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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普华永道与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友”)在京正式签署框架协议,未来将就“收入会计准则”相关的技术支持进行深入合作。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企业信息系统及会计管理系统升级,致力于协助中国企业应对即将生效的新会计准则。
那么,双方的合作基于什么样的背景?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行业将产生哪些影响?《财会信报》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双方相关负责人。
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要求完善现行收入准则
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的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日趋复杂的问题。2017年7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CAS 14)(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基本思路与国际会计准则下的新收入准则(IFRS 15)保持了一致。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分别简称“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的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其中,收入准则规范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建造合同准则规范企业建造合同取得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日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分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按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等。这从客观上要求完善现行收入相关准则,切实满足实践需要。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以下简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该准则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突出强调了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综上,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新收入准则。
将现行两项准則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我国2006年发布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至今已逾十载,财政部首次对收入相关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一是有助于企业增强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新收入准则基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确认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主要依据合同,合同约定了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这些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与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一致,新收入准则基于合同确认收入,有助于强化企业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将有力推动我国的市场经济进一步走向成熟。
二是有助于提升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并提高企业间收入信息的可比性。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对于收入的确认、计量以及很多特定的交易和事项给出了具体指引,并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与收入相关的信息,将有助于指导实务操作,满足企业收入核算的实际需要,提供更加可靠、可比、透明的收入信息,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投资人、监管机构等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有助于促进企业业务管理与会计管理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一致,新收入准则突出强调了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企业在确认收入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历史数据等进行大量的判断和估计,合同条款的约定直接影响收入确认的结果,会计核算所需的很多信息也会依赖于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因此,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为确保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必然促使企业更好地收集和整理相关业务信息,同时要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就相关交易的商业模式、支付条款、定价安排等进行充分沟通,这都将有力地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在某些情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二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三是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现行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实务需要。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 四是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顺应信息化时代需求展开技术支持与商业合作
新收入会计准则改变了收入确认的理念,同时也将改变企业对收入入账的方式,给不同行业的企业带来不同而且巨大的影响。企业对不同客戶合同的信息收集要求及核算要求大大增加,这将对企业的信息系统及会计管理系统造成极大的压力,需要重大的系统更新。
普华永道与用友网络就新收入会计准则展开的一系列技术支持商业合作,正是顺应了这样一个信息化时代的需求和契机。
在签约仪式上,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市场主管合伙人林怡仲先生表示:“普华永道中国拥有强大的专业人才资源,在新收入准则的制定讨论过程中为监管机构提供专业建议,并且已经为众多不同行业的企业就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提供会计咨询。普华永道和用友网络此次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并融合了各自的专长和优势,以此协助中国的广大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管理的进步,并为企业就新收入准则在未来数年分段实施提早做好准备。”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付建华表示:“普华永道的会计咨询服务团队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规章制度及会计准则有着深入理解。用友网络作为亚太地区领先的企业与公共组织软件、云服务、金融服务提供商,今后将与普华永道相互促进,大力推动中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建设。”
付建华介绍,将来的财务系统是一套标准化系统,但由于不同行业和企业核算时在具体的细则执行上有差异,包括合同的处理等等,所以会根据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与实际需要在标准系统里植入一些行业插件和行业包,类似于知识工具。如果每一个企业的软件系统都只是一些标准功能的话,那么企业需要设置和初始化的工作量就非常大,植入行业插件和行业包可以减轻企业的工作量,同时也等于把一部分知识交给了企业。
普华永道大中华地区会计专业咨询服务部主管合伙人金以文女士認为,除了新收入准则外,在未来几年中,与中国企业密切相关的新会计准则还有已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起草中的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对应的新租赁准则。这些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涉及财务、系统、流程、税务等,都将对企业的信息系统及会计管理系统提出更大的挑战。普华永道将在这一系列的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上,不断寻求如何向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据悉,因新收入准则出台时间较短,企业等各方还需要学习和吸收,目前双方还没有共同的合作服务对象。
那么,双方的合作基于什么样的背景?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对行业将产生哪些影响?《财会信报》记者就此分别采访了双方相关负责人。
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创新要求完善现行收入准则
随着产业升级和业务模式的创新,新兴行业和创新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已经成为一个日趋复杂的问题。2017年7月17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CAS 14)(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基本思路与国际会计准则下的新收入准则(IFRS 15)保持了一致。
据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以下分别简称“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的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规范。其中,收入准则规范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建造合同准则规范企业建造合同取得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主要以风险和报酬转移为基础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主要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交易事项的日趋复杂,实务中收入确认和计量面临越来越多的问题。例如,如何划分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的边界,如何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如何判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如何区分按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或可变对价的复杂合同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等。这从客观上要求完善现行收入相关准则,切实满足实践需要。
此外,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4年5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以下简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该准则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突出强调了主体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并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综上,为切实解决我国现行准则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规范收入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并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订形成了新收入准则。
将现行两项准則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我国2006年发布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至今已逾十载,财政部首次对收入相关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一是有助于企业增强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新收入准则基于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确认收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主要依据合同,合同约定了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这些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与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一致,新收入准则基于合同确认收入,有助于强化企业合同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将有力推动我国的市场经济进一步走向成熟。
二是有助于提升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并提高企业间收入信息的可比性。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以控制权转移代替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标准,对于收入的确认、计量以及很多特定的交易和事项给出了具体指引,并要求企业充分披露与收入相关的信息,将有助于指导实务操作,满足企业收入核算的实际需要,提供更加可靠、可比、透明的收入信息,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投资人、监管机构等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有助于促进企业业务管理与会计管理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一致,新收入准则突出强调了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企业在确认收入的过程中需要依据历史数据等进行大量的判断和估计,合同条款的约定直接影响收入确认的结果,会计核算所需的很多信息也会依赖于业务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因此,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为确保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必然促使企业更好地收集和整理相关业务信息,同时要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就相关交易的商业模式、支付条款、定价安排等进行充分沟通,这都将有力地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工作的有机融合,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记者了解到,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在某些情形下边界不够清晰,可能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从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二是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并且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务中有时难以判断。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从而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的收入确认过程。
三是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现行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仅提供了非常有限的指引,具体体现在收入准则第十五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有关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规定。这些规定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实务需要。新收入准则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 四是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更好地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顺应信息化时代需求展开技术支持与商业合作
新收入会计准则改变了收入确认的理念,同时也将改变企业对收入入账的方式,给不同行业的企业带来不同而且巨大的影响。企业对不同客戶合同的信息收集要求及核算要求大大增加,这将对企业的信息系统及会计管理系统造成极大的压力,需要重大的系统更新。
普华永道与用友网络就新收入会计准则展开的一系列技术支持商业合作,正是顺应了这样一个信息化时代的需求和契机。
在签约仪式上,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市场主管合伙人林怡仲先生表示:“普华永道中国拥有强大的专业人才资源,在新收入准则的制定讨论过程中为监管机构提供专业建议,并且已经为众多不同行业的企业就新收入准则的实施提供会计咨询。普华永道和用友网络此次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并融合了各自的专长和优势,以此协助中国的广大企业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管理的进步,并为企业就新收入准则在未来数年分段实施提早做好准备。”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付建华表示:“普华永道的会计咨询服务团队对中国资本市场的规章制度及会计准则有着深入理解。用友网络作为亚太地区领先的企业与公共组织软件、云服务、金融服务提供商,今后将与普华永道相互促进,大力推动中国企业的会计信息化建设。”
付建华介绍,将来的财务系统是一套标准化系统,但由于不同行业和企业核算时在具体的细则执行上有差异,包括合同的处理等等,所以会根据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与实际需要在标准系统里植入一些行业插件和行业包,类似于知识工具。如果每一个企业的软件系统都只是一些标准功能的话,那么企业需要设置和初始化的工作量就非常大,植入行业插件和行业包可以减轻企业的工作量,同时也等于把一部分知识交给了企业。
普华永道大中华地区会计专业咨询服务部主管合伙人金以文女士認为,除了新收入准则外,在未来几年中,与中国企业密切相关的新会计准则还有已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起草中的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对应的新租赁准则。这些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涉及财务、系统、流程、税务等,都将对企业的信息系统及会计管理系统提出更大的挑战。普华永道将在这一系列的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上,不断寻求如何向企业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据悉,因新收入准则出台时间较短,企业等各方还需要学习和吸收,目前双方还没有共同的合作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