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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因对一起中学生非正常死亡(自杀)事件处置不当,引发了一起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这起事件,无论是从参与、聚集、围观的人数、持续的时间,还是从冲突的剧烈程度、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来看,都是贵州省近年来所罕见的。“6.28”事件不仅暴露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执政能力、执政基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暴露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教训极其深刻。本文从瓮安“6.28”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过程入手,通过深入分析事件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