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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对水保项目工程后续管护有乡镇集中经营管理,村集体经营管理,承包经营管理三种方式;但也存在“重建轻管”思想,不少设施长效作用难以发挥;管护资金严重不足,尚未形成长效配套管理机制;产权不明晰,导致管护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等问题。文章提出了“三化”长效管护机制之对策:管护网络协会化,解决有人管护问题;管护资金多元化,解决有钱管护问题;管护制度规范化,解决按章管护问题。
【关键词】加强;后续管护;发挥;水保工程;长久效益
On how to strengthen water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insurance follow-up project
Wang Li,Yuan Li
(Xinghua City Water Authority Xinghua Jiangsu 225700)
【Abstract】Currently, follow-up of the 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projects have focused on the management of township and village collective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ree ways; but there are also "re-light pipe" thinking, a lot of facilities for long-lasting effect is difficult to play;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of funds serious shortage of long-term facilities management mechanism has not yet formed; property rights are unclear, leading to difficult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put in place and other issues. This paper proposes a "three" long-term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mechanism of the response: Associ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solve the problem was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of the diversification of funds to address the issue of money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system for standardization to address the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by chapter problem.
【Key words】Strengthened;Follow-up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Play;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s;Long-term benefits
加强水保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对于延长工程使用寿命,实现投资效益的持续发挥有着积极的意义。文章对如何加强水保项目管护提出“三化”对策。
1. 水保项目的管护现状
目前,水保项目管护问题尚缺乏统一的管护模式,各地分别结合当地特点摸索管护方式,对水保项目工程建后管护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1 乡镇集中经营管理。即水保项目工程竣工后,水务局按规定程序把工程直接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由乡镇分别安排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工程和设备。如主要的水利工程和灌溉设备,由乡镇水务站管护;造林项目,由乡镇林业站管护。管护经费本着“谁受益,谁负担”和“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实行乡镇、村集体、农户多渠道承担。
1.2 村集体经营管理。即采取村有村管的方式进行管护,由行政村统一进行维护和保养,由受益农户出义务工或村雇专人进行维修。如项目设施、设备毁损后,由村集体出钱或“一事一议”方式筹资维修。
1.3 承包经营管理。即采取村有户管的办法。对池塘、果园、水保林、经济林等实行产权承包,将资产使用权,维护权一并过渡给农村承包户。每年项目收入作为承包者的承保效益,并从收益中提出部分资金作为工程管护经费,形成水保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
2. 目前水保项目管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1 “重建轻管”,部分设施长效作用难以发挥。不少水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方面重视程度很高,群众主动配合,实施进展顺利。但工程完成后,由于体制、责任、资金等方面的因素,对工程建后的管护重视不够,管理滞后且弱化,导致不少水保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由于管护不到位,出现人为或自然损毁现象,致使不少水保项目设施无法正常发挥作用。
2.2 管护资金严重不足,未形成长期有效的配套管理机制。水保项目建成后,无论怎么管理,都需要一定的管护费用。不少地方由于没有设置专项管护经费,致使水保项目管护至今仍然无人问津。设施或设施被损坏后,由于维护资金短缺,各部门相互推诿,形成不少水保工程可见而不可用。应当指出,水保项目的管护应由村级承担,但许多村集体没有资金积累,使水保项目的管护无资金来源。
2.3 产权不明晰,导致管护措施很难以落实到位。由于水保项目的资源来源大都有多渠道性,使得项目设施的产权归属感不强,以致形成了各方面好像都在管,实际上各方面又都不管的现象。从形式上看,主要管理者是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主要受益者是项目区的农民。这种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的现象,导致管护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3. 解决问题的“三化”对策
3.1 管护网络协会化,解决有人管护问题。强化水保项目工程管护,健全组织是前提。水保项目工程管护组织建设经历了由“计划式”、“合同式”到“协会式”管理的渐进过程。以前,水保管护工作由水工程管理处兼管。乡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利、农业、国土、林业站和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管护领导小组,村级选配管护员,划分责任区分片管理。现在,本着管护跟着产权走的原则,进行了工程管护产权改革,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落实经营管护主体,签订工程管护合同。由于责、权、利关系明确,较好地调动了管护经营者的积极性,工程设施管护向好。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市水务局及财政局感到,这种管护形式也存在着“管护网络衔接不紧密、管护分散、组织协调性不强”的问题,只能解决田间灌溉渠、输变电线路和管网的管理,而对于田间道路、桥涵、排水沟、农田林网等,管理的效果不好,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基于此,建议在水务局内部设立水保工程机构,市水务局和财政局分别明确专人,共同负责做好水保工程建后管护的检查、监督、考核和指导,以行政的手段强化工程管护工作。同时,在项目区设立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项目村为管护责任点,努力加强水保工程群众自治管理。在职责分工上,水工程管理处负责为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作为工程管护主体,具体负责使用、管理、维护已建成项目工程及相关设施;项目村水保工程管护点负责协助乡镇协会搞好所属项目工程的管护工作。
3.2 管护资金多元化,解决有钱管护问题。切实做好管护工作,经费保障是基础。以前,水保工程管护费用大多由村集体自行解决,管护人员的工资由村集体统一支付,乡镇给予补助,市政府根据验收考核情况以奖代补。为了进一步提高拓宽思路,着力为水保工程管护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1)除上级安排的工程管护资金外,市财政落实水保工程管护资金。(2)由乡镇按照市财政安排的管护资金进行配套。(3)从财政投入形成资产的租赁、承包等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工程管护。在水保工程管护资金管理上,市财政明确规定,所有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必要的日常维修、管护人员经费补助及考核奖惩等,不得挪作他用。市级财政配套的管护资金由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和管理,实行市级报账制;乡镇财政安排的管护资金由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统筹安排和管理;资金发放按照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申请、市水务局审核、财政局批准的程序进行,实行专账核算、专项审批、专款专用、专项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3.3 管护制度规范化,解决按章管护问题。要确保水保工程长效运行,完善制度是关键。为避免重建轻管、前建后损现象发生,该市切实加强了制度建设,使水保工程管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市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水保项目工程管护实施细则,对水保工程管护标准、协会职责、管护资金筹集与管理、管护工作监督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解决“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将水保工程后续管护工作列入全市农村重点经济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排项目、评先选优、分配管护资金和年度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2)市水务局制定了“五不准”、“五做到”的具体管理规定。“五不准”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损坏水保工作的圩堤、农沟、机耕路、机耕桥、排灌站、排涝站、农(斗)渠、涵洞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不准在沟边、路边随意种植、取土、挖坑、放牧以及搞其他损害工程的活动,不准随意封填机井和投放杂物,不准在路旁、沟旁堆土粪、堆柴草、不准雨天在机耕道路上行大型机动车;“五做到”即做到水保项目工程的树木不丢损、沟渠不堵塞、路平不挖土、桥涵不损坏、灌溉渠不拆扒。
(3)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市水务保局、财政局协同项目乡镇等单位对水保工程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完善,为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独立运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奠定了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了按章管护的问题。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4-21-399
【关键词】加强;后续管护;发挥;水保工程;长久效益
On how to strengthen water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insurance follow-up project
Wang Li,Yuan Li
(Xinghua City Water Authority Xinghua Jiangsu 225700)
【Abstract】Currently, follow-up of the 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projects have focused on the management of township and village collective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in three ways; but there are also "re-light pipe" thinking, a lot of facilities for long-lasting effect is difficult to play;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of funds serious shortage of long-term facilities management mechanism has not yet formed; property rights are unclear, leading to difficult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put in place and other issues. This paper proposes a "three" long-term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mechanism of the response: Association of network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solve the problem was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of the diversification of funds to address the issue of money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system for standardization to address the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by chapter problem.
【Key words】Strengthened;Follow-up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Play;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s;Long-term benefits
加强水保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对于延长工程使用寿命,实现投资效益的持续发挥有着积极的意义。文章对如何加强水保项目管护提出“三化”对策。
1. 水保项目的管护现状
目前,水保项目管护问题尚缺乏统一的管护模式,各地分别结合当地特点摸索管护方式,对水保项目工程建后管护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1.1 乡镇集中经营管理。即水保项目工程竣工后,水务局按规定程序把工程直接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由乡镇分别安排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工程和设备。如主要的水利工程和灌溉设备,由乡镇水务站管护;造林项目,由乡镇林业站管护。管护经费本着“谁受益,谁负担”和“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实行乡镇、村集体、农户多渠道承担。
1.2 村集体经营管理。即采取村有村管的方式进行管护,由行政村统一进行维护和保养,由受益农户出义务工或村雇专人进行维修。如项目设施、设备毁损后,由村集体出钱或“一事一议”方式筹资维修。
1.3 承包经营管理。即采取村有户管的办法。对池塘、果园、水保林、经济林等实行产权承包,将资产使用权,维护权一并过渡给农村承包户。每年项目收入作为承包者的承保效益,并从收益中提出部分资金作为工程管护经费,形成水保投资的良性循环机制。
2. 目前水保项目管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1 “重建轻管”,部分设施长效作用难以发挥。不少水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各方面重视程度很高,群众主动配合,实施进展顺利。但工程完成后,由于体制、责任、资金等方面的因素,对工程建后的管护重视不够,管理滞后且弱化,导致不少水保项目基础设施工程由于管护不到位,出现人为或自然损毁现象,致使不少水保项目设施无法正常发挥作用。
2.2 管护资金严重不足,未形成长期有效的配套管理机制。水保项目建成后,无论怎么管理,都需要一定的管护费用。不少地方由于没有设置专项管护经费,致使水保项目管护至今仍然无人问津。设施或设施被损坏后,由于维护资金短缺,各部门相互推诿,形成不少水保工程可见而不可用。应当指出,水保项目的管护应由村级承担,但许多村集体没有资金积累,使水保项目的管护无资金来源。
2.3 产权不明晰,导致管护措施很难以落实到位。由于水保项目的资源来源大都有多渠道性,使得项目设施的产权归属感不强,以致形成了各方面好像都在管,实际上各方面又都不管的现象。从形式上看,主要管理者是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主要受益者是项目区的农民。这种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相分离的现象,导致管护措施难以落实到位。
3. 解决问题的“三化”对策
3.1 管护网络协会化,解决有人管护问题。强化水保项目工程管护,健全组织是前提。水保项目工程管护组织建设经历了由“计划式”、“合同式”到“协会式”管理的渐进过程。以前,水保管护工作由水工程管理处兼管。乡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水利、农业、国土、林业站和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管护领导小组,村级选配管护员,划分责任区分片管理。现在,本着管护跟着产权走的原则,进行了工程管护产权改革,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落实经营管护主体,签订工程管护合同。由于责、权、利关系明确,较好地调动了管护经营者的积极性,工程设施管护向好。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市水务局及财政局感到,这种管护形式也存在着“管护网络衔接不紧密、管护分散、组织协调性不强”的问题,只能解决田间灌溉渠、输变电线路和管网的管理,而对于田间道路、桥涵、排水沟、农田林网等,管理的效果不好,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基于此,建议在水务局内部设立水保工程机构,市水务局和财政局分别明确专人,共同负责做好水保工程建后管护的检查、监督、考核和指导,以行政的手段强化工程管护工作。同时,在项目区设立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项目村为管护责任点,努力加强水保工程群众自治管理。在职责分工上,水工程管理处负责为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作为工程管护主体,具体负责使用、管理、维护已建成项目工程及相关设施;项目村水保工程管护点负责协助乡镇协会搞好所属项目工程的管护工作。
3.2 管护资金多元化,解决有钱管护问题。切实做好管护工作,经费保障是基础。以前,水保工程管护费用大多由村集体自行解决,管护人员的工资由村集体统一支付,乡镇给予补助,市政府根据验收考核情况以奖代补。为了进一步提高拓宽思路,着力为水保工程管护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1)除上级安排的工程管护资金外,市财政落实水保工程管护资金。(2)由乡镇按照市财政安排的管护资金进行配套。(3)从财政投入形成资产的租赁、承包等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工程管护。在水保工程管护资金管理上,市财政明确规定,所有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必要的日常维修、管护人员经费补助及考核奖惩等,不得挪作他用。市级财政配套的管护资金由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和管理,实行市级报账制;乡镇财政安排的管护资金由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统筹安排和管理;资金发放按照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申请、市水务局审核、财政局批准的程序进行,实行专账核算、专项审批、专款专用、专项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3.3 管护制度规范化,解决按章管护问题。要确保水保工程长效运行,完善制度是关键。为避免重建轻管、前建后损现象发生,该市切实加强了制度建设,使水保工程管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1)市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水保项目工程管护实施细则,对水保工程管护标准、协会职责、管护资金筹集与管理、管护工作监督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制度上解决“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将水保工程后续管护工作列入全市农村重点经济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安排项目、评先选优、分配管护资金和年度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2)市水务局制定了“五不准”、“五做到”的具体管理规定。“五不准”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损坏水保工作的圩堤、农沟、机耕路、机耕桥、排灌站、排涝站、农(斗)渠、涵洞等水利工程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不准在沟边、路边随意种植、取土、挖坑、放牧以及搞其他损害工程的活动,不准随意封填机井和投放杂物,不准在路旁、沟旁堆土粪、堆柴草、不准雨天在机耕道路上行大型机动车;“五做到”即做到水保项目工程的树木不丢损、沟渠不堵塞、路平不挖土、桥涵不损坏、灌溉渠不拆扒。
(3)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市水务保局、财政局协同项目乡镇等单位对水保工程规章制度进行了规范完善,为乡镇水保工程管护单位独立运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奠定了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了按章管护的问题。
[文章编号]1006-7619(2011)04-2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