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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内需拉动中,农村内需的扩大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在扩大农村内需过程中,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政策,并也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消费信贷拉动经济发展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的消费信贷几乎处于“盲区”,本文将从消费信贷的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分析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并进一步为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消费信贷 约束因素 对策建议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一)消费信贷的供给与需求
消费信贷是指为了调剂资金的余缺解决资金拥有与消费需求实现的时间差,由金融机构发放用于购买最终商品与服务的贷款,充分弥补了资金与消费需求的矛盾。众多学者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已经证实消费信贷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消费信贷需求属于引致需求,消费者首先有对消费的需求,当资金不足以付现,又对未来有稳定现金流预期时,就产生对消费信贷的需求。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以盈利为目的为消费信贷的需求者设计和提供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
(二)农村消费信贷供给与需求的现状分析
当前,城市的消费信贷市场已经蓬勃发展,成为了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为城市居民提供便捷。而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的消费信贷几乎处于“盲区”,消费信贷始终未能成为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装备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奔小康的“助推器”。
为了切实了解农村居民当前的消费和信贷情况,我们分别选取东部沿海的浙江省杭州市和内陆中部地区的湖南省娄底市作为样本采集点。相对来说,这两个采集点前者较为富足,后者相对贫困,对于我们的调查来说具有更好的代表性,有助于我们的调查结果的分析。
由于种种原因,尽管大部分农民是有消费的需求和欲望的,但是占三分之二比例的受访者对消费信贷持观望态度。而由于农业先天的弱智性,农业经营的高风险性、不确定性,商业银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约而同地大量撤并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逐步向城市收缩,而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具有不确定性,再加上农信社自身机制的不完善性和弱小性,就造成了“一社”独立难支“三农”的困境。本文将从消费信贷的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分析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为后续研究解决农村消费信贷现状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制约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相关因素分析
(一)需求方面制约因素
第一,传统的消费观念。中国传统的消费观念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攒钱消费、量入为出的排斥享乐主义,二是不愿借钱消费、无债一身轻的自足型消费。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96.7%的农民不会在比较缺钱时进行消赞。农民群众习惯于这样的传统消费观念,对于超前消赞、贷款消费还不能接受。
第二,家庭承贷能力。根据国外消费信贷发展的经验,居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即承贷能力(主要是指家庭收入水平、户均金融资产数量)的大小,是决定其是否负债消费的根本性因素。一般而言,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对消费信贷的经济承受能力越强,消费信贷所能发挥的作用越明显。需要指出的是,实际上是居民家庭可预见的、未来的长期收入决定了消费信贷承受能力的收入水平。居民家庭未来收入预期越好,其消费信贷的承受能力就越强。而通过对我们选取的两个采集点得到的调查数据显示来看,目前手头没钱,预期收入不佳在导致农村居民不愿意添置新消费品的原因中占35.5%的比例。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预期普遍不高且不稳定,这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信贷的发展。
第三,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农民收入风险性比较高,同时为了满足子女教育、大病医疗、建房、婚丧嫁娶和养老等预期大额资金的支出需要,农民强化了储蓄倾向,弱化了即期消费,更是很少主动到银行举债消费,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手头有钱,但收入不稳定,买了怕不能应急和手头有钱,但预期有很多其他支出分别在导致农村居民不愿意添置新消费品的原因中占28.2%和36.3%,一定程度在说明了由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较低经济承受能力也降低了其选择消费信贷的可能性。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增强了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了农民的消费倾向。
第四,农村的消费环境相对落后,抑制了农村的消费需求。农村的交通、电信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造成农村消费环境相对落后,甚至一些边远山区和牧区的居民仍然只能接受有限的电视通信信号,降低了农民与电视、电话、电脑等商品的结合度,从而使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面临着巨大的消费环境障碍。同时,由于农村消费市场不够完善,农民的消费选择不多,消费者权益保障及售后服务机制的不完善,也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欲望。
(二)供给方面制约因素
对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与需求问题,国内学者研究的代表性观点如下:
第一种观点(谢平2001)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是供给型的,导致的原因主要是正规金融部门对农户贷款的资金有限。第二种观点(高帆2002)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是供给型与需求型共存的。高帆认为,我国农村当前所面临的一个特征性事实是,在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同时农户对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需求却相对有限。第三种观点(何志雄2003)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供给型,需求型金融抑制是从属现象。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其实质却是金融供给的类型不对,金融供给的总量不足。本文支持何志雄的观点。消费信贷供给方面的约束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政策、体制和制度存有缺陷。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呈现商业性金融“不为”,政策性金融“难为”,农信社“无力为”的现象,“一社”独立难支“三农”的困境凸显。2008年8月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更新后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2007年底全国30136个乡镇中,银行业网点平均不足3个,有2868个乡镇无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只设有一家银行网点的乡镇全国还有8901个,当地金融市场基本处于垄断经营状态,乡镇的金融市场没有形成有效竞争,分布在非县城所在地乡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机构。此外,农村金融网点设置不合理,大多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城、城郊和中心城镇,而边远乡镇的农民却得不到有效的金融服务。
第二,消费信贷的风险大。一是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造成违约风险的加大,调查研究显示声誉好、能够承担担保、家庭财产水平高的农户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大-二是抵押和担保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抵押担保具体操作中有障碍,如担保人自身出现问题、抵押物价值评估及处置的困难;三是信贷员贷后监督乏力。由于现有信贷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很难保证贷后的跟踪监督,到期贷款收不回的现象更促进了金融机构“惜贷”和“惧贷”现象的出现。
第三,消费信贷交易成本约束。由于农村消费信贷是零售性贷款,单笔金额较小,手续繁琐,在目前尚未建立个人信用等级制度的前提下,每办一笔业务所付出的成本与所承担的风险都非常大,而 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又十分有限,因而金融机构办理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第四,消费信贷产品的供给约束。福建省银监局2006年的问卷调查从细节上对农户信贷服务方面的要求作了描述。受调查农户认为办理贷款存在问题,居于首位的是贷款期限太短,占30.4%,利率太高占29.7%,贷款额度太小占26.7%,手续繁琐占26.1%,评估抵押费用太高占25.1%。繁琐的程序时出于对风险以及自身利益的考虑,但是影响了信贷效率,经过层层审查,可能已经耽误了农户用款的最佳时期。
第五,对消费信贷的宣传不到位。政府和金融机构对消费信贷的宣传方面投入不足,农民缺乏对消费信贷政策、信贷产品和信贷业务流程的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超过半数的调查对象对于消费信贷的认知停留在听说过而已的程度,比例达到所有人次的65%,而完全不知道消费信贷是什么的达到所有人次的28%。
三、消除约束因素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路子,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目前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缓慢直接制约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并进而带来一系列的经济、社会、政治问题,在从消费信贷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分别分析约束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之后,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逐步消除这些约束因素。
第一,转变农户的消费观念。政府应继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保惠农、扶农、护农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多年收入增长及未来收入稳定增长的预期得以实现,促进农民的消费观念进一步转变,增强改善生活的信心。在消费目标上,促使其由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型向追求生活质量提高型转变,由物质消费为主向物质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注重丰富精神生活,使农民的消费结构在渐变中趋于优化,进而增加消费信贷需求。
第二,加大各种财政投入。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防灾抗旱能力;提高技术资金投入,增加农业生产效率;加大对农机补贴力度,改变农业耕作方式,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生产率;加大对农业生态环境投入,扭转日益恶劣的气候条件,提高农民预期收入及其稳定性。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快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金制度的建设,降低农户未来支出及其不确定性。二者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户的承贷能力。
第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各级政府应着力解决好农民行路难、用水难、用电难、通讯难等困扰他们生活和农村发展的问题,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为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提供坚实的基础条件。同时要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改变落后的商品流通模式,在农村设置大型的超市、连锁店等,为农民购买商品提供更多选择;加强对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打消农民害怕买到假货的顾虑;提高服务水平,在广大农村多设置一些售后网点,促使农民放心消费。
第四,完善涉农金融法规和政策,加快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一是完善补充《物权法》中涉农贷款抵押物范畴,规范抵押具体操作。二是尽快出台《合作金融法》,以保护农村合作金融的合法权益,明确对农村金融业务给予补贴或政策支持。同时,要针对农村地区的汽车消费信贷和住房信贷等建立相配套的更细分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议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服务门槛,强化监管约束,加大政策支持,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考虑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和农村金融发展的客观需要,使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并适时开拓、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新领域,创新农村担保模式,消除供给型约束,如此才能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抑制。
第四,要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的信用体系,降低消费信贷风险。培育广大农民群众的诚信意识,要结合农村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农村金融部门广泛参与开展信用明星户评选活动,在社会上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光荣的良好氖围,从根本上降低消费信贷风险。
政府和银行之间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广泛向工商、税务、公安、房管、土地、车管、保险、商家等相关部门采集农户信用资料,建立健全数据库,降低消费信贷风险,同时也可以降低消费信贷交易成本。
第五,加快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品种。政府要运用市场经济中“无形之手”的作用,引导开发适合农村需要的住房、农用车、助学、医疗和电器等消费信贷品种,引导农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奔小康,需要金融机构在市场中准确定位,还需要政府从法律、制度上予以支持,还有赖于社会各界对农业和诚信问题的充分重视。
央行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央行将加强对金融机构扩大消费信贷的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满足农民不同特点、不同层次需求的消费信贷产品,加快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便利。
第六,加大农村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华南理工大学的张伟硕士等在对汝南县九个乡镇的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如果对农户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则农户有信贷需求的比例比不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时信贷需求的比例高出将近15个百分点。这说明可能有的农户对消费信贷不够了解。所以如果对农户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则有助于改变农村传统的消费观念,大大激发农户的信贷需求。
四、结论
总之,农村消费信贷这支撬动农村内需的杠杆要发挥其最大效用,有赖于市场经济要素培育,政府引导、政策倾斜,同时也要不间断地对农民素质教化和培养,只有多方联动,才能把当下的“盲区”变成“朝阳区域”,才能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效推动整个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值得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银行正在加入村镇市场的争夺,建行、中行、农行都计划大幅扩大村镇银行规模。银行业指出,国内银行业已进入到由城市战转入乡镇战的阶段。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末,我国已核准开业的村镇银行达214家,银监会的目标是到2011年要建立1027家村镇银行。可以相信,未来的几十年间农村消费信贷将会得到长足发展。
[关键词]农村消费信贷 约束因素 对策建议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一)消费信贷的供给与需求
消费信贷是指为了调剂资金的余缺解决资金拥有与消费需求实现的时间差,由金融机构发放用于购买最终商品与服务的贷款,充分弥补了资金与消费需求的矛盾。众多学者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已经证实消费信贷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消费信贷需求属于引致需求,消费者首先有对消费的需求,当资金不足以付现,又对未来有稳定现金流预期时,就产生对消费信贷的需求。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以盈利为目的为消费信贷的需求者设计和提供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
(二)农村消费信贷供给与需求的现状分析
当前,城市的消费信贷市场已经蓬勃发展,成为了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为城市居民提供便捷。而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的消费信贷几乎处于“盲区”,消费信贷始终未能成为广大农民提高农业生产装备水平、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奔小康的“助推器”。
为了切实了解农村居民当前的消费和信贷情况,我们分别选取东部沿海的浙江省杭州市和内陆中部地区的湖南省娄底市作为样本采集点。相对来说,这两个采集点前者较为富足,后者相对贫困,对于我们的调查来说具有更好的代表性,有助于我们的调查结果的分析。
由于种种原因,尽管大部分农民是有消费的需求和欲望的,但是占三分之二比例的受访者对消费信贷持观望态度。而由于农业先天的弱智性,农业经营的高风险性、不确定性,商业银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不约而同地大量撤并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逐步向城市收缩,而政策性银行职能定位具有不确定性,再加上农信社自身机制的不完善性和弱小性,就造成了“一社”独立难支“三农”的困境。本文将从消费信贷的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分析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为后续研究解决农村消费信贷现状提供有力的依据。
二、制约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相关因素分析
(一)需求方面制约因素
第一,传统的消费观念。中国传统的消费观念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攒钱消费、量入为出的排斥享乐主义,二是不愿借钱消费、无债一身轻的自足型消费。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96.7%的农民不会在比较缺钱时进行消赞。农民群众习惯于这样的传统消费观念,对于超前消赞、贷款消费还不能接受。
第二,家庭承贷能力。根据国外消费信贷发展的经验,居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即承贷能力(主要是指家庭收入水平、户均金融资产数量)的大小,是决定其是否负债消费的根本性因素。一般而言,家庭收入水平越高,对消费信贷的经济承受能力越强,消费信贷所能发挥的作用越明显。需要指出的是,实际上是居民家庭可预见的、未来的长期收入决定了消费信贷承受能力的收入水平。居民家庭未来收入预期越好,其消费信贷的承受能力就越强。而通过对我们选取的两个采集点得到的调查数据显示来看,目前手头没钱,预期收入不佳在导致农村居民不愿意添置新消费品的原因中占35.5%的比例。当前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预期普遍不高且不稳定,这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信贷的发展。
第三,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农民收入风险性比较高,同时为了满足子女教育、大病医疗、建房、婚丧嫁娶和养老等预期大额资金的支出需要,农民强化了储蓄倾向,弱化了即期消费,更是很少主动到银行举债消费,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手头有钱,但收入不稳定,买了怕不能应急和手头有钱,但预期有很多其他支出分别在导致农村居民不愿意添置新消费品的原因中占28.2%和36.3%,一定程度在说明了由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较低经济承受能力也降低了其选择消费信贷的可能性。同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增强了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了农民的消费倾向。
第四,农村的消费环境相对落后,抑制了农村的消费需求。农村的交通、电信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造成农村消费环境相对落后,甚至一些边远山区和牧区的居民仍然只能接受有限的电视通信信号,降低了农民与电视、电话、电脑等商品的结合度,从而使农村消费市场的开拓面临着巨大的消费环境障碍。同时,由于农村消费市场不够完善,农民的消费选择不多,消费者权益保障及售后服务机制的不完善,也降低了农民的消费欲望。
(二)供给方面制约因素
对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与需求问题,国内学者研究的代表性观点如下:
第一种观点(谢平2001)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是供给型的,导致的原因主要是正规金融部门对农户贷款的资金有限。第二种观点(高帆2002)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是供给型与需求型共存的。高帆认为,我国农村当前所面临的一个特征性事实是,在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同时农户对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需求却相对有限。第三种观点(何志雄2003)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供给型,需求型金融抑制是从属现象。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其实质却是金融供给的类型不对,金融供给的总量不足。本文支持何志雄的观点。消费信贷供给方面的约束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政策、体制和制度存有缺陷。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呈现商业性金融“不为”,政策性金融“难为”,农信社“无力为”的现象,“一社”独立难支“三农”的困境凸显。2008年8月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更新后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2007年底全国30136个乡镇中,银行业网点平均不足3个,有2868个乡镇无任何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只设有一家银行网点的乡镇全国还有8901个,当地金融市场基本处于垄断经营状态,乡镇的金融市场没有形成有效竞争,分布在非县城所在地乡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机构。此外,农村金融网点设置不合理,大多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县城、城郊和中心城镇,而边远乡镇的农民却得不到有效的金融服务。
第二,消费信贷的风险大。一是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造成违约风险的加大,调查研究显示声誉好、能够承担担保、家庭财产水平高的农户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大-二是抵押和担保制度的不完善导致抵押担保具体操作中有障碍,如担保人自身出现问题、抵押物价值评估及处置的困难;三是信贷员贷后监督乏力。由于现有信贷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很难保证贷后的跟踪监督,到期贷款收不回的现象更促进了金融机构“惜贷”和“惧贷”现象的出现。
第三,消费信贷交易成本约束。由于农村消费信贷是零售性贷款,单笔金额较小,手续繁琐,在目前尚未建立个人信用等级制度的前提下,每办一笔业务所付出的成本与所承担的风险都非常大,而 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又十分有限,因而金融机构办理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性不高。
第四,消费信贷产品的供给约束。福建省银监局2006年的问卷调查从细节上对农户信贷服务方面的要求作了描述。受调查农户认为办理贷款存在问题,居于首位的是贷款期限太短,占30.4%,利率太高占29.7%,贷款额度太小占26.7%,手续繁琐占26.1%,评估抵押费用太高占25.1%。繁琐的程序时出于对风险以及自身利益的考虑,但是影响了信贷效率,经过层层审查,可能已经耽误了农户用款的最佳时期。
第五,对消费信贷的宣传不到位。政府和金融机构对消费信贷的宣传方面投入不足,农民缺乏对消费信贷政策、信贷产品和信贷业务流程的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费信贷的发展。超过半数的调查对象对于消费信贷的认知停留在听说过而已的程度,比例达到所有人次的65%,而完全不知道消费信贷是什么的达到所有人次的28%。
三、消除约束因素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走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路子,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目前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缓慢直接制约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并进而带来一系列的经济、社会、政治问题,在从消费信贷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分别分析约束农村消费信贷发展的因素之后,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逐步消除这些约束因素。
第一,转变农户的消费观念。政府应继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确保惠农、扶农、护农政策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多年收入增长及未来收入稳定增长的预期得以实现,促进农民的消费观念进一步转变,增强改善生活的信心。在消费目标上,促使其由满足基本生存需要型向追求生活质量提高型转变,由物质消费为主向物质和服务消费并重转变,注重丰富精神生活,使农民的消费结构在渐变中趋于优化,进而增加消费信贷需求。
第二,加大各种财政投入。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防灾抗旱能力;提高技术资金投入,增加农业生产效率;加大对农机补贴力度,改变农业耕作方式,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生产率;加大对农业生态环境投入,扭转日益恶劣的气候条件,提高农民预期收入及其稳定性。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快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金制度的建设,降低农户未来支出及其不确定性。二者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户的承贷能力。
第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各级政府应着力解决好农民行路难、用水难、用电难、通讯难等困扰他们生活和农村发展的问题,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为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提供坚实的基础条件。同时要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改变落后的商品流通模式,在农村设置大型的超市、连锁店等,为农民购买商品提供更多选择;加强对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打消农民害怕买到假货的顾虑;提高服务水平,在广大农村多设置一些售后网点,促使农民放心消费。
第四,完善涉农金融法规和政策,加快构建农村金融体系。一是完善补充《物权法》中涉农贷款抵押物范畴,规范抵押具体操作。二是尽快出台《合作金融法》,以保护农村合作金融的合法权益,明确对农村金融业务给予补贴或政策支持。同时,要针对农村地区的汽车消费信贷和住房信贷等建立相配套的更细分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人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议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降低服务门槛,强化监管约束,加大政策支持,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考虑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和农村金融发展的客观需要,使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合作金融相互配合、协调发展,并适时开拓、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新领域,创新农村担保模式,消除供给型约束,如此才能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抑制。
第四,要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并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的信用体系,降低消费信贷风险。培育广大农民群众的诚信意识,要结合农村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由农村金融部门广泛参与开展信用明星户评选活动,在社会上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光荣的良好氖围,从根本上降低消费信贷风险。
政府和银行之间要加强沟通与联系,广泛向工商、税务、公安、房管、土地、车管、保险、商家等相关部门采集农户信用资料,建立健全数据库,降低消费信贷风险,同时也可以降低消费信贷交易成本。
第五,加快发展农村消费信贷品种。政府要运用市场经济中“无形之手”的作用,引导开发适合农村需要的住房、农用车、助学、医疗和电器等消费信贷品种,引导农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奔小康,需要金融机构在市场中准确定位,还需要政府从法律、制度上予以支持,还有赖于社会各界对农业和诚信问题的充分重视。
央行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央行将加强对金融机构扩大消费信贷的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满足农民不同特点、不同层次需求的消费信贷产品,加快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为农民扩大消费提供便利。
第六,加大农村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华南理工大学的张伟硕士等在对汝南县九个乡镇的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如果对农户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则农户有信贷需求的比例比不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时信贷需求的比例高出将近15个百分点。这说明可能有的农户对消费信贷不够了解。所以如果对农户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则有助于改变农村传统的消费观念,大大激发农户的信贷需求。
四、结论
总之,农村消费信贷这支撬动农村内需的杠杆要发挥其最大效用,有赖于市场经济要素培育,政府引导、政策倾斜,同时也要不间断地对农民素质教化和培养,只有多方联动,才能把当下的“盲区”变成“朝阳区域”,才能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有效推动整个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值得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银行正在加入村镇市场的争夺,建行、中行、农行都计划大幅扩大村镇银行规模。银行业指出,国内银行业已进入到由城市战转入乡镇战的阶段。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末,我国已核准开业的村镇银行达214家,银监会的目标是到2011年要建立1027家村镇银行。可以相信,未来的几十年间农村消费信贷将会得到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