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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受到举国关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农村建设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农业、农村、农民这一“三农”问题仍是困扰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大难题,中央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政策,就有了客观明晰的依据,表明了中央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高度负责的态度。中央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重大历史任务。土地利用规划是其前提和基础。我国目前土地利用规划程度相对不高,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尤为重要。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
在举国关注和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全国上下都应当深入把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进一步拓宽思路,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帅农村建设,造福农民、造福全国人民、造福子孙后代。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实现“中国梦”、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策的措施,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一、我县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现状
1、土地矛盾日趋尖锐。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多数村户由一户一院发展为一户多宅,对耕地的占有量迅速上升。在耕地减少的同时,荒地由于土壤肥力低,开垦为耕地的极少,导致土地供应矛盾会日益尖锐。
2、普遍存在“空心村”现象。现阶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镇总体规划通常考虑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而对镇域的土地利用不够重视。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处于无规划指导的自然发展状态,普遍造成“空心村”或“满天星”式的自然村落等。其建设过程中也像小城镇发展那样,注重增量土地发展,忽视存量土地潜力挖掘。
3、土地规划管理不够。一是村庄规划只对村民住宅的建筑朝向做了大致的规定,其它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村民住宅大多呈“沿坝、沿路” 的趋势分布,这样造成的一种现象就是宅与宅之间闲置空地多,甚至出现“空心屋”,这种建筑排列不整齐、分散的居住情况造成用地严重浪费,使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大、成本高、利用率低。
二是村内道路由主干路和支路组成,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网络,影响村民生产生活需要。另外,农民随意在绿化区内种植经济作物,影响了道路交通。
二、新农村建设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
1、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
新农村建设的本质决定了其长期性和渐进性。推进新农村建设,既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调整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水平,又要提高其科学文化素养;既要发展经济,又要落实科技文化等的建设。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问题,而是一个长期的、渐进性的、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协调的历史性任务。
2、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
党中央明确指出,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历史性的任务,必须以合理规划为前提,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规划在先,只有科学完整的规划体系先行,才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之下将新农村建设这一历史性任务推向良性发展的轨道,不然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有悖于新农村建设的初衷。
3、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十分丰富,它不仅仅停留在物质性新农村的建设和完善层面,同时更是精神家园的创建和提高范畴。所以,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是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三、决策与建议
1、推进乡村居民集中居住,发展服务业,减少农民、提升农业。这样可以走出一条依托城镇或村镇发展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化的乡村的路子。现农村多数已实现村里通公路,且现在交通工具发达,以20—30分钟的行程时间作半径,推进村民集中居住在客观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种居民集中居住的方式使居民走动范围变大,接触信息增多,会促进农业生产走向专业化和集约化。由于人的集中居住会打破现有农村的家庭服务模式,从而催生出村镇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促进更多人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
重点是方式方法。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居民集中居住肯定不行。与此相比,一个相对可行的办法是,选择生产生活比较方便的地域,由政府出面规划集中居住区,所规划的房屋设计必须遵循既适合生产又适合生活的设计理念。同时,可以采取由政府以不赚钱的方式来建设,并鼓励农民自愿购买;也可采取允许农民自己按规划建设。总而言之,在建设推进方向上只要秉持务实推进、不搞“一窝风”这一主体性原则,宏观上就不会出现问题。若推进得好,最终还会节约土地。推进集中居住必须充分体现民意。
2、促进城市人到城镇购建房屋。此举对缩小城乡差别,加强城乡联系,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就目前而言,中央不允许机关干部到乡下购建房屋是完全正确和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必须坚持做到。但是另一方面,城市人到城镇、村镇购建符合当地规划的房屋,应当支持和鼓励,这一范畴应该适当推向市场。这样不仅有利于推进城乡交流扩大、促进乡镇服务业发展,而且还可使农民在村镇的生活用房的市场活跃起来。
3、要切实把乡村建设规划放到重中之重,由中央给予扶持。乡村建设规划是乡村发展的重大缺项。现在不少农村的房屋建设还是请“地仙”来做,这表明乡村严重缺乏规划人才。尤其是现在一家一户各搞各的,想推进乡村的现代化、舒适化是不可能的。一是国家要从乡村社会变革、解决三农问题等历史和现实的高度,研究出台《乡村规划法》;二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国家要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审查,坚决杜绝一些与农村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绩项目的规划实施。
4、加大土地整理与复垦力度。针对农村居民点与集体独立工矿用地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是补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途径,国家应加大投入,作为重点工作抓好。土地整理所需投入很高,需要创新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资作为引导,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
5、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对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参与和支持。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制度,对各部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内容、程度与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如村镇规划不论委托给什么单位承担,其中确定土地面积基数、规划耕地面积的调整与规划居民点占地面积等均需有县国土部门参与并审核,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规划必须有农业部门的参与并审核。
参考文献
[1] 张晓平,邹自力,帅菲.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规划探析.《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年.第3期
[2] 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1
[3] 姬冬梅, 李淑杰.新形势下完善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探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第8期
[4] 张洪民,刘伟.新村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定位和思考——以安徽省阜阳市为例国土资源科技管理,第3期,第25卷. 2008. 6.15
[5] 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的提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2007年3月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新农村建设
在举国关注和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全国上下都应当深入把握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进一步拓宽思路,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帅农村建设,造福农民、造福全国人民、造福子孙后代。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实现“中国梦”、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国策的措施,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一、我县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现状
1、土地矛盾日趋尖锐。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人口不断增长,多数村户由一户一院发展为一户多宅,对耕地的占有量迅速上升。在耕地减少的同时,荒地由于土壤肥力低,开垦为耕地的极少,导致土地供应矛盾会日益尖锐。
2、普遍存在“空心村”现象。现阶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镇总体规划通常考虑城镇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而对镇域的土地利用不够重视。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处于无规划指导的自然发展状态,普遍造成“空心村”或“满天星”式的自然村落等。其建设过程中也像小城镇发展那样,注重增量土地发展,忽视存量土地潜力挖掘。
3、土地规划管理不够。一是村庄规划只对村民住宅的建筑朝向做了大致的规定,其它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村民住宅大多呈“沿坝、沿路” 的趋势分布,这样造成的一种现象就是宅与宅之间闲置空地多,甚至出现“空心屋”,这种建筑排列不整齐、分散的居住情况造成用地严重浪费,使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大、成本高、利用率低。
二是村内道路由主干路和支路组成,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交通网络,影响村民生产生活需要。另外,农民随意在绿化区内种植经济作物,影响了道路交通。
二、新农村建设应加强土地利用规划
1、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的历史性任务
新农村建设的本质决定了其长期性和渐进性。推进新农村建设,既要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调整和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提高农民物质生活水平,又要提高其科学文化素养;既要发展经济,又要落实科技文化等的建设。这不是一蹴而就的问题,而是一个长期的、渐进性的、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协调的历史性任务。
2、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
党中央明确指出,新农村建设要规划先行。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长期历史性的任务,必须以合理规划为前提,积极稳妥地逐步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必须规划在先,只有科学完整的规划体系先行,才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之下将新农村建设这一历史性任务推向良性发展的轨道,不然就会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有悖于新农村建设的初衷。
3、土地利用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十分丰富,它不仅仅停留在物质性新农村的建设和完善层面,同时更是精神家园的创建和提高范畴。所以,做好土地利用规划是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三、决策与建议
1、推进乡村居民集中居住,发展服务业,减少农民、提升农业。这样可以走出一条依托城镇或村镇发展农业,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化的乡村的路子。现农村多数已实现村里通公路,且现在交通工具发达,以20—30分钟的行程时间作半径,推进村民集中居住在客观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这种居民集中居住的方式使居民走动范围变大,接触信息增多,会促进农业生产走向专业化和集约化。由于人的集中居住会打破现有农村的家庭服务模式,从而催生出村镇服务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促进更多人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
重点是方式方法。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居民集中居住肯定不行。与此相比,一个相对可行的办法是,选择生产生活比较方便的地域,由政府出面规划集中居住区,所规划的房屋设计必须遵循既适合生产又适合生活的设计理念。同时,可以采取由政府以不赚钱的方式来建设,并鼓励农民自愿购买;也可采取允许农民自己按规划建设。总而言之,在建设推进方向上只要秉持务实推进、不搞“一窝风”这一主体性原则,宏观上就不会出现问题。若推进得好,最终还会节约土地。推进集中居住必须充分体现民意。
2、促进城市人到城镇购建房屋。此举对缩小城乡差别,加强城乡联系,也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就目前而言,中央不允许机关干部到乡下购建房屋是完全正确和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必须坚持做到。但是另一方面,城市人到城镇、村镇购建符合当地规划的房屋,应当支持和鼓励,这一范畴应该适当推向市场。这样不仅有利于推进城乡交流扩大、促进乡镇服务业发展,而且还可使农民在村镇的生活用房的市场活跃起来。
3、要切实把乡村建设规划放到重中之重,由中央给予扶持。乡村建设规划是乡村发展的重大缺项。现在不少农村的房屋建设还是请“地仙”来做,这表明乡村严重缺乏规划人才。尤其是现在一家一户各搞各的,想推进乡村的现代化、舒适化是不可能的。一是国家要从乡村社会变革、解决三农问题等历史和现实的高度,研究出台《乡村规划法》;二是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国家要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审查,坚决杜绝一些与农村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绩项目的规划实施。
4、加大土地整理与复垦力度。针对农村居民点与集体独立工矿用地开展土地整理与复垦是补充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的主要途径,国家应加大投入,作为重点工作抓好。土地整理所需投入很高,需要创新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以政府投资作为引导,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的多元投资模式。
5、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对新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参与和支持。建立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制度,对各部门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内容、程度与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如村镇规划不论委托给什么单位承担,其中确定土地面积基数、规划耕地面积的调整与规划居民点占地面积等均需有县国土部门参与并审核,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发展规划必须有农业部门的参与并审核。
参考文献
[1] 张晓平,邹自力,帅菲.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利用规划探析.《农村经济与科技》.2007年.第3期
[2] 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中国农业出版社.2007.1
[3] 姬冬梅, 李淑杰.新形势下完善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探讨.内蒙古科技与经济.第8期
[4] 张洪民,刘伟.新村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定位和思考——以安徽省阜阳市为例国土资源科技管理,第3期,第25卷. 2008. 6.15
[5] 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管理工作的提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