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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我国倾力打造“阳光政府”“电子政务”的一个缩影,是行政执法庞大复杂制度体系的科学集成,是“人民政府”理念和“法治政府”要求的有效融合,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实践,对有效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改革试点到全面推行,自始至终表现出了强大的制度优势和显著治理效能,其成功实践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一系列可资借鉴的宝贵思路和重要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