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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激发中小学生(幼儿)对优秀课外读物的阅读兴趣,强化广大教师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推动读刊用刊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期刊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新蕾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优秀教育期刊读刊用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读刊用刊活动期刊范围: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主管,江西教育期刊社主办的优秀教育期刊《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
二、读刊用刊活动分组:分教师组(含师范类在校学生)、高中组、初中组、小学中高段组(3~6年级)、小学低段组(1~2年级)、幼儿组。
三、读刊用刊活动内容和体裁
(一)教师组参评作品内容。
1.阅读《江西教育》《教师博览》的心得体会、意见和建议;
2.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教育、启发和影响;
3.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4.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的经验和体会。
(二)学生组参评作品内容。
1.中小学组:
①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教育、启发和影响;
②就刊物中某篇文章写读后感或评论;
③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④记叙与刊物有关的其他内容。
2、幼儿组:
参评作品为书画作品。
(三)有关的其他问题。
教师组、中小学组的参评作品体裁以记叙文、议论文为宜,题目自拟,字数以1500字以内为宜。
四、读刊用刊活动的组织领导与奖励
(一)本次读刊用刊活动由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西教育期刊社负责,由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具体实施,聘请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
(二)教师组按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10%、15%、25%评出一、二、三等奖;学生每组分别设一等奖60个、二等奖120个、三等奖360个。
(三)全省评选36个市、县(区)为活动优秀组织奖。
(四)上述获奖单位和个人(含学生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分别由省教育厅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五)优秀作品将在《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选登。
五、参评作品的数量、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宣传《江西教育》《教师博览》在推进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提高教师素质、《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本辖区的作品评选活动,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和奖励,择优送省里参评。每县(市、区)送参评作品各组不少于10篇(件)、不多于30篇(件)。
(二)参评作品须详细注明县(市、区)、学校(学生作品同时注明年级、班级)、姓名(学生作品同时注明指导教师)。各市、县(区)寄送参评作品时须附汇总表格,并将汇总表格电子稿通过E-mail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汇总表格可从江西教育期刊社的网站http://www.jxjyqk.com下载)。
(三)参评作品要求贴活动徽标(见《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杂志2012年第6期、第9期。各组的活动徽标不能交叉使用。
(四)各市、县(区)将参评作品在2012年10月30日前寄送到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348号海航白金汇408室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邮编:330038。
电 话:0791-88522306、88522019、88111817(传真)
手 机:13979116683、13979116610、13879132926
联系人:欧阳小桃、曾宪瑛、熊昭荣。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激发中小学生(幼儿)对优秀课外读物的阅读兴趣,强化广大教师对学生课外阅读的指导,推动读刊用刊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充分发挥优秀教育期刊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新蕾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优秀教育期刊读刊用刊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读刊用刊活动期刊范围: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主管,江西教育期刊社主办的优秀教育期刊《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
二、读刊用刊活动分组:分教师组(含师范类在校学生)、高中组、初中组、小学中高段组(3~6年级)、小学低段组(1~2年级)、幼儿组。
三、读刊用刊活动内容和体裁
(一)教师组参评作品内容。
1.阅读《江西教育》《教师博览》的心得体会、意见和建议;
2.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教育、启发和影响;
3.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4.指导学生进行课外阅读的经验和体会。
(二)学生组参评作品内容。
1.中小学组:
①谈刊物或其中某个栏目、某篇文章对自己的教育、启发和影响;
②就刊物中某篇文章写读后感或评论;
③记叙读刊用刊活动中的人和事;
④记叙与刊物有关的其他内容。
2、幼儿组:
参评作品为书画作品。
(三)有关的其他问题。
教师组、中小学组的参评作品体裁以记叙文、议论文为宜,题目自拟,字数以1500字以内为宜。
四、读刊用刊活动的组织领导与奖励
(一)本次读刊用刊活动由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西教育期刊社负责,由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具体实施,聘请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
(二)教师组按不超过参评作品总数的10%、15%、25%评出一、二、三等奖;学生每组分别设一等奖60个、二等奖120个、三等奖360个。
(三)全省评选36个市、县(区)为活动优秀组织奖。
(四)上述获奖单位和个人(含学生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分别由省教育厅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
(五)优秀作品将在《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选登。
五、参评作品的数量、时间及其他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大力宣传《江西教育》《教师博览》在推进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提高教师素质、《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本辖区的作品评选活动,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和奖励,择优送省里参评。每县(市、区)送参评作品各组不少于10篇(件)、不多于30篇(件)。
(二)参评作品须详细注明县(市、区)、学校(学生作品同时注明年级、班级)、姓名(学生作品同时注明指导教师)。各市、县(区)寄送参评作品时须附汇总表格,并将汇总表格电子稿通过E-mail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汇总表格可从江西教育期刊社的网站http://www.jxjyqk.com下载)。
(三)参评作品要求贴活动徽标(见《江西教育》《教师博览》《高中生之友》《初中生之友》《小学生之友》《开心幼儿(画刊)》杂志2012年第6期、第9期。各组的活动徽标不能交叉使用。
(四)各市、县(区)将参评作品在2012年10月30日前寄送到南昌市红谷滩红谷中大道348号海航白金汇408室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邮编:330038。
电 话:0791-88522306、88522019、88111817(传真)
手 机:13979116683、13979116610、13879132926
联系人:欧阳小桃、曾宪瑛、熊昭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