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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命教育或“life education”的界定,学术界一直无定论。不但欧美对这个概念的理解有相当大的出入,目前国内学者也未获得共识。
西方国家明确提出“生命教育”概念(life education),约是从1979年在澳洲悉尼成立的“生命教育中心”(life educational center: LEC)开始的。他们所谓的“生命教育”主要致力于“药物滥用、暴力与艾滋病”的防治。20世纪90年代,教育界开始对传统教育中忽视师生生命质量的现象进行反思,强调生命是教育的基础,教育是为了提高人的生命质量而进行的活动。有学者认为,生命教育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欣赏生命、敬重生命、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一种教育活动。生命教育是统整现有的教育资源,将性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整合在一起。简言之,生命教育就是要教会学生接受与认识生命的意义,尊重与珍惜生命的价值,热爱与发展每个人独特的生命,并将自己的生命融入社会之中,使学生树立起积极、健康、正确的生命观。
然而,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关于生命与生存、生命与尊严、生命与价值等深层的问题也迫切地摆在了中小学教育面前,限于篇幅的原因,我们不可能对上述关系进行全面阐述,本文只试图从生命教育的主线——学生校园安全问题入手,教会学生如何关注生命、提升生命的质量,同时也让学校意识到学校教育作为实施生命教育的主要途径,其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及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是生命教育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涉及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各种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受骗上当、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及校园暴力等,一个个事例令人触目惊心。云南省青少年意外伤亡也时有发生,笔者从1997年以来的统计资料发现,云南省已进入了校园安全事故多发期。全省在校生因各种因素造成每天有1.5人死亡,平均每月消失一个中等规模的班级。
学生安全事故的急剧增加不仅给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也给学校引来一系列的麻烦。因此学生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
有关学生的安全问题,国内外都出台过一些相关文件,也采取了一些举措。如日本在1989年的新《教学大纲》中明确提出了定位于人的生命与尊重人的精神这一理念的教育目标。台湾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了“生命教育委员会”,并将2001年定为“生命教育年”。国内江苏省和上海市较早提出生命教育,2002年1月江苏省实验小学“小学生命教育”被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批为省“十五”重点课题,2004年上海提出制订《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对青少年进行“生命教育”,筹建上海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中心。
相关的专题研究,国内外都有许多专家做过,但针对地处西部的云南贫困、民族、边疆地区的如此大规模的深入调查研究尚无先例。本研究试图摸清目前学生安全问题现状、总结规律找到适合中学生的生命教育模式及减少、杜绝在校生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办法。通过研究为建立相对科学的在校生非正常伤亡风险防范及分担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并把事故发生率降低到最低水平,提供决策参考。
一、研究方法及条件
(一)样本情况
课题组对全省各州(市)县乡村部分中学在校生非正常伤亡及学校安全工作状况作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631份。问卷涉及被调查者的个人信息、学校的安全状况、学校对学生的生命教育开展情况、学生的安全知识掌握程度、出现安全问题的处理措施以及被试者对学校安全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的方式进行;对学校生命教育、师生交流、学校安全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及学生心理与安全事故之间关联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更多采用方差分析和回归模型的方法进行判断。
二、在校生安全状况调查分析
(一)中学生基本安全需要满足情况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有5种基本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在低级需要如安全需要基本满足后才会出现高一级的需要。因此,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于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本次调研结果表明,半数以上的教师和学生认为所在学校非常安全或比较安全。多数教师对学校的安全状况不太担心,90%以上的学生都没有遭遇过校园事故、野外事故和食品安全问题。总体上,教师和学生对学校的安全状况比较满意。但不容忽视的是,学生亲身经历的安全事故发生率中,校园事故比例较大,除群殴之外,饮食饮水中毒引起的群死群伤较为严重。
(二)在校生安全事故与相关因素分析
1.生命安全教育实效欠佳
通过对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活动情况与学校安全事故情况汇总,将学校生命教育活动情况作为自变量,学校安全事故情况作为因变量,然后运用软件EVIEWS,进行OLS(最小二乘法估计)计算,C(2)=0.969生命教育增加一个百分点,其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减少0.969个百分点,表明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显著影响。本次调查的结果也支持了这一结论,56.7%的教师和56.34%的学生都认为,学校生命安全教育是减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措施。
学校教育作为实施生命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生命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及生命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是生命教育的重要方面。在学校对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方面,教师对问卷选项中“非常重视”、“比较重视”、“偶尔重视”的选择率分别44.47%、50.59%和5.0%。可见大多数学校比较重视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方面,55%以上的教师认为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一般,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另外,64.39%的学生和87.25%的教师反映下课或放学时学校楼梯或通道十分拥挤。这对避免意外事故非常不利。学校的安全措施力度还不够。
调查还显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中学教师中的普及程度较好,但仍有22%的教师对该法不了解。虽然找警察和拨打120是学生遇到意外时最先求助的对象,选择向家长求助的学生仅占4.51%,生命安全教育不等于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不等于安全管理。轻生命安全教育、重安全管理,或轻安全管理、重安全检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从1996年起,我国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日。但落实情况并不乐观,多数学校只是在课余给学生讲点有关知识。在生命安全教育的内容上也非常单调,往往是老师照本宣科,学生听了就忘。问卷反映出,目前大部分学校开展的生命安全教育主要限于宣传和讲座,分别占40.57%和25.22%。
2.师生沟通不畅
通过对学校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学校安全事故情况汇总,将学校的师生交流情况作为自变量,学校安全事故情况作为因变量,然后运用软件EVIEWS,进行OLS(最小二乘法估计)计算,结果显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一个百分点,其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减少0.19个百分点,均符合学校实际情况。表明学校的师生交流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显著影响。
然而问卷反映出的师生交流状况差异较大。教师认为自己和学生的交流情况不错,有65.93%的教师认为自己和学生经常沟通,而只有25.03%的学生认为教师经常和自己交流。师生的相互教育与沟通需要进一步改善。
从调查可以看出,对于“学校经常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哪些?”的回答,学生与教师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学生认为事故发生率最高的是偷盗、群殴和交通事故,分别占44.34%、32.12%和13%。而老师认为最经常发生的是交通事故、自杀和偷盗,分别占41.62%、29.32%和14.18%。这一方面说明交通事故和偷盗的发生率确实较高,频发的偷盗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学校生命教育的缺失;另一方面,教师对发生在学生中的群殴现象缺乏深入了解。要实现生命教育的基本目的:“避免个体做出危害自己、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培养个体正面积极、乐观进取的生命价值观,并且能够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目前的教育体制和师生关系都将面临新的挑战。
3.监管不力 保卫不强
调查显示,55%以上的教师认为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需要进一步的改进。遗憾的是,很多学校目前依然无动于衷,“监管不力”依然未能有所改进,以至于悲剧重复出现。学校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不强,预防措施存在隐患是造成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沉溺于网吧以及暴力事件已成为学生安全的重大威胁。由于监管不力,寄宿学生私自离校,在游戏厅、网吧、卡拉OK等娱乐场滋事是学生受到暴力伤害的诱因。
一些学校保卫机构形同摆设,丝毫未能起到任何防卫作用。而多数学校保安的基本素质令人担忧,是毋庸置疑的。毫无疑问,校园安全是新形势下的特殊问题。此种情况下,要更好地加强学校防护,进一步提高学校防护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让学校保卫组织警察化显得尤为必要且刻不容缓。
三、结论及启示
通过研究分析笔者得到如下结论:第一,云南省校园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学生的安全需要基本满足,在校生伤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二,云南省中学在校生非正常伤亡重灾区在农村,饮食饮水中毒引起的群死群伤为安全事故之首。偷盗、群殴及交通事故发生率仍然较高。第三,真正意义上的生命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谐的师生交流是降低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率的有效手段。第四,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与学校监管不力、保卫不保直接相关。第五,除了政府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措施外,切实加强生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才是解决校园安全问题的根本之策。从对许多伤害事件的原因分析来看,大多数校园意外伤害事件是由于麻痹大意、行为不当引起的,并非不可预防、无法控制。只要将中学生生命安全教育提到重要的位置,注重中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训练,许多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上述结论,蕴涵着如下启示。
(一)应重视学生生命教育
1.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现象的现实感
一个完整的生命教育并非指生命的完善照顾而已,更重要的是有意义的唤醒。应将“珍爱生命”、“学会感恩”作为学生守则。生命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教师应具有关怀、尊重生命、珍惜自我的理念,敦促学生关心、认同、欣赏、保爱人性的价值。引导学生读像马克·吐温的《热爱生命》、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优秀作品,让学生学会亲近这些永不屈服的灵魂,欣赏到生命的无限魅力,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学会发现生活的真谛,从而保持旺盛的生命意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在对学生的生命教育中,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互动互补,共同努力,为整体推进生命教育提供有力的支撑,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让生命教育无处不在。
2.用热情真爱,指导学生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
克理斯多夫亦曾说过:“如果有爱,什么都不重要;如果没有爱,没有东西是重要的。”“爱”是人类生命的活水源头,老师应以“爱之深,教之切”的真情,感动中学生的心灵。
生命教育的意义在于体会、了解自己的生命和别人同等的重要。学校教育应强调实施发扬人性光辉的生命教育,指导学生积极充实自我、把握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透过尊重、关怀、珍惜生命的反思教育,摆脱死亡恐惧的阴影,建构一个充满喜乐的内心世界,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教师应成为强调人性价值、生命尊严的典范,学习在价值混淆的社会情境中,主动去关怀别人,建立一个互相尊重、平等、心中有爱的适切人生观。
3.设置生命安全课程
辽宁省从2004年12月22日起全面启动中小学“生命教育”工程。按照《辽宁省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生命教育”作为一门中小学生必修的正规课程,除了设置专门的科目和课时外,还要配备专门的教材、教师和教师手册。国外很多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设置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编写了教材或课程大纲。目前,云南省正在启动“三生教育”项目,教材将很快进入到课堂,相信这些举措会对学生珍爱生命、热爱生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山区农村学校学生们可能遇到的安全事故与城市学生是有差别的,山区农村学校的学生生命教育具有特殊性,因此,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编写适合贫困山区实际情况的生命教育的教材,积极开展地方课程,将生命教育渗入其中。应重视在生命教育的实践和训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我救助能力。
(二)完善机制 加快立法
调查问卷显示,95%的教师认为,应制定法律来保障学生生命教育。学生安全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尽快立法。
学校应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学校出现的治安、卫生、饮食、交通等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要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建筑用房建设和使用标准严格把关,不留建筑上的安全隐患。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内容应涉及有关中小学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校长、园长和学校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管理专门培训。中小学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校园安全法》。通过立法,使学校和学生的权益受到合法保护。要完善法律追究机制,科学界定责任范围,依法追究管理者、学校、监护人、当事者及相关连带者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应妥善处置。学校领导、老师都应该有“生命高于一切”的意识,确实把伤亡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人最要紧。同时启动预警系统,做好登记、报告、协调及理赔等工作,尽量把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关注孩子,就是关注国家的未来。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让他们能够健康安全地成长,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乃至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责任编辑 张惟祎◇
西方国家明确提出“生命教育”概念(life education),约是从1979年在澳洲悉尼成立的“生命教育中心”(life educational center: LEC)开始的。他们所谓的“生命教育”主要致力于“药物滥用、暴力与艾滋病”的防治。20世纪90年代,教育界开始对传统教育中忽视师生生命质量的现象进行反思,强调生命是教育的基础,教育是为了提高人的生命质量而进行的活动。有学者认为,生命教育是帮助学生认识生命、欣赏生命、敬重生命、尊重生命、爱惜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一种教育活动。生命教育是统整现有的教育资源,将性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法制教育整合在一起。简言之,生命教育就是要教会学生接受与认识生命的意义,尊重与珍惜生命的价值,热爱与发展每个人独特的生命,并将自己的生命融入社会之中,使学生树立起积极、健康、正确的生命观。
然而,随着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关于生命与生存、生命与尊严、生命与价值等深层的问题也迫切地摆在了中小学教育面前,限于篇幅的原因,我们不可能对上述关系进行全面阐述,本文只试图从生命教育的主线——学生校园安全问题入手,教会学生如何关注生命、提升生命的质量,同时也让学校意识到学校教育作为实施生命教育的主要途径,其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及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是生命教育的重要方面。
近年来,涉及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各种校园安全事故频发,如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受骗上当、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及校园暴力等,一个个事例令人触目惊心。云南省青少年意外伤亡也时有发生,笔者从1997年以来的统计资料发现,云南省已进入了校园安全事故多发期。全省在校生因各种因素造成每天有1.5人死亡,平均每月消失一个中等规模的班级。
学生安全事故的急剧增加不仅给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也给学校引来一系列的麻烦。因此学生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
有关学生的安全问题,国内外都出台过一些相关文件,也采取了一些举措。如日本在1989年的新《教学大纲》中明确提出了定位于人的生命与尊重人的精神这一理念的教育目标。台湾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了“生命教育委员会”,并将2001年定为“生命教育年”。国内江苏省和上海市较早提出生命教育,2002年1月江苏省实验小学“小学生命教育”被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批为省“十五”重点课题,2004年上海提出制订《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对青少年进行“生命教育”,筹建上海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中心。
相关的专题研究,国内外都有许多专家做过,但针对地处西部的云南贫困、民族、边疆地区的如此大规模的深入调查研究尚无先例。本研究试图摸清目前学生安全问题现状、总结规律找到适合中学生的生命教育模式及减少、杜绝在校生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办法。通过研究为建立相对科学的在校生非正常伤亡风险防范及分担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并把事故发生率降低到最低水平,提供决策参考。
一、研究方法及条件
(一)样本情况
课题组对全省各州(市)县乡村部分中学在校生非正常伤亡及学校安全工作状况作了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631份。问卷涉及被调查者的个人信息、学校的安全状况、学校对学生的生命教育开展情况、学生的安全知识掌握程度、出现安全问题的处理措施以及被试者对学校安全建议等方面的内容。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的方式进行;对学校生命教育、师生交流、学校安全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及学生心理与安全事故之间关联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更多采用方差分析和回归模型的方法进行判断。
二、在校生安全状况调查分析
(一)中学生基本安全需要满足情况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有5种基本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只有在低级需要如安全需要基本满足后才会出现高一级的需要。因此,营造和谐、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对于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本次调研结果表明,半数以上的教师和学生认为所在学校非常安全或比较安全。多数教师对学校的安全状况不太担心,90%以上的学生都没有遭遇过校园事故、野外事故和食品安全问题。总体上,教师和学生对学校的安全状况比较满意。但不容忽视的是,学生亲身经历的安全事故发生率中,校园事故比例较大,除群殴之外,饮食饮水中毒引起的群死群伤较为严重。
(二)在校生安全事故与相关因素分析
1.生命安全教育实效欠佳
通过对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活动情况与学校安全事故情况汇总,将学校生命教育活动情况作为自变量,学校安全事故情况作为因变量,然后运用软件EVIEWS,进行OLS(最小二乘法估计)计算,C(2)=0.969生命教育增加一个百分点,其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减少0.969个百分点,表明学校的生命安全教育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显著影响。本次调查的结果也支持了这一结论,56.7%的教师和56.34%的学生都认为,学校生命安全教育是减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措施。
学校教育作为实施生命安全教育的主要途径,生命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及生命安全教育措施的落实是生命教育的重要方面。在学校对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方面,教师对问卷选项中“非常重视”、“比较重视”、“偶尔重视”的选择率分别44.47%、50.59%和5.0%。可见大多数学校比较重视学生生命安全教育。在学校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方面,55%以上的教师认为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一般,需要进一步的改善。另外,64.39%的学生和87.25%的教师反映下课或放学时学校楼梯或通道十分拥挤。这对避免意外事故非常不利。学校的安全措施力度还不够。
调查还显示,《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中学教师中的普及程度较好,但仍有22%的教师对该法不了解。虽然找警察和拨打120是学生遇到意外时最先求助的对象,选择向家长求助的学生仅占4.51%,生命安全教育不等于安全管理,安全检查不等于安全管理。轻生命安全教育、重安全管理,或轻安全管理、重安全检查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从1996年起,我国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教育日。但落实情况并不乐观,多数学校只是在课余给学生讲点有关知识。在生命安全教育的内容上也非常单调,往往是老师照本宣科,学生听了就忘。问卷反映出,目前大部分学校开展的生命安全教育主要限于宣传和讲座,分别占40.57%和25.22%。
2.师生沟通不畅
通过对学校的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学校安全事故情况汇总,将学校的师生交流情况作为自变量,学校安全事故情况作为因变量,然后运用软件EVIEWS,进行OLS(最小二乘法估计)计算,结果显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增加一个百分点,其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减少0.19个百分点,均符合学校实际情况。表明学校的师生交流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显著影响。
然而问卷反映出的师生交流状况差异较大。教师认为自己和学生的交流情况不错,有65.93%的教师认为自己和学生经常沟通,而只有25.03%的学生认为教师经常和自己交流。师生的相互教育与沟通需要进一步改善。
从调查可以看出,对于“学校经常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哪些?”的回答,学生与教师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学生认为事故发生率最高的是偷盗、群殴和交通事故,分别占44.34%、32.12%和13%。而老师认为最经常发生的是交通事故、自杀和偷盗,分别占41.62%、29.32%和14.18%。这一方面说明交通事故和偷盗的发生率确实较高,频发的偷盗事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学校生命教育的缺失;另一方面,教师对发生在学生中的群殴现象缺乏深入了解。要实现生命教育的基本目的:“避免个体做出危害自己、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培养个体正面积极、乐观进取的生命价值观,并且能够与他人、社会和自然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目前的教育体制和师生关系都将面临新的挑战。
3.监管不力 保卫不强
调查显示,55%以上的教师认为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需要进一步的改进。遗憾的是,很多学校目前依然无动于衷,“监管不力”依然未能有所改进,以至于悲剧重复出现。学校对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不强,预防措施存在隐患是造成意外事故的主要原因。
调查显示,沉溺于网吧以及暴力事件已成为学生安全的重大威胁。由于监管不力,寄宿学生私自离校,在游戏厅、网吧、卡拉OK等娱乐场滋事是学生受到暴力伤害的诱因。
一些学校保卫机构形同摆设,丝毫未能起到任何防卫作用。而多数学校保安的基本素质令人担忧,是毋庸置疑的。毫无疑问,校园安全是新形势下的特殊问题。此种情况下,要更好地加强学校防护,进一步提高学校防护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让学校保卫组织警察化显得尤为必要且刻不容缓。
三、结论及启示
通过研究分析笔者得到如下结论:第一,云南省校园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学生的安全需要基本满足,在校生伤亡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二,云南省中学在校生非正常伤亡重灾区在农村,饮食饮水中毒引起的群死群伤为安全事故之首。偷盗、群殴及交通事故发生率仍然较高。第三,真正意义上的生命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谐的师生交流是降低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率的有效手段。第四,校园暴力事件频发与学校监管不力、保卫不保直接相关。第五,除了政府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监管措施外,切实加强生命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才是解决校园安全问题的根本之策。从对许多伤害事件的原因分析来看,大多数校园意外伤害事件是由于麻痹大意、行为不当引起的,并非不可预防、无法控制。只要将中学生生命安全教育提到重要的位置,注重中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训练,许多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上述结论,蕴涵着如下启示。
(一)应重视学生生命教育
1.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现象的现实感
一个完整的生命教育并非指生命的完善照顾而已,更重要的是有意义的唤醒。应将“珍爱生命”、“学会感恩”作为学生守则。生命教育的实施过程中,教师应具有关怀、尊重生命、珍惜自我的理念,敦促学生关心、认同、欣赏、保爱人性的价值。引导学生读像马克·吐温的《热爱生命》、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优秀作品,让学生学会亲近这些永不屈服的灵魂,欣赏到生命的无限魅力,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学会发现生活的真谛,从而保持旺盛的生命意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在对学生的生命教育中,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互动互补,共同努力,为整体推进生命教育提供有力的支撑,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让生命教育无处不在。
2.用热情真爱,指导学生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
克理斯多夫亦曾说过:“如果有爱,什么都不重要;如果没有爱,没有东西是重要的。”“爱”是人类生命的活水源头,老师应以“爱之深,教之切”的真情,感动中学生的心灵。
生命教育的意义在于体会、了解自己的生命和别人同等的重要。学校教育应强调实施发扬人性光辉的生命教育,指导学生积极充实自我、把握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透过尊重、关怀、珍惜生命的反思教育,摆脱死亡恐惧的阴影,建构一个充满喜乐的内心世界,过好生命中的每一天。教师应成为强调人性价值、生命尊严的典范,学习在价值混淆的社会情境中,主动去关怀别人,建立一个互相尊重、平等、心中有爱的适切人生观。
3.设置生命安全课程
辽宁省从2004年12月22日起全面启动中小学“生命教育”工程。按照《辽宁省中小学“生命教育”专项工作方案》,“生命教育”作为一门中小学生必修的正规课程,除了设置专门的科目和课时外,还要配备专门的教材、教师和教师手册。国外很多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都设置专门的生命教育课程,编写了教材或课程大纲。目前,云南省正在启动“三生教育”项目,教材将很快进入到课堂,相信这些举措会对学生珍爱生命、热爱生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山区农村学校学生们可能遇到的安全事故与城市学生是有差别的,山区农村学校的学生生命教育具有特殊性,因此,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编写适合贫困山区实际情况的生命教育的教材,积极开展地方课程,将生命教育渗入其中。应重视在生命教育的实践和训练中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和自我救助能力。
(二)完善机制 加快立法
调查问卷显示,95%的教师认为,应制定法律来保障学生生命教育。学生安全保护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尽快立法。
学校应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学校出现的治安、卫生、饮食、交通等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要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建筑用房建设和使用标准严格把关,不留建筑上的安全隐患。将安全管理纳入校长培训内容,通过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培训内容应涉及有关中小学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校长、园长和学校其他安全管理人员集中进行安全管理专门培训。中小学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保护能力。
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校园安全法》。通过立法,使学校和学生的权益受到合法保护。要完善法律追究机制,科学界定责任范围,依法追究管理者、学校、监护人、当事者及相关连带者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应妥善处置。学校领导、老师都应该有“生命高于一切”的意识,确实把伤亡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人最要紧。同时启动预警系统,做好登记、报告、协调及理赔等工作,尽量把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关注孩子,就是关注国家的未来。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让他们能够健康安全地成长,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乃至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责任编辑 张惟祎◇