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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的确认(一)收入的具体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销售货物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