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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主要是合作教育)形式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的德国,至今已有110多年的历史。国外以企业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有德国的双元培训制、英国的“三明治”工读交替培训、日本的产学合作;以学校为主的校企合作模式有美国的合作教育计划、新加坡的“教学工厂”等。中国的高职教育是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相对而言还很不成熟,校企合作经验相对缺乏。
一、现在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整体上看,我们能注意结合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与行业、企业及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合作的渠道在不断拓宽,合作的关系在不断明晰,合作的成效也在不断显现,整个校企合作工作正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受环境、资源及政策的制约,校企合作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企业对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不够主动
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数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尚未从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需要的角度来认识和开展校企合作。
2.校企合作层次不够深入
目前,大多数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仍停留在只是一些员工培训、实习基地提供、资金设备捐助等一些低水平的合作,离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互动介入,相互交融,深度合作,形成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还有较大差距。
3.企业履约性不够到位
受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影响,少数企业对校企合作履约不够到位,由于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学校方面无法追究。
4.政府指导力度不够
二、明确学校和企业的正确角色定位并建立保障机制
在校企合作中,坚持双赢原则,关键的一点是学校要始终坚持以知识经营为前提,从知识经营的角度把企业的生存竞争与学校的生存发展密切地联系起来,加强学校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技术开发等。
一是促进课程开发以市场为导向,解决市场需求与学校教育滞后的矛盾。学校应重点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产业人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二是以师资梯队保障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实现产学研结合。
三是以实训实习培养制度保障实现知识型产业工人输出,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制定企业与学校联合培养方案和企业提供“实训基地”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产业发展优势和学校资源优势,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产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
四是以服务保障制度来实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打造。积极建立专家委员会,依托高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建設一批面向产业发展实际、生产与研发紧密结合的工程(技术)中心或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
三、政府应在校企合作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还缺乏对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校企合作的制度环境。
1.在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企业的义务
企业有义务为高职院校的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场所,提供顶岗实习的机会。国家应为校企合作增加经费投入,支付一定的机会成本,对于支持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的企业应实行税收优惠或专项补助政策,对于企业用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费用应纳入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税收减免或抵冲税收。
2.校企合作的推动需要建立一套完整且高效的机制
机制的核心需要依托一定的机构来实现。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除教育主管部门外,劳动、工商和产业部门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构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高职院校和企业的信息共享。
3.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
企业是技能人才使用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应强化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责任,自觉增强搞好职工教育培训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参与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明确实行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共同的责任。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子课题“通过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基地学生就业能力研究”(立项编号:GAK10024);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高校重点建设“新能源”专业促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发展(编号:10YB344)。
(作者单位:九江学院)
一、现在校企合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整体上看,我们能注意结合办学特点和专业特色与行业、企业及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合作的渠道在不断拓宽,合作的关系在不断明晰,合作的成效也在不断显现,整个校企合作工作正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受环境、资源及政策的制约,校企合作在其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1.企业对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不够主动
在目前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数是学校为求生存、求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尚未从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需要的角度来认识和开展校企合作。
2.校企合作层次不够深入
目前,大多数学校开展校企合作仍停留在只是一些员工培训、实习基地提供、资金设备捐助等一些低水平的合作,离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互动介入,相互交融,深度合作,形成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还有较大差距。
3.企业履约性不够到位
受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影响,少数企业对校企合作履约不够到位,由于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据,学校方面无法追究。
4.政府指导力度不够
二、明确学校和企业的正确角色定位并建立保障机制
在校企合作中,坚持双赢原则,关键的一点是学校要始终坚持以知识经营为前提,从知识经营的角度把企业的生存竞争与学校的生存发展密切地联系起来,加强学校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技术开发等。
一是促进课程开发以市场为导向,解决市场需求与学校教育滞后的矛盾。学校应重点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产业人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
二是以师资梯队保障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实现产学研结合。
三是以实训实习培养制度保障实现知识型产业工人输出,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制定企业与学校联合培养方案和企业提供“实训基地”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产业发展优势和学校资源优势,高校与企业联合建立产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
四是以服务保障制度来实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打造。积极建立专家委员会,依托高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建設一批面向产业发展实际、生产与研发紧密结合的工程(技术)中心或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
三、政府应在校企合作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还缺乏对校企合作方面的政策支持,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校企合作的制度环境。
1.在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企业的义务
企业有义务为高职院校的学生提供实习实训的场所,提供顶岗实习的机会。国家应为校企合作增加经费投入,支付一定的机会成本,对于支持高职院校学生实习的企业应实行税收优惠或专项补助政策,对于企业用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费用应纳入企业经营成本进行税收减免或抵冲税收。
2.校企合作的推动需要建立一套完整且高效的机制
机制的核心需要依托一定的机构来实现。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除教育主管部门外,劳动、工商和产业部门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构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高职院校和企业的信息共享。
3.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
企业是技能人才使用的主体和直接受益者,应强化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责任,自觉增强搞好职工教育培训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参与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明确实行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共同的责任。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子课题“通过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基地学生就业能力研究”(立项编号:GAK10024);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高校重点建设“新能源”专业促地方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发展(编号:10YB344)。
(作者单位:九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