味的追求高质量的音响效果才能达到这些目的;还有些活动或演出在广阔的场地(如体育场等)进行,很多音响设备是跟不上演出效果的需要的,这个时候很多歌手就会采用“假唱”。笔者想说,听众花钱听的是歌手的真情流露,是真实的感受,而不是单纯的拿着话筒,放着录音,站在听众的面前进行所谓的“演唱”,这是一种欺骗,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那些年龄较大的,但具有时代性代表的老一辈歌唱家,他们会因为年龄问题、身体状况等情况而进行“假唱”,这种个人认为是可以的。为什么呢?第一,这些老一辈歌唱家年龄都比较大,身体、气息都已经不如当年,请问,面对这样一个老人还要用严格的歌唱技术去要求吗?第二,为什么明知道身体不如以前,需要“假唱”却还要请他们参加演出呢?之前笔者说过了,因为他们具有时代性,可以说是一个时代的回忆,比如郭兰英、李谷一等,他们代表的是对于当时他们所处的那个年代的一种历史、一种回忆,所以才会邀请他们上台演出。这些老一辈的歌唱家也许气息不够用,也许腿脚不方便,也许身患多种老年病,但他们还是会坚持上台演出,不是为了成名,不是为了赚钱,仅仅是为了大部分听众对他们年轻时的一种回忆、一种精神寄托,这是现在的歌手所不具备的。
综上所述,笔者不是反对真唱而接受“假唱”,而是“假唱”的允许也是视特殊情况而特殊对待的,想要将“假唱”连根拔起,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假唱”是时代发展的产物,相信随着我们自身认知的提高和国家各方面、各部门的管理加强,需要清除的“假唱”会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
参考文献:
[1]王思琦 《流行唱法的理论与实践》【M】河南大学出版社 2013.9
[2]迅之《不应为假唱事件盖遮羞布》 【N】 南方日报2011.9.16 F02版
[3]孟菁苇 《成都假唱案首开打假先河》 【N】 中国消费报 2010.2.8 A04版
[4]黄璐 吴新宇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假唱门”事件的回顾与反思》 【J】 河北联合大学学报 2015.7 第15卷第4期
作者姓名:刘艺(1990-),男,河南开封人,单位:河南大学艺术学院院,职称: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流行音乐研究。
【关键词】假唱;研究成果;“假唱”的原因;“假唱”的鉴别;不同社会群体对待“假唱”的态度
流行音乐一直伴随着人们的娱乐生活而存在。“流行音乐是商业性的音乐消遣娱乐以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业’现象…”。流行音乐是中国音乐文化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在满足物质文化需求的同时,想要提高自己的精神文化追求,所以流行音乐作为社会精神文化需求的一个方面,其丰富人们社会生活的作用就显得尤为突出。随着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不管是为了追求更好的演出效果,还是为了达到某种利益的需求,亦或是歌手身体等方面的不适,出于各种不同的原因,“假唱”这一现象随之而来。所谓“假唱“,在百度百科上是这样解释的:“假唱也叫作夹口型、对口型,香港称眯嘴,指歌手于现场表演时播放预录歌曲,并以实际上未发生的唇形配合。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假唱是指演员在演出过程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乐曲代替现场演唱的行为”。所以综合来看,笔者认为假唱即演唱者在现场演出过程中,由于各種原因,使用本人或他人提前录制好的歌曲或乐曲代替现场演唱的一种对口型的行为。本文以“假唱”现象为研究对象,通过阅读、梳理网络和音乐期刊所载的与“假唱”有关的流行音乐研究论文、网站新闻、报纸杂志、期刊文献等,从“假唱”主要事件、“假唱”的鉴别、“假唱”的成因及各个社会群体对于”假唱“的态度等方面进行综述,并作出评价与反思。
一、成果概述
笔者通过中国知网对有关“假唱”的期刊文献进行检索,以及通过网络进行“假唱”事件的搜索,收集到关于“假唱”的期刊文献约有近百篇,国内外“假唱”事件近百个,可以看出”假唱“这一现象的普遍,现择要分类进行概述。
(一)“假唱”的鉴别
“假唱”现象以前有,现在也有,而且有些“假唱”是不容易被看出来的,那么想要看出是否为“假唱”,就得有鉴别“假唱”的方法,笔者查阅的这些方法均来自对中国知网进行的网络搜索。
1、期刊文献类
①俞晓的《“假唱”的鉴别》
此文通过对2012年春晚节目中的“假唱”现象作为切入点,在表面特征、人声听觉、心理特征、话筒特性等方面进行对歌手“假唱”的鉴别以及最后对乐队的鉴别;
②张燚的《什么样的假唱不是“营业性”的假唱》
这篇文章根据文化部《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对“营业性”和“非营业性”的演唱进行了概念性的区分;
③王浩(荣华、王磊、李国棋)的《国家大剧院抵制假唱的技术措施》
此文从“假唱”的定义、“假唱”的方式、判断“假唱”的方法、“假唱”的取证及“假唱”检测设备的开发五方面进行论述,其中判断“假唱”的方法和取证从技术层面介绍如何鉴别“假唱”。
2、硕士学位论文类
①郑岩的《论“假唱”的录音技术特征》
作者探讨了“假唱”在录音技术、方法和器材使用方面的特点,并对今后的发展情况做出预测。
为什么对于“假唱”的鉴别这一概念的资料比较少呢?笔者认为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假唱”不容易被发现,如果不是专业录音师或者其他的专业人士去仔细辨别的话,现场是很难看出是否演员存在“假唱”,更不要说专业型的歌手,如果是他们进行“假唱”的话,笔者认为发现其“假唱”是更加困难的事情。所以,由于“假唱”现象的隐蔽性以及录音技术的不断革新,不断进步,“假唱”现象才很难现场鉴别。
(二)“假唱”的原因
既然“假唱”有扰乱市场秩序、欺骗听众之嫌,那为何还有“假唱”的存在?
1、期刊文献类
①冯桂琴的《遏制假唱任重道远》
作者以“假唱”的界定及其舞台表现、为什么会出现歌坛上的“假唱”现象、遏制“假唱”任重道远三个方面浅谈“假唱”的成因、表现和治理,其中指出“假唱”最初的原因是“声乐演员临场前出现了特殊情况后的无奈之举”。
②单文苑(相宇、葛江)的《假唱,为何禁而不止》
本文中涉及到不同社会群体对于“假唱”的态度,有反对的,也有支持的,争论不一。最终得出结论:“假唱”是一种合谋的结果,禁止“假唱”主要还是要加大处罚力度;
③吴晓红的《假唱为何屡禁不止》中指出了“假唱”的危害并提出“假唱”存在的根源:缺乏练习。
(三)不同社会群体对待“假唱”的态度
对于“假唱”现象的出现和存在,人们褒贬不一,不同社会群体对待“假唱”的态度也是不同的。
1、国家机构
①刘丽敏(王浩、张国棋)的《国家大剧院禁止“假唱”》
此文中提到,国家大剧院明确表示“假唱”是必须要被禁止的,而且对“假唱”有相关处罚规定,“不能允许个别人的假唱而亵渎国家大剧院的高雅与神圣”;
②薛秀泓发表的《再不能任假唱现象肆无忌惮》
文中提出了文化部当年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假唱”的处罚和其他与“假唱”相关的实施方案,并表示我国需要加大对“假唱”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③孙丽萍的《假唱能否销声匿迹》
此文中提到当年文化部决定再次整顿流行音乐的“造假成风”,并提出“假唱”会压制音乐的创造力;
2、相关音乐人士
①黄怡鹏、黄幼霞的《访谈:假唱该不该》
文中通过采访张效东(广西歌舞团团长、指挥家)、龚小平(广西艺术学院声乐副教授)、黄邵填(广西歌舞团一级演员、歌唱家),得出“假唱”是不被提倡的,它的存在百害而无一利,需要共同抵制; ②张在军的《拒绝假唱受处分》
文中写到因歌手乘丹丹认为冒唱别人的原声是侵权行为,可以真唱,但拒绝对口型假唱,导致最终得到处分,文章作者以讽刺的口吻叙述了“假唱”已经不论身份、不论场合,随处可见这一现实情况;
3、群众
①杨利景的《假唱让德艺双“失”》
报道中指出假唱的存在“挥霍的是文艺界的操守和良知”,要绝对谴责和抵制“假唱”;
②裴诺的《崔健“真唱”一周年,众人都来谈假唱》
这篇报道提到了对于“假唱”,不同群体的不同意见,文章的最后表示“呼吁最终以立法的形式,给有良知、有能力的艺术家更多的公平和机会”;
③王来庆(王永杰)的《评述假唱现象之争论》
文中写到关于“假唱”应该不应该的问题,目前社会上大体存在着三种观点以及作者对于“假唱”现象的研究和看法。
4、其他
王弥媛、金新的《假唱引起的思考——兼论演出音箱的声像与形象合一问题》
文章首先提出“假唱”的理由,然后以其中的“扩音系统”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多声源的声像定位机理这一研究方法得出了音响系统声像定位在演出中的重要作用。
评价与反思
“假唱”现象的存在是一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科技进步的一种体现,那么对于“假唱”,我们应该怀着哪种态度去看待呢?笔者认为“假唱”是一个双刃剑,我们需要视演出情况特殊對待。
首先,央视春晚上的“假唱”。虽然有些人认为在每年都有的春节联欢晚会上出现“假唱”是对观众的欺骗,是对现场消费者的一种侵权行为,但笔者认为出现在央视春晚舞台上的“假唱”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春晚的播出,代表的是中国的国家政治形象,是全球性的播出,那么为了国家的政治形象,就必须要达到非常好的演出效果,所以春晚的演出是不容出现任何差错的。不论演员彩排时候表现的多好,节奏跟的多准,没有任何人可以保证现场演出不会因演员个人因素或者是突发情况而出现各种瑕疵甚至是问题,所以为了保证演出的质量,也为了避免出现各种问题,春晚这种性质的晚会采用“假唱”形式,个人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同时春晚是中国一年一度的,对于每个人每个家庭来说意义非凡的晚会,它代表的是团聚、高兴。有些人可能会问,既然如此,更不能存在“假唱”,可是对此我有一些疑问:春晚的时间有限,不可能每个演员或者是偶像都能够有充分的时间让自己的粉丝去欣赏自己的歌声,这不是自己的演唱会,让各个人群的偶像都露个脸应该是比较重要的吧?其次,有些影视明星的唱功是一般的,还要坚持让他们进行真唱,从而让所有观看春晚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唱功不行吗?甚至有些老一辈的歌手、演员,他们因为年龄原因或是身体因素,已经唱不出当年的水平,难道也让他们坚持真唱,而不去关心他们的身体、气息等是否能够允许?这些问题的存在,就有可能导致本来应该是和家人一起高高兴兴看的春节联欢晚会,最终变成一个因各种原因导致达不到演出效果的吐槽晚会。
其次,对于一些商业性演出中存在的“假唱”,笔者认为这种“假唱”是需要杜绝的,是需要绝对抵制的。原因有三:一、商业性演出,现场观众或是粉丝都是消费者,存在一定的利益性,所以如果是“假唱”就牵扯到歌手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这是我国市场经济所不能容忍的;二、这些演出中让歌手“假唱”的话,是对其他歌手的不负责任,那么这样下去可能会导致很多歌手不论唱功如何,就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而放弃了自己平时的练习,长久以往,会导致中国音乐市场疲软无力、毫无创造力;三、违背了伦理道德的原则。本来“假”就是“假的”,是虚伪的,不真实的,一个歌手在舞台上用事先录好的音去欺骗现场的或是电视机前的观众们是非常不道德的,本身就是是一种欺骗行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商业性演出当中,出现“假唱”行为,是需要我们坚决抵制的。
然后,如果“假唱”存在于公益性质的演出中,笔者认为还是需要视情况而定。公益性演出虽然也有部分利益性关系在其中,但这些义演的所得都用于公益性活动或是救援性活动当中。比如1998年《我们万众一心》抗洪救灾文艺晚会、2008年《爱的奉献》抗震救灾文艺晚会,这些晚会的捐款都用于当年的赈灾,这些晚会的举办时间之紧、任务量之重肯定是众所周知的,有些歌手甚至推掉自己的其他演出而去参与这种晚会,但由于时间仓促,歌曲也许还不熟练或者歌手身体状况不太好等问题因素都可能存在,所以出现一些歌手“假唱”笔者认为也是可以原谅的。
再然后,有时由于音响设备的落后或不符合当时演出或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假唱”,笔者认为也是需要杜绝的。音响设备的落后,会导致歌手唱出来的歌声达不到预想的效果,所以就有歌手会选择“假唱”,笔者认为这是不可取的。音响设备跟不上演出需要,是物质准备的不足,如果歌手仅仅是因为物质准备方面的不足而觉得突出不了自己的演唱效果,我认为还是歌手的唱功不行。音乐是用心去聆听的,歌声是用爱用感情去打动听众的,而不是一味的追求高质量的音响效果才能达到这些目的;还有些活动或演出在广阔的场地(如体育场等)进行,很多音响设备是跟不上演出效果的需要的,这个时候很多歌手就会采用“假唱”。笔者想说,听众花钱听的是歌手的真情流露,是真实的感受,而不是单纯的拿着话筒,放着录音,站在听众的面前进行所谓的“演唱”,这是一种欺骗,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那些年龄较大的,但具有时代性代表的老一辈歌唱家,他们会因为年龄问题、身体状况等情况而进行“假唱”,这种个人认为是可以的。为什么呢?第一,这些老一辈歌唱家年龄都比较大,身体、气息都已经不如当年,请问,面对这样一个老人还要用严格的歌唱技术去要求吗?第二,为什么明知道身体不如以前,需要“假唱”却还要请他们参加演出呢?之前笔者说过了,因为他们具有时代性,可以说是一个时代的回忆,比如郭兰英、李谷一等,他们代表的是对于当时他们所处的那个年代的一种历史、一种回忆,所以才会邀请他们上台演出。这些老一辈的歌唱家也许气息不够用,也许腿脚不方便,也许身患多种老年病,但他们还是会坚持上台演出,不是为了成名,不是为了赚钱,仅仅是为了大部分听众对他们年轻时的一种回忆、一种精神寄托,这是现在的歌手所不具备的。
综上所述,笔者不是反对真唱而接受“假唱”,而是“假唱”的允许也是视特殊情况而特殊对待的,想要将“假唱”连根拔起,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假唱”是时代发展的产物,相信随着我们自身认知的提高和国家各方面、各部门的管理加强,需要清除的“假唱”会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
参考文献:
[1]王思琦 《流行唱法的理论与实践》【M】河南大学出版社 2013.9
[2]迅之《不应为假唱事件盖遮羞布》 【N】 南方日报2011.9.16 F02版
[3]孟菁苇 《成都假唱案首开打假先河》 【N】 中国消费报 2010.2.8 A04版
[4]黄璐 吴新宇 《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假唱门”事件的回顾与反思》 【J】 河北联合大学学报 2015.7 第15卷第4期
作者姓名:刘艺(1990-),男,河南开封人,单位:河南大学艺术学院院,职称: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流行音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