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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城县位于甘肃东北部,总面积854平方公里,辖5镇10乡,158个行政村,1092个自然村,总人口32万人。在油田单位逐渐搬迁,县财政税收逐年下降的现实面前,如何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一直是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解决的重要问题。
2009年,庆城县白马乡开始试点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县紧紧抓住被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乡的契机,在林业发展的体制上下工夫,全力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主体改革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正在扎实推进。全县231.82万亩集体林地除5%留给集体外,其余的全部落实到户,到户率95.8%;确权发证50271户,发证率100%。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全县林地面积平均以每年1.5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2011年,全县有林地面积达234.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3.3%。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重中之重就是要让群众深入了解林改的政策措施、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提高群众参与林改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
只有让群众充分了解、全面掌握国家林改政策,才能充分调动群众林改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自觉参与到改革中来。庆城县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简报、讲座、信息等形式,层层发动,全力推动。整理印发《庆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手册》1000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操作工作手册》200本、致全县农民朋友的林改公开信6万多份,翻印了5000余本林改政策知识问答资料;发送林改政策公益短信7万余条;开辟林改专栏办黑板报350期、刷写宣传标语1150条、制作固定宣传牌210面;对林改动态进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44期;编辑刊发林改信息28期;组织林改业务培训863场次,参训人员19064人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林改的精神完完整整地落实到每亩山上、每棵树上、每户农民的心上,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浓厚氛围。与此同时,庆城县坚持把林改作为农村工作的“一号工程”来抓,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成立了由县党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参加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实行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县级领导包乡镇制度,明确包乡镇领导为各乡镇林改的第一责任人;县级成立17个林改下乡工作队,督促指导各乡镇的林改工作;乡、村两级全部成立了领导组、宣传组、督察组,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全县形成了“三级书记重点抓、四套班子包乡镇共同抓、部门单位包村配合抓、业务部门具体抓、乡镇干部分组包片抓”齐抓共管的林改工作新格局,有力地保证了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林改的主体是农民,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一切尊重农民是基本的工作方法,林改的所有程序都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决策权进行设置。
在林改中,只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一切问题都能解决。庆城县始终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明确县、乡两级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对于林权分不分、什么时候分、怎样分、分到什么程度,都由群众自己做主,不包办代替,不搞行政命令或强制执行。村组林改实施方案均按规定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做到改革政策、内容、程序、方法、结果五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在具体实施中,出台了《庆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操作流程》,制定了《庆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流程和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每个流程必须经上级林改领导组审核把关,才能转入下一个环节,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程序不缺项。对于林改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尽可能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去解决。林改的核心是明晰产权,就是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庆城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多种林改形式,努力做到“耕者有其田,种者有其林”。
“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得实惠,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放”,彻底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下放分配到老百姓手里,还权于民,还树于民,还利于民。庆城县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扎实推进林改。在改革过程中采取以“均山到户”为主的改革模式,做到“人人有份”,保证了村民的初始分配权。一是对人口少、林地多的村,采取均山到户、家庭承包的模式;二是对人口多、林地少的村,采取家庭与联户承包相结合的模式;三是对人口多、林地特别少的村,采取按人均利、联户承包模式。四是对人口老龄化严重、村民无能力管理和治理所分林地的山区自然村,采取“均山到户,现场流转,大户经营”的模式。即林地均山到户后根据农户意愿,村民自己或通过委托书委托村集体与其他林业经营主体签订林地流转合同,对林地使用权进行现场流转。这种办法有效地保证了村民的初始分配权利;明确了林地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大户能放心经营、安心治理,让群众吃了“定心丸”,极大地加快了山区的造林绿化步伐。
针对部分村民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回家自愿放弃山地分配权利的这一特殊情况,庆城县还采取“虚拟到户、权责搁置”的办法。即把他们应该分得的山地划分出来林权证暂为集体代管,待农户愿意收回时,履行相关权责义务后,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减少了林改后遗症的发生。
权利一旦还给了农民,农民造林的积极性就会空前高涨,林改的成效也会日益显现。完善的配套改革,将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强化利益保障,真正使农民成为“当家作主”的群体。
在稳步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庆城县扎实推进配套改革,相继制定出台了生态公益林管理补偿、林木采伐、林权抵押贷款、档案管理、营造林投入5个配套改革政策文件。县财政每年拿出近百万元对公益林进行补偿。其中,对林地每年每亩补偿10元,未成林造林地补偿8元,灌木林地补偿6元;对经营性林木采伐管理,简化审批程序,降低育林基金收费标准,每株只征收1元,鼓励群众大栽多采快富;下一步将申请成立林权管理中心,开展林权登记、林权流转、科技咨询等服务,搭建起林业要素市场,创新管理体系。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取得了兴林富民优生态的明显成效:一是提高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去年林改以来,全县投入资金2325万元,治理荒山3万亩,补植退耕地1万亩,机关义务植树286万株,是前二年植树的总和。二是增强了群众的护林意识。林地权属明晰后,林木资源成为农民的“绿色银行”,“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许多乡村组自发成立了群众护林联防组织,由集体单一护林转变为农户自发巡山护林,护林防火、封山禁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三是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林改使林业资源成为农户的资产。四是搞活了林业产业开发。林改调动了林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林业产业开发的良好氛围。全县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4个,涌现出万株以上大户10户,5000株以上大户36户。今年,全县群众出售各类苗木3000多万株,实现销售收入2.1亿元,发展苹果、核桃、花椒等经济林3万余亩。马岭镇好几个村的十几户群众自发的从东北购回樟子松、油松等建成苗木基地3000多亩,植树造林的气氛空前高涨。
林改为林业稳定发展带来了根本性保障,为生态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更加深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为建设山川秀美的新庆城而努力奋斗!
2009年,庆城县白马乡开始试点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县紧紧抓住被确定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乡的契机,在林业发展的体制上下工夫,全力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主体改革基本完成,配套改革正在扎实推进。全县231.82万亩集体林地除5%留给集体外,其余的全部落实到户,到户率95.8%;确权发证50271户,发证率100%。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群众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全县林地面积平均以每年1.5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2011年,全县有林地面积达234.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3.3%。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重中之重就是要让群众深入了解林改的政策措施、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提高群众参与林改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林改的良好氛围。
只有让群众充分了解、全面掌握国家林改政策,才能充分调动群众林改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他们自觉参与到改革中来。庆城县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简报、讲座、信息等形式,层层发动,全力推动。整理印发《庆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手册》1000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操作工作手册》200本、致全县农民朋友的林改公开信6万多份,翻印了5000余本林改政策知识问答资料;发送林改政策公益短信7万余条;开辟林改专栏办黑板报350期、刷写宣传标语1150条、制作固定宣传牌210面;对林改动态进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44期;编辑刊发林改信息28期;组织林改业务培训863场次,参训人员19064人次。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使林改的精神完完整整地落实到每亩山上、每棵树上、每户农民的心上,在全县上下营造了关心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的浓厚氛围。与此同时,庆城县坚持把林改作为农村工作的“一号工程”来抓,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成立了由县党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参加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实行了县四大班子领导及县级领导包乡镇制度,明确包乡镇领导为各乡镇林改的第一责任人;县级成立17个林改下乡工作队,督促指导各乡镇的林改工作;乡、村两级全部成立了领导组、宣传组、督察组,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全县形成了“三级书记重点抓、四套班子包乡镇共同抓、部门单位包村配合抓、业务部门具体抓、乡镇干部分组包片抓”齐抓共管的林改工作新格局,有力地保证了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林改的主体是农民,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一切尊重农民是基本的工作方法,林改的所有程序都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决策权进行设置。
在林改中,只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一切问题都能解决。庆城县始终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明确县、乡两级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政策引导和协调服务。对于林权分不分、什么时候分、怎样分、分到什么程度,都由群众自己做主,不包办代替,不搞行政命令或强制执行。村组林改实施方案均按规定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做到改革政策、内容、程序、方法、结果五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在具体实施中,出台了《庆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操作流程》,制定了《庆城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流程和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每个流程必须经上级林改领导组审核把关,才能转入下一个环节,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严格程序不缺项。对于林改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尽可能依靠群众、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去解决。林改的核心是明晰产权,就是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庆城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多种林改形式,努力做到“耕者有其田,种者有其林”。
“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农民得实惠,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放”,彻底把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下放分配到老百姓手里,还权于民,还树于民,还利于民。庆城县本着尊重民意、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的原则,因地制宜,分门别类,扎实推进林改。在改革过程中采取以“均山到户”为主的改革模式,做到“人人有份”,保证了村民的初始分配权。一是对人口少、林地多的村,采取均山到户、家庭承包的模式;二是对人口多、林地少的村,采取家庭与联户承包相结合的模式;三是对人口多、林地特别少的村,采取按人均利、联户承包模式。四是对人口老龄化严重、村民无能力管理和治理所分林地的山区自然村,采取“均山到户,现场流转,大户经营”的模式。即林地均山到户后根据农户意愿,村民自己或通过委托书委托村集体与其他林业经营主体签订林地流转合同,对林地使用权进行现场流转。这种办法有效地保证了村民的初始分配权利;明确了林地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大户能放心经营、安心治理,让群众吃了“定心丸”,极大地加快了山区的造林绿化步伐。
针对部分村民在外地打工常年不回家自愿放弃山地分配权利的这一特殊情况,庆城县还采取“虚拟到户、权责搁置”的办法。即把他们应该分得的山地划分出来林权证暂为集体代管,待农户愿意收回时,履行相关权责义务后,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减少了林改后遗症的发生。
权利一旦还给了农民,农民造林的积极性就会空前高涨,林改的成效也会日益显现。完善的配套改革,将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强化利益保障,真正使农民成为“当家作主”的群体。
在稳步推进主体改革的同时,庆城县扎实推进配套改革,相继制定出台了生态公益林管理补偿、林木采伐、林权抵押贷款、档案管理、营造林投入5个配套改革政策文件。县财政每年拿出近百万元对公益林进行补偿。其中,对林地每年每亩补偿10元,未成林造林地补偿8元,灌木林地补偿6元;对经营性林木采伐管理,简化审批程序,降低育林基金收费标准,每株只征收1元,鼓励群众大栽多采快富;下一步将申请成立林权管理中心,开展林权登记、林权流转、科技咨询等服务,搭建起林业要素市场,创新管理体系。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取得了兴林富民优生态的明显成效:一是提高了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去年林改以来,全县投入资金2325万元,治理荒山3万亩,补植退耕地1万亩,机关义务植树286万株,是前二年植树的总和。二是增强了群众的护林意识。林地权属明晰后,林木资源成为农民的“绿色银行”,“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许多乡村组自发成立了群众护林联防组织,由集体单一护林转变为农户自发巡山护林,护林防火、封山禁牧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三是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林改使林业资源成为农户的资产。四是搞活了林业产业开发。林改调动了林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林业产业开发的良好氛围。全县成立林业专业合作社4个,涌现出万株以上大户10户,5000株以上大户36户。今年,全县群众出售各类苗木3000多万株,实现销售收入2.1亿元,发展苹果、核桃、花椒等经济林3万余亩。马岭镇好几个村的十几户群众自发的从东北购回樟子松、油松等建成苗木基地3000多亩,植树造林的气氛空前高涨。
林改为林业稳定发展带来了根本性保障,为生态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制。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更加深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为建设山川秀美的新庆城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