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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的提高,外资与内资、国有企业改革与国家经济安全、国企发展能力与国家动员潜力等国企改革面临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逐渐暴露。本文分析了国企改革中考虑经济动员潜力的必要性,提出了当前不考虑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突出表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考虑动员潜力,促进国企改革又好又快发展的措施。
关键词:国企改革;外资并购;经济安全;国民经济动员潜力
国企改革到今天,实际上只剩下国有大企业了。其中主要部分是基础产业、战略产业,这是国力的根基,其主体还得是国有企业。国家的改革指导文件一再强调,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改革不是国有企业简单的退出竞争性产业。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完成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产业的战略布局和整合,这是一个全局性和长期性的战略问题,战略问题是不容许犯错误的。改革必须考虑到国民经济动员潜力,防止国家战争潜力流失。
一、推进国企改革考虑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必要性
1 国民经济动员的核心是工业动员。工业动员在国民经济动员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没有充分的工业动员准备与实施,现代战争就失去了主要物质基础,就难以取得战争的胜利。工业动员是国家经济实力的主要基础,工业动员是国民经济动员的主体部分,在现代战争条件下,工业动员已成为保障战争需求的基本途径。
2 国企改革中建立坚实的基础工业是增强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必要途径。国企改革过程中使基础工业保持一定的规模,对主要的工业企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能够有效增强动员的潜力,同时也能够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的健康推进。
3 国企改革一定程度上决定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大小。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是国民经济中能够用于保障战争和应付突发事件需要的物质力量,或是国民经济实力中通过一定机制可能转化为现实战争力量的那一部分。在国企改革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保持我国的国民经济动员潜力不能丧失,具有一定的工业生产能力。当前,在我国改革开放中有一个不良倾向,各地方把吸引外资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国企改制的主要途径。在地方政府鼓励下,跨国公司乘机加紧并购我各地方的行业排头兵企业,他们凭借“500强”的位势和公关能力,廉价收购我国骨干企业的优质资产、独有品牌、核心技术和制造能力,将其纳入合资企业,力图控制企业经营权,最后逐步迫使中方退出,最终达到消除潜在竞争对手、垄断我国市场、压制我国技术进步的目的。如果听任国家多年培育的骨干企业被跨国公司吞并,我国工业的核心和关键部分被外资控制,国家将失去对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导权。改革是为了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不能以牺牲国家的根本利益作为代价;开放必须坚持自主互利原则,不能让民族工业伤筋动骨,不能危及国家安全。国家的装备工业是国防实力的基础,一些技术实力雄厚的行业骨干企业还承担军工科研制造任务,一旦被外方并购,军品研制功能只能中止。
二、“外资并购”的盲目性成为当前国企改革中不考虑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突出表现
外资并购一般是指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或通过其已在境内设立的企业并购其他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以及其他获得境内企业控制权的行为。国际直接投资(FDI)分为两种主要方式,即新建投资和跨国并购。跨国并购在国际直接投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当前外资并购的盲目性主要表现在:
1、加大了控股并购力度,增资控股趋势非常明显。外资从合资走向控股或独资,反映出跨国公司将中国市场纳入公司的整体发展计划,在全球范围内整合战略,即在全球共享其供应渠道、人才资源和技术、管理经验,只有对合资企业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外商增资扩股实际上是在现行政策下对中方企业的一种间接并购行为。从1997年以来,中国新批外商独资企业项目数一直多于合资企业数量。从1998年起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企业一直多于合资企业,实际使用的外资金额则从2000年起独资企业超过合资企业。从发展趋势看,新批企业数量和外资金额独资企业超过合资企业越来越多。例如,2001年中国新批外商独资企业15643个,合同金额430亿美元;新批外商合资企业8894个,合同外资金额176亿美元;独资企业项目数量是合资企业项目的2倍,金额则是2.4倍
2、外资进入的产业领域不断推进,从一般产业向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业进入,同时进入第三产业的热情高涨。随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外商投资不再局限于加工领域,近年来在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迈出了新的步伐。在电子、汽车、商业、贸易、银行、保险等领域进入趋势明显,包括批发、零售、外贸、物流在内的流通业,包括增值电信和基础电信在内的电信服务业以及包括法律、会计、管理、公关等业务在内的专业咨询业,都成为跨国公司进入的热点,并不断向教育、传媒等意识形态领域渗透。
3、重点选择行业的排头兵企业。目前,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实施的近乎于是“斩首”行动,专门选择行业的排头兵企业作为并购的重点,利用国有企业改制和地方推进国有产权改革的时机,加快了并购的步伐。并且不遗余力、不惜血本,意图通过拿下行业排头兵企业,控制战略制高点,实现对整个市场的操控。
三、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动员潜力,坚持实行经济原则与国防原则兼顾的方针,促进国企改革又好又快发展
1 限制外资进入规模,引导外资投向。一国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对国内资金的充分动员和合理利用上。在此基础上,一国经济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利用外资来解决。在今后几年,我国已经出现的国内资金过剩状况将不会改变。因此,我们在政策与口号上仍然坚持欢迎外资的同时,要根据我国工业化、产业、技术要求,民族经济发展的要求,中国国际竞争力的要求,对外资进入要有一个管理与控制,降低外资的使用规模。例如,印度为维护民族产业,不允许低于一定数额的外资进入。同时,应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市场建设;实行金融深化政策,充分动员和刺激国内储蓄的增长;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渠道使储蓄有效地转化为投资,变高积累率为高投资率;确保资本这一稀缺资源在我国得到合理的配置。在国内资金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基础上,经济建设所需资金缺口再由外资来弥补。
2 应当扭转“鼓励外国战略投资参与国企产权改革”的思路。有人说“国有大企业私人买不起,只好卖给外资”,这就是将“私有化万能论”延伸到“送给外国人有理”的及其荒谬的“改革思路”企业经营的好坏,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中企业领导人的能力和品质具有决定作用。很多人以为只要一搞私有化,就能解决现代巨型工业企业的问题,这是无知。所以当务之急是纠正非理性的改革思路,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企业管理,整顿领导班子,端正作风,政治腐败。
3 要从政策和法律上规范外资并购行为,完善监管机制。建议国家尽快公布各工业行业的排头兵企业名录,由国家有关部门集中核准管理,上了名录的企业不准外资控股;全国人大设立外国投资委员会,代表国家对大宗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并授予否决权。
关键词:国企改革;外资并购;经济安全;国民经济动员潜力
国企改革到今天,实际上只剩下国有大企业了。其中主要部分是基础产业、战略产业,这是国力的根基,其主体还得是国有企业。国家的改革指导文件一再强调,国有经济要有进有退,改革不是国有企业简单的退出竞争性产业。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完成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产业的战略布局和整合,这是一个全局性和长期性的战略问题,战略问题是不容许犯错误的。改革必须考虑到国民经济动员潜力,防止国家战争潜力流失。
一、推进国企改革考虑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必要性
1 国民经济动员的核心是工业动员。工业动员在国民经济动员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没有充分的工业动员准备与实施,现代战争就失去了主要物质基础,就难以取得战争的胜利。工业动员是国家经济实力的主要基础,工业动员是国民经济动员的主体部分,在现代战争条件下,工业动员已成为保障战争需求的基本途径。
2 国企改革中建立坚实的基础工业是增强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必要途径。国企改革过程中使基础工业保持一定的规模,对主要的工业企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能够有效增强动员的潜力,同时也能够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组的健康推进。
3 国企改革一定程度上决定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大小。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是国民经济中能够用于保障战争和应付突发事件需要的物质力量,或是国民经济实力中通过一定机制可能转化为现实战争力量的那一部分。在国企改革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保持我国的国民经济动员潜力不能丧失,具有一定的工业生产能力。当前,在我国改革开放中有一个不良倾向,各地方把吸引外资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国企改制的主要途径。在地方政府鼓励下,跨国公司乘机加紧并购我各地方的行业排头兵企业,他们凭借“500强”的位势和公关能力,廉价收购我国骨干企业的优质资产、独有品牌、核心技术和制造能力,将其纳入合资企业,力图控制企业经营权,最后逐步迫使中方退出,最终达到消除潜在竞争对手、垄断我国市场、压制我国技术进步的目的。如果听任国家多年培育的骨干企业被跨国公司吞并,我国工业的核心和关键部分被外资控制,国家将失去对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主导权。改革是为了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不能以牺牲国家的根本利益作为代价;开放必须坚持自主互利原则,不能让民族工业伤筋动骨,不能危及国家安全。国家的装备工业是国防实力的基础,一些技术实力雄厚的行业骨干企业还承担军工科研制造任务,一旦被外方并购,军品研制功能只能中止。
二、“外资并购”的盲目性成为当前国企改革中不考虑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突出表现
外资并购一般是指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或通过其已在境内设立的企业并购其他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以及其他获得境内企业控制权的行为。国际直接投资(FDI)分为两种主要方式,即新建投资和跨国并购。跨国并购在国际直接投资中占据主导地位。当前外资并购的盲目性主要表现在:
1、加大了控股并购力度,增资控股趋势非常明显。外资从合资走向控股或独资,反映出跨国公司将中国市场纳入公司的整体发展计划,在全球范围内整合战略,即在全球共享其供应渠道、人才资源和技术、管理经验,只有对合资企业拥有绝对的控制权,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外商增资扩股实际上是在现行政策下对中方企业的一种间接并购行为。从1997年以来,中国新批外商独资企业项目数一直多于合资企业数量。从1998年起合同外资金额中外商独资企业一直多于合资企业,实际使用的外资金额则从2000年起独资企业超过合资企业。从发展趋势看,新批企业数量和外资金额独资企业超过合资企业越来越多。例如,2001年中国新批外商独资企业15643个,合同金额430亿美元;新批外商合资企业8894个,合同外资金额176亿美元;独资企业项目数量是合资企业项目的2倍,金额则是2.4倍
2、外资进入的产业领域不断推进,从一般产业向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业进入,同时进入第三产业的热情高涨。随着中国入世承诺的兑现,外商投资不再局限于加工领域,近年来在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迈出了新的步伐。在电子、汽车、商业、贸易、银行、保险等领域进入趋势明显,包括批发、零售、外贸、物流在内的流通业,包括增值电信和基础电信在内的电信服务业以及包括法律、会计、管理、公关等业务在内的专业咨询业,都成为跨国公司进入的热点,并不断向教育、传媒等意识形态领域渗透。
3、重点选择行业的排头兵企业。目前,跨国公司在华并购实施的近乎于是“斩首”行动,专门选择行业的排头兵企业作为并购的重点,利用国有企业改制和地方推进国有产权改革的时机,加快了并购的步伐。并且不遗余力、不惜血本,意图通过拿下行业排头兵企业,控制战略制高点,实现对整个市场的操控。
三、充分考虑国民经济动员潜力,坚持实行经济原则与国防原则兼顾的方针,促进国企改革又好又快发展
1 限制外资进入规模,引导外资投向。一国的经济发展应建立在对国内资金的充分动员和合理利用上。在此基础上,一国经济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可以通过利用外资来解决。在今后几年,我国已经出现的国内资金过剩状况将不会改变。因此,我们在政策与口号上仍然坚持欢迎外资的同时,要根据我国工业化、产业、技术要求,民族经济发展的要求,中国国际竞争力的要求,对外资进入要有一个管理与控制,降低外资的使用规模。例如,印度为维护民族产业,不允许低于一定数额的外资进入。同时,应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市场建设;实行金融深化政策,充分动员和刺激国内储蓄的增长;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渠道使储蓄有效地转化为投资,变高积累率为高投资率;确保资本这一稀缺资源在我国得到合理的配置。在国内资金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基础上,经济建设所需资金缺口再由外资来弥补。
2 应当扭转“鼓励外国战略投资参与国企产权改革”的思路。有人说“国有大企业私人买不起,只好卖给外资”,这就是将“私有化万能论”延伸到“送给外国人有理”的及其荒谬的“改革思路”企业经营的好坏,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其中企业领导人的能力和品质具有决定作用。很多人以为只要一搞私有化,就能解决现代巨型工业企业的问题,这是无知。所以当务之急是纠正非理性的改革思路,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企业管理,整顿领导班子,端正作风,政治腐败。
3 要从政策和法律上规范外资并购行为,完善监管机制。建议国家尽快公布各工业行业的排头兵企业名录,由国家有关部门集中核准管理,上了名录的企业不准外资控股;全国人大设立外国投资委员会,代表国家对大宗外资并购进行审查,并授予否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