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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当前土地管理的热点问题,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在对阜新市彰武县农村建设用地调查基础上,分析实施增减挂钩的可行性,并提出增减挂钩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问题的提出;可行性研究;注意的问题;结论与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增减挂钩政策的提出,为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措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区)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建新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积极稳妥地落实和推进增减挂钩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对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节约集约和持续利用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彰武县为例,在对彰武全县范围内的居民点调研的基础上,深人分析了彰武县农村建设用地现状,探讨增减挂钩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实施挂钩应重点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二、可行性研究
(一)建设用地指标需求
彰武处于东北亚大经济圈和沈阳经济区的腹地,国道101线横跨东西,304线纵贯南北,长深、沈彰两条高速公路和正在建设的沈阳至通辽、阜新至铁岭的高速公路,将彰武融于高速公路网下。独有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彰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条件。随着阜新市正式融入沈阳经济区,以及辽宁省提出“突破辽西北”发展战略政策提出,都极大的促进彰武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彰武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或得长足发展。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地矛盾日益加剧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限制性因素,仅依靠上级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将难以保障彰武县的用地需求,在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条件下,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已经成为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根据彰武县第二次土地调查上报成果,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22022.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4.47%,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达680平方米,且受地形地貌影响居民点分布分散,土地利用率较低。随着彰武县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推进,以及村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改善,绝大部分农民愿意向中心村、聚居点或城镇集中居住。彰武县共有农村居民点22022.7公顷,参考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和未来经济、人口状况,同时对彰武县各乡镇农村地区进行实地深入调研,估算全县可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潜力为9210.0公顷,可新增耕地潜力为7829.0公顷。
(三)资金平衡
计算资金平衡时,我们设定拆旧区面积为100.0公顷,根据彰武县土地复垦具体情况,确定复垦100.0公顷可以整理出耕地85.0公顷,既形成周转指标85.0公顷。将其中30%的周转指标(25.5公顷)用于农民的建新安置,其余的70%周转指标(59.5公顷)用于建新留用使用。
1.投资预算
投资包括拆迁补偿费用、拆旧居民点土地复垦费、建新安置区成本、城镇建新区投资。
(1)拆迁补偿费用
根据《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45号)的有关补偿标准,参考彰武地区拆迁费用平均值及对当地实际情况调查,估算拆迁补偿费为60.0万元/公顷(包含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拆旧区面积100.0公顷。
拆迁补偿费用估算:60.0×100.0=6000.0万元。
(2)拆旧居民点土地复垦费
拆旧区总面积100公顷,复垦新增耕地面积85公顷。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预算标准,结合阜新市地区以往土地复垦经验,参考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核查培训讲义》中东北地区丘陵山区复垦预算标准9.0万元/公顷。
拆旧居民点土地复垦费用:9.0×100.0=900.0万元。
(3)建新安置区居住区成本估算
建新安置区成本测算考虑回迁小区的建筑及配套附属设施成本,按照50.0万元/公顷计算,建新安置区面积25.5公顷。
成本估算:50.0×25.5=1275.0万元。
(4)城镇建新区投资估算
建新留用指标主要用于沈彰新城开发建设,按照征地补偿标准,依据辽宁省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及彰武县社会经济情况,确定建新留用区征地费用(包含开发费及管理费用)为45.0万元/公顷,建新留用面积为59.5公顷。
投资估算45.0×59.5=2677.5万元。
计算需要投资总数为10852.5万元
2.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可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金等渠道筹集,由政府财政统筹安排。前期工作费由政府财政垫付,待建新留用区土地出让后归还,不足部分政府补贴。根据阜新市现行商业用地出让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城镇建新留用区59.5公顷,可获得土地出让总收入最低为23800.0万元,可以满足资金需求,其中拆旧复垦及安置资金由县政府前期垫付。
三、实施中注意的问题
(一)农民利益保障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必须以农民同意为前提,以农民满意为目的,项目的实施前要充分征求当地农民的意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二是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实行告知、听证等法律规定程序,对集体和农民妥善给予补偿和安置,尤其要维护好农民的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三是要坚持稳妥规范、循序渐进、量力而行,避免搞盲目的大拆大建。
(二)资金问题
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项目成本高、资金投入多,完全依靠政府单方面管理和运转,难度大且效果不佳。因此,应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可以重点考虑耕地开垦费返还、土地出让金纯收益部分费用,以及通过吸引社会投资。同时,增减挂钩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要根据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和资金投资计划,按工程规模和实施的进度、质量,经有关负责部门的阶段性验收后分期付款。同时建议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门的资金管理班子,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
(三)部门协调问题
增减挂钩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因此,必须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国土部门主要负责编制项目区的实施规划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组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向上级部门申请项目区竣工验收;城建部门负责拆旧区的村庄拆迁工作、建新留用区的城市规划编制、建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被拆迁农民的安置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其余相关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开展项目区实施。
(四)权属问题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到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土地权利的调整,权利关系复杂,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和法律性非常强。因此,要高度重视建新拆旧中的土地权属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保护农村和农户的土地财产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公告、指导、听证到位,不与民争利。项目区实施完成后,将土地权属管理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促进权属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通过分析彰武县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及资金平衡两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彰武县实施增减挂钩是可行的。但是由于根深蒂固的宅基地私有观念,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增减挂钩的实施;此外,增减挂钩需要政府前期垫付大量资金,虽然近年来彰武县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经济总量偏小,政府财力有限,目前不适宜大规模开展。
(二)建议
首先,在全县范围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并且选取基础条件好的某个乡镇作为试点项目区实施增减挂钩,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政府有限的财政,还可以对全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逐步由点到线、由线逐面,最终保证增减挂钩工作在全县顺利展开,切实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展开。
关键词:问题的提出;可行性研究;注意的问题;结论与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增减挂钩政策的提出,为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措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区)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建新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积极稳妥地落实和推进增减挂钩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对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高效、节约集约和持续利用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彰武县为例,在对彰武全县范围内的居民点调研的基础上,深人分析了彰武县农村建设用地现状,探讨增减挂钩实施的可行性,并提出实施挂钩应重点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二、可行性研究
(一)建设用地指标需求
彰武处于东北亚大经济圈和沈阳经济区的腹地,国道101线横跨东西,304线纵贯南北,长深、沈彰两条高速公路和正在建设的沈阳至通辽、阜新至铁岭的高速公路,将彰武融于高速公路网下。独有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彰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条件。随着阜新市正式融入沈阳经济区,以及辽宁省提出“突破辽西北”发展战略政策提出,都极大的促进彰武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彰武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或得长足发展。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地矛盾日益加剧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限制性因素,仅依靠上级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将难以保障彰武县的用地需求,在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条件下,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已经成为缓解人地矛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
根据彰武县第二次土地调查上报成果,全县农村居民点面积22022.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4.47%,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达680平方米,且受地形地貌影响居民点分布分散,土地利用率较低。随着彰武县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推进,以及村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改善,绝大部分农民愿意向中心村、聚居点或城镇集中居住。彰武县共有农村居民点22022.7公顷,参考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和未来经济、人口状况,同时对彰武县各乡镇农村地区进行实地深入调研,估算全县可复垦农村建设用地潜力为9210.0公顷,可新增耕地潜力为7829.0公顷。
(三)资金平衡
计算资金平衡时,我们设定拆旧区面积为100.0公顷,根据彰武县土地复垦具体情况,确定复垦100.0公顷可以整理出耕地85.0公顷,既形成周转指标85.0公顷。将其中30%的周转指标(25.5公顷)用于农民的建新安置,其余的70%周转指标(59.5公顷)用于建新留用使用。
1.投资预算
投资包括拆迁补偿费用、拆旧居民点土地复垦费、建新安置区成本、城镇建新区投资。
(1)拆迁补偿费用
根据《辽宁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第145号)的有关补偿标准,参考彰武地区拆迁费用平均值及对当地实际情况调查,估算拆迁补偿费为60.0万元/公顷(包含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等),拆旧区面积100.0公顷。
拆迁补偿费用估算:60.0×100.0=6000.0万元。
(2)拆旧居民点土地复垦费
拆旧区总面积100公顷,复垦新增耕地面积85公顷。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预算标准,结合阜新市地区以往土地复垦经验,参考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核查培训讲义》中东北地区丘陵山区复垦预算标准9.0万元/公顷。
拆旧居民点土地复垦费用:9.0×100.0=900.0万元。
(3)建新安置区居住区成本估算
建新安置区成本测算考虑回迁小区的建筑及配套附属设施成本,按照50.0万元/公顷计算,建新安置区面积25.5公顷。
成本估算:50.0×25.5=1275.0万元。
(4)城镇建新区投资估算
建新留用指标主要用于沈彰新城开发建设,按照征地补偿标准,依据辽宁省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及彰武县社会经济情况,确定建新留用区征地费用(包含开发费及管理费用)为45.0万元/公顷,建新留用面积为59.5公顷。
投资估算45.0×59.5=2677.5万元。
计算需要投资总数为10852.5万元
2.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可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金等渠道筹集,由政府财政统筹安排。前期工作费由政府财政垫付,待建新留用区土地出让后归还,不足部分政府补贴。根据阜新市现行商业用地出让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城镇建新留用区59.5公顷,可获得土地出让总收入最低为23800.0万元,可以满足资金需求,其中拆旧复垦及安置资金由县政府前期垫付。
三、实施中注意的问题
(一)农民利益保障问题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必须以农民同意为前提,以农民满意为目的,项目的实施前要充分征求当地农民的意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二是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实行告知、听证等法律规定程序,对集体和农民妥善给予补偿和安置,尤其要维护好农民的近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三是要坚持稳妥规范、循序渐进、量力而行,避免搞盲目的大拆大建。
(二)资金问题
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项目成本高、资金投入多,完全依靠政府单方面管理和运转,难度大且效果不佳。因此,应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模式,可以重点考虑耕地开垦费返还、土地出让金纯收益部分费用,以及通过吸引社会投资。同时,增减挂钩资金要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要根据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和资金投资计划,按工程规模和实施的进度、质量,经有关负责部门的阶段性验收后分期付款。同时建议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专门的资金管理班子,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管。
(三)部门协调问题
增减挂钩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任务重,涉及的部门多,因此,必须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国土部门主要负责编制项目区的实施规划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组织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整,向上级部门申请项目区竣工验收;城建部门负责拆旧区的村庄拆迁工作、建新留用区的城市规划编制、建新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被拆迁农民的安置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其余相关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开展项目区实施。
(四)权属问题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涉及到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土地权利的调整,权利关系复杂,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和法律性非常强。因此,要高度重视建新拆旧中的土地权属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保护农村和农户的土地财产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公告、指导、听证到位,不与民争利。项目区实施完成后,将土地权属管理作为验收的重要内容,促进权属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通过分析彰武县建设用地指标需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及资金平衡两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得出彰武县实施增减挂钩是可行的。但是由于根深蒂固的宅基地私有观念,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增减挂钩的实施;此外,增减挂钩需要政府前期垫付大量资金,虽然近年来彰武县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但是由于经济总量偏小,政府财力有限,目前不适宜大规模开展。
(二)建议
首先,在全县范围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并且选取基础条件好的某个乡镇作为试点项目区实施增减挂钩,这样既可以充分利用政府有限的财政,还可以对全县起到示范带头作用,逐步由点到线、由线逐面,最终保证增减挂钩工作在全县顺利展开,切实改变农村面貌。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