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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涵义
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是指为了保证企业集团财务活动符合集团的整体发展目标,在规范企业所有权和财产权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方式手段对集团内部各成员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保证企业集团财务价值最大化的实现而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对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的一系列约束和激励手段。
二、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现状
一是集团公司财权过于分散,导致监控乏力。二是成本支出难以控制,大量集团资产流失。三是财务会计信息失真。
(二)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控制问题的成因
1、财务管理过度分权
当前,我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权限分配不合理,资金周转、分配权都集中在子公司手中,子公司管理层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决定了子公司运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影响了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正常运转。
2、控制制度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企业集团子公司内部乱融资、乱投资、乱分配,私下截留利润,私设“小金库”,资金帐外运转现象严重。财权过度向子公司集中是导致上述现象的原因之一,但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缺乏严密的控制。
3、财务控制手段单一
随着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网络化与扁平化发展,以及集团经营领域的多元化,企业集团的财务活动从单一的记账转为复杂的管理活动。虽然会计技术的发展使得财务监控变得相对容易,但受制于信息交换的不及时,企业财务数据时效性不强,准确性不高,很多企业集团还处于事后记账的简单数据处理阶段,财务的综合管理功能还未开发。
三、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机制设计
(一)制定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时,应妥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度。集团总部采取集中控制并非意味着子公司无法享有独立核算权,而是在集团内部实现统一的基础上尊重子公司的法人地位。母公司在享有股权的基础上,子公司享有法定的经营权,即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母公司可以采取集权的财务控制制度,但必须做到在可控的情况下“适度分权”,保障子公司应享有的公司权益。通常集团公司设置了不同层面的财务决策机构:母公司董事会;集团公司财务总部;集团公司内部财务公司;子公司财务部门。每一个决策机构享有不同的决策权和责任,包括融资决策、投资决策、分配决策等等,各决策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才能实现集团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科学化、合理化。
(二)加强集团全面预算管理
财务预算管理是建立在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基础上的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事前控制的一种手段,它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方法,财务预算管理在集团财务管理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它是现代集团企业科学管理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母公司从集团财务整体利益的角度上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在一定财务期间内的资金融资、资金投入、资金支出、收入核算、利润分配等财务方面预测的实施与监督。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重点关注融资成本、资金流向以及利润分配等几个重要环节,通过全面把握集团财务活动,使得财务决策更理性化,思路更清晰。通过集团的全面预算管理能有效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但各子公司情况不一样,所以母公司的预算控制程度和方式也应有所区别。母公司在制定财务预算时应以集团财务管理目标为依据,按照公司的财务要求将战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子公司。各子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反映子公司为实现其财务目标而进行的经济资源配置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而且集团内部应明确各自的财务权限和责任范围,细化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并对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严格的控制。另一方面,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落实,必须建立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财务信息反馈平台,预算执行后还需要进行预算分析,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进行跟踪控制,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对于出现的执行偏差及时纠正,确保集团财务总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通过全面财务预算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检查,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实现了集团公司财务活动最优管理。
(三)集中资金管理
现阶段我国集团企业通常采用财务结算中心模式,通过财务结算中心来管理集团内部的财务收支、调配、结算活动。为了降低集团内部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团在内部组建类似于银行性质的财务结算中心,着眼于集团长远的战略目标服务,为集团企业内部机构提供资金融通、结算服务。财务结算中心一方面受到集团内部各成员委托进行资金管理,由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运作;另一方面财务结算中心又受到集团总部的委托,代表集团总部执行财务资金管理的各项业务。集团企业通过财务结算中心的运作,可以有效控制集团资金的内部使用,调节资金流向,协调集团企业内部成员的利益关系,防止集团资金的流失,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而且通过财务结算中心,集团企业可以对各成员进行财务监督,降低资金的运行风险,还能根据各种新情况,及时对各成员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四)加强内部审计
完善的集团企业财务控制系统离不开健全的审计监督制度。随着公司治理的深入开展,审计已经不单是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同时也是经营管理层的要求。完善的审计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使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达到最佳的结合点。由于集团企业财务活动的复杂性,健全的审计工作是加强集团企业财务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集团总部发挥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渠道是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相对于其他检查方式而言,它在控制方面更具有弹性和灵活性,可以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各方面进行有效的监控,是集团总部对各成员组织进行监控的最佳渠道。一般是集团总部组建由董事会领导的审计委员会来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各成员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可靠性。通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监督:第一,建立和完善集团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第二,以强化集团资产控制为主线,建立审计网络平台;第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监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四,对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联营合同等开展单项审计;第五,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唐建琼,1972年生,湖南常德人,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研究方向:会计和税收)
企业集团的财务控制是指为了保证企业集团财务活动符合集团的整体发展目标,在规范企业所有权和财产权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方式手段对集团内部各成员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保证企业集团财务价值最大化的实现而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对财务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的一系列约束和激励手段。
二、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现状
一是集团公司财权过于分散,导致监控乏力。二是成本支出难以控制,大量集团资产流失。三是财务会计信息失真。
(二)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控制问题的成因
1、财务管理过度分权
当前,我国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权限分配不合理,资金周转、分配权都集中在子公司手中,子公司管理层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决定了子公司运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影响了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正常运转。
2、控制制度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企业集团子公司内部乱融资、乱投资、乱分配,私下截留利润,私设“小金库”,资金帐外运转现象严重。财权过度向子公司集中是导致上述现象的原因之一,但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缺乏严密的控制。
3、财务控制手段单一
随着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网络化与扁平化发展,以及集团经营领域的多元化,企业集团的财务活动从单一的记账转为复杂的管理活动。虽然会计技术的发展使得财务监控变得相对容易,但受制于信息交换的不及时,企业财务数据时效性不强,准确性不高,很多企业集团还处于事后记账的简单数据处理阶段,财务的综合管理功能还未开发。
三、我国企业集团财务控制的机制设计
(一)制定企业集团财务控制制度
集团公司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时,应妥善处理好“集权”与“分权”的度。集团总部采取集中控制并非意味着子公司无法享有独立核算权,而是在集团内部实现统一的基础上尊重子公司的法人地位。母公司在享有股权的基础上,子公司享有法定的经营权,即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母公司可以采取集权的财务控制制度,但必须做到在可控的情况下“适度分权”,保障子公司应享有的公司权益。通常集团公司设置了不同层面的财务决策机构:母公司董事会;集团公司财务总部;集团公司内部财务公司;子公司财务部门。每一个决策机构享有不同的决策权和责任,包括融资决策、投资决策、分配决策等等,各决策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才能实现集团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科学化、合理化。
(二)加强集团全面预算管理
财务预算管理是建立在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基础上的对企业财务活动进行事前控制的一种手段,它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方法,财务预算管理在集团财务管理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它是现代集团企业科学管理的必然趋势和要求。母公司从集团财务整体利益的角度上对集团内部各子公司在一定财务期间内的资金融资、资金投入、资金支出、收入核算、利润分配等财务方面预测的实施与监督。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重点关注融资成本、资金流向以及利润分配等几个重要环节,通过全面把握集团财务活动,使得财务决策更理性化,思路更清晰。通过集团的全面预算管理能有效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但各子公司情况不一样,所以母公司的预算控制程度和方式也应有所区别。母公司在制定财务预算时应以集团财务管理目标为依据,按照公司的财务要求将战略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子公司。各子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反映子公司为实现其财务目标而进行的经济资源配置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而且集团内部应明确各自的财务权限和责任范围,细化子公司的财务指标,并对各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严格的控制。另一方面,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落实,必须建立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财务信息反馈平台,预算执行后还需要进行预算分析,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进行跟踪控制,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对于出现的执行偏差及时纠正,确保集团财务总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通过全面财务预算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以及事后检查,对子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实现了集团公司财务活动最优管理。
(三)集中资金管理
现阶段我国集团企业通常采用财务结算中心模式,通过财务结算中心来管理集团内部的财务收支、调配、结算活动。为了降低集团内部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团在内部组建类似于银行性质的财务结算中心,着眼于集团长远的战略目标服务,为集团企业内部机构提供资金融通、结算服务。财务结算中心一方面受到集团内部各成员委托进行资金管理,由母公司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运作;另一方面财务结算中心又受到集团总部的委托,代表集团总部执行财务资金管理的各项业务。集团企业通过财务结算中心的运作,可以有效控制集团资金的内部使用,调节资金流向,协调集团企业内部成员的利益关系,防止集团资金的流失,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而且通过财务结算中心,集团企业可以对各成员进行财务监督,降低资金的运行风险,还能根据各种新情况,及时对各成员的财务经营状况进行评估。
(四)加强内部审计
完善的集团企业财务控制系统离不开健全的审计监督制度。随着公司治理的深入开展,审计已经不单是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同时也是经营管理层的要求。完善的审计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使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达到最佳的结合点。由于集团企业财务活动的复杂性,健全的审计工作是加强集团企业财务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集团总部发挥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渠道是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相对于其他检查方式而言,它在控制方面更具有弹性和灵活性,可以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各方面进行有效的监控,是集团总部对各成员组织进行监控的最佳渠道。一般是集团总部组建由董事会领导的审计委员会来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检查各成员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可靠性。通常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监督:第一,建立和完善集团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第二,以强化集团资产控制为主线,建立审计网络平台;第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监督和完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第四,对子公司的一些工程项目、经济合同、对外合作项目、联营合同等开展单项审计;第五,实行离任审计制度,审查和评价子公司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唐建琼,1972年生,湖南常德人,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讲师、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研究方向:会计和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