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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倒置的正当性在于威慑侵权行为方支付必要的预防成本,从而减少事故概率,提高社会利益。在诉讼中,弱方的成本也被节约了,并弥补了证据弱势与胜诉结果之间的裂痕;然而制度的设置并非一劳永逸,我们观察到将责任倒置之后,产生了新的问题,要求我们继续思考求变。因为此时举证责任倒置规则作为新的约束条件出现,当事人的策略选择也随之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