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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试行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附带的问题不少,其中最大的问题是监督效能难以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需要改革,改革的思路有三:一是人民监察员制度必须从社会权利监督转变为社会权力监督;二是必须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三是必须改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模式,各级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