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对我国经济学界改革开放30年来学术争鸣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旨在说明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学界对这些问题的理论说明及其发展。
[关键词]学术争鸣 改革理论大争鸣
[中图文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623(2008)04-0041-03
[作者简介]何炼成(1928—),湖南浏阳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陕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名誉主席。研究方向:理论经济学,中国发展经济学。
一、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所谓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的产权制度、经营制度和相应的分配制度。按照过去传统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或社会所有制),实行法人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制度。这似乎已成为经典性的表述,不容置疑的真理。
但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界提出了问题;南斯拉夫的学者提出以企业自治为主体的社会所有制,波兰、捷克和匈牙利的学者提出了与“苏联模式”不同的制度设想,这些设想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学术讨论提供了思想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否定了“两个凡是”,为我国经济学界的学术讨论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当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的董辅礽率先提出改革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问题;接着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提出实行股份制改革思路:中央党校王珏教授提出“共有制”和“恒产论”问题,晓亮同志提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我在1986年提出我国所有制结构的“飞机模式”,即国有制为主导(飞机头),集体合作制为主体(飞机身)和个体私营经济为两翼的所有制结构和模式。
对于以上的创新思维,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批判,董辅礽被列入“搞私有化”的罪魁祸首,受到重点批判;厉以宁的“股份化”也被说成是“私有化”而受到批判,王珏甚至被剥夺了重上讲台的资格;我在一些全国性的学术讨论会上和报刊杂志上受到批判。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济理论当然也不会例外。改革30年来的实践证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甚至中高级阶段),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当然是不行的,同时没有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也是不行的。
正是在以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党中央强调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为我国经济学界对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制问题的争论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
二、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所谓经济体制,是指经济制度运营方式与方法。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完全照搬了当时苏联所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后来却逐渐显现出这种体制的弊病,毛主席为此写了《论十大关系》一文,就涉及计划体制的问题。后来由于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计划体制不仅没有改变,而且更加突出,再加上十年“文化大革命”所有体制都被破坏了,使整个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学界开始讨论这一问题。首先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的命运问题:商品制度是否“资产阶级式的法权”?商品经济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发展商品经济是否就是发展资本主义?讨论的结果基本上取得了一致意见。但是,当讨论经济体制时,是否要实行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就来了: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姓“资”还是姓“社”?市场经济能否与计划经济相结合以及如何结合?因为这涉及到许多基本经济理论问题,因此这一讨论延续了将近10年,直到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新的范畴,这一争论才基本告一段落。
三、关于社会主义劳动与劳动价值论
这是我国经济学界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开始争论的老问题,但不同时期争论的内容有所不同。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末,我国老一辈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发表了《论价值》一文,从而揭开了第一次大讨论的序幕,孙老根据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对“价值”的定义以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有关论述,指出价值规律有两重含义:一是价值决定的规律,二是价值交换的规律。前者是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的问题,这对任何社会都是适用的;后者是指商品交换中的等价交换规律,仅适用于具有商品交换的社会。因此,有人把前者称之为“价值决定规律万岁论”。
上世纪60年代初,我国另一位老一辈经济学家卓炯认为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由社会分工的产生与发展决定的;社会分工将越来越发展,因此商品经济也将越来越发展,而不是传统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商品经济将走向消亡。因此,有人把卓老的观点称为“商品经济万岁论”。
针对以上两个“万岁论”,我国经济学界进行了半个多世纪的讨论,在“文革”中还受到严重的批判,但是,两老的那种勇于创新的精神,为真理而不惜牺牲一切的高贵品质,却深深影响了我们这一代经济学人,从而为进入新世纪后“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大发展,商品市场经济也得到很大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新的社会阶层,对这些阶层如何定性?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这就涉及到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和观点问题。为此,党中央提出“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并成立了专题研究小组,进行了几个月的研讨,最后得出结论: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批新的社会阶层,他们绝大多数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其它事业作过许多贡献,因此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也可吸收到我们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更加证明我们党的正确和伟大。很显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和建党学说的重大创新和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作用。
四、关于“挺郎”和“批郎”之争
这是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经济学界发生的一次较大争论,虽然直接涉及的只是少数人,但代表了我国新一代经济学家(所谓1977年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认识。
这场争论是由香港学者郎咸平教授引发的。因为他在2004年针对当时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认为主要是由于实行“MBO”(即由管理者收购国有企业)的方式造成的,而张维迎教授当时是积极支持这种方式的,因此,郎咸平对其进行批判。理所当然地受到张维迎等学者的反批判,于是掀起了一场“挺郎”和“批郎”的大讨论。
这场争论首先是从“MBO”方式的优劣开始的,后来的“挺郎”派把它提高到“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创新学派”与“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争论,进而把不同意“挺郎”派的经济学人都打成“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者”,大批所谓“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从而把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主张市场化改革、发展个体私营和民营经济的学者都打成“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学派”的鼓吹者,有人还列出了要进行大批判的学者名单(共50多人),本人也被列入其中,逼使我不得不公开表态,发表了《从“挺郎”与“批郎”看和谐社会的学术争鸣》一文①,表明了我的态度和看法。
五、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直到现在还不断出现许多新问题,需要进行研讨。
首先,在改革开放初期,在于光远同志的主持下,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问题进行了几次大讨论,当时主要是为了肃清平均主义分配制度的恶劣影响,对按劳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
其次,在分配制度的改革中,先后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与“按劳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方针。在这里,对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如何进行量化?还有不同理解,需要进一步研讨。
最后,对近几年来我国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不同企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如何认识,如何合理和妥善解决,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人认为已出现了新的阶级分化;有人认为“三大差距”(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矛盾一触即发;有人认为已经到了“跟旧社会差不多”的状态。我认为这都是“言重了”,“大悲观了”,“夸大了”。只要我们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上收入差距问题是可以逐步解决的。
[关键词]学术争鸣 改革理论大争鸣
[中图文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623(2008)04-0041-03
[作者简介]何炼成(1928—),湖南浏阳人,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主任;陕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名誉主席。研究方向:理论经济学,中国发展经济学。
一、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所谓基本经济制度,是指以生产资料所有制为基础的产权制度、经营制度和相应的分配制度。按照过去传统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或社会所有制),实行法人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消费品的分配实行按劳分配制度。这似乎已成为经典性的表述,不容置疑的真理。
但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以后,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界提出了问题;南斯拉夫的学者提出以企业自治为主体的社会所有制,波兰、捷克和匈牙利的学者提出了与“苏联模式”不同的制度设想,这些设想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学术讨论提供了思想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否定了“两个凡是”,为我国经济学界的学术讨论创造了比较宽松的环境。当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的董辅礽率先提出改革社会主义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问题;接着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提出实行股份制改革思路:中央党校王珏教授提出“共有制”和“恒产论”问题,晓亮同志提出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建议;我在1986年提出我国所有制结构的“飞机模式”,即国有制为主导(飞机头),集体合作制为主体(飞机身)和个体私营经济为两翼的所有制结构和模式。
对于以上的创新思维,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批判,董辅礽被列入“搞私有化”的罪魁祸首,受到重点批判;厉以宁的“股份化”也被说成是“私有化”而受到批判,王珏甚至被剥夺了重上讲台的资格;我在一些全国性的学术讨论会上和报刊杂志上受到批判。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济理论当然也不会例外。改革30年来的实践证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甚至中高级阶段),没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当然是不行的,同时没有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也是不行的。
正是在以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党中央强调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为我国经济学界对社会主义制度下所有制问题的争论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
二、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所谓经济体制,是指经济制度运营方式与方法。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完全照搬了当时苏联所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后来却逐渐显现出这种体制的弊病,毛主席为此写了《论十大关系》一文,就涉及计划体制的问题。后来由于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计划体制不仅没有改变,而且更加突出,再加上十年“文化大革命”所有体制都被破坏了,使整个经济濒于崩溃的边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学界开始讨论这一问题。首先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经济的命运问题:商品制度是否“资产阶级式的法权”?商品经济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发展商品经济是否就是发展资本主义?讨论的结果基本上取得了一致意见。但是,当讨论经济体制时,是否要实行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就来了:什么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姓“资”还是姓“社”?市场经济能否与计划经济相结合以及如何结合?因为这涉及到许多基本经济理论问题,因此这一讨论延续了将近10年,直到党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新的范畴,这一争论才基本告一段落。
三、关于社会主义劳动与劳动价值论
这是我国经济学界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就开始争论的老问题,但不同时期争论的内容有所不同。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末,我国老一辈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发表了《论价值》一文,从而揭开了第一次大讨论的序幕,孙老根据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对“价值”的定义以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有关论述,指出价值规律有两重含义:一是价值决定的规律,二是价值交换的规律。前者是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的问题,这对任何社会都是适用的;后者是指商品交换中的等价交换规律,仅适用于具有商品交换的社会。因此,有人把前者称之为“价值决定规律万岁论”。
上世纪60年代初,我国另一位老一辈经济学家卓炯认为商品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由社会分工的产生与发展决定的;社会分工将越来越发展,因此商品经济也将越来越发展,而不是传统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商品经济将走向消亡。因此,有人把卓老的观点称为“商品经济万岁论”。
针对以上两个“万岁论”,我国经济学界进行了半个多世纪的讨论,在“文革”中还受到严重的批判,但是,两老的那种勇于创新的精神,为真理而不惜牺牲一切的高贵品质,却深深影响了我们这一代经济学人,从而为进入新世纪后“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改革开放的大发展,商品市场经济也得到很大的发展,出现了一批新的社会阶层,对这些阶层如何定性?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这就涉及到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理论和观点问题。为此,党中央提出“深化对社会主义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并成立了专题研究小组,进行了几个月的研讨,最后得出结论: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批新的社会阶层,他们绝大多数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其它事业作过许多贡献,因此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也可吸收到我们党内来,并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从而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更加证明我们党的正确和伟大。很显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和建党学说的重大创新和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作用。
四、关于“挺郎”和“批郎”之争
这是进入新世纪后我国经济学界发生的一次较大争论,虽然直接涉及的只是少数人,但代表了我国新一代经济学家(所谓1977年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认识。
这场争论是由香港学者郎咸平教授引发的。因为他在2004年针对当时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认为主要是由于实行“MBO”(即由管理者收购国有企业)的方式造成的,而张维迎教授当时是积极支持这种方式的,因此,郎咸平对其进行批判。理所当然地受到张维迎等学者的反批判,于是掀起了一场“挺郎”和“批郎”的大讨论。
这场争论首先是从“MBO”方式的优劣开始的,后来的“挺郎”派把它提高到“新马克思经济学综合创新学派”与“当代西方新自由主义学派”的争论,进而把不同意“挺郎”派的经济学人都打成“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者”,大批所谓“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从而把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主张市场化改革、发展个体私营和民营经济的学者都打成“资产阶级新自由主义学派”的鼓吹者,有人还列出了要进行大批判的学者名单(共50多人),本人也被列入其中,逼使我不得不公开表态,发表了《从“挺郎”与“批郎”看和谐社会的学术争鸣》一文①,表明了我的态度和看法。
五、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
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争论不休的问题,直到现在还不断出现许多新问题,需要进行研讨。
首先,在改革开放初期,在于光远同志的主持下,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问题进行了几次大讨论,当时主要是为了肃清平均主义分配制度的恶劣影响,对按劳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
其次,在分配制度的改革中,先后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与“按劳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方针。在这里,对按要素分配的理论依据是什么?如何进行量化?还有不同理解,需要进一步研讨。
最后,对近几年来我国不同阶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以及不同企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如何认识,如何合理和妥善解决,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有人认为已出现了新的阶级分化;有人认为“三大差距”(行业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矛盾一触即发;有人认为已经到了“跟旧社会差不多”的状态。我认为这都是“言重了”,“大悲观了”,“夸大了”。只要我们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上收入差距问题是可以逐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