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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际社会和学界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可裁判性仍然存在较大分歧。从理论层面分析,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具备可裁判性,从实践角度来看,由于国际人权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各国司法实践呈现复杂的局面,完全确立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裁判性还有较大困难。《〈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草案)的通过,表明进一步确立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可裁判性成为国际人权保护的重要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