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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的人事档案中,干部档案管理无论是从制度上还是从收集分类整理上是比较规范的,其他类别人事档案的内容主要是以干部档案为参照标准。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为十类:
一、履历材料
《条例》、《细则》中规定:凡是反映本人全面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归入此类。这包括: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履历兼有鉴定等其它内容的履历表、简历表及登记表;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的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报告及批件。
二、自传材料
凡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简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均归入本类。这包括:自传;有自传内容的入党入团申请书;有自传内容的“历史”反省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凡是各个年度、阶段或参加临时性工作、学习、劳动以及工作调动等,由干部本人或组织写的主要鉴定材料和组织上做出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情况的正式考核、考察材料及民主评议综合材料都收入此类。这包括:鉴定材料(包括自我鉴定);标题不是鉴定,内容属于鉴定性材料;无奖励审批表的比较完整的先进事迹材料;考核考察材料;由组织做出的反映干部“文革”中表现材料;动乱和暴乱期间的考察材料及写实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干部综合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材料,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写实表;大中专院校考生治思想品德审查表;主审机关做出的审计结论(报告)。
四、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如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批表;选拔学生登记表;保送学生登记表、审批表;考生登记表、审批表;学生成绩单、记分册;毕业生登记表;学籍档案表;业务培训成绩单(包括有鉴定的成绩单);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教师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资格评审表(呈报表)、申报表;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职务(职称)的审批表、登记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的评价材料及目录;干部本人写的业务报告;反映干部业务能力方面的其它材料。
五、政历审查材料
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凡是对本人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各种原因对干部经历、出身、成份、社会关系审查的材料都归入此类。
六、参加党派材料
凡己经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共青团员的有关材料及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都归入此类。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其依据的材料;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决定;取销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退团和超龄离团的材料;“文革”中突击发展的党员被取消党籍的处理报告、上级组织意见、决定;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奖励材料
凡各级组织正式命名授予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和本单位年度性奖励决定(审批表)及荣誉称号材料、通报表扬材料,如创造发明奖励材料、各种业务奖励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人员审批表、登记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审批表、登记表、拔尖人才审批表、优秀党员、团员登记表(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呈报)表和其它荣誉称号的审批材料都列入此类。
八、处分材料。
这包括纪律检查、监察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上级批复材料,离婚材料等。
九、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凡办理任免、选举、授衔、晋级、退(离)休、军队转业、出国审查等事项,由组织填写呈报、审批形成的手续完备的表格材料均归入此类。本类又分为四小类:第一小类: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调整工资、工资改革、提职、兑现工资、转正定级人员工资审批表、奖励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审批表,调整工资区类别审批表、调整级别报告表。第二小类:以工代干转正审批表;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选拔干部审批表;考试录用千部(公务员)审批表;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干部任免呈报(审批)表;退职、退(离)休审批表第三小类: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第四小类:知青上山下乡审批表;临时工转为固定工人审批表;保留全民职工身份审批表;招工、入伍(兵役登记表)审批表;子女就业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县团级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代表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国家公务员过渡表;军衔、警衔审批表;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审批表;干部江人)调动审批表;港澳华侨审批表。
十、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等
凡以上九类不包括的,而又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材料归入此类,如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工伤、职业病、可做享受劳保待遇或提前退(离)休依据的体检证明材料;新录用干部(公务员)体检表和毕业生分配工作体检表;工人参加工作通知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通知书;“文革”前历次运动中写的思想、工作、学习总结;民事纠纷判决书;独生子女审批表;干部逝世后的悼词(生平)、报纸报道的消息、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能说明有关情况的遗书;非正常死亡的报告的调查处理材料、善后处理意见、死亡通知书、死亡报告单。由此可见,人事档案是个人本身的自然情况、工作学习情况、工资收入和身体健康等方面的信息集合,其中有涉及个人人生经历的重大事件、工作失误、家庭和个人隐私等内容,但大部分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公开的具体内容要依据社会的需要。人事档案信息公开的目的是推动人才市场的发展,丰富人才信息,促进人力资源整合和开发,使为人事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从这点出发,我个人认为,人事档案公开的信息主要应反映档案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工作简历、学习简历、专业特长、教育教学经历能力、科研能力及成果等情况,同时建议在人事档案中增添个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和消费者个人在其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记录,以及有关评价其信用价值的各项信息。一个信用主体的信用可分解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主要指主体的信用观念和守信的意愿;客观方面涉及主体的守信能力,主要包括主体的履约能力、经营能力、资本和资产等、个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收入、资产、职业、教育、信用记录、公共事业服务记录、偿贷信息等内容。在人事档案中增添个人信用信息,既可提升人事档案的利用价值,也可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
一、履历材料
《条例》、《细则》中规定:凡是反映本人全面经历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归入此类。这包括: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履历兼有鉴定等其它内容的履历表、简历表及登记表;个人参加革命活动的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报告及批件。
二、自传材料
凡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简历、思想变化过程、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均归入本类。这包括:自传;有自传内容的入党入团申请书;有自传内容的“历史”反省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凡是各个年度、阶段或参加临时性工作、学习、劳动以及工作调动等,由干部本人或组织写的主要鉴定材料和组织上做出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情况的正式考核、考察材料及民主评议综合材料都收入此类。这包括:鉴定材料(包括自我鉴定);标题不是鉴定,内容属于鉴定性材料;无奖励审批表的比较完整的先进事迹材料;考核考察材料;由组织做出的反映干部“文革”中表现材料;动乱和暴乱期间的考察材料及写实表;年度考核登记表;民主评议干部综合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材料,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写实表;大中专院校考生治思想品德审查表;主审机关做出的审计结论(报告)。
四、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如报考高等院校学生登记表、审批表;选拔学生登记表;保送学生登记表、审批表;考生登记表、审批表;学生成绩单、记分册;毕业生登记表;学籍档案表;业务培训成绩单(包括有鉴定的成绩单);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教师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资格评审表(呈报表)、申报表;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职务(职称)的审批表、登记表;干部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的评价材料及目录;干部本人写的业务报告;反映干部业务能力方面的其它材料。
五、政历审查材料
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依据材料,党籍、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审查材料。凡是对本人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各种原因对干部经历、出身、成份、社会关系审查的材料都归入此类。
六、参加党派材料
凡己经批准为中共正式党员、共青团员的有关材料及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都归入此类。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其依据的材料;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的决定;取销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或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组织审批材料;退党、退团和超龄离团的材料;“文革”中突击发展的党员被取消党籍的处理报告、上级组织意见、决定;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奖励材料
凡各级组织正式命名授予英雄、模范、先进工作者等称号和本单位年度性奖励决定(审批表)及荣誉称号材料、通报表扬材料,如创造发明奖励材料、各种业务奖励材料、从事专业工作三十年人员审批表、登记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审批表、登记表、拔尖人才审批表、优秀党员、团员登记表(审批表),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呈报)表和其它荣誉称号的审批材料都列入此类。
八、处分材料。
这包括纪律检查、监察和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查证核实报告、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检查交待材料,通报批评材料。法院审判工作形成的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上级批复材料,离婚材料等。
九、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表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
凡办理任免、选举、授衔、晋级、退(离)休、军队转业、出国审查等事项,由组织填写呈报、审批形成的手续完备的表格材料均归入此类。本类又分为四小类:第一小类:干部工资级别登记表;调整工资、工资改革、提职、兑现工资、转正定级人员工资审批表、奖励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审批表,调整工资区类别审批表、调整级别报告表。第二小类:以工代干转正审批表;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选拔干部审批表;考试录用千部(公务员)审批表;聘用干部审批表、聘用干部合同书、续聘审批表、解聘、辞退材料;干部任免呈报(审批)表;退职、退(离)休审批表第三小类: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第四小类:知青上山下乡审批表;临时工转为固定工人审批表;保留全民职工身份审批表;招工、入伍(兵役登记表)审批表;子女就业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审批表;县团级以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代表会议、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会议代表登记表;国家公务员过渡表;军衔、警衔审批表;享受司局级和处级待遇审批表;干部江人)调动审批表;港澳华侨审批表。
十、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等
凡以上九类不包括的,而又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材料归入此类,如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等级材料;工伤、职业病、可做享受劳保待遇或提前退(离)休依据的体检证明材料;新录用干部(公务员)体检表和毕业生分配工作体检表;工人参加工作通知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报到通知书;“文革”前历次运动中写的思想、工作、学习总结;民事纠纷判决书;独生子女审批表;干部逝世后的悼词(生平)、报纸报道的消息、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能说明有关情况的遗书;非正常死亡的报告的调查处理材料、善后处理意见、死亡通知书、死亡报告单。由此可见,人事档案是个人本身的自然情况、工作学习情况、工资收入和身体健康等方面的信息集合,其中有涉及个人人生经历的重大事件、工作失误、家庭和个人隐私等内容,但大部分信息是可以公开的。公开的具体内容要依据社会的需要。人事档案信息公开的目的是推动人才市场的发展,丰富人才信息,促进人力资源整合和开发,使为人事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从这点出发,我个人认为,人事档案公开的信息主要应反映档案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工作简历、学习简历、专业特长、教育教学经历能力、科研能力及成果等情况,同时建议在人事档案中增添个人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是指企业和消费者个人在其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与信用行为有关的记录,以及有关评价其信用价值的各项信息。一个信用主体的信用可分解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主要指主体的信用观念和守信的意愿;客观方面涉及主体的守信能力,主要包括主体的履约能力、经营能力、资本和资产等、个人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收入、资产、职业、教育、信用记录、公共事业服务记录、偿贷信息等内容。在人事档案中增添个人信用信息,既可提升人事档案的利用价值,也可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及和谐社会的建立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